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134章 她顿了顿,抬起头时正好撞上容瑾似笑非笑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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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前往c市的飞机上,容瑾一脸菜色。
身旁的黎臻抖了抖报纸,挑了挑眉:“容少原本以为坐在这个位置的会是歌儿?”
话落,容瑾拧紧了眉心,手指跃动间迅速编辑了一条短信出去。
黎臻瞧见他的动作,扯了扯唇角,“别白费功夫了,你以为我还会让你见到她?”
“你把她送到哪里去了?”容瑾收起手机,看向黎臻阴鸷开口。
“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黎臻起身,嘴角噙着一抹很欠扁的笑意:“容少,可否行个方便让我出去?偿”
容瑾盯着他的背影,眉心顿时沉了下来。
于此同时,笙歌跟黎臻的助理方伟刚走出c市机场大巴打算要往下一个目的地而去。
方伟把她的行李放进后车厢,“我们的目的地叫二李村,车子开不到村口,待会可能要走几公里路,有些不好走,笙歌小姐要做好准备。”
“物资呢?”笙歌拢了拢衣服,c市山体绵延,较青城温度低了那么几度。
“前几日已经让人送进去了,我们今天主要是过去查看一下情况。”
“好。”
二人不再废话,坐上车往目的地而去。
当地人开得车,初始路还算平坦,行走了两个多小时后,车上开始颠簸起来,笙歌看向窗外,车子已经进了山里,是石头路,难怪颠簸得厉害。
就这样颠了个把小时后,终于到了方伟口中只能步行的地方。
若说刚才的石子路还算马路的话,那么此时几人行走的地方顶多算条小路。
石块砌成的台阶绵延到丛林的深处,笙歌下意识地拿出手机看了下,没有信号。
她拧了拧眉,跟上带路的本地人,朝小路走去,方伟提着行李跟在她身后。
走了大摸一个小时左右的石板路,一行人终于看到了二李村的村牌。
三个黑字刻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上,字体还是十分不错的。
后来笙歌才知道,这个杯是以前村里的一个秀才写的,颇有一番年岁。
村长站在村口迎接,看到他们的时候笑得几乎合不拢嘴。
他是认识方伟的,看到笙歌的时候有些好奇,“方先生,这位是?”
“我是秦歌,听说这里缺一个支教老师。”笙歌自我介绍道。
村长眼底一喜,上个月村里的支教老师期满调任,由于村子里的条件太苦,新老师迟迟都没派下来,他正愁着孩子这段时间的课业怎么办,这下好了!
在他们这种穷苦的地方,唯一坚信的就是知识改变命运,所以村长很关注孩子们的学习。
他搓着手,伸出来跟笙歌握了下:“秦老师,欢迎你。”
“村长,有一点我要跟你先声明一下,我并非正式的老师,但是我很喜欢孩子。”
村长释然一笑:“只要能教授知识的,都是老师。”
方伟听着二人谈话,讶异地看向笙歌,却被后者一个目光顶回去,于是顺着她的话开口:“秦歌小姐是黎先生的妹妹,在新的支教老师下来之前会暂时待在这里。”
村长自然高兴极了,当下领了两个人去家里盛情款待。
其实,所谓的盛情款待,不过是一碗鸡蛋面和几个玉米棒,里面加的几片腊肉还是前几天方伟让人送进来的。
因为在这片贫瘠的土地,根本找不出好东西来款待。
吃完饭后,村长带着笙歌来到她的住所。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秦老师,以前的支教老师都住这里,床褥是方先生上次刚送来的,全新的,这屋子虽然简陋了点,但是还算干净。”
笙歌打量了一眼屋子,扭头往外走去。
村长看见她的动作,垂头叹了口气。
他一看笙歌就觉得她是娇滴滴的大小姐,此刻看到这里的设施这么简陋,恐怕已经心生悔意了吧?
