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想对我以身相许 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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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没睡多久,难以言喻的炽热感自丹田深处升起,以燎原之势瞬间传至四肢百骸。他满头大汗地醒来,刚想喊凌夜,却觉嘴唇干得不行,嗓子眼儿也几乎冒火,他张张嘴,竟是只能发出气音。
水,水……
他要烤死了!
勉强支起绵软无力的上半身,郁欠欠往榻边小几上伸手,想抓茶壶。
然那炽热极其的来势汹汹,烤得他四肢疲软,手指更是抖个不停。他试了好几次,也没能碰到茶壶。忽而手肘一软,他一个没注意,摔了下去。
“砰!”
郁欠欠从榻上摔下来,后脑勺正中地面,发出好大的声响。
剧痛突如其来,本就十分难过的他登时头晕目眩,眼冒金星,什么都看不清了。
正坐着闭目养神的凌怀古听到动静,睁眼看了过来。
见郁欠欠倒在地上,面色苍白满脸是汗,急需大人帮助,凌怀古站起身,才朝他走了两步,就见他身上忽的冒出一阵强光,刺得凌怀古立即举袖遮眼。
等那强光消散了,放下袖子的凌怀古一看,房内只剩他一人。
他顿了顿,目光转向方才他坐着的地方。
那扇闭合的窗,不知何时被人打开了。
……
与此同时,地下鬼市。
凌夜才挑好几样药草,正要付钱,就蓦地感到一阵心慌意乱,手里的药草全掉了。
欠欠出事了。
她眉一皱,转身朝鬼市出口掠去。
她速度太快,仅是一眨眼的功夫,摊主就望不见她的背影了。
于是刚才还气她不买就不买,干什么乱扔药草的摊主顿时肃然起敬,这样的速度,自己得修炼多少年才能达到?
且说凌夜出了鬼市,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客栈之时,凌怀古才把目光从窗户上收回来。
他还没再走几步,去捡散落在地的孩童衣物,就觉一阵劲风扑面,而后颈间一疼,巨大的力道迫得他身体后仰,整个地重重撞上椅子。
定睛一看,果然是凌夜。
“欠欠在哪?”
无需去看,强大的神识已然把整座客栈在瞬息间搜寻了数遍,连根欠欠的头发都没能找着一根。
凌夜五指扣紧凌怀古的脖子,让他再一次地感受到那种濒临死亡的窒息。
她逼视着他,问:“你把欠欠藏到哪里去了?”
凌怀古闻言一哂。
他明明什么都没做。
凌夜看懂他的表情,五指力道放轻,却没松手:“不是你?”
凌怀古摇头,然后伸手指了指地上的衣服,再指了指身后的窗户。
看那衣服碎裂得不成样子,隐隐还透出点法力波动,凌夜眉头皱得更深,却终于明白,欠欠突然消失,还真不是出自凌怀古之手。
只是……
“我布了屏障,这里只有凡人能进,修者是进不来的。”她闭了闭眼,怎样都无法相信凌怀古真的没有插手,“欠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绝对让你不得好死。”
说完,一把甩开凌怀古,循着空中残留的郁欠欠的气息跃窗而出。
作者有话要说:
欠欠:我要下线啦,不要太想我。
——
快和小男主说拜拜,要一段时间不能见到他了≧ω≦
然后整理一下你们对大男主的称呼:
九歌→√;
大九歌→√;
大舅哥→一脸懵逼,想说这是谁我有写吗,直到把拼音打了出来;
郁9哥→嗯叫他哥也没错;
九哥→同上多出一堆妹妹;
长歌→这是在夸他长♂吗;
小白歌→他确实挺白的……
好了,让我来郑重地告诉你们,其实他的官方昵称是九妹妹。没错,我闺女私下一直都是这么喊他的。
#我不仅把你当兄弟,我还把你当姐妹#
第36章 到来
才跃到窗外, 还没落地,凌夜倏地回头,看向夹在窗框上快被风吹掉的东西。
是一张字条。
上面是不知多么紧要的关头, 才能有的极其潦草的两行字:“我回家了, 不用找我。欠欠。”
凌夜攥着这张字条, 指甲隐隐有些发白。
不对。
这两行字不是用血写的, 也不是用墨写的。
从她感应欠欠出事,到她回到客栈, 算来不过一息时间。这么短的时间,欠欠若没受伤,他哪来的空磨墨?更别提还要写这么两行字,除非是以法力代笔,否则不作他想。
那么, 是谁借他法力,肯让他写出这两行字来?
她自己设下的封印, 她自己清楚,她不动手,旁人是绝无可能替凌怀古解除丹田里的封印。排除掉凌怀古,又有哪个外来的修者能突破她的屏障, 进到客房里, 把欠欠抓走?
