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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鸦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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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盛蹲在古宅对面平房的阴影里,嘴上叼着烟。他这是过过干瘾,并不敢点燃,唯恐点燃后红色的烟头在黑暗里暴露了自己。

三天前,刑警队接到了110中心转过来的案件,京城西郊,传说中的鸦宅附近,现了路边的尸体。

尸体是环卫工人在凌晨时分现的,浑身皮肤脱落,像个血葫芦一样,死者的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恐惧。

这是一起杀人案,被害人死法恐怖,算得上是恶性杀人案。大概有数十年,作为都的北京,都没有类似的案件生过了。

经过现场的检测和法医的验证,常盛心里更是明白,那尸体旁边散落着不少的尸块,可DNA检测这些散碎的尸块却来自于十几个不同的人身上。这消息虽然没有对外布,可是性质之恶劣却让见惯了血腥的刑警们都觉得憷。根据判断,凶手很可能是个变态杀人狂。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素来消息灵通的记者们,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不知道警局里谁的嘴漏了风,还是拿了记者的好处,消息没出三天就溜溜地传了出去,在媒体和网络上闹得满城风雨。记者们得到消息后大做文章。有的称,社会压力过大,导致杀人狂魔出现;有的怀疑,是器官贩卖团伙作案后,杀人弃尸。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还流传着一个大部分人都赞同的看法,这尸体出现的地方本就蹊跷—那鸦宅可是北京有名的邪地。

身为元、明、清三朝古都,四九城中留下了无数传说,或神秘,或诡异,或惊悚。这些地界儿,也有好奇的人去探索过,不过大多数没有下文,冥冥中似乎有层迷雾,笼罩在其上。

这座近千平方米的老宅,在北京这寸土寸金的地儿能保留下来,没毁在地产商的手中,完全得益于尘封在大门口的一个小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另有一说,则是因为这儿也是北京的邪地之一,神通广大的开商对风水多有讲究,所以没有对这里下手。

在做地方志的时候,有考据癖人士多次对这所宅子进行过考证,但一无所获。从宅子的面积和铺的青砖地面来看,这所宅子应该建于明初时期。屋檐高耸,上面有不知名的兽头雕花,这种规模的宅子,从明朝的建制来讲,起码是官居一品,位极人臣的门第才能拥有。明朝对于建制管辖最严,越级建宅通常是杀无赦、斩立决。纵观明史,还没有哪个臣子敢明目张胆地僭越。

这就显得更加古怪。明初,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位极人臣的高官都在南京就居。那时,北京乃是北方国门,深受蒙元之扰,不会有人在北京燕地建居所。就像现在跟你说,让你去阿富汗建个宅子,恐怕没人愿去,也没人敢去。

朱棣扫北成功后,迁都北京,高筑四九城,国公、一品官员全都移居燕京,可是宅子大多都在北京九门之内。这位置,若有人愿意居住,恐怕也多半是一些山野樵夫之流,但这些人等绝对不会有如此手笔。

更奇的是,这个宅子还另有蹊跷。这里曾被称为“鸦居”,也被老百姓口口相传为“晦气坟”。

明末时期,也是史上最后一次小冰川时代。古人虽然不懂这些,但天气变化却并非不知。那时全国天气骤冷,田地收成减少,明朝皇室号召百姓开荒种粮,倒也有人看此处宽敞,在这里开垦过田地。却没想到,这块地邪得厉害,方圆数里内,无论种什么作物,怎么勤恳耕耘,都是颗粒无收。

每到暮色降临,铺天盖地的乌鸦黑漆漆的,犹如天上的一块黑云,全部在这里逗留栖息,“呱呱”的叫声更是吵得人心烦意乱。

有人猜测,这里怕是哪个明朝达官贵人的阴宅。可能有殉葬的奴仆一同被深埋其下,因此地下存有尸气,才让这里寸草不生。这个说法着实有不少人相信。民间传说,乌鸦择死腐而居,那铺天盖地的乌鸦,就是这里是坟地最好的明证。

自此,宅子就荒废在了岁月当中,再也无人问津。一直到文革时期,一群来自祖国各地的红卫兵,见它宽敞,就将这座宅子当成了据点。初时,一群年轻人倒也热闹,人声鼎沸,每天革命口号、歌曲不断。然而,其中有人提倡“破四旧”,要砸了这老房子,便四下烧、砸、打、抢,结果引来了麻烦。

