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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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听我这样说完后,妈妈却表现的很开心。
我知道,她又把我当成,是她那一伙儿的人了。
在这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段对话,还成为了妈妈可以不断地,去跟亲朋好友们炫耀的资本。
在每个聚会的场合,妈妈总会在和大家聊天的时候,突然把我叫过去,当着众人的面,大声地问道:“天涯,你长大了要当什么?”
每当她这么问的时候,我就知道,又到了我的表演时间了。
这已经成为了,每次她与我同在的聚会,必不可少的一个节目。
于是我便乖乖地回答道:“当警察。”
我每次回答完,她都会佯装好奇地问道:“当警察干啥呀?”
这个时候,我便会提高声音说道:“抓我爸!”
然后妈妈就会笑着对众人说道:“你们看吧,连孩子都要抓他爸。你们说他能是个好人吗?”
众人也会纷纷点头附和道:“对,孩子说的都是心里话。”临了还会加上那句:“小孩子是不会撒谎的。”
我忽然觉得,这些大人们真的好愚蠢啊!
我不会撒谎的话,是怎么从我爸爸的腰带下,拯救自己的啊?
而且我明明刚刚就在骗人啊!
我其实真的,好想大声地告诉他们说,我已经不想抓我的爸爸了!
但我最终还是没有说,并且乐此不疲地,重复着这样的表演。
只要妈妈开心就好了,我的真实想法是怎样的,又有谁会去在乎呢?
渐渐的,我爱上了说谎的感觉。
或者说,我爱上了说谎后的结果。
因为,我发现当我试图做真实的自己时,大人们都不会开心。
而每当我伪装成他们想要的样子时,我都会得到奖赏。
似乎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排斥真实的自己。
我觉得我的真实想法,可能都是错的。
因为真实的自己,总是让人反感并且厌恶的。
我开始主动地拾起一个又一个面具,并把他们全部都戴在自己的脸上。
如果我的欺骗,可以让身边的人开心,那我就做一个骗子好了。
既然我的谎言,可以使人产生幸福的感觉,那我很乐意,去为你们变成一个全能的织梦者。
只因我受够了吵闹的人生,我害怕争执的环境,于是我开始不断地妥协。
妥协,不代表软弱。
事实上,自从我开始主动地去变成一个骗子后,我变得越来越勇敢了。
我开始不断地去实现自己的每个想法,不择手段地达成我的每个目标。
事后,我只需要编织出一个完美地谎言就好了。
虽然一开始的时候,我的谎言总是会被揭穿,并且每次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但那只会磨砺我的逻辑能力,最终使我的每个谎言都可以天衣无缝。
因为从小我就发现了,人们都是愚蠢的。
我第一次主动说谎,还是在那个我挨过揍的房子。
同样是为了我那个并没有真正实现的梦想,那袋十二色的,价值一块二毛钱的水彩笔。
那是一个早晨,刚在爷爷那屋吃过饭的我,在一旁等待妈妈洗漱完毕,然后送我去上学。
等待的过程中,我如以往那般,四下胡乱打量着,消磨着时间。
突然,我发现在屋子门口的立柜上,有一个糖盒。
糖盒的里边,躺着好多好多钢蹦。
多数都是一分、五分的,还有几个一毛的。
自从那次一口气“花光”了十一块七毛钱之后,我就对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那种动动嘴就可以实现梦想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凡是有钱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我垂涎三尺的眼。
我开始努力盘算着,怎样才能在不惊动妈妈的前提下,将那糖盒里的钱据为己有。
但我很快便放弃了。
因为糖盒是铁质的,钢蹦也是金属的。毕竟我不是影视剧里的神偷,不可能在拿起钢蹦的时候,不弄出声响。
就在这时,我又发现了糖盒底下,竟然压着一张面额为一块钱的纸币!
在一块钱的上边,还有一张面额为一毛的纸币。
这时我看见的就已经不是钱了,是那套一块二毛钱的水彩笔!
我可太想拥有那套水彩笔了!
虽然还差了一毛钱,但那根本难不住我。
我必须先搞到这一块一毛钱,再去想办法解决那一毛钱的事!
我迅速地侦查了一圈环境。
妈妈在背对着我洗着脸。
这很好。
我又看了一眼表,距离她通常出门送我的时间,还剩十分钟。
我估算了一下自己疯跑起来的脚力,这很足够。
我想了想,最适合买水彩笔的那个小卖店的具体位置,并在心中快速地演习了一遍,我拿起钱跑过去,买完水彩笔,再跑回来的过程。
没问题,我很有自信。
我又瞄了一眼表,时间过的很慢。
好像才过去了几秒钟而已。
当我再次确定,妈妈仍在认真的进行着洗脸的动作后,我果断地将手按在了那一块一毛钱上。
我轻轻地,轻轻地,一点一点地将它神不知鬼不觉地抽了出来,紧紧地攥在了手里。
我又看了一眼妈妈的方向,感觉自己的心已经快要跳出来了!
与我心跳的速度比起来,妈妈的动作就好像是静止的。
我故作镇定地退到了走廊上,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大门口。
那个小小的走廊,在那一刻突然变得很长!
花了有十几秒的时间,我终于走到了大门口。
我悄悄地将门打开出一条足够我挤出去的缝,缓缓地将自己瘦小的身躯穿了过去。
成功后的我,没有丝毫犹豫,飞也似地奔跑了起来。
水彩笔!
我的梦想!
等着我!
我来了!
我一直觉得,我有着强大的短跑天赋。
那段平时要走上十分钟的路,我大概只用了不到两分钟就跑到了。
这个小卖店,并不是离家最近的那一个。
事实上,这是一个我的家人几乎都没有来过的小卖店。
我之所以选择这里,而不是离家近的那一个,是因为近的那个实在是太熟悉了。
那个小卖店的老板娘,认识我家里的所有人。
当然,她也认识我。
我不可能愚蠢到,要去一个会被认出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