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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薇记事 第1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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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此时,他正对着另一个女儿如珠似宝的疼爱。

而自己,明明是郑家的女儿,三十七度的高温,却只能站在门口发传单——命运作弄,不过如此。

她叹了口气。

这一声叹息似乎是让刚才刁难她的少年有点愧疚,然而到底年纪小,面子最大,他还是强撑着说道:

“你这么说确实有道理,但是……那又怎样呢?毕竟分数对于我,实在是没那么重要。”

他突然笑了起来,那张与明语有些相似的脸上流露出一点小可爱:“毕竟,你就算这么厉害,说不定毕业了,还是要来给我打工啊!”

明语也笑了笑:“是吗?”

她气定神闲:“你家集团有多少子公司你知道吗?财务报表看得懂吗?集团主营业务是什么知道吗?哪些项目在社会发展中应该被淘汰?这些你能回答地出来吗?”

她又笑了笑,眼神却是温和的——上辈子,就是这个不学无术的弟弟,坚定地认为她没有错——

明语深吸一口气,摒弃脑海中那些还没发生的记忆,只是想提前让弟弟清醒一点:“以上那些问题,你都可以不会,毕竟可以请人来。但是,就算有专业经理人,你连基本决策都做不出来还敢用我……只要上升渠道足够,三年我就能把你架空,你倒是得有这个胆量让我给你打工才行。”

她才十七岁而已。

十七岁的少女,对着儿子能这样说话,偏偏有自信又笃定,车子里的郑国富终于按捺不住,此刻推开车门下了车:

“好!”

他大声赞叹:“你有这个本事有这个魄力,我儿子不敢请你,我来!就算他被你架空,那也是你的实力。”

不知为什么,此刻的郑国富看这发传单的少女,只觉得哪里都顺眼。

而明语却笑着摇了摇头:“不。”

“我有这个能力,为什么要去给您工作?我愿意有一天,在某次竞争中,您愿意真心实意地承认我的能力。”

……

陈思雨在被窝里屏住呼吸。

片刻后,她一把掀开被子,咬牙压抑着自己的力度锤了锤床。

——啊啊啊!!!

讨厌啊啊啊!!

为什么断在这里!

她翻来覆去,一颗心滚烫地跳动——早知如此,早知现在,早知道丁薇写故事这么好看,她就从开学就让丁薇做寝室长,她愿意给丁薇帮忙刷厕所……

嘤嘤嘤……

为什么这么好看!

为什么这么短!

陈思雨瘫倒在床上,双目无神地盯着头顶,干脆又打开了那本《重生之错位人生》,重新仔仔细细品了一遍。

然而不管品几次,三万字还是三万字,也没有多出一段来,陈思雨翻来覆去,又不甘心的打开了《大时代之星空》。

她颇为嫌弃的抠了抠鼻子,心道:薇薇就不该写两本,应该只写明语的故事,这样子一下子放出来看着才过瘾!

而且,《大时代之星空》……这什么奇奇怪怪的名字,听起来就不是她的菜。

带着这种挑剔的心态,陈思雨收回还停留在睿智明语身上的心思,努力看了个开头。

她看到了星海时代波澜壮阔的美丽宇宙,还有宇宙中超越她想象极限的星球争斗——包括那个一生都在贯彻“生存”“繁衍”两大使命的虫族女皇,都让她激动得喘不过气来。

……

——伴随着一道白光从几光年的远处慢慢扩散,空间内的所有物质都化成了微小的尘埃,时空都仿佛坍缩了。而在白光的最中间,又仿佛是坍缩的中心点,虫族女皇在生下最后一颗卵后,终于走向了灭亡。

而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一个时代的开始罢了。

在不知名的远方,新的女皇,正在缓缓成长。

楔子·永恒星海·完

待续

……

陈思雨掉坑里这事儿,丁薇是什么都不知道——再说了,就算知道了也无所谓,反正她的坑大,那么多人都进去了,多一个也不用挤。

再说了,不进坑里去,读者又怎么会愿意氪金买杂志,拼命往外爬?

搞文字的人,心都脏。

这点丁薇是承认的。

这会儿她写完一个小段落,习惯性看了看时间,十二点零五分。

于是麻溜儿地就电脑一各桌子一收,准备躺下——

啊啊啊!

她在深夜里无声呐喊,扭曲了表情,狰狞了五官——

腿,麻了。

第146章 郑工云台

谢言取下眼镜,在深夜里看了一眼放在旁边的手机。

昨天晚上,还是没有薇薇的信息。

他揉了揉鼻梁,心里有一点点沮丧——怎么可以不给自己发信息呢?薇薇是不是根本一点也不想自己?发个短信也不需要费时间啊!

