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十九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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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式三合院内,女孩坐在一张木制的椅子上,她的手上拿着一具口风琴。
她的眼神深幽,时间走进了她的眼底,时光倒退回五年前。
那时,女孩还只有十九年华。
女孩的父母因为贫穷,都是从早起床后便摸到天黑才回家来。而女孩的哥哥因为父母疏于管教,长期都是逃学旷课跟在几个社会上的小混混身后打混日子。
女孩从小就很乖巧,家庭虽然贫苦,但她的成绩在班级里却一直名列前茅。
女孩长得很美,十九年华便出落得如天仙般,一双有灵气的说话如会说话般眨呀眨,她的睫毛卷而翘,随着眼睛的眨动,细细煽动。
女孩有些瘦弱,看似单薄的身体,皮肤却白皙细致。
女孩的许多男同学都喜欢她,有当面追求的,有暗地里塞情书在她课桌里的。
叶初言小时候读书不认真,有些顽皮的他,留了两级,后来在女孩的班级里与女孩成了同学。
女孩子的座位在班级第三排,叶初言坐在倒数第一排。距离有些远,但女孩却是知道那个被留了两年级的男同学。在那样的年代里,留级的学生都是会被同学们风传成不良学生的。
女孩还记得那个夏天的傍晚,她的书包里又被塞了一封情书。女孩笑了笑,这样的情景生在她身上已是屡不见鲜了。女孩没有看情书,她把情书塞进书包里,情书的纸张可以带回家当做柴火纸来烧饭。
也许是女孩出落的太过美丽,也许是女孩的哥哥在外惹了事情连累到了自己的妹妹。女孩被三个二十出头的男孩子拖进了一堵废墟墙里。
三个男孩子严实的封紧了女孩的逃路。女孩叫喊救命,经过的男同学没有一个敢出面与这样大自己三两岁的三个男孩理论。
女孩当时觉得自己要完了,三个男孩中的其中一个甚至把手伸进了她的校服里面,女孩欲哭无泪,大声喊叫救命。
“哐咔!”一声清脆的啤酒瓶破碎声音响起。
已经泪流满面的女孩,在傍晚的霞光映影下看见了一个男同学手中抓着一个破裂了的啤酒瓶。而那三个男孩中的一个,已经头破血流。
“滚!”男同学一声怒吼。他如英雄般奇迹出现,如英雄般震慑住了三个在女孩心目中已经定位为坏蛋流氓角色的男孩。
三个男孩被那个男同学吓的狼狈逃离废墟。
看着逃逸而去的三个坏蛋,男同学尴尬的走近了女孩身边,问道:“你没事吧。”
女孩看着男孩羞涩的带着尴尬的表情,笑了笑,说道:“我没事,谢谢你。”
“不用谢,不用谢。”男孩着急的摇摆着手,继续说道:“我们是同班同学,我叫叶初言。呵呵,帮同班同学是应该的。”
“我知道你的。”女孩看着羞涩状态的同学说道。
“呃。”男孩愣了愣,应该是没想到女孩会说认识自己的话,像他这样留了级的学生,一般的好学生都是不愿意与他交朋友来往的。
女孩看着男同学被呆愣住的表情,却是笑了笑,说道:“可以送我回家吗?我怕那些男孩还会回来……”女孩的表情也有些娇羞。
男孩显得有些激动,没有说话,头却像捣蛊一般的连连点头答应。
从那时候起,年少的叶初言认识了他的同班同学苇绮。随后也认识了苇绮的哥哥苇胜。
苇绮的哥哥苇胜,从小便是一身蛮力,打架时就像一头蛮牛般悍不畏死。周围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蛮牛。
蛮牛不喜欢总是跟在苇绮身后的叶初言,为此还跟叶初言打了几架。
