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4章 她要回来了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震惊!顶流爱豆怀孕了,孩子是我的!
回到家冲了个凉,然后我便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迷迷糊糊中,我和司盈盈在云端之上,手牵手,肩并肩,正准备进行一些不可描述的深入交流,突然间,她一个转身,变成了井上舞雪,像贞子一样披头散发地盯着我,说让我还她孩子。
我惊出了一身冷汗,一咕噜从床上坐了起来,大口喘着粗气。
好险,只是一个梦。
待缓过神来,我看了看手机,已经快到八点了。
胡乱洗了把脸,便往附近的地铁站狂奔。
等到了公司,发现竟然比平时早了一刻钟。
身为带货一姐的苏曼青,坐在化妆间,一边让发型师给她盘着头发,一边津津有味地吸着她的奶(我说的是旺仔),看到是我到了公司,还假惺惺地问我早餐吃了没。
正郁闷的时候,老梁神采奕奕地走了进来。看到我顶着两个熊猫眼,他打趣道:“哟,小赵,进公司四年了,第一次见你来这么早,是不是昨晚大战了几百回合啊?看你这副模样,怕是累坏了吧?“
我苦笑着摇摇头:“梁哥,你就别取笑我了,昨晚没睡好。”
老梁嘿嘿一笑:“我懂,我懂,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一晚三次那是基操啊。“顿了顿,又以一种过来人的口吻说道:“只有累死的牛,没有犁坏的田,牛越累越痩,田越犁越肥,你看看我——”
说着,老梁掀起衣服,然后拍拍肚子:“看到没,一般人到了我这个年纪,哪有这么好的身材。”
就在这时,公司门口一阵喧哗,紧接着,曹彬拎着两大袋东西,在一群人的拥簇下走了进来,一进门,将手上的东西放后,然后拍拍手,大声说道:“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这个月三十号就要结婚了,地点就在海上世界酒店,今儿先给大家发喜糖,到时候有一个算一个,都必须到场。”
全场所有人开始欢呼沸腾。
曹彬打开他拎来的袋子,拿出里面包装精美的喜糖袋,开始往放在每一张办公桌上放喜糖,并顺手再放上一张请柬。
最后,他才拿着一包喜糖走到我面前,脸色有些尴尬,半晌,长叹一声,将喜糖和请柬放在我桌上:“记得来。”顿了顿,补充道:“不用随份子钱了,做我的伴郎。”(他们那边伴郎团伴娘团是不用随份子钱的。)
“终于决定了?”
曹彬点点头:“决定了。”
“我问的不是这个,我是问,慕晚晴,还是宋美宜?”
“慕晚晴。”
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你还有点良心,行了,份子钱肯定不会少你的,但这伴郎我就不做了,当初在大学时我们四个人说好的,你和慕晚晴先结婚,那我和宋美佳就做你的伴郎和伴娘,如今……”我露出一个苦笑,“早已物是人非,所以这伴郎我就不做了,你找别人吧。”
“可伴娘是宋美佳。”
我听到宋美佳是伴娘的消息,整个人都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心跳瞬间加速,仿佛要从胸腔里跳出来。我瞪大了眼睛,声音有些颤抖:“她……她回来了……”
曹彬点了点头,脸上带着一丝无奈的笑意:“是啊,慕晚晴打电话,将我们要结婚的消息告诉她,她说要兑现当初大学时对我们的承诺,要给慕晚晴当伴娘。”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激动的心平静下来。
“哦,是吗?”我淡淡地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嘲讽,“她只记得她对你们的承诺,却忘了她对我的承诺。”
“还记得她上飞机前,我们三个人去送她时,她说了什么吗?”
曹彬沉吟道:“记得,她说,只要你不说‘我不要你了,我不爱你了’,只要这几个字不是你亲口说出来的,她就永远不会离开你,也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把你们分开。”
“是啊……”我苦笑了一下,“我没说,可是她说了,可就算她说了,至今为止,我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说出那句话,老曹,我不是放不下,而是不甘心莫名其妙地放下。”
“我曾让慕晚晴试探着问过,她也没有跟慕晚晴说,你若真想知道原因,等她回来,你亲自去问她吧。”
“三年了,不重要了。”我沉默半晌后,对曹彬说道,“有钱吗?借我一点,下个月还你。”
曹彬皱了皱眉,掏出手机,给我转了三千块:“国庆前我那婚房就装修好了,还需要置办各种家具家电,加上婚宴交了十五万定金,我手里闲钱不多了,这些钱够了吧?如果不够,回头我和慕晚晴说说,让她给你转一些,我的工资卡都在她手上。”
“够了。”我看了看手机,然后问道,“你不问一下我要这些钱干什么吗?”
“没什么好问的,咱们认识快八年了,还是一个宿舍,说起来,你和宋美佳还是我和慕晚晴的媒人呢。”曹彬笑了笑,随后又语重心长地说道,“我说老赵,宋美佳离开你已经三年了,这三年来,你一直过着颓废的生活,好几次我想劝你,都被慕晚晴拉住了,她说没有人能帮助你,只能靠你自己走出来,但都已经三年了,你还没有走出来吗?”
“怎么可能?你看我身边什么时候缺过女人?”
“你可少来,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德性?”曹彬笑骂着给了我肩膀上一拳,“行了,我过去了,你自己好好琢磨一下,当初在学校的时候,我一有时间就去图书馆,可成绩拍马都追不上天天花前月下的你,你很聪明,也很有才华,可别把自己给耽误了。”
呵,花前月下?
有个屁用啊,还不如花钱日下!
曹彬离开后,我眼睛虽然盯着显示屏,可心思却静不下来。
自从和宋美佳分手后,我一直沉沦颓废,一晃三年,和我一起进公司的曹彬,如今已经是选品部的总监了,不仅在这座寸土寸金的城市,还买了车,买了房。而我自己呢?依旧在公司打酱油摸鱼混日子。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竟然会如此之大。
是上天对曹彬的眷顾,还是我一直自甘在地狱里挣扎?
如今听慕婉晴说,她要回来了。
如果宋美佳没有和我分手,我如今是不是也会像曹彬一样,在这座城市里,拥有自己真正意义上的一个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