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间谍不报销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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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话的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林诗兰的耳朵稍微恢复一点听觉,但她已经跟不上谭子恒说的话了。
“不好意思, 你刚才说什么?”
谭子恒一如既往的有耐心。
他将说过的话,又重头讲了一遍。
他告诉林诗兰:四年前, 他以交换生的身份出国读书, 才提早离开了雁县。灾难发生时,他在国外,得知噩耗悲痛万分, 回来给家人办理后事。不久后,又一次出国, 多年,他不愿回到这片伤心地。
他的话里掺杂着许多,对她的解释,对她的抱歉。
其实,她的苦难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何须自责?林诗兰这么想着, 又不知道怎么说。
“小兰。这些年, 我常常想着要见你一次, 常常做梦梦见你,却始终无法面对你。”
他长长叹出一口气,隔着电话, 也能感到他的痛心与疲惫。
“无法面对?”
林诗兰不懂, 那是为什么。
“我想念我的家人, 想念小尽。”
谭子恒的音量一点点变小, 他陷入了痛苦的回忆。
“我把他们的遗物都留下来了。搜救队找到小尽的衣服, 它被绑在石化厂设备平台的楼梯上, 上面都是血。我无法控制自己, 一遍一遍去猜测他生前最后时刻的痛苦。”
“小兰,其实,我来医院看望过处于昏迷的你。你用手攥着自己的手腕,护住了小尽送你的手链。他买那条手链好久啦,藏在家里不敢送你,最终还是送出去了。要是,他知道你保护着他的手串,他一定很得意,可是,小尽已经不在了。”
“你需要有人在你身边,我知道,但我没有勇气做那个人。我是小尽的哥哥,他以前,最看不惯我和你待在一起……”
林诗兰难以置信。
艰难地找回说话的功能,她声音颤抖,重复着他的话。
“谭尽送我的,手链,吗?
“石化厂的,设备平台?”
林诗兰获救的地点,正是石化厂的一处设备平台之上。
她在那里呆了十天。
谭子恒说得委婉,但她竟然明明白白地领会到了他的意思。
他没勇气做陪她走下去的那个人,没勇气见她,因为……
他弟喜欢她。
且,他弟因她而死。
后来陪伴她四年的手链,是谭尽送的。
这么久了,林诗兰对此一无所知。
莫大的悲怆令她无法保持双腿的正常站立。
林诗兰软倒地板上,试了好多次站起来,没有力气。
她坐在地板上,喉咙中发出呜呜的轻响。
摸摸手腕,问自己:手链呢?
抠抠口袋,问自己:手链呢?
她四处找。
找着找着,慢慢想起来。
今年雨季开始的时候,手链坏掉啦。
整串手链散落在马路,她只捡回来一颗小珠子。
那一颗小珠子,林诗兰也没有保管好。
它被她丢在包的角落里。
从出租屋搬走时,包太脏了,她没有带走。
“小兰?小兰?”被摔在地上的手机里,传来谭子恒声嘶力竭的喊声:“你怎么了?发什么事?昏倒了吗?”
