第34章 王博学之名,名动江南大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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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黄昏,坐在学校餐厅吃着晚餐,林天的一部分神识却一直放在王博学那里。
今天一下午,他可是玩嗨了,折腾的王博学死去活来,活来死去,而对方却还只把这一切当做自己太倒霉,根本不知道是自己在背后出手。
实际上,要说起林天和王博学之间的恩怨,还要追溯到刚开学的时候。
时值刚刚报到,在找好房搬出去之前,林天也是在学校的宿舍住过几天的。
学校的宿舍分为六人间,四人间,还有贵族式的单身公寓。
因为一入学就没准备在学校久住,报道之后,林天就在学校的四人间暂住了几天。
报到的头一天,到的比较早的林天占好了自己的床位,前往中介寻找满意的住房。
谁知等自己回来之后,却现自己的东西被丢在靠门的一个床位上,而自己之前放行李的床位,被铺上了别人的被褥。
林天从来就不是一个会受欺负的人,不主动招惹别人,但也从来不会忍受别人的欺压挑衅。
所以,在一进门,见到那个自己不知道姓名,却霸占了自己的床位,看向自己的目光还一脸不屑与高傲的室友之后。
林天没有丝毫的犹豫,径直走到那个床位前。
伸手,抓住那位不知道姓名的同班同寝同学的头,生生将人从床上拽了下来,一路托着丢到了门外。
不用多猜,那位林天不知道姓名的同学,自然就是此时此刻的王博学同学。
而王博学同学,在抢床位时间之中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被林天血虐,最终没有面目留在这间宿舍。
放弃了在多人宿舍中展一段兄弟情义之后,王博学同学当天搬离了四人宿舍,交钱住进了学校的单人公寓。
也是由此,却也为王博学同学的校园撩妹事业增加了几分便利。
说起来,王博学似乎还应感谢感谢林天对他的间接帮助。
只是,这王博学自然不会那么想,因为那次的事件,王博学对林天怀恨在心,不只一次的针对林天。
像今日这种匿名举报事件,就林天知道的是不愿透漏姓名的王博学同学所为的就不只三次五次了。
尽管每次都会被林天收拾一顿,且没有给林天造成过什么太大的麻烦。
但王博学却依然乐此不疲。
吃着食堂大妈看在自己的颜值上特意加大了分量的两荤一素,林天回忆着自己和王博学之间的过节。
神识之中,王博学也成功的抵达了艺术系女寝四号楼。
这一次,似乎是想要再给王博学一个更大的惊喜,一路上林天并没有恶作剧整他。
有惊无险的走到了女寝四号楼,王博学看到送花小妹已经等在了那里。
一脸绅士的笑容接过送花小妹送来的玫瑰,王博学对送花小妹点头道谢。
在目送送花小妹离去之后,王博学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
在通讯录中找到了一个名金莲,标注着7号的女孩的联系方式,王博学点下了拨通键。
金莲姓金名莲,老爷不姓潘,是艺术系比较有名的美女之一。
通过王博学特意标注的那个七号可以看出,这个叫金莲的女孩,应该是他的七号目标。
或者说是七号女友。
今天正是金莲的生日,虽然刚刚在王琳琳那里经历了挫折,但王博学同学并不气馁,短暂的消极过后,重新收拾心情,将注意力转到了给金莲生日惊喜上。
要说这王博学,虽然花心,但对女孩子也确实用心。
虽然脚踏多条船,但在花丛之中,却能够游刃有余。
这金莲同学,是他上月在一次晚会上认识的,当时的王博学与金莲同学一见如故,在极短的时间里成为了好朋友。
奈何当时的金莲同学已经有了男朋友,所以本着不撬墙角原则的王博学同学,只能和金莲同学维持在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之际的关系。
上周,金莲同学很伤心的告诉王博学,她和他相恋了一个月零七天的男友吴同学分手了。
对此,王博学同学心里暗暗开心了三天,嘴上却不断的说着安慰金莲的话。
一周的时间下来,两人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关系竟然又进了一步,只差最后一层窗户纸。
今天,距离金莲分手已经过了头七,又加上是金莲的生日。
王博学筹划了很久,想要来一个浪漫的表白,以求能够抱的美人归。
当然,作为游走于花丛之中的王博学,自然知道当众表白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影响。
因此,他特意选了这个时间,艰难大学的饭点,大部分同学都在吃饭,外面基本上不会有人。
就算偶尔有几个人看见,在几万人的高校,互不相识的几个人也不会对他有多大影响。
一切都计划的很好,在心里肯定着自己的计划完美程度的时候,另一边,女方已经接通了电话。
“喂?”
