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商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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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农不稳,无商不活,无工不富,对于一个国家,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也十分重要。 但处在农耕文明,商业被处于统治地位的地主阶级极力打压,不能长远地发展;东汉末年的科学技术也十分落后,除了官营的工厂,工业也无从说起。所以,刘范的第二步改革是商业改革。
商业改革:第一条,削减关于商业的税率,免除苛捐杂税,只收取商人增值税,税率定为十二‘抽’一。汉灵帝刘宏曾许诺免除凉州的赋税,其实他的意思是免除凉州农人的税,商人的税依然要收取,毕竟重农抑商是大汉的国策,不能本末倒置。
但刘宏把话说得太满了,所以刘范得以钻空子,将商人的税削减到十二‘抽’一。别看十二‘抽’一税率很大,其实之前大汉王朝甚至还禁止人民从事贱业,谁经商,谁就要被杀头流放!即使是放松了政策,但大汉依然要打击商业,还立了许多名目来剥夺商人的资产,将所有的税加在一起,商税可能会高达三‘抽’一、二‘抽’一!至于甄家和糜家这样的大商人,其实也是依靠贿赂官员、逃税等见不得人的手段,才得以逃避税收,赚取大量利润。
第二条:在十六个郡的治所中,划出两个区域为“东坊”和“西坊”,专‘门’租赁给商家,供商家开店经商,每月收取租金,并派专‘门’的官吏管理。先报名者可优先租得店铺,并享受一定的优惠。比如说,武威郡的郡治是姑臧城,武威郡便可在姑臧城的城东和城西的居民区各划分出一个坊,官府赎买坊中的房屋,改建为商铺,商铺集中的这两个地方就被称为“东坊”和“西坊。”坊市制度在唐朝才有,因为人们购买商品都在东西两坊内进行,所以后来购买商品也被称为买东西。
第三条:每个太守属官增设一位“商曹”,专‘门’管理和监督本郡的商业,并派下属监督本郡的东西两坊;州牧府属官中的部郡国从事监管全州商业,直接管辖。东汉的制度,每个太守都有五个属官:郡丞,功曹,主薄,督邮,督尉;州牧的属官也有五位,分别是治中从事,别驾从事,薄曹从事,兵曹从事,部郡国从事。
这些属官中,郡丞是郡守的副手,相当于后世的副市长;功曹掌管一郡的人事,相当于后世的市人事局局长;主薄掌管全郡的文书典籍,相当于后世的市统计局局长;督邮负责监察一郡的大小官员以及世家大族的言行,相当于后世的市纪委书记;督尉掌管一郡的兵丁,相当于后世的市公安局局长。
州牧的属官中,治中从事掌管一州中的纠察事务,相当于后世的省纪委书记;别驾从事辅佐州牧处理政务,相当于后世的副省长;薄曹从事分管一州的文书,相当于一省的统计厅厅长;兵曹从事分管一州的兵事,相当于省公安厅厅长;部郡国从事监察所有太守,每郡一个,相当于省里派去卧底在太守身边的纪委书记。
这些官员,没有一个是管理商业的。刘范增设一位商曹,并让工作最闲的部郡国从事负责带领商曹,以确保商业改革的平稳进行。(由于理政人才都去当太守监控全州了,所以刘范只好让田丰兼任治中从事和薄曹从事,贾诩兼任别驾从事和兵曹从事,而每郡一个的部郡国从事就改变职能,不再卧底在太守身边,专职负责管理商业。)
第四条:鼓励凉州本地的豪强从大地主转变为商人。凉州豪强应官府号召,主动转变为商人者,今年可以免除一年的增值税,并且官府可以用高于市场价格的钱来赎买豪强剩余的耕地,由豪强转变而来的商人,还可以优先挑选凉州的十三个郡治县城的东西两坊的店铺,第一个月不必缴纳租金,免费使用官府的店铺。
经过上次的“大清洗”运动之后,凉州的豪强几乎都死绝了,只有百分之几的豪强始终恪守道德,并未有迫害百姓或者勾结反叛势力的行径,所以没有被刘范邀请参加那次的鸿‘门’宴。但这些得以残存的豪强都是实力比较小的豪强,不能对刘范产生威胁,但在刘范的统治之下,他们也没有多少实力再保持家族的繁荣。如果刘范给他们这么一个机会,豪强们势必会先小心翼翼地试探一番,得到经商红利之后,肯定会争先恐后地从事商业。
第五条:鼓励外州商人来凉州经商。外州的商人来凉州经商者,可以免除增值税半年,并且可视情况而定,在各个郡治的东西两坊中租赁商铺,第一个月可以免除一半的租金。
凉州的豪强太少,真正对经商积极的豪强就更少了,所以,振兴凉州商业,不能只依靠凉州本地的豪强,更应该招商引资,把其他富庶州郡的商贾都吸引到凉州来。有了外郡商贾的补充,凉州的商业才好发展,如若外郡商人经商受益,此举也能刺‘激’本地的豪强积极投入到经商‘浪’‘潮’中来。
第六条:实行市易法。在每个郡治设置一个市易司,太守属官商曹,专‘门’派遣下属进行管理。市易法的含义就是,在商人的货物卖不出去或者囤积得太多了,官府的市易司就用低于市场价格一些的价格购买商人的商品货物,然后也不是直接就帮商人卖掉,而是先囤积起来。等到商品货物价格上涨,商品供不应求时,市易司再把这些商品货物以市场价格卖给商人。这样,商人可以将多余的商品销售出去,降低了囤积货物的成本,降低亏损额;官府也可以从中赚取一定的利润,增加官府的财政收入;此举更能防止其他大商人趁机收买小商人剩余的商品,之后囤积居奇,进而达到控制市场、危害小商人和官府的目的。
第七条:均输法。官府采购商品时,采用就近原则,直接在驻地购买,并优先购买凉州本地豪强的商品。这样,官府不必千里迢迢地去外地购买,直接在本郡购买,可以大大节省官府的财政开支,提高官府的行政效率;也可以支持本郡商业的发展。
第八条:改善‘交’通。官府出资修建联通凉州各个大城池之间的道路,并在每五十里设置一个驿站,驿站配备有旅舍和仓库,可以供官府的官吏和过路的商人休息,商人可以将商品储藏在驿站之中。这样,不仅有利于官吏们出‘门’办事;还有利于用‘交’通将凉州各个孤立的城池连成一片,遏制分裂势力,降低镇压反叛势力的难度;更有利于商人经商,大大降低运输成本,将货物暂时储存在驿站之中,也可以防止商品被偷盗。
第九条:鼓励商人与西域各国通商,再次打通早已断绝了的丝绸之路。与西域通商者,官府在今年可以给予一些补贴,并在‘玉’‘门’关设立市易司,商人销售不完的商品,市易司可以依照市易法购买。
因为凉州动‘乱’太多,所以鲜有大汉的商人再通过凉州进入西域,与西域各国通商。如今凉州已经平定,是时候再开通丝绸之路了。丝绸之路是古代亚欧大陆上最重要的沟通东西方的一座桥梁,西域就是东西方贸易的中转站,如若开通丝绸之路,并鼓励商人们走出去,那凉州的商业就会飞速发展,因此‘抽’取得的赋税,估计凉州不用收农业税,都能自给自足了。故此,刘范还计划开建一条从街亭到‘玉’‘门’关的官道和一条从街亭通往阳关的官道,以便与西域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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