不及多想,凌夜收起字条,循着气息开始找人。
然郁欠欠留下来的气息并不多,且消逝极快, 凌夜才追出两条街的功夫, 那点气息就彻底消散,再寻不到任何踪迹。
她心念一转, 把碎成一条条的衣服和字条取出,循着上面的法力波动继续找。
仍是没找多久,波动断绝,凌夜抬头看了看,这里离客栈并不很远,与之前去过的西街也相距颇近,应当也是个热闹之地。偏生此处人迹罕至,连商铺都没几家开门的,更无小贩摆摊,瞧着着实荒凉,与西街对比极其鲜明。
偶有人来到这条街上,都是低头垂眼,行迹匆匆,仿佛这条街上住着能吃人的怪物,多停留片刻,就要被抓走吃掉。
凌夜脚步骤停。
这条街的氛围不太对。
那法力的波动,也并非断绝,而是就停在这里了。
她想了想,放出一点神识,在整条街上转了一圈后,停在正前方连幌子都没挂的酒肆里。
与街上的萧条不同,这座酒肆内别有洞天,人声鼎沸,尽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食客。酒香肉香鱼香,汗臭狐臭脚臭,种种气味混在一起的味道堪称销魂,然里头的伙计与食客好似嗅觉失灵一般,仍自开怀说笑畅饮,没有半分尴尬。
凌夜动了动鼻子。
这酒肆里,在那难言的气味的遮掩下,没有血腥味,反倒有股非常浓郁的鱼腥味。
有经过此地的行人望见凌夜站定不动,定定打量着那座让他们肝胆俱裂的酒肆,浑然不知天高地厚要进去看看的样子,当即想提醒她,却怕惹祸上身,走得更快;也有人不忍看她惨遭毒手,在路过她身边的时候,压低声音道:“别看了,快走!”
凌夜问:“为何要走?”
那提醒她的人已经走了好几步,闻言头也不回地说道:“那是家黑店,进去的人没一个活着出来的。你要还想活命的话,听我的,赶紧走!”
说完,步伐加快,一溜烟儿地消失在街道尽头。
望着那人的背影,凌夜神色莫名。
是刚才在鬼市里,她最后看中的那些药草的摊主。
在她看来,摊主的修为不算顶顶好,但能在夫子镇这样大隐隐于市的鬼市里摆摊,可见有些手段。这样的人,却也对这座酒肆讳莫如深,凌夜原本就要进去的,这会儿更打定主意要进去了。
神识虽已无法再感应到郁欠欠的存在,可也正是这种安静,说明郁欠欠目前是没出事的。凌夜暂时安下心,抬脚往酒肆走去。
“吱呀——”
紧闭的大门从外推开,里头刚刚还是热火朝天的,这会儿所有人都齐齐转头,看向信步走进的人。
看来人像什么异常都没发现似的,兀自走到一张空桌边坐下,然后道:“伙计。”
正和食客们一样,眼眨也不眨地盯着她,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的伙计闻言一个激灵,忙拿袖子往下巴上胡乱擦了擦,却怎样也擦不完,只好使劲咽了咽,强行克制住想继续流口水的冲动,又朝周围人挤挤眼,示意他们别把客人给吓跑。
周围食客纷纷点头,表示明白。
却也有人没理会,评价道:“这姑娘瞧着细皮嫩肉的,肯定好吃。”
旁人附和道:“没错,没错。我就喜欢这样的姑娘,不管红烧还是清蒸,吃起来都别有滋味,连骨头都能直接嚼碎了咽下去。”
“刚不是弄来个小娃娃?干脆把她跟那小娃娃一起串着烤了,撒上辣子,那才叫香。”
“别说了,我刚吃饱。”
“嘁,还饱呢,就你口水流得最多……哎呦!别打我!别打!好了我不说了,你尽去哄吧,我再不会多说半个字了。”
伙计收回手,瞪了那几个不听话的家伙一眼,而后一转脸,扬起热情到近乎谄媚的笑容,小跑到女客跟前,把本就亮堂的红色桌面擦得愈发明净,点头哈腰道:“夫人有什么吩咐?咱这儿的拿手好菜有猴头醉虾烤鸭掌,龙须凤爪脆鹅肠……”
菜名还没唱完,女客微一抬手,止了他的话。
伙计立即住嘴,恭顺地等她开口。
就听她说道:“醉虾是用活虾做的,龙须凤爪是用活鲤鱼做的。你们这样残杀同类,也没人管吗?”
伙计听了,笑容未变,只道:“夫人在说笑呢?人吃鱼吃虾,就如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乃古往今来亘古不变的道理,怎能叫残杀同类呢?”
女客道:“那你可否同我说说,你身上的鱼腥味是哪来的?”
伙计道:“适才去后头帮大厨杀鱼,就沾了些味儿。”
女客道:“可我怎么觉着,那味儿不是沾的,而是你自己的体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