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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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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是一秒,兰西的手臂便被对方甩开。兰西不以为杵,继续表对于传说中的墨书大大森森的爱,最后甚至将自己刚刚看完的《原始纪》推荐给玄墨:

“你一定没有看过吧?快去看!”

玄墨:“……我看过。”

他写的书,怎么可能没有看过?

见兰西还要再说什么,玄墨的眼风扫了过去,眼前的人鱼打了个寒噤,乖乖地缩着脖子滚去洗漱。

来到教室,宋萝笑眯眯地看着他:“又熬夜了?”

兰西打了个哈欠:“嗯。”

“其实墨书以前的文也很好看。”很明显,宋萝也是这位大大的脑残粉,故而对兰西熬夜的原因心知肚明。而脑残粉其中一个特点就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喜欢的东西推荐给别人。

兰西的眼睛又一次亮了。

记下宋萝推荐的几本文名,兰西回到了自己的位置。身旁的玄墨依旧在看一本兰西读不懂的书,只是这一回,自认为拜读过绝世好书的兰西对玄墨手上的书籍产生了点儿兴趣。

“好看吗?”兰西撑着脸问。

玄墨转过头。

“我说,你手上的这本书,有《原始纪》好看吗?”

玄墨回想沉吟片刻,认真回答:“和它相比,墨书迄今为止的所有书,都算不上高明。”

兰西沉默片刻,同样认真地问:“请你再说一遍。”

玄墨放下手上诺奖得主的成名作,淡淡道:“和它相比……”

“够了!那个……我说,不用重复了。”兰西哼唧一声,背对着玄墨垂头坐下。

玄墨将视线回到手中的书籍上,但注意力却不知道飘去了哪里。

——正是每一次在阅读这些人类文学名宿的书时,他才能清楚地体会到自己的缺点,明白现阶段所取得的赞扬、肯定只是虚妄,未来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当然,他也不曾有过自卑之类的情绪,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在如今浮躁的时代里也算不得差。

可是,人鱼他为什么会喜欢“墨书”呢?

是初接触网络文学觉得稀奇?还是凑热闹喊喊口号,没有几日便喜欢上了新的作者,有了新的爱好,将所谓的墨书大大放置在一边。

以他对这条鱼的认知,大概后者的可能性更多吧。

玄墨转头望向窗外。

无论是哪一点,和“玄墨”有什么关系呢?

兰西也在想着同样的问题——

他为什么会对墨书大大一见钟情?

大概是,在大大的书里,无论溯夜还是临海,都在为了创建自己的部落而不停奋斗,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也不妥协。

兰西仿佛能从主角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同样是部族的衰微,同样是独自面对陌生的世界,他身临其境,和主角一起经历成功、挫折、喜悦和痛苦。

文以载道,能写出这样的书的大大,一定也是一个好大大。

好想认识他……

这样高贵纯洁直击灵魂的感觉,玄墨那个家伙怎么会懂?

竟然敢嫌弃他的男神,哼!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兰西对“墨书”的喜欢持续的足够长久,这份喜欢甚至表现在了他的现实生活中——

比如,上课开始认真听讲;比如,对于最讨厌的数学题,也试图逼迫自己去弄懂。

看到如此配合的学生,让玄墨在讲课时紧绷的眉头终于放松下来,当然,玄墨态度的转变,其间也少不了兰西净化版的食物的投喂。

经过改良之后的投喂方法中不需要兰西每一次都费力地吐出元丹,只需要定期收集元丹中的精华,便可以拿来各种使用。

甚至……顶着玄墨冷厉的目光,宋萝软磨硬泡从兰西那里要来一小滴精华,回家……抹脸==。

往往也是在这个时候,兰西才会恍然间意识到自己非人类的身份。平时?平时他除了力气大一些,也只会迷幻术一个法术,根本挥不了什么作用。况且,人类的明创造实在是太方便了!

有了墨书大大占据注意力,兰西的眼中只剩下看小说和上课做题。作为同居人,玄墨似乎也被对方的节奏感染。

给兰西讲完题,玄墨下意识拿出自己的书来看。他钟爱纸质的触感,哪怕他通过网络的形式写书,也会在每本书完结的时候做成纸质自己收藏。

作为一个来自九天境的上古凶兽,爱读书,并且在原生境成为一名网络作家,这样的事情说出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

从刚出生,便有人不断告诉他,饕餮所代表的,是贪欲,是放纵,也是毁灭,只是他却神奇般地拥有着沉静甚至无趣的性格,喜好阅读,在以力量为尊、纷乱复杂的九天境中显得分外格格不入。

