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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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蓁先是一愣,随之才觉二人此时的姿势是傅恒初自身后抱住她的腰,轮椅则是安安静静地停在他身后不远处。
他是站着的……
意识到这一点后,秦蓁眼底不由涌上一阵狂喜,“傅恒初,你的腿……”
话落,她感觉傅恒初环在她腰间手臂力道重了些,后者几不可查地皱了皱眉,将大部分重量压在她身上,“别动,让我抱抱。”
秦蓁闻言,原本想要掰开傅恒初查看的手轻轻搭在他的手背,安静地靠在他怀里,“好。”
这个拥抱持续的时间并不太长,因为傅恒初的腿并没有秦蓁想象中的恢复得那么好,二十多年的伤腿,如今能重新站起来,已是奇迹。
秦蓁扶着傅恒初到床边坐下时,他的额角已经溢出了一层薄汗,显然刚才的那个动作,耗费他不少气力。
对于别的夫妻来说,这只是夫妻间寻常的拥抱,可这在她和傅恒初之间却显得近乎奢侈。
秦蓁抿紧了双唇,沉默地帮丈夫擦着额角的汗,手指却有些颤。
傅恒初捉住了她的手,目光淡淡,却莫名安抚人心,“别担心,没事。”
秦蓁停滞了一会,才迎上他的目光,“疼吗?”
傅恒初本想说不疼,可触及她那对浅褐色眸子时,原本已经到了喉边的话语,变成了一个“嗯”。
他的腿可以勉力一站,甚至可以行走数步,但却掩盖不了曾经受伤的事实,没走一步,骨缝间咬合的疼痛就会让他疼痛不堪,方铎说这种情况还会持续一阵子,就算以后康复了,他也无法像寻常人那般步履稳健。
他用了二十多年才让自己站起来,这点疼痛又算什么?
傅恒初越是云淡风轻,秦蓁看着心底却越是难受,他这二十几年的心情,她虽然无法感同身受,却可以猜到那种心路历程并不好过,“傅恒初,以后不要勉强做一些让自己痛苦的事情,好不好?”
傅恒初嘴角一勾,神情莫名柔和了些许,“如果那样抱你也算一种痛苦的话,痛不欲生又何妨?”
他的话语很轻,却仿佛一枚细石掷入秦蓁的心湖,轻松击溃她原本驻守的防线,有种奇怪的感觉漾满了她心间的每一个角落,头皮微微麻,秦蓁眉眼雀跃地弯起,“你不痛,可是我怕痛。”
“嗯?”傅恒初的眼底尽是不解。
“傅恒初,我会心疼。”
傅恒初捏着秦蓁手指的手一顿,眼底难得有些呆滞,似乎不敢相信她说了什么一样。
看着傅恒初这副表情,秦蓁不由噗嗤一声笑出来,抬手在傅恒初眼前招了招,“傅先生,魂归来兮。”
傅恒初抓住她乱动的手指,声音哑哑的,“你刚才说你会……怎么?”
“有吗?”秦蓁狡黠地眨了眨眼,把给傅恒初擦过汗的纸巾丢到垃圾桶里,“我刚才什么都没说,你有听到什么吗?“
“嗯,听到了,你说你会心疼。”
傅恒初这么实诚,倒让秦蓁有些接不上话,耳尖儿爬上一抹微红,她扭头默默转移话题,“你不是说晚上不回来吃饭吗?”
“蓁蓁,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没用?”傅恒初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他的声音带着一抹显而易见的自嘲。
秦蓁一怔,因为“没用”两个字放在傅恒初身上简直是天方夜谭,能在两三月时间就在傅氏站稳脚跟、又悄无声息盘下C市半片江山的人,怎会没用?
即使傅恒初是个瘸子,但她从来不觉得他没用,甚至从一开始,她对他的警戒也在正常人之上,江城有那么多人,他们大多身心健康,可及得上傅恒初又有几个?
他怎么有这样的想法,莫不是自己刚才的举动让他有了这个错觉?
“当然不是,在我眼里……”秦蓁解释的话语戛然而止,因为傅恒初眼中哪有一丝自怨自艾的迹象,墨色的眼底一片漆黑,与平时毫无二致。
秦蓁蹙了蹙眉,原本着急的语气也淡了些许,“你又何必妄自菲薄,以你的能力当今江城能及得上你的又有几个?”
她说的事实,应该说在陈述一个事实。
秦蓁说话的时候,视线已经从傅恒初脸上移开,因此她没有现她话落的时候,傅恒初墨潭似的眼底有一瞬的震动,他很认真的听他说完后,才说:“蓁蓁,我并非戏弄你。刚才的动作,在寻常夫妻做来,必然简单至极,可对我来说却要废很大劲,一个连日常拥抱都不能给予妻子的丈夫又何尝不无用?”
