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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兰尼的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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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陷入沉思的蒂芙妮,提姆悄悄松了口气,心中暗自庆幸。

这话倒是没毛病,不过要是让这位年轻的夫人晓得兰尼在埃尔芬还有着不下十个情人,那不得当场炸毛啊。他也就是超常发挥了一下,再让他说几句,非得穿帮不可。

想到这,他马上就把话题给岔开了。

“这次参与剑鞘制作的几个人很不错哦,以后要留下吗?看兰尼的样子,这暗纹剑肯定不止生产这么点。”“那当然,兰尼跟我说过,下次还会召集她们。”蒂芙妮一提起这让她最自豪的事,思路马上就跑偏了。两人边聊边走,时间好像也变快了,离埃尔芬也越来越近了……

... ...

提姆三人进入埃尔芬城,已经完全天黑,进城的时候花了点时间。

此时路上行人稀疏,路边的店铺也大都关门落锁,商人、平民已经完成一天的工作,回到了家中。

反而是几家酒馆,此时灯火闪动,里边热闹非凡。

“夫人,我就先离开了,返程之前我再来找你。”提姆走到马车旁边,隔着马车和车里的蒂芙妮道别。

此时他们已经在埃尔芬城中的埃诺城堡门口,而提姆并不会跟随蒂芙妮进入城堡,而是去完成兰尼交代给他的任务。

“好的,提姆叔叔!”蒂芙妮只是简单的应了一句便不再说话,似乎随着靠近埃诺家族城堡,她也变得紧张了起来。

并没有奇怪夫人这失礼的举动,他只以为这是新婚小夫妻舍不得离开对方,这离开一段时间,自然心情不会太好。

记得当初奥古斯特和卡洛儿刚在一起的时候也这样吗?不奇怪。

在和蒂芙妮分开后,他直接打转马头,奔向了熟悉的怀特旅馆。

提姆对埃尔芬城并不陌生,年轻的时候每次和奥古斯特出门游历,第一站总是到城里补充食物和装备,而最常住的地方,就是这怀特旅馆。

十几年前,怀特旅馆就如此这般,不高的门头,有些破旧的外观,布质招牌随风飘动。

十几年了,这怀特旅馆还是这般,完全没什么变化。只是站在门口的人,已经从三个,变成了他提姆一个。

心中有些缅怀,也有些感慨!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提姆的思路“提姆大人,您来啦?还是按照老规矩吗?”

低头一看,才发现居然是老熟人,一个叫曼恩的侍者。

“啊,曼恩,你还在这里工作呢?”提姆翻身下马,解下背后的包裹,一边和曼恩寒暄。

这名叫曼恩的侍者也是他的熟人,只是作为侍者,年纪显然有些偏大。

看到提姆下马,对方顺手接过缰绳,苦笑了一声。

“提姆老爷,我不做这份工作,还能干嘛?年纪有些大了,也就怀特可怜我,继续给我口饭吃。”

提姆点点头,他也觉得旅店老板怀特人不错,以前每次来埃尔芬都住这里,和老板也挺熟的。

“怀特还好吧?他好像年纪也不小了,还操劳呢?”一边信步走向旅馆,一边聊着那些年的老熟人。

“可不是,哎,他那个儿子你知道的... ...”

等到在房间安顿下来,洗了个澡,再吃了点东西,就已经不早了,要在城堡的话,他大概已经休息,但,现在在埃尔芬。

埃尔芬城,此时才是酒馆的夜生活的开始。

交代好曼恩别让人进自己的房间,他放下了自己的佩剑,换了一柄标准骑士剑制式的暗纹剑,心中再次回想了一番兰尼的交代,有些忐忑的踏出了旅馆。

“铁剑”酒馆,埃尔芬城最大的酒馆。

此时正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人声鼎沸、嘈杂喧闹,偶尔一两个酒鬼打作一团,爆发出阵阵惊呼与尖叫,周围人群却也不慌乱,稍微散开一些,就围在四周兴致勃勃的品头论足。

提姆推开门,走进这喧闹的酒馆,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酒馆内如同他这般身着骑士服的人并不少。

当然,更多的则是佣兵、盗贼、混混与流莺。

提姆走过人群来到柜台,对着酒保挥了挥手,拍出了15个铜币,“来杯麦酒。”

酒保却并未第一时间递上麦酒,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但却让人一眼就能看明白,那上面写着几个字------钱不够。

额,太久没来酒馆,他都不清楚现在的价格了,正当他伸手到怀里准备再掏几枚铜币的时候,旁边却传来了一阵爽朗的笑声“哈哈,兄弟你多久没来过酒馆了?现在麦酒可是要20个铜币了。”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豪爽的大笑一声,从兜里掏了5个铜币抛给了酒保“诺,给这位老哥倒上。”

酒保一把将空中的铜币抄在手中,另一只手则迅速的在台下端出一杯酒来,整个动作行云流水,显然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

提姆看了眼大汉,端起柜台上的酒杯,对着大汉示意一下,这才低头轻啜一口。

啊!好久没喝过酒馆的麦酒了,居然还有些想念!