来到被所有妖抛弃的原生境,身旁的所有人都觉得这是部族对他的放逐。然而在这里,他却如鱼得水。

他有了名义上的亲人,远离无穷的纷争,轻而易举地拥有宽敞的书房和闲暇的时光。

书看多了,自然萌生了写一些东西的写法,“墨书”应运而生。

然而玄墨没有想到,有人,或者说有一条鱼,会因为自己的作品,而改变自己。

沉默片刻,合上手中的书,他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电脑,快地敲击键盘,几个小时之后,绿水的编辑收到了墨书大大的新文大纲。

责编暖暖:天啦撸!大大!告诉我,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你不是说你要休息几个月不开新文吗?

墨书:忽然想写。

责编暖暖:以前的你不是这样的!

暖暖还记得一年之前自己从前辈那里接手大神时候的喜悦心情!早在她还是个读者的时候,她便已经听说过墨书大大的鼎鼎大名了!

然而直到真正成为大神的责编,她才意识到墨书大大是多么的难搞。

文章的题材内容说不上一句话倒也罢了,在更新上,这位大大是前所未有的任性。断更什么的都是常事,有时候卡在关键地方消失的例子也不少,奈何文的质量过硬,所以就算读者们威胁着要弃文,最后还是忍不住回来在坑里苦等。

因此,在墨书大大文下的评论区里,时常会出现各式各样让人耳目一新的催更,寄刀片啦,哀求啊,吐槽啊什么的,完全都是家常便饭。

最激烈的一次,甚至有黑客想要入侵墨书大大的电脑,只为了早一点看到下一章的存稿……

——只是,玩票的墨书大大,从来都只是现码,哪儿来的存稿。

而且按照这位大神的尿性,在完结一本文之后,总会无声无息地消失个几个月,等到下一次出现时才会上传新书。

故而墨书大大的粉丝总是称自己命苦,追更新时苦,没书追的时候……更苦。

介于墨书大神出道之后一直的“优良表现”,这一次接连开新书的行为,实在称得上反常。

编辑暖暖:大大,一个人一般出现反常现象,并且无法为自己的行为找出合理的理由,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人恋爱了。大大,你恋爱了吗?

墨书:呵呵。

关掉企鹅,玄墨打开码字软件,望着空空的文档,他忍不住皱眉,自己刚刚的行为,的确有些……冲动。

但是……一想到某人对于“墨书”认真执拗的态度,以及无时无刻在耳边回响的“我要给墨书大大生猴子”,玄墨捏了捏眉心,开始码字。

谁让他喝了别人的粥呢?

兰西是一条性格活泼的鱼,活泼,意味着话多。因此在身旁没有人合适的交流的人选时,他下意识地想要找到一个地方泄心中汹涌的洪荒之力。

这股力量,叫做“我是脑残粉我骄傲”。

很快,他便在看文网站的书评区找到了倾泻这股力量的战场。

——在一条条的好评里,竟然夹杂着一条“这写的什么东西,狗屁不通,搞基卖腐,连妹子都没有”的吐槽。

兰西瞬间炸了。

他干不过玄墨,难道还吵不过网上的渣渣?

怒火上涌,他飞快地在键盘上输入:“蠢货,你看懂没有,竟然骂墨书大大!有没有女主,很重要吗!”

虽然没有感情线,这本书也是非常经典的好吗!况且,这本书根本就不是以谈恋爱为主!

送之后,兰西冷哼两声,没有继续往下翻,打开评论的界面,他两个指头僵硬地一下一下地戳出了今天的千字长评。

——据宋萝说,写长评勾搭作者,会更容易被作者看到。

将最后一个字写完,兰西迟疑片刻,最后加了一句:“大大,我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

按下出键,兰西的小心脏跳的飞快,他不知道墨书大大看到最后一句话,会有怎样的反应……

很快,新鲜出炉的长评下面就出现了回复:

用户89o7o:在这里,作者是看不到的啦。你把长评转移到这里去,这是网站。

网站?

兰西疑惑地眨眨眼,但还是听从别人的建议,将长评复制粘贴到一个似曾相识的网站的书评区里。连续几篇长评,立刻占领了《原始纪》的书评区,兰西心中生起一丝成就感。

这样,就可以被墨书大大看到了吧?

下一秒,兰西的目光一凝,他的评论被回复了!

点开——

墨书的铁粉:长评竟然打零分,醉了。还有这位,你是盗文网来的吧,还想勾搭大大?低调点好吗?

咦嘻嘻:盗文狗滚粗。

咩哈哈:盗文狗滚粗1oo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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