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罪案之源:诡案十三宗 > 第124章 嫌疑人再次消失

第124章 嫌疑人再次消失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罪案之源:诡案十三宗!

秦颂和焦杰联系,梅香兰手术很成功,已经转入了普通病房,二人又往医院里走了一趟。

案子的进展很快,蒋芸很配合的告知了自己所知道的细节,可是关于这个大彪,她没听蒋德海提起过。梅香兰醒来后,倒是给了大家一个线索。

他们二人每天晚上都会散步,最早见到这个大彪是在不久前,他因为一个空瓶子正在和一个老太太争吵,差点撞到了蒋德海,蒋德海看他身上脏,往旁边躲了一下,大彪立刻转移了火力,故意往他身上蹭,蒋德海不想多事,拉着梅香兰就走了。要说争执,只能说大彪单方面的找茬。

后来他们又见到了几次这个家伙,他只是安静的翻着垃圾桶,没有做出过分的举动。

秦颂想起,在蒋德海被袭击的路上也发现了大彪,那晚他们是否起了争执?

蒋德海身上除了那一处刀伤,没有其他损伤的痕迹,大彪不到一米七,蒋德海一米七八。大彪长时间在外流浪,身体瘦弱,还有残疾,正常来说,他不是蒋德海的对手。

他是怎么做到让蒋德海一击毙命,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过。

离开医院,二人再次走到了案发现场,模拟当晚的情况。

秦颂比方平高一些,秦颂扮演蒋德海,方平扮演大彪。

秦颂从医院方向走来,方平在垃圾箱附近翻找,现场就在垃圾箱前几米。

秦颂正常走在路上,方平忽然朝他靠近,秦颂躲开,方平故意撞他,秦颂正准备发火,趁他不注意,方平拿着手里的笔飞快的在秦颂脖子上画了一下。

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不是高了,就是低了,要不就是位置偏了。

一个流浪汉,用刀片割喉,能一击必中,这里有些奇怪。如果没有经验,他为什么能一击必中,如果说他有经验,作案结束,逃离现场时,又很慌乱,现场留下慌乱的足迹,到监控下也不知道躲避。

还有杀人动机,他到底是为了钱,为了泄愤,还是什么,根据走访的结果来看,他才到澄西没多长时间,应该不会与人结下死仇,因为一点争执,也许这还算不上是争执。

要么,他就是故意针对蒋德海。除了那一次接触,大彪和蒋德海压根没有交集,难不成是激情杀人,再或者,像有些人说的那样,他就是个神经病。

可是如果不是练习过很多次,他怎么可能一击必中。再看蒋德海只是被割开气管,刀口不算太深。

秦颂托着下巴认真思考:“会不会,大彪割开蒋德海的喉咙后,没有离开,而是停留在现场,看着蒋德海不在挣扎,才离开,并且躲在没人注意的地方,直到确认他死亡,才离开?”

说着他摇头又说:“还有种可能,他只是想给他一个惩罚,割开了他的喉咙,刀口不深,然后他离开,如果有人能及时把他送去医院救治他也许不会死,这就看他的造化了。”

“结果路过的几个人,并没有人把他送去医院,耽误了最佳抢救时机,血流进气管导致他窒息而亡。”

结合现场的线索,监控,脚印,以及蒋德海丢失的手机,所有的线索都指向这个流浪汉大彪。已经可以锁定嫌疑人就是大彪,接下来就是找到他,逮捕他。

案子仅仅一天时间就有了眉目,所有人都觉得这个案子很快就能侦破,算是个好消息。

可是在搜索大彪的踪迹时,这个家伙似乎人间蒸发了,怎么都找不到这个人的踪迹,询问了不少曾经见过大彪的人,依然没有人见过他。

他在作案后逃跑了么?

一种不好的预感袭来,秦颂低声问方平:“师父,他该不会跑路了,他想要跑路可是非常方便的,我们还不确定他究竟住在什么地方,想跑可是非常容易的。”

原本以为抓住这个家伙非常简单,没想到依然是困难重重。

秦颂再次想到那个杀死梁峰后,大摇大摆乘火车离开,到现在还没有抓到的唐娇娇。

他愤怒的踢了一脚垃圾桶:“该死。”

“还等什么,市里面继续寻找他的踪迹,火车站,汽车站,我们也要排查,人少,压力大,抓紧时间。”

这个案子太过顺利,现场简单,作案手法简单,嫌疑人明确,证据也明确,现场血足迹除了施救人员,警察,只剩下一个人的脚印,在现场附近的监控画面中也找到了嫌疑人的踪迹。

方平想的更多,他和秦颂的想法一样,觉得这个案子太过顺利,所有线索好像是有人故意抛给他们一样,生怕他们查不到,然后是待拆迁房的那片废墟里的一把火,很明显是人为纵火,加了助燃剂。

痕检在残留的布料中提取到了死者蒋德海的血迹,嫌疑人确实在这里销毁了当晚作案时穿的衣服。

这一晚上他去了什么地方,夜里放火大家入睡很少有人看见,白天纵火烧掉血衣,不是会有更多人看见。他的目的又是什么?他们几乎在着火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却没有在附近发现纵火的人。

看似简单的案子,却处处透着奇怪。

还有,他的作案动机到底是什么?财?仇,激情杀人?师徒俩想了许久都没有想明白,再次把所有线索罗列出来,除了那一次冲突还是找不到蒋德海和大彪之间的联系。

秦颂叹气道:“不是有人说,这个大彪精神不太正常,也许,他就是个神经病,无差别攻击,什么作案动机,压根没有,就是看谁不爽,上去给他一刀。”

方平的看法却不一样:“我不这么认为,虽然我不知道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可是看他作案后的一些行为,可不像是精神有问题的人做出来的。”

方平顿了顿继续说:“割喉的行为,一击必中,我们两个尝试过,没有成功,所以这一动作他肯定练习过很多次,还有他焚烧血衣的行为,逃离的行为。”

“可是他掏走钱包手机,又把钱包丢了的行为,他去卖手机的行为这些又怎么解释?”

说到这里,两个矛盾的点,方平按着脑袋,只觉得又是一阵脑袋疼,所以,真相到底是什么?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