傅恒初的声音从身侧淡淡传来,秦蓁手指不由蜷了蜷,心里好似被什么裹住一般,透不过气来。终于,她回身轻轻地拥住了傅恒初,“傅恒初,既然你无法拥抱我,以后就让我来拥抱你。我们是夫妻,夫妻之间,不分彼此。”
傅恒初垂头看了眼怀里的脑袋,就好像有什么撞进心里,“蓁蓁,如果当年救你的人确然不是我,你还会说这样的话吗?”
话落,他明显感觉怀里秦蓁的身体一僵,只是环在他腰迹的手,倏然紧了几分。
傅恒初眼底浮出一丝晦涩,他笑了笑,才说:“蓁蓁,当初救你的人并不是我。”
秦蓁身体颤了颤,但埋在他怀里的头却始终没有抬起来过,似乎并不想接受这个事实。
傅恒初已经预料到她的反应,他握住她的臂膀,让她直起身子,“蓁蓁,你并不欠我。”
秦蓁颓然一笑,语气有些埋怨的意味,“傅恒初,你就不能骗骗我吗?”
傅恒初抿唇不语。
“只有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无论你对我做了什么,都是我欠你。”
傅恒初环着秦蓁,有什么念头在脑中一闪而过,却快得抓不住。
秦蓁沉默了几秒才重新开口,眼底似讥似嘲:“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当初救我的人是苏酒酒吧?”
傅恒初先是惊诧,随即眉心一紧,语气莫名有些沉,“你早就知道了?”
是啊!她早就知道了,又或者说她早就猜到了。
傅恒初曾经不止一次说自己不是当年的个人,但秦蓁从未相信,因为她相信自己的直觉,又或许说她那时下意识就不想否认傅恒初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因为亏欠,才能无视他对自己的伤害,因为亏欠,才可以心安理得对他好。
可秦蓁并不是傻子,傅恒初这样的人,没必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否认一个既定的事实,所以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确实不是当年救她的那个人。
所以那段时间她用自己的手段重新找了当年的就诊记录,也就是那时候她才现苏酒酒在她入院的那段时间也正好入院,但是之前她并没有查到苏酒酒的住院记录,这说明当年有人刻意抹了她的住院记录,十多年过去,秦蓁也仅仅只能查出她曾经住过院而已,至于是因为什么病因住院,依旧一无所知。
在江城有这能力的人,秦蓁几乎都认识。而鉴于苏酒酒和傅恒初之间的关系,后者对当年事情的态度又有些模糊,于是她心里隐隐有个猜测。
如果她的猜测是对的,那就说明傅恒初并没有骗她,因为当年救她的人并不是傅恒初,而是苏酒酒。
想起来,还真有些讽刺。
如果她亏欠的人是苏酒酒呢?
所以她在秦氏内部动手脚,将当年属于宋家的一切从秦氏剥离交给陆邵,抽离心腹,做出另立门户的姿态。同时,她还找了律师悄悄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交由陆邵。
秦蓁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离开做准备,她成功地瞒过傅恒初,也瞒过了陆邵。
唐小年的受伤的事情正好给了她契机,却没有想到阴差阳错去了C市,也没有想过傅恒初竟然会跟着她去了C市。
事情与她想象中的有些偏离轨迹,使得秦蓁不得不找上秦正铭,在让他在江城制造混乱,牵住傅恒初,而她利用冷水使得自己感冒加重而顺利留在苏园。
陆邵在苏园的出现实则有些出乎秦蓁的意料,二人离开苏园后,陆邵就给了她一张南京的机票,告诉她秦正铭已经在南京等她,会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后,便不顾她的阻拦回了江城。
秦蓁到了南京看见秦正铭后,隐隐察觉到陆邵的意图。
以傅恒初的性格,当初现她离开后,必然不会善罢甘休。正是因为深知这点,秦蓁做所有事情的时候才会瞒着陆邵,而她知道自己给陆邵留下的东西足够他生活无忧,更何况还有她还留下了几个她一手栽培的人辅助她。
但秦正铭却不一样,或许他对自己这个女儿还有些许愧疚,但对陆邵,他绝无半分怜悯。不知他对陆邵说了什么,导致陆邵不惜以自己为饵在江城引开傅恒初的视线,给她争取离开的时间。
如若不知情也罢,秦蓁既知就绝无可能放任陆邵不管?
