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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始于钟情,终于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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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谙一怔,轻轻抬起头,看着面前的男人,不由问出一个更俗的问题:“礼哥,你当初为什么喜欢我啊。”

从一开始,她就没有信过时初礼说,和她结婚是因为她比较合适的说辞。

结婚那天,他信誓旦旦的说,她比较合适,他们俩比较合适,她要找个人结婚,他要成家,那再合适不过,但其实都是屁话。

只不过那时候她是顺水推舟,嫁给她是最好的结局, 也是最安全的选择。

简而言之,两人当时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到了现在,她便也知道面前之人对自己的感情,应该从三年前就开始了吧。

什么时候知道的呢?具体说不清,隐隐约约感觉的到,他对自己太好了。

但什么时候确定他从三年前就喜欢上自己的心意,依旧是跨年那天。

跨年那天他准备了她一到二十七岁的生日礼物。

一到二十三岁的生日礼物,都是她在相应年龄段,喜欢的或者是最稀缺的东西,而从二十四岁起,那些礼物只是他想送给她的。

二十四岁的生日礼物,他选了一根手链,现在都还戴在她的手上。

而当初拿到手的那一刻,她便知道,那条手链并不是他今年准备的,而是三年前。

这条手链,晚来了三年。

一个男人想送给一个女人一条手链,什么心思不言而喻,而且还是送不出去的一条手链。

毕竟,送给自己兄弟的协议妻子一条手链?这像什么话。

协议妻子也是妻子嘛。

二十五岁的生日礼物,是一支毛笔,那时候她很喜欢他的字,有时候两人还会交流几句,那个时候他应该就想送自己一支毛笔。

二十六岁的生日礼物,则是一个包,这她有点不理解,不懂他怎么会选一个包给她。

二十七岁的生日礼物是一盒巧克力,有些草率,因为,她二十七岁生日还没过,不过快了,在三月。

“见色起意?”时初礼的手轻轻捋着女孩的发丝,嘴边勾起一抹邪笑,漫不经心道。

洛谙一愣,伸手拍了一下他的手:“认真问呢,礼哥你正经一点。”

时初礼无奈:“我真给你一个见色起意的理由,你又不愿意相信,我说点别的什么,你可能更不信。”

洛谙有些懵,挠挠头。

“那真的是见色起意?”

礼哥这么肤浅的吗?不过也是,她这么花容月貌,身材也是杠杠的。

想到这里洛谙自信的挺了挺胸脯,满脸傲娇。

时初礼噗嗤一声又笑出了声,半坐起身子,双手捧着女孩的脸颊向前,轻轻含住粉嫩的唇瓣,细细研磨。

唇齿交缠却没有任何情欲,仿佛就是男人心爱的一件事,想要肌肤相贴的稀罕劲儿。

洛谙有些无语,回应了几下抽身出来道:“聊天聊的好好的嘛,不要动手动嘴的。”

时初礼歪着头,曲起一只腿放在女孩身侧,胳膊搭在上面整个人显得有些慵懒,刚才亲吻过后的嘴唇泛着一些粉意,让他本就妖冶的面孔更加勾人。

洛谙脸一红,突然有点相信见色起意这个答案。

因为现在她的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她控制不住哇。

洛谙跪坐在藤椅上,基本整个人都窝在时初礼的怀里,这时候感觉有些燥热,轻轻往后就退了退。

时初礼看着女孩的动作,又凑上去亲了亲女孩的脸颊,眼神带着些许侵略性,洛谙脸红着想往后退,但这是自家老公又觉得不应该退,坐在那里给男人亲。

脑子里已经乱成一团,压根想不起刚才自己想问的问题。

“没有什么原因,在看到谙谙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是你。”时初礼突然的一句话,将洛谙从云里雾里带了出来。

洛谙眼神有些迷茫,抬起头看着眼前的人:“那会不会是礼哥你见过的女孩太少了呀。”

爱情总是让人家不自信,也总喜欢用自己的价值观去揣摩另外一半。

时初礼轻笑了下,反问道:“你觉得呢?”

洛谙瞬间想给脑门来一下,她说的是什么屁话,时初礼再不近女色,再洁身自好,他身边真的会缺少优秀女性吗?

她在大学的时候,光靠着一点外表好看,身边各种优秀的异性都会蜂拥而至,更不用说头顶带着光环的时初礼。

“我不知道该怎么样说谙谙会觉得安心一点,但我们做一个假设,如果当时第一眼见到谙谙,我确定我喜欢你,但是如果长久接触下来,我们两人不是很合适的话,我想我也不会主动追求。”

洛谙看着男人认真的眼神,勾起唇角,双手压在他的大腿上将自己的身体撑起来:“哦?礼哥追求过我啊。”

时初礼被问的一怔,随即也笑开:“那从头再来一遍?”说着他的手已经捏上了洛谙腰侧以作威胁。

洛谙连忙笑着打哈哈:“哪能啊,要追求也是我追求礼哥啊。”

洛谙很没骨气的撒娇,顺势转了个身后背靠在男人怀里,时初礼伸手将她揽住。

“那如果礼哥,万一我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呢,你怎么仅凭一眼,就能断定我这个人的人品呢?”洛谙仰头问身后的人。

这是她最不理解一见钟情行为的地方。

“我会看面相。”

“啊?”洛谙惊讶,等惊讶完才反应过来时初礼在逗她,气的她只能抓过环着她腰的手继续啃。

大坏蛋。

时初礼在洛谙身后心情却很好。

刚才说的话,一部分是真的,但大部分都是假的,只不过为了哄女孩开心罢了。

真的是他的确一见钟情,假的是他说经过考察以后才会选择是否追求。

爱情本就飘渺,他在见到她的那一刻,便知道,就是她了。

什么人品,什么合不合适,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无论相处多久,他对她都势在必得。

人品可能不行?他有的是法子治。

不合适?怎么会不合适。

不过比较庆幸的是,谙谙的确符合时家选儿媳的标准,这的确是他相处过后才得出的结论。

她永远不知道,在那三年里,对她越了解,对她的喜欢越多一分那种感觉,是多么美妙。

而且的确如她所言,抛开一见钟情,深入了解之后,才是纯纯的爱意。

爱上一个人或许很容易,但爱的长久,才算本事,才算两个人的本事。

始于钟情,终于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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