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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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这次的事件终于告一段落,然而只是一个段落而已,离真正结束还有一长段的后续问题。
乌鸦被铐上脚镣,带走审讯。而凯文也在次日被释放,两人的精神契约已断,中途也不能联系。这边,学校的善后工作也马上开始。但具体如何善后,目前还在开会决定。
而同时,社会舆论也开始酵。这天夜里那激烈的战斗,即便学校外也清晰可闻,而且那天全城停魔,学校附近空间禁锢,这究竟是出了什么事?百姓也需要一个说法。
在结论还没出来之前,某些吟游诗人已经开始运动起来,各种谣言或阴谋论满天飞。吟游诗人们脑洞大开,其设计的情节甚至比现实更加复杂,更加阴险。而矛头都直指王立学院,说的仿佛都是校长的阴谋一般。
这些论调不论别人信或者不信,至少对兽族人的影响那是差到了极点。对于王立学院为何要招收兽族人,无疑也是十分不解。而至于乌鸦问题,很多吟游诗人了解不够,甚至只字未提。
中午时分,学校初步决定,这次打架事件由兽族学生负主要责任。开除了包括13号学生在内的多位学生,理由无非是带头打架。而带头打架的人无疑实力是最强的,这样一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兽族中八阶强者在这次事件中被全部开除。
校方决定下来,马上派人把开除学生送走。剩下的兽族学生都是七阶或者七阶以下,如今大多是伤患,已经不足为虑。
当然,作为人族学生也不能一点事情都没有,全校所有学生进行停课整顿。主要内容基本就是抄写一堆杂七杂八的条例校规,然后打架双方相互道歉。即便从某种角度来说,人族的人都是被动应战,而且也没有证据表明有哪个学生骂他们“屎坑国”。但是本着和谐共处的原则,有些事情还是需要双方同时做一个警醒。
校长在大会上一遍遍的呼吁学生:“大家要团结,要友爱。不能因为对方的文化或者生活习惯,就肆意嘲笑对方。说什么‘屎坑国’,这种台词实在太具有侮辱性。要知道,没有一个国家会建立在屎坑之上。即便是一般的牛,吃草的时候遇到沾染粪便的草时,也会避开不吃,何况牛头人?”
“这是一个智慧的种族,拥有悠久的文明。他们拥有勇敢的战士,睿智的先知。这样一个种族,怎么可能居住于屎坑之上?我希望人族的学生不要听信谣言,而丧失了自己的判断能力。”校长这会儿义正言辞,倒是博得兽族学生的一阵好感。
然而有少数人分明记得,昨天保安来找校长之时,当时校长脱口而出的那句话。虽然当时的是校长的分身,但是分身也是受真身操控的。
同时,由于宿舍楼被战斗波及完全毁坏,学生住宿已成问题。为此学校订购了千余帐篷,在宿舍楼重建之前,学生就住操场上。
赛因和小勺子也忙碌起来,他们两个作为照顾兽族学生的临时工,这会儿无疑是脱不开身的。而凯文则开始撰写乌鸦的过往功绩。
凯文作为乌鸦的原主人,由于避嫌的关系,严格来说是没有资格给乌鸦进行辩护的。同时乌鸦的身份、功绩等等,其实也不用凯文赘述,国家早有记录。但即便如此,凯文也要再写一遍,也算是再做一些微薄的努力吧。
实事求是的说,乌鸦是一个最优秀的侦察兵。当初在狗头人营地也立下汗马功劳,如果没有乌鸦,可以说很多事情都干不成。他技术高超、实力出众、经验老道、乐于学习、吐槽犀利,毫无疑问他的水平就算十只鹦鹉都赶不上。
比较遗憾的是,这些功勋都很难公开。别说乌鸦的贡献,就算凯文的功勋都不能公开,当初在狗头人营地的任务毕竟不是正规任务。而且最终的结果,也是有得有失,导致一位驻地大使长眠于此。
凯文也没多废话,也不打算用什么华丽的辞藻,或者犀利的嘴炮攻击,一切都是真实的数据。然而全部交给法官们审理。
这一审,一连三天。乌鸦最终没能供出那个幕后的黑衣人是谁?甚至于所谓的“家长联盟”具体多少人?有些谁?都不太清楚。除了已经死掉的七个之外,仅剩下一个佩内。