林诗兰拿起手机。
她的声音听上去平平的轻轻的,她说。
“我没事。以后别给曹阿姨和她的法会打钱了,子恒哥,他们不是好人。”
顿了顿,她语气变得郑重,宛如诀别。
“这些年,谢谢你。”
电话从她手里挂断。
匆匆忙忙地,林诗兰回了一趟之前的出租屋。
房东不接电话,屋里没人应门。
她在门口干巴巴地守着。
一会儿一会儿地,过去敲敲门。
不知这样敲了多久,林诗兰有点累。
门内没有丝毫回应,脑袋放空,看着那扇深棕色的门,她想起她家的大门。
四年前。
收到手链的日期,林诗兰清晰记得,是七月一日。
那天是她的生日。
下雨天,她呆在家,外面有人敲门敲个不停。
敲门声倒也不大,就是隔一会儿便来敲一下,搞得她没法休息。
林诗兰从床上爬起来,没好气地开门。
外面站着谭尽。
他穿得像个卖保险的,黑裤子白衬衫,衬衫扣子一路扣到最上面。
手保持着扣门的姿势,他与突然出来的她打了个照面。
靠着门的林诗兰一脸戒备,不知这人找她干嘛。
谭尽从身后,变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巧礼物盒。
垂着眸,他用双手将它递给她。
“这个,生日礼物,给你了。”
嘴笨得不行,他憋半天就憋出这句。
林诗兰没有接。
她不记得自己几号生日。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送她生日礼物。
所以,她奇怪地打量着他。
“看什么看!是我哥送你的……”谭尽躲开她的目光,换上平时那种拽拽的欠揍的表情。
他不耐烦地将礼物往她怀里一塞,恶声恶气道:“快拿走,我好交差。”
林诗兰听他说到“我哥”二字,眼睛一亮。刚想再多问几句关于谭子恒的事,谭尽一溜烟地跑了。
她在家门口,拆开这份他送来的生日礼物。
可爱的水晶珠串。
带一点灰调的蓝色,恰恰好是她最喜欢的颜色。珠子玲珑,剔透,散发着柔柔润润的光泽。
林诗兰很喜欢。
她立刻戴到手上,左看看右看看,脸上挂着微笑。
察觉到一道不寻常的视线,她转头,往楼梯口看了眼。
一个探头探脑,满脸笑意的谭尽,被她抓个正着。
他一直没走。
在旁边偷偷看着她。
真是尽责的送货人,林诗兰心情不错,冲他喊:“帮我谢谢子恒哥。”
一缩脑袋,谭尽又跑了。
不知他听见没有。
……
敲门的手脱力地垂下,林诗兰想起那年落跑的他。
她挠挠脖子,觉得好笑。
谭尽是一个很坏的人。
他骗她,手链是他哥送的,这样她就会一直戴着它。
看着她收到手串开心的样子,楼梯口的那个谭尽,会有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快乐吗?
这么多个时空。
手串,林诗兰只收到过一次。
这份礼物,来自原本时空的那个谭尽。
那也是,一个最傻的谭尽。
明明知道,她仰慕的人是谭子恒,还要来给她送生日礼物。哪怕不是用他的名字送的,她喜欢他挑的手串,他就高兴啦。
这个谭尽最喜欢她。
抓了抓自己空空的手腕,林诗兰眨了眨眼。
泪水模糊视线,她抓着手腕,拼命压抑喉咙里的哭声。
她动了死的念头。
因为一个四年前死去的人。
本章完
第49章 寻觅雨(1\/2)
手机响了。
是房东老太太回电话给她。
林诗兰急忙接起来:“房东奶奶, 你能给我开门一下吗?我之前落了一个包,里面有一个手串的珠子。那种水晶的灰蓝色的珠子,它对我很重要。你有没有看到那个包?”
“小林啊, 你慢点说。”
老太太说话不急不缓, 客客气气:“我现在和家人在外地呢, 没法给你开门。收到你刚才的短信,我问了我儿子, 他不知道什么包呀。你想要找的包是啥样的?”
情绪平复了一些, 林诗兰抹掉眼角的泪水,形容道:“纯黑色的手提包,比较大。我平时用来装书, 材质是那种硬的。”
“我没见过啊。”顿了顿, 老太太又说:“其实,屋里也不可能有的。把你送医院后, 我们就叫来了清洁公司, 东西都清出去扔掉了。留下来的, 我们全给你啦。屋子我们没打算再出租,你要是想进去看,等我从外地回来吧。”
“哦,好。”
燃起的希望,破灭了。她的心沉下来。
“我知道了,谢谢您。”
可能是看她可怜,老太太没忍住, 多说了几句:“要不是你生病, 房子是想租你的。但你发病起来状况太严重了, 下一次我没及时来, 你在我屋子里出事, 那我担不起责任呀。现在医疗那么发达,小林,你啊,多找几个医生专家给你治一治。能不能找到个医术高明的,把这病治好了。你还那么年轻,这样下去多可惜啊……”
精神病哪是说好就能好的。
老太太自知失言,没再继续往下讲了。
明白她那么说不是出于恶意,林诗兰再度跟她道了谢。
通话结束。
她坐在空无一人的楼道内,抱着胳膊,感到刺骨的寒冷。
手串仅剩的珠子,下落不明。
谭尽,在这个雨季出现,又消失的幽灵。
他是平行时空交叠后催生的奇迹,还是她加重的病情中畸形的幻觉?
