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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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端午,吴岁晚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至少远远瞧过去,她像是一个正常人。
她会自己梳洗打扮,下厨房炒菜,去池塘边钓鱼,有时候还会捧着医书,一看三两个时辰。
吴岁晚好像一个真正的贵夫人,穿金戴银,悠悠哉哉,一天到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但她的脑子,还是迷糊的。无论身边有多少人,谁说了多少话,发生多少热闹,她是完全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沈长戈慢慢减少羽化散的用量,吴岁晚没有察觉,或是察觉了,根本毫不在意。她在自己的想象里慢慢适应,真真体验。
原来,世间空空荡荡,前路无亲无爱,我也可以活得轻松自在。
不问别人的喜欢,只管自己的快乐。
没有人比沈长戈更了解,吴岁晚什么样子才是真的清醒。他不心急,也不焦虑,由着她的性子,天天上房揭瓦,他都在旁边加油助威。
端午过后,蓄养五千骑兵的事务不能再耽搁下去,沈长戈便带着吴岁晚到了边关小镇。
沈大将军遴选士兵,吴岁晚就漫山遍野,沾花惹草。
沈大将军精挑骏马,吴岁晚就纵马驰骋,肆意欢笑。
沈大将军和手下对酒当歌,吴岁晚也要抢来一杯,不醉不休。
他们来到边关小镇五日后的一天,沈夫人半夜惊醒,要去草原骑马。沈长戈二话不说,立刻登上靴子,陪她前往,从幽幽深夜玩耍到天光大亮。
沈将军宠妻无度,沈夫人普通任性,声名远播,挡都挡不住。
三宝说他家将军快三十岁了,还没当过爹,馋儿女又馋不来,已经疯魔了。把媳妇儿当女儿疼宠,惯的不成样子,很难不是边关第一大笑话。
沈长戈只冷冷的回他一句,老子愿意!
东元与大靖的习俗不同,不过端午节,只是每年五月中旬,各地都会有一场赛马大会。
虽说近一两年,每到冬季,两国边境都有大小冲突,但一直没有正式宣战。都是你偷我一匹马,我赶你一头猪,小来小去的试探。
到了春夏秋三季,底下的百姓来往密切,做生意凑热闹,都为自己小日子打算,不分谁是哪里的人。
所以,大靖百姓也会跨过边境五里地,参加东元黑云城举行的赛马大会。
“岁晚,夫君带你出远门,你要听话哦,不可以乱跑。”
沈长戈一大清早就给吴岁晚换上东元服饰,一边帮她提靴子,一边嘱咐道:“夫君要去买两匹好马,还要找寻几个会养马的能人。岁晚也跟着去见见世面,若是表现得好,回来多给你吃一块糖。”
“好马?会养马的能人?”
吴岁晚喃喃自语,扯了扯袖子领子,很是喜欢。这衣服好啊!胳膊腿儿绑得紧紧的,利利索索。裙摆也不长,刚好盖住屁股,既不失文雅,干啥也方便。
“我喜欢骑马,我也想养好马……”
“好啊!”
沈长戈站起身,又帮吴岁晚理了理头发。为了隐藏身份,没有给她戴张扬贵重的首饰,只用布条和银簪子做普通妇人装扮。
“岁晚,从现在开始,你我就是一对普通商人夫妇。我们家有一片大草场,缺几匹好马,也缺会养马的能人。夫君带你去看赛马大会,你看中哪匹马,咱们就买下来,连养马那个人也带回家,你说好不好玩儿?”
赛马大会?一群马比谁跑得快吗?
吴岁晚歪头想了想,那个画面蛮有意思。
“我要跑得最快的那一个……”
“好……岁晚想要哪个,咱们就买哪个。”
沈长戈挎上刀,又去装银子,吴岁晚却等得不耐烦了,拽着他就走。
“说干啥就干啥,痛快一点。”
“哎哎……再着急也得带足银子,没有钱,还想买东西?若是在别人地盘上耍霸王,咱们连家都回不得。”
沈长戈无奈,示意三宝带足银子带好人手,自己先随着吴岁晚出门找马。
“买卖是可以谈的,我最懂做买卖了。没有我谈不成的生意,省不了的银子,也没有我买不了的东西。”
吴岁晚跨上马,勒着缰绳,没有着急出发,而是在原地徘徊思考了一会儿。
“我记得我小时候很穷的,要一文钱一文钱的攒。但我也记得,我有很多银子,一出手就是几百上千两。究竟哪个是做梦呢?”
吴岁晚的两只眼睛黑白分明,像幼儿的眼眸一样清透无邪,直直凝望沈长戈,让他的心漏跳了一拍。
应该有二十多日了,这是吴岁晚自发病之后,第一次认真与他对视。
“岁晚,所有好的都不是梦,坏的才是梦。”
“这样啊!”