不过,他也不怪她,因为他们这种贫瘠的地方,根本就留不住老师,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个老师一看到住宿条件扭头就走了。
村长摇了摇头,听闻脚步声响起的时候倏然抬头。
不远处,笙歌拎着行李走在前头,方伟跟在她身后有些无奈。
她走到他面前笑了笑:“村长,这个屋子我就住下了,有劳了。”
“秦老师,你……”村长蓦地眼睛有些酸。
笙歌再次朝屋里看去,简陋的石头房,炕上的床褥却叠得很整齐,摆设的桌子虽然陈旧,但是擦拭得一尘不染,窗户上还搭了层防虫的纱网,虽然物资匮乏,但她尚能感受到此地的诚意。
如此,她怎么忍心不留下?
“村长,从明天开始我就开始上课。”
村长重重地点了点头:“好好好,我赶紧挨个通知去。”
看着村长走远,方伟有些无奈地开口:“笙歌小姐,你真的做好决定了?”
“嗯,你出去后再让人运些物资进来,吃的用的都要有,我这边不要担心。”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这里民风淳朴,我觉得挺好。”
说罢,笙歌提着行李进屋,门栓一拉,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方伟拿出手机想要给黎臻汇报,猛然想起这里没有信号。
他看了闭合的门一眼,朝村口走去。
c市酒店,黎臻听完方伟的汇报,压了压眉心:“她开心就好,你准备两倍的物资送进去,再买张回青城的机票,我们明日回青城。还有,不能让容瑾察觉歌儿就在二李村。”
***
容瑾在c市翻了个遍都没有找到笙歌的踪迹。
但是他肯定,她一定就在这附近,因为商博回馈来的消息不会有错。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黎臻在数日前已经回到了青城,同行的还有他的助理方伟。
方伟?
容瑾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在来c市的飞机上,他可从来没有见过黎臻带着助理。
那么只剩一种可能,就是这个方伟原先是跟笙歌一起的。
不多时,商博的电话打来:“容少,我查到黎臻最近在资助一些贫困儿童,前几天他的助理刚送了一批物资去了c市的二李村,那个地方很偏僻,连车都没有,需要徒步进去,顾医生很有可能就在里面。”
容瑾眯了眯眸:“把二李村的具体情况给我。”
***
不知不觉,笙歌已经在二李村待了一周。
她什么都教,语文,数学,英语,还有自然科学。
手下二十来个学生的知识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最好的有四五年级的水平,最差地才刚刚入学。
大概是知道学习的机会得来不易,这些学生都特别好学。
第一天混教的时候她有些头疼,那天夜里她想了一夜,终于想出一个好方法。
她把学生分成几批,初学者一批,二三年级的一批,四五年级的一批,教授完一批的时候就留下几道题让他们去做,然后接着教另一批。
如此几天下来,效果竟然比她想象中的好许多。
今天是自然科学课,笙歌并没有分批,因为她觉得,无论年级多大,对自然的好奇都是等同的。
她在教学生叶脉书签的制作方法。
在二李村找不到像烧杯双氧水这样的实验器材,她教学生的是用肥皂水泡的方法。
学生们屏息看着她用旧牙刷把叶肉一点点刷下来,只留一条条清楚的叶脉蜿蜒其上。
最后一片叶肉刷下来的时候,教室里爆出雷鸣的掌声。
笙歌抿唇笑了笑,简单的一片叶脉书签,她竟然会有一种比做了台大手术还骄傲的感觉!
她拿过一本旧书,把叶脉夹进去,“接下来本来要把它放在双氧水里泡二十四个小时,但是条件有限,我们可以直接省略这个步骤,像这样把它夹在书里把水分压干,然后就可以上色了。大家看懂了吗?”
“看懂了!”学生异口同声地回答。
“那大家回去选自己喜欢的树叶试一下,如果不懂可以再来问老师,下课吧!”
笙歌收拾着教具,忽然一个学生惊呼了一声:“秦老师,外面有个不认识的叔叔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看你。”
她顿了顿,抬起头的时候正好撞上容瑾似笑非笑的目光。
---题外话---还有一更,浅家里还是没来电,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