于是她在南京逗留了一周,只是为了等陆邵,而后被傅恒初找到。
那一周,秦蓁想了很多。
她想过无数种被傅恒初找到的下场,她坐过最坏的打算,可是在二人相识的那个酒店房间,傅恒初只是把她狠狠地搂进怀里,问她:“痛吗?痛就乖乖地收起你的爪牙,当一名合格的傅太太。”
秦蓁怔住了,因为她能感受傅恒初搂着她力气几乎将她拆食入腹,甚至声音里都有些咬牙切齿,但是语气里却有些慌。
心里仿佛被什么重击一样,那一瞬间泪意爬上秦蓁的眼眶,她应了一个“好”字。
后面那一夜混乱,说是傅恒初强迫,又何尝没有几分她的主动?
所以,秦蓁对陆邵说是她自愿的。
她年少的时候刻骨铭心地爱过一个人,那人差点为她付出了生命,最后她奋力给他争取自由,二人最终有缘无分;
而今,她甘愿为傅恒初所缚,忘却前尘往事,只当他的傅太太。
所有的一切,早已无关亏不亏欠。
从她答应傅恒初的那时开始,她就只是傅太太,仅此而已。
被傅恒初握住的地方有些疼,秦蓁视线飘向他处,苦涩地点了点头,“我让人查了当年的入院记录,现在我入院的那段时间,苏小姐也恰巧在医院就诊,那时我心里就有了猜测,只是有一点我不明白,我那时候听到的分明是个男孩的声音,怎么会是苏酒酒救了我?”
傅恒初盯着秦蓁看了很久,似乎想从她脸上找出些许端倪,他看了一会并未现异常后,才开口:“酒酒跟你一样海鲜过敏,那次她因为海鲜过敏入院。有天半夜,她趁着医生护士不注意偷偷溜出病房,正好听到了你家人的谈话,她觉得奇怪边多看了几眼,这才误打误撞救了你的性命。”
“那那个男孩是谁?”
“是我,那天我也在医院,但是救你的人并不是我。”
至于傅恒初为什么会在医院,秦蓁没有问,因为她突然想起另一件巧合的事情,那就是当初傅恒初仅一眼就瞧出了她身上的过敏症状,如此想来也是因为苏酒酒吗?
心里莫名堵得慌,秦蓁闷闷道:“傅恒初,你与苏小姐很小就认识吗?”
“嗯。”
还是青梅竹马吗?
秦蓁扯了扯嘴角,拨开傅恒初的手从床上站起来,也没看他,“我去把你的轮椅过来,下楼吃饭吧。”
手上一空,傅恒初看着秦蓁把轮椅推过来后,才沉声开口:“我父亲过世的时候,给母亲留了个遗腹子,我母亲把我送进傅家时,已经有了七个月的身孕,是个女孩。”
秦蓁诧异地看向他,蓦地想起什么,不可置信道:“你还有个妹妹?”
傅恒初点了点头,眼底有痛意一闪而过,“母亲把我交给傅家后,就带着身孕离开了江城,小姑找到母亲的时候,她已经因病过世,只留下了五岁的小女孩,那个女孩就是酒酒。”
秦蓁的神情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你的意思是苏酒酒是你的妹妹?”
傅恒初摇了摇头,“父亲去世后,母亲哀恸过度,导致妹妹出生的时候心肺功能不全而去世。酒酒,是母亲捡来的,因为妹妹的缘故,母亲将当初不足两月的酒酒当成亲生女儿来抚养。后来母亲过世后,小姑便她带来了江城,交由一个信任的手下抚养长大。”
秦蓁没有想到傅恒初和苏酒酒之间竟有这样的关系,那么他护着苏酒酒就可以找到解释,虽然他和苏酒酒并无血缘上的意义,但是苏酒酒既是他母亲抚养长到五岁,对他而言已于妹妹没有区别。
而她记得,先前傅云回国提到苏酒酒的时候,神色亦是有几分奇怪,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可是我看苏酒酒的资料介绍,说她是B市人,并不是江城人。”
“那户抚养她的手下后来调任B市,酒酒便随着他们回了B市,她确实是B市人。”傅恒初说到此处的时候,看向秦蓁的视线亦有几分灼灼,“上次在B市你遇到我的那次,是因为酒酒的养父生病了,我陪她去探望。”
秦蓁一愣,若他没提起,她已经忘记B市的事情,心底有股涌上,“你不用解释了,我明白。”
莫说那人是苏酒酒的养父,他也是傅云的得力手下,于情于理,傅恒初都应当前去探望。
傅恒初轻轻“嗯”了一声后,长臂一捞将她拥进怀中,“对我而言,酒酒只是我的妹妹,而你,是我的太太,你和她,不一样。”
秦蓁蜷在他的怀里,感受着傅恒初胸膛里传来的体温,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那她呢?”
