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灵异档案弃神蛊惑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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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刑警办案多年,遇到奇闻怪事可不少,譬如有些犯人被逮捕后会一而再地将钉子、钮扣等金属物吞进肚子。犯人之所以这样做,当然不是因为他们有这个癖好,而是因为吞下钉子,警察就不能将他们送进看守所,要不然他们很可能会死在看守所里,必须先送他们到医院将钉子取出。呆在医院总比蹲看守所舒服吧。
跨省押送犯人时,最容易出现类似情况,尤其是乘坐火车的时候。因为一旦出了问题,刑警必须在中途带犯人下车,尽快送其到就近医院。利用刑警对当地环境不熟识,而且缺乏支援,犯人往往很容易就能找到逃走的机会。
年轻刑警往往对此束手无策,老刑警呢?
“上车前一罐啤酒十颗安眠药,要么吃掉一觉睡到目的地,要么揍一顿再灌进肚子里。”这是某刑警的原话。
这些是闲话了,在某刑警跟我说的稀奇事当中,最不可思议的要数“弃神杀人”。
此案的主角是位婆婆,跟小说中一样,其丈夫早年去世,一个人含辛茹苦地将儿子养大。不同的是,婆婆跟儿媳妇的关系很好,至少两人从不吵架,也没向别人说过对方的坏话,还经常在傍晚一起到公园散步。此案就是从她们某次散步开始。
她们经常会到住所附近的公园散步,有一晚她们从公园旁的大榕树前经过。婆婆突然说看到榕树下有闪光,就走过去查看,随后竟然抱回一个别人弃置的佛像。
婆婆说自己跟这个佛像有缘,兴冲冲地将佛像带回家供奉。媳妇当时就觉得不妥,但又怕让婆婆扫兴,所以不敢多言。
自此之后,婆婆就变得越来越古怪,以前经常到公园散步跟邻里闲聊,现在天天呆在家里。除了购买香烛祭品外,她几乎足不出户,一天到晚就只对着佛像自言自语。
恰巧这个时候丈夫外出公干,媳妇在家里对着婆婆越想越慌,就趁对方外出购买香烛时,将佛像抱回榕树下弃置。婆婆回来现佛像被媳妇扔掉,立刻勃然大怒,竟然将媳妇活生生地掐死。
随后,婆婆于众目睽睽之下,将尸体抛弃于榕树下,并若无其事地将佛像抱回家供奉。
某刑警审问婆婆时,她说自己是奉神明的意旨将媳妇掐死。还说神明告诉她,媳妇是妖孽,要她替天行道。
某刑警本不相信鬼神之说,但在逮捕婆婆时,他跟另外一名刑警可谓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年过半百的婆婆,竟然能使出比两名健壮刑警更大的力气,把他跟同僚抓得满身伤痕。
“这绝不是一个老太太能办到的事情。我们两个说能制服三、四个小混混可能有点夸张,但要把两个年轻人打得趴下并不难。我们有可能被一个老太太弄得如此狼狈吗?”这也是某刑警的原话。
某刑警就此案特意去请教一位于当地颇有名气的师傅,师傅问清楚情况后,怒道:“放屁,神明怎会教唆信众杀人!”随即告知某刑警弃神之说,说婆婆不是得到神明意旨,而是受弃神迷惑。只要将婆婆捡回来的佛像打碎,使弃神失去藏身之所,弃神自会落荒而逃。
佛像是该案重要证物,不能随便损毁,某刑警为此向领导请示,得到上级同意才将佛像交由师傅处理。说来也奇怪,师傅将佛像打碎后,婆婆随即回复本性,对自己杀死儿媳妇一事痛心疾,好几次想自行了断。
虽然婆婆对所犯过错非常后悔,而且她极有可能受弃神迷惑,不过精神病虽可免责,但法律没规定中邪也能免责呀!所以婆婆最终还是被送进监狱,有生之年恐怕也不能恢复自由。
某刑警说,师傅一再交代他,若现弃置的神像最好别看,也不要谈论,更不能触摸,最重要的是绝对不能带回家。若要在家中供奉神明,一定要购买全新的神像,而且必须请师傅开光,不然拜了也白拜,说不定还会给自己及家人惹来麻烦。
大家要是经过哪些弃置神像的地点,千万别好奇胡乱张望哦!
[卷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