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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营救宋子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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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咆哮,十色犹如疯的狮子,挥舞着双雁展翅棍,将周围十来丈的地方尽数笼罩!

他娘的她和宋子勋对战,竟然还有人敢躲在一旁放冷箭,竟然有人敢对她放冷箭!

她还就这么巧的被人给射中了!

他他他他他娘的!

“我要*死你!”

“十色,你也被暗算了?

谁!有种别给我躲躲藏藏,我弑色佣兵团一定将你扒皮抽筋!”

在金光的照耀下,只见十色的脸色阴沉的能拧出汁子来;一手,则有些诡异的捂着胳膊一一一

呃一一一

直到这会儿,众人才略有些愕然,宋子勋能从两位百战手里活下来,好像有些不对劲一一一

不论弑色佣兵团的其他人,还是王宋两家人,都面色古怪甚至惊恐的打量着刚才猛烈交手的三个人,而且还都有些呆在原地,不知所措。

那一方光亮中,嗜色,胳膊上扎着一截竹箭,鲜血直流;

难怪刚才那么容易被差他整整一级的宋子勋挡住致命一击!

十色肩头亦是插着一支竹箭,四寸左右长,细如竹筷,深深的扎入肩头,直接洞穿!

宋子勋脸色煞白,唇角血不停往下滴,扶着回龙刀气喘如牛。

三败俱伤?!

一个四星战士以一敌二二个百战,竟然还留着小命喘气?!

这绝对是个奇迹!

“还不快走!”

一道粗噶的声音,忽然从森林里传出来,清晰的传入每个人耳内。

“走?”

宋子勋猛的抬起头,心里闪过一抹异样的感觉。

“是是是,快走快走!”

宋子勋二个守护者忙飞奔过来,架着宋子勋便飞速而退。

王宋两家其他人见状亦反应过来,忙在后头掩护,就这么乌龙的从弑色佣兵团围攻下逃离?!

“给我去死一一”

十色顿时暴跳如雷,一手捂着肩头,一手拿着双雁展翅棍指着箭射来的方向。

“嗖一一!”

一道清脆的声音,打断她话头,闪电般错眼扎入她纤细的手腕!

“啊啊啊一一!”

十色气的真要杀人了啊啊啊!

怎么会有这么灵异的事情,对方的速度好快!

她竟然都没听出对方已经转移了方位,来不及躲避防御啊啊啊啊!

一定是见鬼了!

“老四!”

嗜色阴沉的声音带着阴冷的杀意;双眼死死的盯着黑暗的森林里,仿佛要将那射冷箭的人给盯死!

却又碍于对他实在不熟悉,最后还是选择谨慎的留下来,咽下这个闷亏。

密林里,一道蓝色的影子犹如清风一样轻飘飘的拂过,留下一声冷哼:

“哼一一!”

破晓,山风清冷,吹乱丝。

“多谢英雄仗义相救,不知英雄如何称呼?”

魔兽森林一处山崖下,一群衣衫破败的人,对着一个蓝衣人恭敬的行礼致谢,眼里暗藏疑惑。

这个英雄,一路随他们走来,好像对魔兽森林很熟,有时又有种莫名的生疏。

这个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这个英雄,让大家感觉摸不着他的底,从气息上判断,他不会超过英雄战士;

但从气势上看,他绝对比千战还强势,甚至他身上偶尔还会透出一种威压,让人胆战心惊。

真要说起来,大家猜测,他多半是超级强者,身上的气息反而返璞归真像个普通人;

从他那干巴的脸和干瘦的手来看,以及他面对弑色佣兵团的追杀来看,这个推测比较可靠。

毕竟,这世上很多老妖怪,喜欢独自修炼,而且脾气古怪;偶尔遇上一个,也算不上离奇。

但各人心里又有种不自然的感觉,总感觉哪里不大对,却又说不上来。

蓝衣人随意的扫了他们一眼,将他们的疑惑看在眼里,却不在意;随意的摆摆手,冷淡的声音略显粗噶:

