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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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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和丁祥都不会想到,他这个“与我为敌”的决定,竟最终改变了,许多人的一生。

即便是落选了,我却还是很有风度地,为这个结果而喝彩。

当我决定去珍惜、去爱这个集体时,就意味着,我一定会尊重这个集体做出的,每个选择。

作为安慰,班主任问我愿不愿意当体委。

我却选择了,担任文艺委员一职。

既然大家都不了解我,那么我就继续努力,获得大家的认可就是了。

就算当不了班长,我仍然可以践行,我演讲稿里的“承诺”。

最主要的是,我并没有认输。

你丁祥不是班长吗,那我就当那个,能够“控制”班长的人就是了!

十八班的成员构成,良莠不齐。

其中有一个叫李毕的,是某位任课老师家的孩子。

他好像根本就管不住自己的嘴,每天不是在搞乱课堂纪律,就是在搞乱课堂纪律的路上。

作为我们班的班长,丁祥却从来都不敢去维持班级的纪律。

可能在他的旧有经验里,所谓班长,不过就是挂个名而已。只需要学习好就行,其它的什么都不用做。

现实却是,就算丁祥敢管,李毕也一定不会听他的。

连老师们说的话,李毕都充耳未闻,他丁祥又算个什么玩意?

因为始终搞不定李毕,所以我们那个班主任,便搞不定任何其他的,调皮捣蛋的学生们。

那段时间,我才相信了,原来“一颗老鼠屎,真的可以坏了一锅汤!”

也就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吧,许多任课老师在来十八班上课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捏着鼻子来”,又“捏着鼻子走”的。

我心里明白,对于李毕这种欠揍的选手,能够解决问题的,只有拳脚!

所以,为了我的集体。我还是决定,对李毕出手了。

过程不表,只说效果,立竿见影。

可惜的是,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纵容,李毕早已恶习难改。虽然在班级的时候,因为我的压制,比以往要收敛了许多。

但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把“搞破坏”的目标,放到了学校的公共设施上去了。

那种疏散指示标志,被他逐个楼层,手脚并用的砸了个遍!

结果就是,他的名字,挂着十八班的前缀,在学校的广播中,被连续通报批评了整整一周时间。

正所谓“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

在十八班被通报期间,更有无数任课老师们,陆续去到了校长室中,报告了一些关于这个班级的其它劣迹行为。

当然,这些是我后来知道的。

当时的我,正沉浸在,开学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人缘却已经好到了顶点的甜蜜体验中,难以自拔。

我已经靠着文艺委员之职,完全架空了班长的作用。

十八班,是唯一一个每节课上课前,都要播放流行歌曲的班级。

而我选放的每首歌曲,当然都是大家投票确定的。

几次大型班会,更是由我来主持。

那个班长丁祥,早已在潜移默化间,变成了我的跟班。

在我特意靠近他的这段时间里,除了教他逃课,带他打架外,还试着捧他“出名”。

更是利用自己以前积累下的“人脉”,带他见识到了许多,“年轻人”该见到的世面。

我的出发点,除了是想要教会丁祥,怎么去当一个班长外。更想让他为自己当初与我竞争的行为,感到后悔。

那个时候,十八班的钥匙,也在我的手中。

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个开门的是我。

每天放学后,最后一个锁门的,也是我。

因为,我在用心爱着十八班的一切。

到最后,我也就不在乎谁是班长了。

我已经,把我的十八班,当成了我的家去守护。

确切地说,我已经把那个班级,当成了是我唯一的家。

班级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家人。

而我深沉的爱意,很快便获得了真挚的“回报”。

在我过生日的时候,班级里有一半以上的人,给我送了礼物。

全班同学,还一起给我合唱了,《祝你生日快乐》这首歌。

在听到众人合唱的那一刻,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体验到了“家”的感觉。

那一天,也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一天。

甚至,比当年吃那顿“酸菜馅”饺子时,还要幸福!

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幸福的眼泪”。

什么丽娜,什么这、那的,都不重要了。

我只想永远地,和我的十八班在一起。

后来,我装着那一兜子“生日礼物”回家时,还特意在妈妈的面前,显摆了一番。

却只换来,她极为鄙夷的一句:“送一大堆破烂而已,有啥好得瑟的!”

那一刻,我虽然很失望。却并没有像以往那样,难过太久。

因为,我已经有了自己的集体。

在那个集体中,我很重要。我的付出,大家都看得到。

这个集体,给了我家的感觉。

凡是在家庭中,得不到爱与尊重的孩子,便会很轻易地,被这个社会上的随便一点善意所打动。

自那之后,就算为了十八班去死,我都心甘情愿!

我笃定,如果再选一次班长的话,我一定会被全票当选的。

在十八班,我完成了一个学生可以完成的一切。

却唯独忘记了,要去“好好学习”这件事。

而那个年代,“学习”,才是衡量一个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

最初的丁祥,不止夺走了我的“班长”之位。

他还夺走了我的喜欢。

她是我的同桌,叫尹媂。

我是个渣男,所以在遇到尹媂的时候,我很快便忘记了,自己许下的那个,要等丽娜的承诺。

我俩初相识时,尹媂好像挺烦我的。

这让我十分纳闷。

丁祥是那种,易烊千玺式的“奶油类”帅哥。

而我属于陈冠希那种,棱角分明的“痞帅”类型男。

这是后来,我遇到的许多女生们,对我的统一评价。

可惜当时的我,因为骨子里的自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直到我学会了“照镜子”以后,才突然发现了,自己竟然是个“帅哥”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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