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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遇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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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亚爵迅速起身,大步往电梯方向走去,进了电梯,他迅速按了二楼,准备去二楼某个区域将夏若惜堵个正着。

电梯到二楼的时候,门滴地一声打开,他却突然改变了主意。他拧了拧眉,再按一楼,径直离开风尚大厦。

他更想看看,当她看到他竟然在家里时,表情会有多精彩?

没有迟疑,裴亚爵回了别墅。

……

夏若惜挑了三瓶防狼喷雾,有一小瓶特意藏在运动裤兜里。另外买了两根防狼手电,打开就会迸出强光来,能使对方短时间出现眼盲。

反正又不会有大的伤害,她也只是为了保护好自己而已。

这么想以后,夏若惜径直付了钱,拿了东西准备走的时候,她突然被人撞了一下,一支喷雾掉到地上,她正要捡起来,却有一只手更快一步捡起了那支喷雾。

好听的男声响起:“对不起!”

夏若惜接过喷雾,摇头道:“没关系!”

男人却突然盯着夏若惜看,眸子里闪过惊喜的光芒:“真的是你?”

夏若惜蹙眉,她打量男人。男人长得年轻帅气,气质也显得尊贵儒雅,但她真的不认识。这样出众的男人,要是旧识,她不至于忘记。

她淡笑道:“先生,您可能认错人了!”

“你果然忘了我!”男人无奈一笑,要伸手摸一下夏若惜的头。夏若惜立即避过,蹙紧眉头。

男人从兜里取出自己的名片,双手递给夏若惜,说道:“十五年前,我们见过的,我叫顾朗!”

顾朗?朗哥哥?

夏若惜心头狠狠一颤,她看紧顾朗。顾朗笑道:“那个时候,你还是个小不点,只有这么高!”

顾朗比了一个六七岁孩子的身高。

夏若惜的心,又再颤了颤,心跳也莫名加快。

可是,她很疑惑,她早已经由一个七岁的小女孩长成了如今二十二岁的大姑娘,他是怎么认出她的?

顾朗仿佛看透夏若惜的心思,他笑道:“我十六岁出国留学,三年前才回来,一回来便去夏家找你,得知你出国了,夏家的人也联络不上你,还是有点失落的。在夏家见到你的照片以后,我就在想,要是我有幸再见到你,能不能认出你来?”

夏若惜听着顾朗的话,心头又再震颤,原来他真的是朗哥哥。

“有空吗?一起吃个饭吧?”顾朗笑着随口问道。

“嗯,有。”夏若惜点头。

突然觉得缘份是很奇妙的事情!

两个人并肩走出风尚大厦,顾朗笑着说他这些年的生活。

“十六岁以后去欧洲,要适应的东西太多。我是一个没有语言天赋的人,虽然在帝都也学英语,但是出去以后,别人说什么完全像在听天书,适应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能正常交流。”

“在国内的时候,觉得自己学习能力还行,各方面都过得去,出去以后才现,地域差异太大,我显得格格不入。”

“那个时候,我是一个刻板的人,与班上的同学相处不来,他们也瞧不起我的黑眼睛和黄皮肤。可是,这些又恰恰是我的骄傲!”

“那时候,我默默地想,有一天我一定要成为高校的老师。未来,他们的孩子可能会是我的学生,我要对他们讲诗词,让他们感受华夏上下五千年的文化精髓!”

夏若惜闻言,看了顾朗一眼,笑着问道:“现在呢?还这样想吗?”

顾朗笑着摇头:“不会!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想法会渐渐趋于成熟。我去做一名讲师,讲华夏文明,没有几个人会知道我。但是,我回到自己的家乡,努力打造自己的集团,让自己的产品销往全世界的每家每户。有一天,他们在使用我的产品时,会知道,开这款产品的人,他是一个黄皮肤黑眼睛的华夏人,他叫顾朗!”

夏若惜看到顾朗眸子里坚毅的光芒,她觉得有梦想的人,周身都会泛光。

顾朗绅士地替夏若惜拉开车门,请她坐进去,之后去帝都有名的南国殿吃饭。

南国殿在帝都展有十年以上了,走高端路线,渐渐成为身份的象征。

去南国吃饭,需要提前预订,去到南国殿的停车场,会看到停车场里满是豪车。能进去南国殿的人,都是有身份的人。

顾朗顺利地带着夏若惜进去,报了姓氏以后,服务员客气地将他们领到一个包间。

夏若惜忍不住好奇:“南国殿不是很难订到位置吗?”

顾朗笑道:“我有个朋友在这里管事,我刷了个脸卡。”

“其实没有必要来这么奢侈的地方吃饭,来这里大多都是谈生意的吧?”夏若惜说道。

顾朗笑着将外套脱下来搭在沙的扶手上,说道:“有些东西,我们需要养成一种习惯。比如,习惯开豪车,习惯穿名牌,习惯花钱如流水。你的习惯会慢慢刻进你的骨子里,成为你的气质。这样,在未来与人洽谈生意的时候,你流露出来的一切,都会是自然的。我们自己本身或许不在意这些,但是与人交往的时候,对方会在乎!任何时候,我们都需要呈现更好的自己!”

“嗯。”夏若惜点了一下头,顾朗说的的确很有道理。

服务员倒了茶以后递上菜单,顾朗一边翻着菜单,一边笑着对夏若惜说:“记得十五年前在夏家吃饭,你很喜欢吃芙蓉蛋,现在还喜欢吗?”

说着,又对服务员说:“要一个凤凰芙蓉蛋,胡椒少放,出锅时加点香油,葱花提前一点放入!”

“好的。”服务员客气地应下。

顾朗对夏若惜笑了笑:“你不爱吃生的葱!胡椒以后要少吃,对女性不太好。”

夏若惜有点感动这个男人将从前的事情记得这么清楚,她原本想说,她那时候并不是因为喜欢吃芙蓉蛋,而是因为换牙,她不能吃太硬的东西。

并且,换牙的时候,有两个洞,吃芙蓉蛋的时候,可以让蛋从洞里吸过去,那种感觉有点好玩。那是她灰暗的童年时光里,唯一能找到的一点自娱自乐的趣味了。

顾朗又问道:“还有特别爱吃的菜吗?没有的话,我就做主了。”

夏若惜笑着摇头:“我不挑食!”

“我挑食,哈哈!总是吃不惯国外的三明治与牛排,一直自己做中餐,要求也越来越高了。”顾朗说着,又翻动着菜谱点了几个菜,并交代自己的要求,“锦玉肉过油的时候稍微炸干一点,女孩不会喜欢太油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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