不知为何,那群红卫兵多人神秘失踪,从此再也不见踪迹。而幸存下来的两个人,一个全身脓肿,皮肤脱落,从老宅里跑出的时候,身上的腐肉不断地掉落,腥臭的秽血洒了一路。

另外一个则像是见了世界上最为恐怖的东西,受了刺激,从此疯疯癫癫,不断惊叫,眼睛瞪得仿佛铜铃一般。最后,这人也没熬过三个月,就死在了精神病院里,死时脸上还挂着古怪的笑意。

建国后,这宅子因其古老,被评为文物。可是地处偏远,又说不出到底是哪个历史人物的住所,缺乏名人效应。因此,这宅子一直没受到什么重视,更没什么游客来参观,相关部门也对其听之任之,倒也没人提出过要修缮整顿。

如今出了案子,社会舆论一起,警方就有了压力。只有尽快破案,才能让这些说法不攻自破。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儿,别人躲还来不及,临时跑肚拉稀、肠胃不畅的人比比皆是。偏偏常盛格外兴奋,主动跑到队长那里,拍着胸脯立下了军令状,说是要全力拿下此案。队长本来很看好常盛,准备重点培养他,可看他如此性子,心里哭笑不得。

常盛有自己的心思,自打从部队退伍后来到刑警队,参与了不少案子,可是总觉得再没遇到像在部队里那么有劲的事儿。

在部队,他是侦察兵种—中国特种部队A大队当中的佼佼者。

按照这种资历,常盛完全可以在部队有更好的展空间。但他性格耿直,素来靠能力,轻关系,在领导眼里,是个纯粹的“刺头”,这让他稀里糊涂地错过很多机会,不过他倒从来不惋惜。

在部队野外生存拉练时,常盛又犯了一个说起来让人觉得可笑的荒谬错误。特种部队常有些特殊的装备,在野外生存时,就有这么一把合金材质的多用野外生存刀。这把刀长约一尺,除了刀刃外,还藏有金属鱼线、套兔子的圈、锯齿、钳口等多种实用工具。铸刀的合金材质坚固,刀刃锋利无比,能轻易地斩断拇指粗细的钢筋。有了这把刀,战士们在野外可谓如虎添翼。不知道多少人,因为这把刀,生存得更加容易。

其他人也感叹这是把好刀,但顶多觉得是件好用的工具,爱不释手。可常盛却视这把刀为兄弟,觉得它是自己最要好的伙伴,甚至睡觉都要抱着这把刀。野外生存结束,刀要上缴回去,常盛却极不舍得,硬是在营房后挖了个坑,把刀藏了起来,非说在野外生存时丢了。

可是众目睽睽,你在回营的车上还抱着刀一副迷恋的样子,现在又说野外生存时刀就丢了,实在是太过蔑视众人的智商了。

因此,非但常盛的一等功被取消,常盛的入党申请也被驳回。原本,部队的领导是想让常盛先当几年志愿兵,再向上调动调动的,便私下找他做工作。谁知道常盛一根筋,“刀就是丢了,说破大天来,我也拿不出来。”

夜风乍起,让常盛感觉有点冷,他掏出根烟正准备点上。忽然,古宅院子里的灯光亮了起来,让常盛顿时来了精神。

这里自从徐家入住后,就有人翻起了旧黄历。网上,这里也成了北京的十大凶地之一。

今晚,已经是常盛第三天来这儿蹲点,他像一头准备捕猎食物的豹子一样,蜷缩在黑暗之中。一连三天,常盛没找到一丁点的线索。一入夜,古宅附近就异常冷清,住在附近社区的人,宁愿绕路,也不愿意走古宅前后的近路。

突然,古宅的院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传来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似乎夹杂着低声的呜咽和抽泣。

片刻,常盛看到几辆打着车灯的汽车从远处开了过来,在古宅门口停下。院子里的人走了出来,为的是四个男人,分别拎着一个床单的四角。床单原本是白色的,可是现在上面血迹斑斑,不时还有鲜血滴落下来,把古宅前的空地也染得斑斑点点。

“警察!”常盛右手握枪,左手掏出证件,大喝一声走了过去,古宅里出来的众人一愣。

“里面是什么?”常盛用拿证件的手指指床单。

“病人。”从古宅出来的人群中,一个走在最前面、拎着床单一角的男人站了出来,“我是徐氏集团的董事长徐克……”

“我不管你是谁!我现在怀疑你们正在犯罪,请打开床单,让我看一下你们的病人。”

“放肆!”徐克面色阴沉,“如果我说不呢?”