她是不是根本不爱自己?

她是不是想分手?

是了,学校里那么多优秀的瘦子,薇薇又那么优秀,被人喜欢是很正常的……万一他想找个更体贴的男朋友怎么办?

谢言握了握手中的钢笔,再看看密密麻麻做满笔记的专业课本,此刻纠结半天,终于还是拿起了手机——果然,上头根本没有昨天夜里的新消息,最近的一次还是昨天傍晚五点半发的——而且他们只聊了十二句!

谢言痛苦死了——薇薇果然不爱我了!

他看了看时间,凌晨三点十分——这个时候,薇薇已经睡了吧,发信息会不会有点不好?

但是薇薇也说过,她夜里睡觉会调静音的,所以——应该没影响?

他的手指摸上了键盘,下一刻,桌子边的闹钟响了,他瞬间站了起来——

“四测运行结束了!”

该去统计数据,查漏补缺了!

手机早已被重新扔到了桌子上,而谢言也飞奔着,融入了陆续从房间冲出来的人群当中。

……

这段时间以来,他们陆陆续续做了很多次测试,各个方面的都有,因此这又一次测试,总工压根没过来——他们想重新搭载一个平台,做一些其他方面的调整。最近总工每天大把大把掉头发,已经顾不得这种小事了。

别的程序员都觉得这是正常的,他们负责的部分不同,架构那群做基本工作的每天都快要打起来了,总工熬一熬,多正常啊!

只有谢言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儿。

作为总工带出来的学生,对方原本是欣赏他,想给他一个锻炼的机会的。

然而这个学生直接间接带过来的新思想太多了,以至于他的灵感每天也在不停碰撞——

他今年才四十岁,如果不是足够优秀,足够天才,也不会被几家公司联合聘请,就为了共同的前景野望。

而最近,总工已经在旁敲侧击,打算让谢言回学校了。

对此,谢言并不答应。

他只是问道:“为什么?”

然后第一时间反省自己:“是我了解的不够多吗?但是我会努力学习的,而且整个平台整个系统的所有数据我都记得,目前自学的进度也不错,我觉得我能在这里学习到非常多的知识。”

想了想,又实事求是地加了一句:“我觉得有我在,最起码大家的数据工作也能减轻很多。”

……

总工名叫郑云台,脾气相当好,向来都是温文尔雅,风度翩翩。这次立项,也是他展示自己的风度,然后凭借人格魅力,“轻而易举”定好架构的。

他作为这次项目的总工程师,甚至是总负责人,但是手底下直系团队十二人,包括其他工程师等,不知怎么的,都是郑工郑工的叫,甚至省略了关键字,因为太顺口了,包括郑工自己都只对这个称呼敏感,一来二去,大家都习惯了。

就连谢言,如今也不喊老师、教授……就喊郑工。

真说起来,跟喊后头机电房的维修师傅差不多。

此时此刻,他也是那么的温和:“小谢,这事儿是我想简单了。我以为立项了,最起码我郑云台能把住方向——”

然而熬到这个时候,几位集团的负责人多次洽谈,最终还是决定换汤不换药,推翻一开始好不容易被郑工说服的想法。

“草他妈的。”郑工风度翩翩地吐出这四个字,谢言已经能够面不改色地听下去了:

“一群傻逼。”郑工想来也是这段时间辩论地有点累了,此刻一伸手薅掉几根头发,眼神里是显而易见的心疼:“一群老顽固,还想用老系统?老系统里头能挖出金子来?张口就当年怎么怎么的,还嫌弃经费烧的多——特么当年老子还没长成!再说了,当年电脑普及率多少?现在手机普及率多少?”

“经费多经费多……不要经费我能把他们送宇宙飞船上遨游太空去,他们敢吗?”

“当年开始搞系统的时候,NASA用的还是IBM提供的、现在谁也看不上的破烂玩意儿呢!”

“你看看那本小说,你女朋友,一个搞文字的,小女孩儿都能幻想出来手机的未来,他们这群人还尼玛搞那老系统——这是现在手机就这样子,回头新材料出现,新的网络模式出现,新的设计出现,这每一个数据都为现在设计,改无可改的老系统哪里还有活路?”

“沙币,到时候整个集团,包括合作的所有公司,用的都是这套系统,那乌龟壳上贴满了石头,想临时翻盘都翻不动,还不是死路一条!”

想了想,心疼自己掉落的头发,还有立场不坚定让他每天废话都用来说服对方的傻负责人,郑工恨恨又加了一句:

“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显然也是气的很了。

……

听到郑工提起丁薇,谢言也沉默了。

实际上,他也觉得薇薇的幻想很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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