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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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之又进了一家看起来上档次的店铺,没先问价,先四处打量了一番,看里面的陈设布局挺讲究,古玩藏品也不少。
“小兄弟,是来看还是来买啊?”
有位四五十岁的中年人迎了上来问道。
“哦,我想卖点东西,你们收吗?”沈从之没拿出东西,直接问了句。
“收,只要是正规渠道的,什么都收,脏东西就别拿出来了,也不好看。”那人说道。
“东西很正经,以前传下来的,你过过眼。”
沈从之自信又淡然的拿出五枚铜钱,三块碎银。
中年人把东西放在柜台上,让沈从之坐下,又给他拿了一瓶水。
沈从之也是渴了,道了个谢,咕咚咕咚的喝了半瓶。
中年人拿起铜钱,摸索了一下,又放在鼻子前闻了闻。
“小兄弟,你这是洗了么?”
沈从之点点头,“是啊,放太久了,太脏了,我怕卖不上价钱,专门洗了洗,你看看,很干净。”
看着沈从之一脸的人畜无害,背着书包,还是个学生,中年人也没怀疑,又开始看剩下的铜钱。
沈从之是故意洗的,不洗这东西不好解释,上辈子沈从之就听说了,干这行的人,鼻子比狗都灵,一点泥腥味儿都瞒不过。
所以沈从之不仅洗了,还加了洗衣粉和肥皂,一起洗的。
中年看完铜钱,没看碎银,微微抱拳,“我是这的掌柜,金祖文,小兄弟家是哪里的?”
“哦,金老板,我家是黄河北边的,具体哪里估计你也没听说过,我的东西怎么样?”
“东西是没问题,弘治通宝,品相也不错,是好东西,只是……”
金祖文话没说完,看着沈从之。
“放心吧,金老板,东西真是我祖上留下来的,我从老墙里捡的,家里不给零花钱,我才拿出来卖的。”
沈从之一看金祖文神色,就知道他对东西的来路有疑问。
接着又道,“何况,你看我一个学生,才高一,我也不能,也不敢去干刨人祖坟的事儿啊。”
“你身份证带了吗?我可以看一下吗?”金祖文捻着手串道。
“我说金老板,你不收我就去别家了,我没事随身带着身份证干啥?”
沈从之故作不满,心里也有点急。
“行,我收,弘治通宝五枚,一枚三百,一共一千五。”
金祖文决定收,也不再墨迹,起身就要拿钱。
“等下,金老板,你给的价格有点低了吧,还有这三块银子呢?”沈从之急道。
“给你的价格不低了,这几块碎银,不值钱。”
“这个价格我可没法卖,我家里万一知道了,我可要遭罪。”沈从之半真半假的说道。
金祖文犹豫了一下,“一口价,三百三一枚。”
沈从之继续争取,这可是自己的第一桶创业资金啊。
“这样吧金老板,我们也别墨迹,我再给你一枚,你每个出三百五。”
“还是弘治通宝吗?”金祖文有点诧异,这小子还藏着掖着。
“没错。”
沈从之又掏出一枚,剩下最后一枚品相最好的在书包里,他也不准备卖了。
“另外你得把这三块银子按照市场价给收了。”沈从之指着碎银说道。
“嗨,你这三块碎银加起来也不知道有没有一百克,市场价纯银才九毛多一克,你这我最多给到你五毛,还不够我费事哎。”
“五十块钱也是钱啊,够我花一段时间了。”沈从之笑道,“我还是个学生呢,比不上你家大业大啊。”
后面那句话听得金祖文很受用,大手一挥,“行了,我全收了,我给你两千二。”
又特么多赚了五十块钱,沈从之心里高兴,接过钱,又从书包里掏出那块金子。
“还有这个,金老板,看看值多少,和你一个姓呢,大富大贵啊,黄金满地啊。”
沈从之好听的话脱口而出。
听的金祖文乐呵呵的,一看沈从之手里的东西。
“哟,还有这东西呢,咋不早拿出来呢?”
说完上手摸索了一下,又闻了一下,果不其然, 还是一股肥皂水的味道。
“纯金市场价六十多一克,给你四十块钱一克,因为以前的金子杂质多。”
金祖文说着,拿出称,称了一下,道“八十克不到,给你按八十克,三千二,没错吧。”
沈从之有心想再讲讲价,一看人家主动让利,也不好再开口。
“嗯嗯,没错,金老板大气,是发大财的人。”
金祖文数好钱,递给沈从之,又拿了一个手串。
“小兄弟,你能来我店里,也说明咱俩有缘,送你个不值钱的手串,学名木患子,也叫鬼见愁,辟邪的。”
沈从之还沉浸在巨款的喜悦中,听到金祖文送自己手串辟邪。
开心的道,“谢谢金老板。”
说完急忙戴在了手上,和朱砂一起,一红一黑,耀眼的很。
“你这些东西怕是来路不正吧?”
金祖文冷不丁的一句话,差点没让沈从之跳起来,意识到金祖文送自己手串的陷阱,脸色瞬间变了。
随即为了遮掩自己的惊慌,故作气急道:“金老板,你这就没意思了,你看我像来路不正的人吗?”
金祖文哈哈一笑,“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慢走啊。”
沈从之逃也似的出了古玩城,在路边找了个公用电话,给自己老姐打了过去。
“你真的来豫州了?我带你去动物园玩啊。”沈从夏开心的说道。
“不玩了,以后有时间再来玩,我在北站门口等你,你快点啊。”
沈从之说完,就挂了电话,收费太黑。
看来得买个手机,这太不方便了。
手机现在倒是不贵,便宜的山寨机,几百块钱,正儿八经的手机也有便宜的。
也有贵的,贵的很离谱,万儿八千的手机都不少。
趁着姐姐没来,他又跑到万隆市场,买了一大桶食用胶,用来做奶茶里面的珍珠。
沈从之到了车站门口,一只手依然紧紧的抱着自己的书包。
里面可是有五千四百块钱的巨款啊。
另一只手提着十公斤重的食用胶,实在太重,放下桶,胳膊酸麻。
书包没放下,里面的巨款这要是丢了,自己都得给自己两巴掌。
现在这个年代,尤其是车站附近,小偷猖獗,抢劫也时有发生,就是因为监控系统的不完善。
不像几年后,大街小巷到处是监控,包括街上的门面房,每个都有监控,再过几年,好多家里都装了监控。
就在等沈从夏的一个小时内,沈从之就看到了三个人被偷,一个人被抢。
遭了劫的几个人哭天抹泪的去报警了。
沈从之把书包抱得更紧了。
看到背着大包小包的沈从夏那一刻,沈从之眼圈泛红,上辈子老天对自己姐姐何其不公啊。
这辈子自己来了,一切的不好就烟消云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