常盛冷冷地盯着徐克等人,盘算着是不是要马上动手把这些人拿下—以自己的身手,这几个人根本不在话下。

场面僵持住,徐克身后有人看形势不好,悄悄地走到门洞的阴影里,拿出了手机。

不过一会儿工夫,常盛的电话响了起来。常盛警惕地退后一步,接起了电话。

“收队!”里面传来的,是队长熟悉的声音。

“可是……”

“收队!”

“不!我刚刚现线索。队长你……”

常盛的恼怒和高喊,给了徐克等人机会,这些人将床单塞进了汽车,引擎悄然动,等常盛觉的时候,车子已经开出去了,并且开始加速。

常盛一怒,把手机摔在地上,冲过去就想揪住徐克的脖子。没想到,徐克却在车子开出后,扑通一声跪了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声音撕心裂肺,“爸!我说不回国,你坚持要回来,你这是何苦啊!”

回到队里,常盛像一头被激怒的熊,开始咆哮,四下寻找队长,想要理论一番,可就是找不着人。队长知道常盛的暴脾气,所以没等他回来就先回家了。听值班的同事说队长不在,常盛头也不回地出了门,直奔队长在东直门的家。

睡眼惺忪的队长看着他苦笑。常盛不依不饶地追问,为什么有了关键的线索却偏要在节骨眼上要自己收队。

“唉,”队长叹息了一声,“常盛啊,你入行时间也已经不短了。知道咱们这些警察看起来威风,可是有些人家,咱们是惹不起的。不瞒你说,我也窝了一肚子火。可这是上面打给我的电话……”

“我不管那么多,我只知道人命关天,天王老子犯法,也得坐牢!”常盛梗着脖子,站在门口,说什么也不肯进队长家的门,“得,我不让你难堪,你告诉我给你打电话的是哪个上头?我找他理论去!”

“你啊,就是个石头脑子。”队长摇摇头,“我还真不能告诉你,告诉你这事就闹大了。”

“那我就去网上微博,我不信还没有说理的地儿了。”

队长有些恼怒,瞪了一眼常盛,“你怎么就这么轴,这狗脾气再不改改,即使你办案能力再强,以后日子也不好过。”

“怎么,还会被打击报复是不是?我就不相信了,警察局领导跟他妈的嫌疑犯穿一条裤子?”

队长伸出手来,“常盛,把枪给我。”

常盛警惕地看着队长,侧了下身,“头儿,你什么意思?”

“我就知道你会闹,现在,你开始休你的年假了。”

常盛的脸阴得能拧出水来,上下打量着队长,似乎面前站着的是个陌生人,“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好……好,姓李的,我算是看错你了!”

回去的路上,常盛一边走一边骂骂咧咧。他从超市买了瓶二锅头,喝得醉醺醺的。

猛然,常盛把酒瓶朝地下一摔,“我操,我还不相信了,让我休假能怎么着,我哪儿都不去,我就要看看,这事儿有什么猫腻。我就不相信,这家人还能只手遮天了。”

他眼前一亮,似乎想到了什么,自言自语地说:“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关键时刻,他怎么也得拉兄弟一把啊。”

常盛想起的这个人叫刘季,两个人认识不过三天。说起相识的经过,还真让常盛颇感到有几分不可思议。

那天常盛出门执行任务,归来途中,路经西客站,结果现几个家伙神色慌张,又故作坦然地从自己身边走过。几人口袋里鼓鼓囊囊地凸起了不少,看那凸起的棱角,应该是钱包。

除了小偷外,谁还能带几个钱包出门?所以常盛就上了心,拿出侦察兵的本领,悄悄地跟在了这群人的身后,几个蟊贼走到一个僻静处就要分赃,结果被常盛直接抓了个现行。这几个人狗急跳墙,不知死活地想要反抗,竟抽出刀子冲过来。结果,三下五除二,被常胜轻松放倒在地。常盛打电话到车站分局,分局说人手紧张,要他自己把几个蟊贼押过去。

走到南广场,常盛却被一个笑眯眯的年轻人拦住,这年轻人年龄和常盛相仿,长得清秀斯文,一看就是个读书人。常盛以为,这又是这个盗窃团伙的一员,看到同伙被抓,拦在这里要出什么猫腻。他抱着一种看笑话的心态站住,他可不认为,对面的年轻人能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

年轻人扫了一眼几个蟊贼,“这位老兄,麻烦你把我的钱包还我,我刚到北京,还等着钱急用。”

常盛有些惊诧地看了看年轻人,心里对他的话有点不信。自己抓这几个蟊贼,是在北广场抓的,即便他真的丢了钱包,在找寻时看到自己在北广场抓到这几个蟊贼,一定会当场上来索要,怎么会这么好整以暇地在南广场拦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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