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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快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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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曼兰十岁进梵音宫,对甄临风言听计从十年,从来没有悖逆过他一次,从来没有把刀尖对向的过他一次,她一直都是他最锋利的尖刀,伤人,从来都不会伤己。

当自己养的狗反咬了自己一口,甄临风比常人更加愤怒,他开始觉得自己刚才下手轻了,否则张曼兰怎么敢对他动手?

狗子的性子养野了,怎么驯化?

——打!

往死里打,打得她记得住痛了,自然就不敢再对主人呲牙。

甄临风对待张曼兰,就像对一条狗一样,她呲牙,就打到她痛,痛到她不敢呲牙。

然张曼兰毕竟是张曼兰。

梵音宫的傀儡宫主,也是梵音宫的王牌杀手,她打不过甄临风,是事实,但她比甄临风更有韧劲儿。

甄临风前呼后拥,无数人明里暗里保护他,很少需要他自己出手,武功虽然高,但与人拼命的机会很少。

张曼兰却不一样,她每天睁眼是任务,闭眼是任务,今日是你死我活,明日是我活你死,稍有不慎就会命丧黄泉,所以她的耐力和顽强,不是甄临风所能够比拟的。

这就是杀手的特性,给她一个支点,她就能撬动整个地球,给她一丝机会,只要不死,终会出头,张曼兰贯彻得很彻底,是其中翘楚。

常人身受重伤便是趴在地上爬也爬不起来,而她,就是下一秒就要咽气,也要忍住剧痛跳起来跟你搏命。

她就是一个杀人机器。

甄临风比她强悍,她却能用命去跟他耗,本身是高起点的人,拼起命来,他也要忌惮三分。

房间里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动,下人们都躲得远远的。

他们不傻,太子殿下和良娣就算是旱了八百年,再天雷勾动地火,也不是这样的勾法,听说新良娣原本就是会武的,这情况,一看就是打起来了!

你不躲得远远的,等他们从房内打到房外,再顺手拿你挡刀,你死了都没地儿喊冤去!

房间里面的战况似乎越来越激烈,‘嘭~’的一声巨响,有什么东西撞上了雕花的大门,那力度之大,要不是皇宫出品必属精品,恐怕连门都要飞出去。

下人们听那一声巨响,以及影子来推断,撞在门上的应该是个人。

再从那人影的身量来观察,得出被撞飞怼在门上的应该不是太子殿下,而是新良娣的结论。

大家都在感叹太子殿下的脾性算不上好,可一向也算不上坏,至少对太子妃,还是知道怜香惜玉四个字怎么写,怎么对新良娣,就如此粗暴了?

刚感叹完,大门轰然倒塌,他们的不懂得怜香惜玉的太子殿下从房间内滚出来,在平铺在地上的门板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住了势头,只见新良娣身上有斑斑血迹,左手握住一柄冒着寒光的匕,风一样从刮到太子殿下面前,举刀就要刺,太子殿下就地一滚,好悬才躲过去。

众人:“……”

他们错了,这样的良娣,对她怜香惜玉会短命!

甄临风玩命儿不如张曼兰在行,被她的虚招骗了过去,才让她钻了空子,将他一脚击飞。

这时候,他才认识到,十年前的她和十年后的她,已经不是同一个人了。

十年前,她初到梵音宫的时候就很皮,颇有一种我是大姐大的做派,她怕痛,丁丁点点的伤就能吱哇大叫好久,一旦你有要她命的架势,她打不过你就不会硬拼,最低的底线,就是保护自己不受伤。

后来见识了角斗场的残酷,她渐渐不再张牙舞爪,受了伤不再巴不得全天下都知道,她开始学着藏在角落舔舐伤口,那时候她的生死搭档叫做宋闵知,甄临风知道这个人。

渐渐的,她的伤口只给这一个人看。

后来这个人也死了,她用了她的名字,叫自己宋闵知,甄临风知道,但不多言语,随她去。

现在,她像是不怕痛了,甄临风觉得一直很听话的人好像在渐渐脱离自己的掌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好像不了解她了。

他一拳击打向她的心口,他的力道大,一拳击中,往轻了说,十天半个月的心口疼是落不了的,人的心脏最脆弱,疼起来也最要命,他以为她一定会闪开,因为她完全有能力闪开。

可是他的预判错了。

她用这能要她半条命的一拳,换了给他一击。

甄临风从地上爬起来,面色阴沉,扬手就一巴掌,张曼兰被扇耳光扇习惯了,加上距离太近,一下子竟然没来得及反应。

反应过来的时候,其实能闪开,但是她不能闪。

跟甄临风动手,已经是大不敬,他每当扇她耳光的时候,就是最愤怒的时候,不能再刺激他,只能顺从,只要不滚上床,挨打是在是太轻的惩罚。

眼看着一耳光就要落到实处,斜刺里突然蹿出来一个人,严严实实的将她挡在身后面。

正是唐勋!

张曼兰的身量在女子里算比较高的,唐勋比她高半个头,甄临风一巴掌照着她的脸扇,唐勋在面前一挡,就拍在了他的脖子上,‘吧唧’一声响,清脆又响亮。

甄临风都还没反应过来这个王八蛋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对方挨了他一掌,竟然顺势往地上一躺,像个泼妇似的大嚷,“哎哟!太子殿下,你要将我送去见我父皇哟?要打死人了!是谁?小王我看热闹看得好好的,是哪个杀千刀的手欠,竟然推了我一把?是谁!是谁?有没有胆子站出来?小王给你把皮都扒了!”