吴岁晚转开头,驾马前行,咕哝道:“那我以后要记得,每天睡觉之前告诉自己,少做梦。”
踏入东元境内,便感觉一片空旷。
东元地广人稀,百姓以游牧为生,四处散居。与大靖相邻的最大一座城名为黑云,却还没有大靖边关一个小镇显气派。
但是,东元就比大靖穷吗?不见得。
只能说东元百姓的生活简单,简单到单一。
一年有六七个月需要穿着棉袄,草地里开垦不出良田,西北风乱刮的季节,除了牛羊,就是冰和雪。
再往南边瞧瞧,五谷杂粮,绫罗绸缎,外加风和日丽,谁瞅谁闹心。
如果赶上天灾,牛羊接连冻死,也只有跨战马,挥大刀,杀到南边,抢掠一番,找找心理平衡了。
其实,正常的贸易往来,是互惠互利的好事,也是大多数人喜闻乐见的。你瞧黑云城街面上也有很多大靖装饰的男女老少,正在谈买卖。
我用半袋谷子换你一张貂皮。你用一桶羊奶换我两条绣花帕子。
你缺的我有,我缺的你有。价钱谈得好,我们大家的日子都能好。
可是,为什么要你打我,我打你呢?
唯一的解释,东元的帝皇不是一个老实人。他不喜欢互惠互利,只想把你家变成我家,我家还是我家。
沈长戈和吴岁晚来得早,挤到了人群前方。所占地势较高,可以将整个赛场尽收眼底。
铜钟敲响,木栅栏打开,各色骏马二十匹,倾巢而出。
吴岁晚指着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跳着脚欢呼:“那个那个……那个最漂亮,我就要那个。”
只是两大圈跑下来,吴岁晚的热情也燃过了火,冷得不能再冷。
“嘁……不要了,不要了!”
女人的脸蛋红艳艳,叉着腰,嘟着唇,气哼哼:“长的漂亮,有啥用?它太弱太无能,跑了一个倒数欸!只有傻子才会乱花银子,买那些只能看不能用的废物。只为了摆在家里,让别人羡慕,说一声好美啊?可别傻了,但凡有脑子的人都会在背后说你是冤大头。我要当富婆,不要当傻子和冤大头,休想让我糟践银子,好看我也不要。”
若不是确定吴岁晚在病中,沈长戈都以为她在借题发挥,指桑骂槐,一语双关,以原配的身份戳夫君的脊梁骨。
休整半刻钟,铜钟第二次被敲响。与上一场比赛不同,此时出场的每匹骏马上都端坐了一个人。
吴岁晚才不管谁好看不好看,只管盯着第一名,欢呼呐喊。
然而,这世间万物千般变化,柳暗花明,反败为胜,不多见,却也不少见。
就在领头的枣红色骏马即将到达终点之际,一名少年驾着上一场跑了倒数的白色大漂亮,如瞬间生了羽翼,飘飞过来,争得头筹。
吴岁晚惊呆,张大嘴忘了说话。少年翻身下马,朝围观的人群鞠躬致礼,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我要那个人,就要那个少年,我就要他……”
吴岁晚拽着沈长戈的手臂,冲开一层层人群,就往少年人的方向奔去。
即使在病中,吴岁晚的脑筋也比一般人灵活精明,一眼就能看透事件背后的真相。
第一场比赛证明了那匹白马资质平常,第二场比赛证明了那个少年天赋异禀。
这世上不缺普普通通的马,缺的是能力超群的人。她有银子,大马小马俊马丑马随时能买,但会养马御马的能人却是不好碰见。
只是吴岁晚运气不好,来晚了一步,白色骏马被围在人群中间讨论价钱,而那少年人却不见踪影。
沈长戈向人打听,原来那少年是马场主找来的,他是赛马大会的常客。马场主想把哪匹马抬高价钱,就找那个少年前来驾驭比赛。
果然,白色大漂亮拍出了六百两高价,大家伙儿还在争相加钱,好像抢到了宝贝似的。
而实力强劲的枣红色骏马只开价了一百两还无人问津,早早牵到圈里去了。可见马场主不是真心要卖,又可见,这世上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沈长戈的人生追求,一直以来,也是只要好的,从来没有变过。当即赶到马圈里,摆出一百两银票,就要买那匹枣红色骏马。
马场主没料到今年玩脱手了,真有识货的。生意人是不要面子的,直接伸出一个手掌比了比,翻了翻。
“大靖来的兄弟,没有这个数,不行!”
马场主以为眼前的汉子衣衫简朴,有眼光未必有银子,会被他的狮子大开口吓跑。
没想到,人家面上穷兜儿里富,往怀里一掏一沓子银票,通通塞入他手里,一张一百两,足有十二三张。
“这匹枣红色的我要了,另外麻烦大哥,把它的兄弟姐妹都链在一块儿,我一起都要了。”
“啊……哈哈……”
马场主停顿一瞬,立即收好银票,爽朗大笑:“好好,这匹马还不足两岁,他上头有一个三岁的哥哥,下头有一个六个月的妹妹,都是兄弟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