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秘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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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畔充斥着夜市特有的熙熙攘攘的气息,又请老板娘上了一份蛏子,吃货于佩再度不紧不慢开吃。
半天没听到回答,她剥开一只,夹住里边细腻肉团,直言不讳:
“不用隐瞒,我知道梁泽对你有意。放心吧,咱们这回还是成不了情敌。”
“本来就成不了。”何尽欢轻轻反驳。
“OK,进入正题。”于佩特地放下筷子,抽出纸巾擦干净手指,从见面伊始总是含着打趣笑意的眼神变得严肃,“你和我本有前怨,如今我相亲的男人好不好歹不歹又对你有那么点意思,在知道你根本不晓得和梁泽相亲是谁的情况下,杜晚妆一再提及我相亲的事,第二次还点名梁泽心有所属,千万别告诉我,你认为她是无心反击。”
经她这么一说,何尽欢顿时心口微凉。
晚妆连续两次提起梁泽,现在想来多少有点违和。
可是……她咬咬唇不愿意接受脑海中闪过的阴暗念头,兀自争辩:
“她应该不知道梁泽对我……还有,就算知道又怎么样,她清楚我和纵遥的关系。”
似乎在为她的冥顽不灵而可惜,于佩摇摇头,正色分析道:
“她知道梁泽对你有意,因为秦慕清知道。OK,如你所言,她清楚你和秦纵遥的关系,那又如何?抛出梁泽,一来可以检验出我对梁泽是否心存爱慕,要是有,当年为宁谦打你的事会不会重演呢?二来,还可以试探出你对梁泽的感觉,要知道,秦纵遥和你是世人皆知的新晋情侣,任何一方的举动足可以成为新闻,花边新闻。”
头头是道的推断让何尽欢再无法驳斥,一颗心像被泡在水里般窒息,她垂下眼睑,淡淡道:
“她爱他。”
“是。”
“她关心我,有把我当朋友,我看得出来。”
“是,然而,她爱他。”
出人意料,这两轮对话于佩没有反对,没有讥讽,只有简短又果断的承认事实。
也因为这个字,心里憋得慌的何尽欢对她开始改观——
尽管张牙舞爪得有时让人难以招架,至少,她是个有什么说什么的直性子,不扭捏,不虚伪。
“虚伪”两个字闪过,眼前情不自禁掠过杜晚妆貌美如花的容颜,始终还是不愿意承认她的意图一如于佩所言。
“走吧,去秘密基地。”
解答完毕,于佩利落起身,买单的任务自然是“虚心向学”的人包揽。
人流密集,吆喝声,交谈声,音乐声交集,汇合成一曲西街特有的交响曲,将两只耳朵塞得满满的。空气中漂浮着各种味道,两人挤来挤去艰难的行走了二十多分钟,终于走出人海汹涌的范畴,来到长街尽头。路灯照亮青石板的地面,反射出温润的老青色光泽,越往前走,人越稀少,香樟树的味道越馥郁。
时不时交谈上几句的两人在街尾左拐,又顺沿石板路前行大概一两百米,一排民居的末端,几盏素净灯笼在黏稠夜色中随风轻扬。
灯笼呈长圆筒状,顶部和底部镶嵌着藏蓝色,上下两端有均匀褶皱,中间留白部分写有三个工整又漂亮的小楷汉字:
清·手作。
“这是?”
如今DIY盛行,何尽欢曾和两位室友去学校旁边DIY蛋糕坊亲手做过蛋糕饼干之类的东西,不过从灯笼古朴典雅的程度判断,似乎不像那种闹哄哄的体验场所。而且,此处僻静幽谧,来西街的游客鲜少会走这么深,找来的估计多半是熟客。不大不小的院子用水泥基座上竖不锈钢条的方式围起来,上面爬满碧绿藤叶,还看得到几朵花瓣收拢的紫蓝色牵牛。可能是为方便车辆出入,也是不锈钢的双开大门,透过缝隙,隐约看到里面有一架蔷薇开得正好。
于佩抬头看灯笼,英姿飒爽的模样间多出几分温柔:
“算是一间工作室吧。不过,我喜欢称它为秘密基地。他没有带你过来这里么?”
“没有。”甚至,连提都没有提过。何尽欢往内看,里头应该有人,亮着灯。
“你别怪他。”
似是怕她生气或介意,于佩轻声解释:“我也是几年前偶然跟踪他才知道这里的。”
再次现眼前身材紧致精神奕奕的女孩也有善解人意的一面,清浅莞尔的她好奇道:“跟踪?”
“想不到还有人敢跟踪秦大少爷吧?”于佩咧嘴大笑,调皮的样子哪里像个即将任职雅恩的医生,倒有几分调皮捣蛋的孩子模样,“这个地方估计老爷子和我老爹都不知道呢,秦纵遥做事,从年纪轻轻起就是滴水不漏的风格。你知道跟踪他有多难吗?我可是费了好大一番功夫呢,只敲你一碗甜品一碟臭豆腐,够仗义吧?”
