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悬案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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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先粗略的说了下各自的想法,然后吴队长就打电话招来了孟小天和另外两名警员。听说,这都是刑警队里吴队长正在提拔的佼佼者。
而慕森他们的家,则变成了临时会议室。慕森说,他不想去警队破案。一是没有在家里自在,感觉不同,效率也会不同。二来他也不想让暗处的l自鸣得意。
吴队长问慕森,什么叫感觉不同,效率就不同?这破案需要的“感觉”是什么?
慕森坐在沙上,一手端着莫子棽亲自煮的咖啡,一边气定神闲的说:“什么事情不需要感觉呢?有时候凭感觉做事并不是感性的意思,而是格外的理性,方便分析每一种情况和可能,最后在从中筛选出自己感觉出的最大可能。对我来说,推理案情感觉最好的地方,自然是凶杀现场。我可以从现场的氛围、环境、血迹、尸体、甚至是一双鞋子,一个杯子的摆放位置,还原死者生前的情形。从而,了解死者的个性特征,推理他被杀的原因,开始筛选凶手范围。可是现在,别说是二十六年前的凶杀现场,就算是两年前的,也早就已经物是人非了。没有现场,就得给我一个相对放松自在的环境。”
“是是是……咱只要把这个案子拿下,你就是说在马路边开会,我也没意见。”吴队长讨好的看着慕森。因为这个案子就连他的老师都没能侦破,他自知自己没有这个能力。所以一切就都要靠慕森和莫子棽了。
孟小天还是老样子,一双眼睛不断的盯着慕森和莫子棽。好像他们的每一个表情都是一本教材一样。手里刷刷点点的记录着慕森说的每一句话。不管这样是否能帮助他提升侦探潜力,就凭这份精神,就值得表扬一下。
慕森把卷宗一页一页的摊开,然后说道:“从1988年开始,26年之间,同一凶手作案22起。死者皆为女性。当然,这还不排除有一些疏漏。只能说,保守估计。作案22起。死者均身穿红衣,年龄随着时间在增加,最后一名死者是47岁。作案手法都类似相同,尸体被现的时候。都是全身半赤/裸,下半身的衣服被脱至脚踝处。刀伤密集、且全部集中在双/乳以及会/阴/部位。而且这位杀人狂还不忘连环杀手的典型特性---带走被害人的一部分。只不过,他带走的地方并不大,多为性/器官的一小块皮肤组织。根据档案记载,精斑鉴定凶手为同一人。”
孟小天一边记录。一边不住的摇着头。慕森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便对他问道:“你是有什么想法吗?说说。”
被慕森这么一“点名”,孟小天还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先是看了看吴队长,然后尴尬的笑了下说:“森哥,我没什么想法,我只是觉得那个时代可能和现在比起来有些落后了。没什么摄像头、监视器也就罢了,怎么连目击证人都没有呢?二十二起案子,竟然没有一个目击者!”
听了孟小天的话,慕森开始思考。并且快速的翻看了一下卷宗,说道:“所有被害人的遇害时间都不是晚上。下午五点到晚上七点这个时间段的最多。按理说。这正是下班的时间,人来人往,最容易被人现。可是……却没有目击证人。”
沉默了片刻,莫子棽开口接道:“其实走了****运的嫌疑犯在世界上也不算少。曾经德国西部鲁尔河谷的一起绑架案,这名走了****运的罪犯能公然对阵六十个目击者。你们说,这是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有些时候,我们遇到一些案子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已知事实和线索之间的关联又不太能说得通,于是我们就开始兀自夸大那名罪犯的智商、手段、以及一系列的资质。可事实上,那些令人晕头转向的案子。有可能只是罪犯的无意之举,或者运气使然罢了。所以按照逻辑推理才怎么也推理不出来真相,因为真正的事实毫无逻辑可言啊。有个最瞩目的例子,杀手十二宫。五十多年以来有大把大把无聊的人以研究十二宫的密码来提升自己的推理档次。觉得那样看起来很酷。很神秘。可实际上,不过是哗众取宠。为什么就不能猜测,十二宫所谓的密码根本就没有什么谜底呢。那也许就是个毫无意义的符号罢了。因为根本没意义,所以即便再过五十年,也不会有人猜出真正的答案。”
吴队长听到这里,忍不住插话问了句:“莫法医……那你的意思是。咱这名跨越了26年的杀人狂,就是个走了****运的普通人而已?”
“为什么不能是这样的?你们把一个凶手过于神化了,脱离了他本身的实际情况,自然是离他越来越远,永远也抓不到他。而且,越是普通人,越能掩人耳目,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不是吗?”莫子棽反问道。
而且这时慕森也点点头说:“没错,我们不该把二十六年没落网这一点看成案件的关键。不能因为这顶罪恶的光环而蒙蔽了双眼。二十六年,也许正是因为他杀人的时间跨度大,所以才侥幸逃脱了追查呢?你们想想,一天杀一个人,和一年杀一个人,哪一个更容易被抓到?一年的时间,好多人可能都忘记了去年生过什么。就算他已经引起恐慌了,又如何?人们的日子该过还是得过,没人会因为7月15号死过人,就不过7月份了。所以他杀人、他逃跑,都更容易一些。”
孟小天这时又有些兴奋的叫着好说道:“森哥,你们说的太棒了!没错,作案二十二起没有目击证人也没什么,不必把他夸张神化。建/国以后杀人最多的杀人魔杨某某,连杀六十五人都没有目击者!想想那案子,这也就不算什么了。”
慕森听后笑了,他提醒着孟小天说:“你说的那位杨某某,确实连杀六十五人无目击证人,可是你别忘了,他那六十五起案件全部都是夜里作案,没有一个是白天的。而且他选择的地方是人烟稀少的偏僻乡下,天一黑就没什么人了。和咱们这个案子的情况相差很大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