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与陈群你侬我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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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无名深山中,有着一寻常的宅院。
院中没有花花草草,却是一排排武器林立。
“师兄,今日最后一战,切莫留手!”
“小师弟,小心了!”
二人身影交错,木枪交击之际,发出一连串“噼里啪啦”的脆响。
虽是木枪对决,但也声势骇人!二人出手极快,招式精妙,枪尖舞动间,似有百鸟齐飞,或高或低,或疾或徐,环绕着中心那一点灵光,就如同众星拱月,万鸟归巢,饶是壮年人也不敢直撄其锋!
良久,二人身影一分,枪声倏止。
“哼,师兄,汝还是留手了!”
“哈哈!师兄今日留手,异日好换得师弟留手呀!刚才那一式‘雏鸟亮翅’,师弟自行加入变化,可谓灵性十足!翌日开宗立派,不在话下!”
“嘿嘿,师兄也知此变化,如何?有否大吃一惊?”
二人嬉笑间,院中再现一人。
“徒儿,既然收拾妥当,汝便下山罢!”说话者,乃一鹤发童颜的老者。老者步履稳健,中气十足,一副高人风范。
“弟子天资愚钝,始终无法自创枪法,甚是汗颜!”青年跪伏在地,不敢抬头。
老者一笑:“汝之武艺,虽未至大成之境,然也可横扫半个天下,万不可妄自菲薄!”说罢,老者从身后取出一把长枪,“此乃碧血清霜枪,寒铁所铸,今日便赠与汝!”
青年接过长枪大喜,摩挲一阵后,才继续问道:“只是弟子下山之后,该往何处?还请师父明示。”
“原本依老夫之见,汝出身蜀地寒门,学成武艺,自当回归故土,守土一方;然前些时日,老友传信,言夜观天象,于北方天现异星。吾之老友,不通武艺,玄学一道,却颇有建树。故而,汝若无处可去,可往北地一行!”
“谢师傅!”青年说完,磕头三拜,起身而别。
少年今年一十六岁,于山中学艺多年,对热闹俗世自是向往,所以离别之际也无太多伤感。
一条长枪,挑着一个包袱,骑着一匹白马,道一声“师傅保重!”,便洒然而去。
这一幕,夏凡自然没有看到。
他这只小小蝴蝶,终究改变了历史轨迹。
次日,夏凡特意整饬了衣着打扮,带着礼物,和典韦往陈宅而去。
接门房通禀后,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年激动得喊道:“速请贵客至正厅!”
少年一身儒服,头戴高冠,形容昳丽,正是陈群!
夏凡与典韦走至厅前,陈群道:“不想夏公子如此年轻,果真少年天才也!”
“长文兄此言,愧煞我也!久闻长文精通诗文,律法,于为官之道亦见解独到,今日能畅聊一番,凡何其幸也!”
陈群口中谦让不止,心中却郁闷:“吾近来初涉律法,家族倒力主从政,此乃秘事也,怎从他嘴中道出,好似天下皆知一般?”
二人商业互捧一阵后,夏凡强忍不适饮了一番茶。
东汉末年的茶,还是煮茶,就是把茶叶像煮菜叶一样煮成菜汤,后来又添加“葱、姜、枣、橘皮、茱萸、薄荷”等调料一起熬煮。这滋味……啧啧啧,保证各位读者大大绝不会再喝第二口。
茶罢,陈群迫不及待拿出竹简,说道:“吾痴长汝几岁,便称一声贤弟。昨日拜读此简,愚兄彻夜无眠,不得其法。还请贤弟教我!”
夏凡昨日拜帖之所以能容易得到“回帖”,是因为他耍了个心机:投其所好!
历史上的陈群可以起草《魏律》,可见即使年青时水平还达不到,但兴趣还是一定有的。
所以夏凡昨天的竹简上出了一道填空题——
某朝南昌祝守以廉能名。皇亲宁府有鹤,为民犬咋死,府卒讼之云:“鹤有金牌,乃出御赐。”祝公判云:“_____________________”竟纵其人。”
陈群初品,觉得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但是实际代入祝守身份后,便开始犯难了:一方皇亲国戚,得罪不起;一方贫苦小民,重罚难安;如何平衡各方利益,而又有理有据?
苦思一夜,未得良法。于是就出现了开头听到夏凡前来的激动一幕。
夏凡轻笑一声,念出答案:“鹤犬案者,判云:鹤带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岂干人事?”
“妙!实在绝妙!今日得此判词,一夜辗转,值也!”陈群兴奋得哈哈大笑。
夏凡笑道:“祝守之能,非止一案!时有两家牛斗,一牛死,判云:“两牛相争,一死一生;死者同享,生者同耕。”
陈群击掌而叹:“恨不能与此人彻夜相谈尔!”
法学本身就有很多经典的真实案例,更何况夏凡可是看过包拯、宋慈、狄仁杰相关电视剧的人,再加上大学旁听的法学院相关理论,对付现在的陈群可以说手拿把掐。
比如母亲生病痛苦不堪,祈求儿子不再挽救,于是儿子闷杀母亲,儿子如何判罪?
比如张三张弓搭箭,欲偷袭李四,不料箭术不精,误中王五,而王五正在奸淫良家女,王五身死,女子得救,张三是否获罪?
……
种种案件,听的陈群直挠头,顿感新奇的同时,又颓然道:“吾往昔所阅律法,如今视之,如儿戏尔。”
于是,夏凡以此为切入点,不断延伸。二人越说越投机,不知不觉间,就到了用膳时间。
陈群大手一挥,不给夏凡推辞的机会:“贤弟务必留此用膳!”
“子文兄,恭敬不如从命!”夏凡顺水推舟应下,毕竟还未到“图穷匕见”之时,现在撤退算什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