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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昏暗的灯光落下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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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穗回到房间,房门一关,脸上伤心欲绝的表情瞬间荡然无存。

她擦了擦眼角的泪,一张脸淡漠至极。

当姜母听到她被羞辱,被顾辰逸骂她勾引他时,姜母无动于衷,还想着让她去赔礼道歉。

可一听到顾辰逸咒他们死,瞬间变脸,立马就觉得是顾辰逸的错,这个巴掌扇了也就算了。

时穗不觉得委屈,只觉得幸运。

幸好她现在就看清了姜家人的面目,要尽快为离开姜家做好准备。

人一旦落泪就容易胡思乱想,时穗想起了自己以前的生活。

她是四岁那年在商场被人贩子下药,拐卖到西南一个偏远的小镇,被姓时的一户人家买下,作为童养媳。

她的养父是个跛脚的水泥工,有活的时候干活,没活的时候就酗酒家暴。

她的养母是个被控制的生育工具,患有先天性的痴傻,小镇里男多女少,虽然不清楚,但时穗怀疑养母也是养父买来的,因为养父比养母大了二三十岁。

先天性的痴傻有一定概率遗传,但越是这样,养父越是要生。

越穷越生,越可能得遗传病,也越是要生。

养父重男轻女,听说之前生下过健康的女婴,结果都被活生生扔进了河里。

最后活下来的,就只有两个痴傻的儿子。

她和痴傻的哥哥弟弟住在一个狭小的房间,一墙之隔住着的是养父母,只要养父晚上回来,就会传来殴打声,以及养母凄厉的哭声。

等养母被打晕了过去,就轮到她挨打了。

时穗的整个童年,都生活在被家暴的噩梦里。

但很快,她就学会了反抗,平时粗活重活干得多,她的力气比普通人大上许多,再加上她从小就和镇里其它小孩打架,积累了不少实战经验。

时穗并不是个忍气吞声的人,当养父拿啤酒瓶子甩过来时,她就会拿起扫把打回去。

养父跛脚,再加上年纪大,很快就不是时穗的对手。

她靠着不怕死的劲儿打赢了第一次,接下来就只有赢。

打赢后,她就跑出去躲外面的田地里一夜,望着天上的星星,想着,她总有一天会把养父打死的,但无所谓,无非也就坐牢,说不定在监狱踩缝纫机都比在这过得好。

然而,她的坐牢梦并没有实现。

在时穗十二岁那年,养父贪小便宜买了假酒,又喝得上头,在小卖部门口上吐下泻,还没被人送到镇上的诊所,就在路边猝死了。

家里只剩下时穗和痴傻的养母、哥哥弟弟。

虽然这三人对她的生命构不成威胁,但时穗依旧很想逃离这个家。她对四岁前的生活有些许印象,她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是被拐卖来的。

于是,当镇上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人员找到这里,她毫不犹豫就选择去上学。

她努力学习,因为听老师说,只要学习好就能去更广阔的地方,能离开这个小镇。

不过学习还没取得成绩,她就做起了自己是姜家大小姐的梦。

没过多久,镇里来了个西装革履的外地人,自称是姜家派来接大小姐回家的。

时穗就是姜家多年前被拐的千金,这和她梦里的情节一模一样。

外地人给了养母一大笔钱后,就把时穗接回到了姜家。

她也见到了亲生父母还有哥哥,以及女主姜甜瑶。

原来在她被拐后,姜母伤心欲绝,责怪姜父只知道玩手机,就是他没把小孩看住,于是姜父就从孤儿院收养了娇憨可爱的女孩,取名姜甜瑶。

窗外灯火阑珊的城市夜景,繁华却陌生。

时穗想,以前的日子是不可能回去了,现在在姜家的日子,也是不想过了。

[宿主,不要那么悲伤。]系统安慰道,[你还有学习。]

时穗:……倒也不用时刻提醒我好好学习。

[学习可以赚钱。]系统又说。

这算是安慰到点上了。

时穗立马拿出新买的辅导书,这是傍晚和许朝暮一起在书店买的,原来许朝暮之所以会遇上那群小混混,和她有着同样的原因——

大家都是为了去七折书店。

这让时穗不得不觉得,他们志趣相投,于是拍着胸脯保证,以后他要去买书就找她一起去,她一定会护他周全。

夜色已深,房间里却明亮如昼,安静的只有笔尖擦过纸面的唰唰声。

不知过了多久,时穗终于落下了最后一笔,脑海中响起系统的到账声。

[恭喜宿主完成任务2x3,完成语数英三门辅导书习题,奖励300元。]

另一边,昏暗的灯光像是摇摇欲坠的星。

夜色深浓,街道时不时会传来野猫的叫声,还有不知哪栋居民楼里夫妻的争吵声。

破旧的居民楼里,空气中弥漫着腐朽的气息,墙皮已经掉的差不多了,上面贴着的小广告也都斑驳破碎。

门没有锁,不是没有锁,而是压根不需要锁。

之前有小偷盗窃破坏了门锁,结果空着手进来空着手出去,这似乎是对小偷的职业生涯造成了巨大打击,最后在门上贴了个大大的‘穷’字。

那个歪歪扭扭的‘穷’字还贴在门上,许朝暮懒得撕。

他一推门,就回家了。

漆黑的、空无一人的家。

也不需要开灯,他闭着眼都能走到自己的房间,只有一张折叠床,和一张矮小的书桌。

许朝暮按了下房间的开光,灯泡在滋啦滋啦明灭两秒后,才骤然亮起,并不明亮,只是昏暗的黄色光。

和往常一样,他拿出了试卷和习题册,安静的写题。

等最后一道题写完,已是深夜,居民楼的灯只剩下零星一两点,许朝暮核对完答案,合上了笔帽。

呼呼的风声穿过窗户的破洞,将书桌上的书页卷起。

也吹拂开少年的额前的碎发,露出白皙的前额,和漂亮精致的眉眼,他坐在书桌前,安静的就像是一幅画。

许朝暮意识到自己在发呆。

他很少会发呆的,认为这是个没意义、浪费时间的事情。

但他还是不受控制的想起下午救他的少女,漂亮、明媚、温暖,是阴暗生活中,他以为一辈子都触碰不到的光。

她救了他,为他打晕了那些小混混。

他道谢了,以为不会再有联系,大小姐和他的生活就是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可她却提出要他请客,不去名贵的餐厅,就去街边的苍蝇小店。

她吃饭的时候好可爱,两颊鼓起来就像是小仓鼠,眼里只有饭,吃的好香。

后来,她说他们是朋友,还带他去买了刮刮乐,中了140元,笑着说因为有他在所以才那么幸运。

她笑起来的时候好漂亮,双眸弯起像是明亮的小月亮,就这么一下子照进了他心里。

再后来,就是去书店买辅导书,他们聊了好久,关于书的优缺点关于书的价格,他第一次发现,原来他也可以和别人说那么多的话。

她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就这么毫无征兆的闯入了他的世界。

“时穗。”

昏暗的灯光落下成星,少年反复品尝着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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