话虽是如此说,但环视一圈儿,以甄临风和张曼兰为圆心,方圆十米都看不见人,下人们全都畏畏缩缩的藏在院门外面,离得不能再远,莫说是推他,就是飞踹他一脚,都不一定能把他正正好踹到张曼兰身前挡着。

甄临风的脸更黑了。

这就是一个傻逼戏精!

唐勋躺在地上哀嚎,“我说太子殿下,你这手劲儿也太大了吧?哎哟哟,我脖子疼,是不是扭着了?快给我请个大夫瞧瞧!还愣着做什么?快啊!哎哟~”

甄临风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他还想作张曼兰,可唐勋死皮烂脸的胡搅蛮缠,非拉着他要他亲自请个大夫来给他瞧脖子。

他就站着没动一会儿的功夫,唐勋嘴里的话就已经变了风向,“太子殿下,我这脖子三岁学跑的时候摔过一回,十岁骑马的时候有摔过一回,十三岁学轻功的时候又摔了一回,太医说若是再受一回伤,瘫痪了也未可知,你这一巴掌正好打在我伤处,若是将来真瘫痪了,可就要劳驾你养我一辈子了,我是不嫌弃,就是不知道太子殿下嫌不嫌弃我累赘,我……”

眼看他越说越没边儿,甄临风冷着脸,叫人连夜传了太医。

不管甄临风这一巴掌到底扇得重不重,能不能一巴掌把唐勋扇得瘫痪在床,可他碰了这位金贵的小王爷是事实,要是对方心一横,拿个一两年来跟他耗,啥都不做就躺在床上装瘫痪,那真是狗皮膏药贴上身,满嘴的冤屈根本没地儿说理!

泼皮老癞!

太子府半夜灯火通明,一片人仰马翻,闹腾着给唐旭治脖子,祈祷着这位小王爷千万别瘫痪在太子府,恨不得从此在门上贴上个七大字——碰瓷狗请勿入内!

唐勋就躺在院子里,死活不肯挪步,让他自己走,他说站不起来,说拿个担架来抬他,一碰到他他就喊浑身疼,更重要的是,他倒下去的瞬间,还顺抓了张曼兰的手。

他本来是帮张曼兰挡了一巴掌,两人距离并不远,他抓着张曼兰的手躺下去,她也不得不弯下腰。

甄临风盯着两人交握的手,恨不得一刀给他整条手臂都砍下来一样,阴森森的说,“放开她!”

唐旭像是才现自己抓了张曼兰的手一样,‘呀’的叫了一声,脸上细微的表现出一种名为不好意思的情绪,扭捏的说,“呀,这是哪家的大姑娘,真是不好意思了,我这手一抽筋儿,就不大听使唤,今日摸了姑娘的手,毁了姑娘的清誉,实在是不好意思,不过姑娘不用担心,我也不是不个浑人,该负责的,绝对不会耍赖,等我好了脖子,立刻就上门提亲!”

他边说,又像是想起了什么,继续道,“姑娘不用担心,本王乃是大燕的十六王爷,至今尚未娶亲,既然毁了姑娘的名誉,便是要娶姑娘做王妃的,决计委屈不了姑娘,还请姑娘放心的嫁!”

他这算是番自我介绍,张曼兰先前就见过他,现在知道他的身份,也懂甄临风不能明着开罪他,心下存了借他先暂时躲避一时的心思,就没有挣脱他的手,任由他抓着。

甄临风碍于身份,不好直接去掰唐勋的手,又被他的举动刺激的眼睛疼,咬牙切齿的说,“这是本宫的良娣,十六王爷还请放尊重些!”

他长相女气,沉下脸来的时候,有一种美人薄怒的美感,唐勋看着都觉得这蜀国太子身为男儿身,简直是可惜了这一副好皮囊!

唐旭今天专程来搅局的,那当然知道他今天娶张曼兰,但知道是一回事,能不能表现出来又是一回事。

他能表现出来吗?

当然不能!

于是面色迅速一变,当真有两分误调戏了别人良娣的模样,赶忙解释,“误会!原来这是太子殿下的良娣,误会!都是误会!”

话虽说个误会,但该抓的手,仍然没放,甄临风沉沉的盯着他的手,很有一种踩死他的冲动。

唐勋还赖在地上没起来,见甄临风看自己,也像是悟了自己该放手,他用自己的左手去掰右手,做出一副努力想要松手的模样。

半晌,未果。

他苦着脸对甄临风道,“太子殿下,无意冒犯,可我这脖子扭着,手也抽了筋,实在是松不开,要说这事儿也怪你,怎么这么大的劲儿?一巴掌给我把脖子扇扭了不说,还把我手也扇抽筋儿了,现在好了吧,本王手抽了筋儿,抓住你的良娣放不开,也不知道是你吃了亏还是我吃了亏!”

甄临风简直想一巴掌掴死他!

脖子扭了还勉强说得过去,手抽筋儿了也怪他?

揩了人家媳妇儿的油,还怪人家为什么把媳妇儿送给他揩油,简直是一张老脸老皮都不要!

唐勋偷眼瞅甄临风,只见他一张脸阴沉得都要滴出水来,一副看不惯他又干不掉他的模样。

他心里爽快极了!恨不得仰天大笑三声,骂一句‘甄狗也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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