林诗兰也分不清了。
从出租屋出来,她独自走在马路上。
城市华灯初上,车流不息,人们三三两两地走在一块。
十字路口的人头涌动,对面的信号灯绿了。
她跟着人潮,过了街。
有人去挤地铁,有人走向百货,有人逛步行街。
这里有这么多的人,大家往不同的方向走,都知道自己要去哪。
簇拥着的扎堆的人,像银行里,被倒入分拣机的硬币。
一角的、五毛的、一元的,他们散落在各处,却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类别,他们将沿着规定的轨道,到达自己的目的地。
而林诗兰,是一枚被卡住的硬币。
这个雨季之前,她按照妈妈为她安排的人生轨道,把头埋在书本里。
她的成绩好,并不是她有多聪明,她付出的努力比学校里的同学都多。林诗兰不敢丢掉成绩好这个优点,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
她独自来到大城市,对新世界一无所知,心中怯怯。
不知道怎么休息,不知道休息了要做什么,不知道休息了还能不能赶得上别人。林诗兰生怕自己落后,因为落后意味着被抛弃,被抛弃意味着她就找不到自己的价值了。
当她孤身一人的时候,她常常想念妈妈。
妈妈最关心她最爱她。要是说,妈妈对她的爱不是爱的话,林诗兰也不知道真正的爱是什么样。妈妈生下她、把她养大,妈妈对她的付出比任何人都多。
妈妈对她有那么多的要求,可是,妈妈最需要她。
妈妈不在以后,林诗兰不知道再有哪里需要她了。
捆绑住她的绳索断开,她自由了,却仍旧无处可去。外面的世界很可怕,林诗兰没有信心能处理好。
这个雨季是她的头一次,她遇到一个人……他冒出来,要跟她结盟,带她配眼镜、陪着她救狗、带她去玩,带她吃她以前没吃过的东西。
他说:为自己活一次。
他说:林诗兰,你真的很酷哦!
他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因为有他,林诗兰反抗了妈妈,做了之前自己一直想做的事。
因为有他……
但是,他不在了。
信号灯变了几轮。
周围的高楼大厦灯火通明,却没有一束光点亮林诗兰的眼睛。
无风无雨的夏夜。
她的迷惘淹没在热闹嘈杂的街道里。
无声无息,无人关心。
附近有新店开张,店铺员工四处派发传单,路过她,也往她手里塞了一张。
林诗兰低头看,是一家新开的奶茶店。
盯着传单足足五分钟。她鬼使神差地迈开脚步,走向那家奶茶店。
一进店,员工立刻热情地跟她打招呼:“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喝点什么呢?”
“珍珠……”
一说话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哑了。
她磕磕巴巴地说:“我要珍珠奶茶,有吗?”
“有的女士,”店员娴熟地在机器上为她点了单:“请问你要大杯还是中杯?还要不要其他小料?甜度和冰块有什么要求呢?”
在他们的小镇,谭尽陪林诗兰买过奶茶,直接要珍珠奶茶,就行了。
她听不懂店员说的意思,手指局促地抠着另一只手的指甲盖,又起了些退意。
“要个大杯的,珍珠奶茶,没什么别的要求。可以点吗?”
店员抬头扫了她一眼:“可以。那给您做一个大杯的,正常糖正常冰的珍珠奶茶,行吗?”
林诗兰点头。
拿到珍珠奶茶后,她走出店。
在马路边,她扎上吸管,喝了一口。
珍珠是甜的,软软糯糯。
奶茶有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