“既然是工作室,里面究竟做什么的?”
“手作瓷器。”
两人交谈的声音吵醒院内看家护院的狗狗,于佩刚说完,一阵狂吠响起,在寂静中别有一番凶猛气势。
何尽欢吓了一大跳,还没缓过神,伸手矫健的人拉起她赶紧跑,边跑边道:
“是条半人高的狼狗,凶巴巴的,快,免得等下被放出来,跑都来不及!”
“啊?”踩着尖细高跟凉鞋,何尽欢高一脚浅一脚,幸好被她拽得紧紧的,否则难免要绊脚:
“里面瓷器非常名贵吗?怎么还会放狗咬人呢?”
不出所料,随着不锈钢大门砰的作响,狼狗极具震慑的怒吼紧随其后。
怎么都没想到半夜还会上演被狗追赶的剧情,气喘吁吁之余,何尽欢嗅到一股子动物特有的臊气,情不自禁回头看。
果然是一头强健彪悍的狼狗,黑夜里,它的两颗眼睛泛出绿莹莹的光,正撒开四肢追赶上来。
“我靠,你傻呀,还回头!”
于佩边跑边骂,常年锻炼的她体能极好,说话还听不出气息紊乱。
眼看两团鬼火般的绿点越来越近,拼命奔跑的两人拐回正街,赶紧朝人多的地方钻。
可能是经过长久的特殊训练,狼狗追到拐角处就停下来,雄赳赳的昂,站在那里朝人群看过来,似乎在搜寻。
“放心,它不会过来的。”两人停在一家零零散散有几个顾客的银饰店前,于佩拍拍不上气不接下气的人,笃定道。
“你……怎么……知道?”凉鞋勒得脚踝处生疼,何尽欢远远瞅着还守在原处的狗,做好随时再冲的准备。
“上次也是被它追着跑出来的嘛。”
“啊?”
——*——*——
被狗狗这么一追,再没有逛的兴致,两人径直来到光线昏暗的停车场。
接住于佩扔来的屈臣氏蒸馏水咕噜咕噜灌下两口,何尽欢好奇追问:
“你跟踪纵遥来这里也是晚上吗?”
“傍晚。”于佩一边利落倒车出来,一边道:“不过被狗追那回是白天。”
“白天怎么会?”
“这算是我的糗事啊,告诉你,不许告诉别人,尤其梁泽。”
“你不是对梁泽没意思吗?”
可能是一起“落难”被狗追赶过,几个小时相处下来,何尽欢对她的戒备和厌恶逐渐淡化不少,说话也开始变得随意起来。看得出来,于佩应该是那种性情不坏,只是从小被骄纵惯了的女孩,再加上几年留学经历,说话直接又大胆。跟这样的人相处,忸怩反而没意思,还不如直来直往。
“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
近十点,来西街的人仍然陆陆续续,从停车场出来的路上拥堵得水泄不通,好在有交警看管,没有堵死,车辆依次慢慢往前挪。
跟在刺眼红灯后慢慢开着,于佩把事情经过一一道出。
原来,在她跟踪秦纵遥知道清·手作这个地方后,她按捺不住好奇心,专程白天来了一趟。那幢房子白天是开门待客的,装作顾客的她进去后现里面摆的全是杯碟盘碗之类的瓷器,每一样只有一件,绝无重复。看店的是年过半百的驼背小老头,她半真心半故作的拿起一只描有精致缠枝莲花的茶杯,跟老头问价,打算攀谈问点料,结果抽着烟袋的老头只在计算器上按出890这个价格,根本不搭腔。
一只茶杯890,贵得令人咂舌。
再细看,杯底有一枚形状奇特的字,可能是茶杯制作者的名。
她暗中记下来,回去查才知道是大篆,那个字,则是大篆体的“遥”。
“那些杯碟盘碗全是纵遥亲手做的?”
听到这里,何尽欢情不自禁提问。
她看过秦纵遥签的字,龙飞凤舞,风骨和飘逸俱存,想来拥有一定的功底。
“看店老头反正是一幅不愿多说的样子,我只好把杯子买下来,隔两天又去。这回,我现所有杯碟盘碗下均有大篆的‘遥’字,于是跟那老头打听是不是制作者的名字,他只顾抽烟袋,根本不理人。我又问,制作者是男是女啊?他沉默。我再问,其实我是瓷器爱好者,有没有可能给我引见制作者学艺?结果,老头乜斜一眼,张嘴哇哇哇几声,狼狗直接冲进来朝我一顿吼,好家伙,吓得我撒腿就跑,一鼓作气跑到转角处,差点把我背包咬走的狼狗才没有继续追。”
“老头是哑巴么?”
“嘿,看不出来,蛮伶俐的嘛,比我还快些猜到。”
于佩打量何尽欢一眼,终于把车挪到长龙位,再等一个红灯基本可以摆脱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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