“小莲,还没吃饭吧,要不要一起,我在你楼下等你。”
两人之间的关系,已经无需太多的寒暄。
听到王博学的邀请之后,为了身材,大部分时间是不吃晚餐的金莲没有犹豫,直接答应了下来。
五分钟后,金莲一身靓装出门。
当金莲走出宿舍楼的时候,王博学眼前猛然一亮,今天的金莲真漂亮啊。
而就在两人成功会面,王博学同学准备表白的时候,身后,不知何时,突然涌出了数十的吃瓜群众。
看着王博学手中捧着的鲜花包装,不用猜众人也知道遇见了公然表白,也毫不犹豫的把男女主角围在了中间。
箭在弦上,到了这一刻的王博学已经骑虎难下。
在犹豫了三秒钟之后,王博学最终还是决定了当众表白。
表白的结果没有出乎预料,在王博学的情话中,在吃瓜群众“答应他”的起哄中,金莲同学含羞默默的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王博学的表白。
同时,伸手准备接过被王博学捧在手中的花束。
只是,就在接过王博学递来的花束,目光下意识的看向包装好的鲜花的下一刻,金莲的脸色瞬间黑了下来。
“啪!”
在所有吃瓜群众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金莲同学一巴掌狠狠甩在了王博学的脸上。
留下一句“老娘不是那种人”之后,转身推开人群跑回了宿舍楼。
奔跑的途中,金莲同学心里还犹自愤愤不平。
之前觉得这王博学一表人才,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人。
这种东西,是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送的吗?
直到金莲的背影消失在宿舍楼前,被惊呆的吃瓜群众才下意识的向着那被金莲同学丢在地上的罪魁祸看去。
这一看,所有人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再看向王博学的时候,众人的眼中,脸上,都挂上了各种复杂南明的情绪。
有鄙视,有佩服,有无语,有如同见到了天神。
那被金莲同学丢在地上的东西,品种不一,包含了黄瓜,茄子,胡萝卜等多种蔬菜作物。
而细观察之下能够现,这些蔬菜都有一个特性:够粗!够长!
最让人无言以对的是,在这些蔬菜的中间,不安分的躺着一物。
该物呈粉红色,粗粗壮壮的样子,光滑圆润,在被金莲同学丢到地上的时候,似乎触动了某个开关,正指着王博学,出不合时宜的嗡嗡嗡的震动声。
在这嗡嗡嗡的声音中,场面一度很尴尬。
沉默良久,终于,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七,面黄枯瘦带着黑框眼镜,一看就一脸屌丝相的男生率先打破了沉默。
“666,小外甥摔倒了,舅扶你!”该生,看向王博学的目光,如同看着自己的天神。
而紧随其后,另一女孩子直接上前两步,拍着王博学同学的肩膀,口中啧啧有声。
“老奶奶过马路我都不扶,就服你!”
其后......
“我爷爷摔一大屁蹲儿我都不扶,就服你。”
“刚来江南省水土不服,就服你!”
“近日警方在河中打捞一死尸,该死尸被打捞时沉在水底,法医鉴定死者已在水中泡了半个月,却始终没有浮起。
正在警方疑惑死者为什么在水里半个月都不曾浮起的时候,死尸睁开眼睛看了你一眼:老子在水里泡了半个月都不浮,就服你。”
一时间,围观群众议论纷纷,对王博学同学的这种行为表达出万分的震惊。
而对于这些议论,王博学全都充耳不闻。
此时此刻,看着那躺在地上的一滩东西,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
完了!这回自己的一世英名,全完了!
看着那些拿着手机不断对着自己和自己身边那一滩拍照的同学们。
可以预见,明日.....不,就在今日,就在今晚。
王博学之名,必将名动整个江南大学。
甚至于——
名动整个江南大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