“什么?”
“你把苏酒酒当妹妹护着,那她也把你哥哥吗?”
话落,傅恒初的身子僵了僵。
秦蓁苏酒酒接触得并不多,但从几次短暂的接触中,她都能察觉到对方对她有明显的敌意,而她的敌意只能来自于傅恒初。
另一点奇怪的是傅云的态度,作为最疼爱傅恒初的小姑,她当时明确地表明秦蓁并不是适合傅恒初的人选,但她话里行间似乎是偏向苏酒酒的,可想而知,傅云心中合适的人选十有八九就是苏酒酒。
如果没有她这个变数,或许,苏酒酒会如愿嫁给傅恒初也不一定。
真是命!
秦蓁垂了垂眸,眼底有晦涩一闪而过。
“蓁蓁,酒酒的心思我不知道,但是我的心思我却明白。”傅恒初抬起她的头,抵着她的额头温声道:“我告诉你这些事,是不想让你心存愧疚,酒酒救了你一命,妈妈当初也救了酒酒一命,如此一来,你们已经扯平了。若说亏欠,那么你亏欠的是妈妈,当初泪岛那一拜,已经还了恩情。你若还觉得不妥,便当做欠了我好了,我要求不多,只要一个太太而已。”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就算知道救命恩人是苏酒酒,秦蓁也不会有离开的心思,但是听着傅恒初的这番话,心中别触动的同时,不免笑着反驳:“那能这样算的?”
傅恒初一本正经道:“怎么不能?你是我的人,我的妈妈就是你的妈妈。”
秦蓁被他这番话弄得哭笑不得,第一次现自己的丈夫是这么护短的一个人,可是被他护着,心里却有几分甜滋滋的。
“若你还觉得不妥,我有个提议……”傅恒初突然覆在她耳边,在她莹润的耳垂上啃了一下。
一阵电流涌过,秦蓁的身体不由往后弓,却被傅恒初的臂膀锁住,无处可逃。她看着面前似笑非笑的男人,心底蓦地有种很不好的预感,“什么提议?”
傅恒初嘴角缓缓扬起,眼底仿佛攒了一条流动的银河那么亮,“给我生个孩子,怎么样?”
秦蓁素来自谓皮厚,可此时此刻脸却不由自主红了,她扭过头不看傅恒初,一边拍着他的手,“别闹,先下去吃饭,你都忙了一下午了,难道不饿吗?”
“饿。”
“既然饿的话,那就放开我……唔。”
秦蓁的话语被傅恒初的深吻吞没,他轻松翻个身便结结实实地把她压在身下,看着秦蓁恼怒的目光,他的眼底有丝戏虐一闪而过,“但是我更想吃你!”
“你……”
秦蓁的所有反抗最后在傅恒初猛烈的攻势下尽数消弭,不多时,她便在傅恒初身下软成一滩泥,被迫承受他带来的风暴。
最后的结果自然逃不过秦蓁被傅恒初吃干抹净,然后一脸满足的男人讨巧地揉着她的腰,“起来吃点饭,不吃的话,你晚上会饿。”
“不吃。”秦蓁累得根本不想动,加之傅恒初掌心温热,熨着她酸疼的腰格外舒服,昏昏沉沉地直想睡。
傅恒初去捏她的脸,“你下午不是刚睡过,怎么又想睡了?”
秦蓁闻言,眼睛半睁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我刚跑完全程马拉松,还不许我歇会?”
全程马拉松?
傅恒初噗嗤一笑,这是什么形容,重点是那个跑马拉松的人怎么说也应该是他吧?
秦蓁恼了,直接拍开他的手,翻了个身不理他了。
傅恒初望着她的团在被下的脊背,又好气又好笑,但心知她是被自己累到了,也没再强求她起来吃饭,“那你先睡一会,我让刘姐把饭温着,等下叫你起来吃。”
秦蓁含含糊糊应了一声,便睡了过去。
傅恒初看了她一会后,果断伸手将她捞进怀里,另一只手则是在她的腰迹处轻轻按着,以便于她能睡着更舒服一些。
秦蓁的确很舒服,一觉睡醒已经是深夜了。
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傅恒初正坐在床头看什么资料,察觉到动静,他扭头看向她,笑道:“睡饱了?刚才叫了你几次都不肯醒。去吃点东西吧,我估摸着你快醒了,才让刘姐刚端上来的,应该还温着正好吃。”
秦蓁迷迷糊糊记得傅恒初有叫她起床的事情,听到他的话后不免还是愣了一下,“你这么晚不睡觉,就是为了等我起来吃东西?”
傅恒初扶了扶金边眼镜,“嗯,怕你饿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