大汉却是趁机凑了过来,打断了提姆的感叹“兄弟,看着面生啊,刚从南边过来?”

提姆摇摇头,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服饰,有些奇怪这大汉的逻辑“我很像南边的人?”

“哈哈,倒也不是,南边的麦酒才卖15铜币”络腮大汉也不觉尴尬,有着一股自来熟的气质“这不看着兄弟眼生嘛!”

早年也经常进酒馆的提姆再次上下打量一番这大汉,瞬间就反应了过来。

这家伙估计是个吃消息饭的,误以为自己是王国中部来的,想套套近乎,了解一些新消息。

想到兰尼告诉自己的办法,正犹豫着是不是要从这大汉打开缺口,只听得旁边传来了一个声音“马修,别丢人现眼了,你面前的可是大名鼎鼎的北境骑士提姆-米勒,可不是你以为的南边来的小虾米。”

帕特里克?

提姆双眼一眯,转身看向了靠过来的三个人,走在最前面的正是他的熟人,曾经的手下败将,帕特里克-霍尔。

“哟哟哟,看看,看看,这是谁啊!这不是北境着名骑士,提姆大人嘛!哈哈”

帕特里克长着一张四方脸,穿着同样的骑士服,身侧挂着骑士剑,此时正抄着手一脸揶揄的看着他。

“怎么,帕特,想再来一次神圣决斗吗?不知道这一次,你是否准备好了备用的骑士剑。”

提姆只是瞥了一眼走过来的帕特里克,就神色平静的回过头继续轻啜着自己的麦酒,俨然一副不把帕特里克看在眼里的做派。

帕特里克脸色一僵,脸色变得有些不好看,提姆的无视让他非常的没面子。

不过很快,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又笑了起来,面含讥讽的大声说道“我听说你的主子奥古斯特在坠龙岭挂掉了?你不在家守着他那个废物儿子,跑来埃尔芬干嘛?也不怕他把家底败光么?”

说罢,又转头看看随行的两人,假惺惺故作不知的大叫道“那小子叫啥来着?”

“帕特,你的记性不行啊,人家可号称是咱们北境的荣耀,花花骑士呢,哈哈... ...”

“哈哈... ...”

三人爆发出一阵旁若无人的大笑,引得酒馆人人侧目。

“啊,花花骑士?兰尼那废物么?”

“听说人家现在继承家业,成男爵老爷了呢!”

“还老爷,听说现在穷的饭都吃不起了,连骑士的月薪都欠着呢!”

一阵叽里咕噜的交谈声隐隐从人群传来,也让许多不了解花花骑士是谁的人,了解了这话的嘲讽之意。

显然,这些酒客中不止一人听说过兰尼那不堪的名声。

提姆看着笑得恶形恶相的三人,嘴角抽动,脸上那条疤痕都被气得隐隐跳动。

原本兰尼针对他不善言辞的特点,给他设计了个落魄骑士酒馆卖宝剑的桥段。

在兰尼的设计中,既然提姆不善言辞,那就不要求他费劲巴拉的去推销,特意为他设计编造了一个落魄骑士的身份,不善言辞,不通人情世故,被逼走投无路,来到酒馆出售佩剑,维持生活。

他到酒馆后无需多说什么,只需要在喝第二杯的时候装作无钱付账,将手里的长剑拍在柜台,要求老板抵账即可。

只要他弄出的动静够大,加上30金的高额抵扣费,想不引起周围人的注意都难。

当然,酒保或者酒馆老板自然是不会同意的,不论这柄剑是不是值那么多。

不过这不重要,只要引起周围人的好奇和围观,已经达到了兰尼想要的目的。

当然,作为一个落魄得都需要用佩剑冲抵酒钱的骑士,酒后说点狂妄的话,合理的吧?

只要群嘲够力,总有骑士会忍不住跳出来,要求当场演示,顺理成章吧?

呵呵,接下来无非就是表现下暗纹剑的锋利与坚韧,问题只在于,会劈断几名骑士的佩剑。

既然他都愿意在酒馆卖剑了,就算卖不掉,总会有那聪明人跟过来,私下求购。

刚刚告诉提姆的时候,他还面有难色,兰尼却是一眼看出他的顾虑,开解说你这么多年都没去过酒馆,不可能去就遇到熟人,无需担心。

他考虑了许久,加之自己也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这才勉强同意用这方法试一试。

却是没想到刚进来就碰到了熟人。

“真是倒霉!”

提姆心中嘀咕了一句,推开面前的酒杯站起身,刷的一声抽出了自己的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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