“不值什么,我与他们势不两立,顺手而已。”

是势不两立吧,蓝衣人说完又想了一下,大概可以算是,因为萧玄和他们的恩怨估计不浅。

对蓝衣人此言,众人愈肯定他是个绝世强者;但又不敢太过热络。

强者都有些怪脾气,他们这些普通人,还是少招惹为妙。

当中一个少年,深蓝色衣服沾满血迹,盘腿坐在一侧,调整了大半夜,气息还是略显紊乱。

他深深的看了蓝衣人一眼,颇为恭敬说道:

“前辈与弑色佣兵团的恩怨,自是您的私事;但在那紧要关头救晚辈一命,晚辈会牢记在心。

晚辈紫檀郡主宋氏长男子勋,自知高攀不上前辈;若前辈不便透露名讳,晚辈亦不敢相强。

这枚土魂珠是我家祖传之物,能帮助吸纳土元素、加强修炼;

区区薄礼,聊表谢意;还请前辈笑纳。”

说着话,宋子勋从贴身内兜取出一枚土黄色圆浑闪亮的珠子,比鸽子蛋还小些,与龙眼差不多大,像个黄玉珠。

这枚珠子一出现,其周围很快出现一个直径约莫一尺完全由浓郁的土元素形成的圈,其中的土元素相比寻常的土元素尚要活跃一些,很便于吸收用于修炼,一看便知确非凡物。

宋子勋捏在指尖转了一圈,眼里闪过一抹狠绝,将它递给蓝衣人。

蓝衣人亦是吃了一惊,加一惊,一时没反应上来。

那什么一一

宋子勋,在她面前隐隐以孙子自居,句句不离前辈晚辈;

蓝衣人很是奇怪的摸了摸自己的小脸:

靠,我现在果然有那么老吗?

然而,这么一枚土魂珠,如此贵重,宋子勋,竟然说给人就给人,是不是也太大手笔了?

难道救人一命,真的值这个价?

“呃咳一一一在下临溪县王家二老王保荐,多谢英雄救命之恩。

虽说我王家并无值钱之物,但若英雄开口,在下一定尽力办到。

呃一一一这枚土魂珠,还请英雄勉强收下;虽说英雄未必看得上眼,但,也是我们一点心意,一点心意一一一”

蓝衣人愣,众人都以为他有什么想法;

最后还是一个累到快咽气的老者站出来忙着打圆场。

蓝衣人抬头,扫了他一眼:

原来是凤一的二爷爷王保荐,一头银白头凌乱的像杂草;落满枯枝败叶;

满脸络腮胡子沾满血迹,看来这二天没少受伤。

就是不知道,这里跟了好几位王家的人,以及宋家好几位强者,何以让他一个老人伤成这样?

蓝衣人微微点头,心下盘算着,若非王保荐年龄大了些,估计一会像宋子勋一样自称晚辈。

哈!

不过那有什么要紧呢,无所谓早晚,这些人不过是想让她再搭帮一些,能让他们离开弑色佣兵团的追击。

蓝衣人眼底闪过一抹淡然,随手将土魂珠收了;反正她原本就准备带这些人离开,何不顺了他们的心?

至于这东西,从他们手里拿的理直气壮!

“前辈抬爱,晚辈感激不尽。这里有些吃的,虽粗糙些,尚能果腹,还请前辈赏脸。”

眼看蓝衣人收了东西,王宋两家人都松了一口气;

宋子勋愈客气一些,接过干粮递上去,态度很是恭敬;

还记得递上酒和水,很是个乖晚辈。

蓝衣人看了他一眼,又似什么都没看见,接过东西在一旁吃了,粗噶着嗓门冷淡的道:

“方圆百里的出口几乎被弑色佣兵团给围了,要安然无恙的走出去,恐怕不易。

这里地形便利,大家就好好休整一下;然后趁夜离开。

若是不同意,我便先走了。”

“啊?前面居然全弑色佣兵团给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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