苇绮还记得叶初言送给自己的第一个生日礼物是一具口风琴。那是苇绮与叶初言在逛街时,经过一家店铺的玻璃橱窗时,苇绮指着那个自己偏爱的口风琴对叶初言说:“初言,我好喜欢这个口风琴哦。”随后,苇绮过生日时就收到了叶初言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是自己指着橱窗告诉他的那一款口风琴。
“绮绮姐,外面有人找你。绮绮姐,绮绮姐……”
一个小男孩伸着肉呼呼的可爱小手,在女孩的面前摇晃。陷入回忆中的女孩一度没有听见小男孩的呼唤。
“呃,小强,什么事啊?”女孩终于被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绮绮姐,你在想什么啊?外面有一男孩找你。”十岁的小强不厌其烦的对面前漂亮的姐姐说道。
“是谁找我啊?”女孩站了起来,朝门外走去。
门外,一个看似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子夹着一根香烟,香烟的烟雾随着他的吞吐缭绕。一张瘦弱的脸颊上一双细小的眼睛隐隐透着狠辣的味道,一张刀削的瘦脸颊上隐隐的长着几颗青春痘未消的疤。随着香烟的吞吐动作,隐隐还露出被烟熏黄了的牙。
苇绮看着面前的男子,微微的锁紧了黛眉,问他:“瘦皮猴,我哥不在家。你有事找他,打他电话便是了。”
苇绮不喜欢瘦皮猴,他的身上总是隐隐的透着些阴狠。他也劝过苇胜别再和这样的混混呆在一起,迟早会被这样的人给害惨的。只是哥哥哪里会听她的劝呢?父母在世时,还有父母可以管束着些,但是自从三年前父母在马路上拾垃圾时被超速的汽车撞死后,哥哥便再无人可以管束。苇绮从本能上的厌恶瘦皮猴这样的混混。
瘦皮猴看着眼前漂亮的女孩笑了笑,露出一口烟黄牙,说道:“明天有一场林艺莲的演唱会,我弄了两张门票,想请你一起去看看。”瘦皮猴早就已经从附近的人口中套得苇绮喜欢林艺莲的歌,周围的小孩子时常都能听见苇绮的嘴里哼哼着林艺莲的歌曲。
苇绮一脸淡漠的回道:“我明天还有事,你找别人吧。没事的话,我回屋了。”说完话,不等瘦皮猴有所表示,便转身回了屋。
瘦皮猴看着苇绮性感曼妙的背影,阴狠的吸了口烟,把烟蒂丢地上,一脚狠狠的踩了上去。若不是蛮牛的原因,只怕瘦皮猴早就用尽各种残忍手段也要教这样美丽的女孩追到手了。
青浦音乐广场。
黄锦林,舒轩,安琪,路仁四人先后赶到。
一一的看到黄小雨时,皆有些无语。华亭是不是太小了些?
相对比四人的表情,叶初言却要显得温吞许多。论长相,他明显不及黄锦林和路仁,若要与黄小雨细细攀比外貌,恐怕也仅能持平。但这厮胜在气质干净纯粹。微笑时总能令观众如沐春风,冷静时却又似冰霜清冷。
这厮的气质很玄妙,很难直白的道说清楚是哪一种气质。
但这厮确实总是能给人一种干净纯粹的感觉。感觉这东西外人是不能凭语言直观的表白出来,但他确实是真实存在的。如果要让别人给这厮一个必须用语言形容的词来诉说描写的话,大多数人都会说出一个词:纯净水。
这厮的心里在想什么,也许没有人清楚。但这厮胜在对喜厌的直白,喜欢便说我喜欢,不喜欢的便说不喜欢。不遮掩,不埋伏。
这厮喜欢开玩笑,但是必须是他信任的朋友面前。在朋友面前他就像纯净水一样,让你直观的看到他的开心,他的想法。
友情这东西很奇怪。林菲不清楚叶初言开始时对黄小雨私语了些什么,但黄小雨随后的行为,显是已经接受了这厮的存在。叶初言偶尔会跟黄小雨开一些黄色小调调,黄小雨也会配合的笑笑。
这样温暖的早晨,几人相处得甚是愉快,和睦。林菲很喜欢这种感觉。
很喜欢听叶初言说一些不伤小雅的黄色小调调,喜欢叶初言开玩笑后自顾自的哈哈大笑。那样的笑容是那样的干净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