这个佩内目前依然在逃,不过推测这人恐怕已经凶多吉少。这个组织如果有够隐秘,灭口显然是必须的。对于一个高阶法师来说,把一个人完全蒸掉,也不是什么难事。
而至于那天改动魔法塔,并造成封魔和空间禁锢的人,也仅仅抓了两个小毛贼。这两人对自己的上线根本一无所知,实在是最外围的棋子角色。
而此时,舆论也终于开始渐渐接近真相,开始有乌鸦的消息散播出去。很难确定是谁在散播,是哪一方势力在散播,但无疑把舆论搞的更加复杂化。
有人觉得这是官方在找个背锅的,而且这次背锅居然如此离谱,居然找一只乌鸦?生这么大的事情,难道校长不用下台吗?有人觉得为何之前吟游诗人都没有提乌鸦这件事?难道都是乱猜的?有人怀疑这个怀疑那个,渐渐觉得原来现实也很精彩,开始期待下一步的翻转剧情……
乌鸦的事情很快就被扒出来一部分,这毕竟有曾经的大批鹦鹉可以证明。当初在实验室内,确实是有乌鸦和他们一同实验,并最终被屠杀。而这就是一个逃出来的乌鸦,回头复仇的故事。
一时间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这个波动甚至不单单在人族中,在鹦鹉中也反响强烈。这究竟是对是错?是正义是邪恶?一时间无数人各抒己见,空中鹦鹉带着长段的评论来回飞舞,甚至中间看不过去,自己也加入评论当中。
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鹦鹉都是支持乌鸦的,毕竟当初他们也就是差一点被屠的命运。如果换位思考,当初是他们被屠,而乌鸦存活。有某只鹦鹉逃出来,那么这只鹦鹉是否应该为别人复仇呢?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而人族的评论则更为“理性”一些,事实上也并非无法理解乌鸦的行为,只是终究立场问题。感叹命运悲哀之余,大多还是劝乌鸦放弃复仇。
而至于乌鸦应该定什么罪,从无罪释放,到当场杀掉都有,各有各的理由。哪怕是专业的法律界人士,此时也难有一个统一的答案。
但很快,事情又爆出来一些。乌鸦策划的惊天阴谋中,他还杀掉了7个疑似带路党的人。
这个问题就又变味了,有人觉得你个人报仇归报仇,但不应该牵连别人,即便带路党也罪不至死,何况只是疑似。有人觉得乌鸦凶残之极,这杀起人来毫不含糊,这个物种就太过危险,要灭了。也有人觉得乌鸦可能就是个背锅的,也许人是别人杀的,现在就由他背上而已。也有人觉得乌鸦是真的猛士,应该向他致敬。
对此,凯文自问也有些责任。这都是狗头人那边养成的习惯。经历过战场的人,有点不把人命太当回事,乌鸦可能也学成了这样。
而对乌鸦的判决,坚持无罪释放的人少了很多,认为当场杀掉的人多了不少。但也依然得不出一个统一结论。
对于外界百姓而言,他们得不到真实信息,很多判断都是瞎猜的。然而即便是内部法官,得到全部信息,此时要如何宣判却也难有定论。
终于,在数位法官和高层之间探讨一周之后,这件案子终于盖棺定论。
判处乌鸦终身监禁,罪名:故意杀人7个,蓄意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
这个判决毫无疑问是轻的,法院高层也预料到舆论必然会有反应,为此最高法院专门进行释法说明。
通篇很长,大体意思是:法律本身具有缺陷,随着时代展需要不断更改。如果说如今把乌鸦作为人,以人的法律进行判决,那么当初屠杀所有乌鸦的校长和所有相关实验人员,又当如何判决?
如果说一个人或者一只鸟,必须要通过犯法才能申诉自己的冤屈,那么这个法律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法律都是错误的,那就谈什么维护正义?维护公平?
而至于7个疑似带路党的人,由于当夜本身就携带木棍,准备滋事打架,故意寻找鹦鹉的巡逻漏洞等原因。同时,介于乌鸦认罪态度良好,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决定罪不至死,仅判处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