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注重细节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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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卓没敢去福来客栈,怕被人认出来。
于是他回了庄家,和庄夫人说要带他娘回家吃饭。
庄老大老二都不在,小庄不想看见苏卓,所以庄夫人很痛快的同意了。
“什么事这么急?”兰姨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
“你是不是又惹事了?”
苏卓摇头:“娘,我在你眼里就是惹事生非的人吗?”
“是。”兰姨很肯定的回答。
苏卓“…”
他有点不服气,他觉得自己是家里的浆糊,这个家没有他得散。
要不是他,能找到姐姐吗?
能找到他爹吗?
为什么这些人看不到他的重要?
“我找到我爹了。“苏卓忽然开口。
兰姨的话戛然而止,她看着苏卓显然还有点不可置信。
“你说什么?”
“我说我找到我老爹了。”苏卓重复了一遍,然后得意的看着兰姨。
兰姨神色激动:“在哪里?”
苏卓当然隐去了他们福来客栈这一段,他娘被老爹养的有点傻白甜,干什么都担心,他也不想老娘担惊受怕,于是说:“我爹跟着一个商队跑活呢,这次还有点事没做完,等他做完能挣不少钱,到时候他就回来了。”
兰姨果然没有多想,她点点头:“人平安就好。”
兰姨高兴起来,他们到的时候,苏唯的饭只做了一半,就被兰姨接过去了。
兰姨做饭比苏唯好吃多了,沈砚吃的头都不抬,兰姨就喜欢这种能吃能喝还稳重的小伙子,看沈砚瘸了腿,又有点心疼,两只鸡腿都给了沈砚。
“瞧你瘦的,多吃点好好补补。”
沈砚:“谢谢娘。”
一声娘叫的兰姨更高兴了,还说要给他做衣服。
苏卓撇撇嘴,心想沈砚真是诡计多端会讨好人。
吃过饭,兰姨去休息,苏卓偷偷和沈砚苏唯将后续的状况说了。
“不知道官府还会不会查?”
沈砚摇头:“没事。”
他和庄二计划好了,至于方奎…
庄老二不会给他辩解的机会…
就像当初他对秦大夫做的那样。
…
面对庞林的死,二当家和手下都不肯承认是他们杀的人。
于是庄二公子来了,他拿起旁边烧红的烙铁看了看二当家他们。
“官匪勾结…你们活不了了。”
二当家愤怒的瞪着他:“死就死,老子不怕,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庄二点头:“死很容易,可你不说,我们和上面也没法交差…”
他黑漆漆的眼睛充满恶意的盯着二当家,像条毒蛇…
“你看这烙铁…知道为什么能流传下来吗?”
二当家当然不知道,于是二当家猝不及防惨叫一声,疼的眼泪鼻涕直流,对着庄二公子破口大骂。
庄二公子点点头,很认真的对二当家说:“我明白了,一定是因为它便宜,简单,而且…好用。”
二当家的惨叫在牢狱中回荡,庄二公子对狱卒说:“你们继续,他们身上皮肉多的很…”
狱卒点点头,接过烙铁,不等二当家开口,他的那些手下就战战兢兢的将事情全都说了。
他们和方奎早已勾结。
青峰山给方奎上供,方奎对他们开方便之门。
而且,方奎和青峰山的大当家似乎也认识。
至于杀庞林的事…
面对滚烫的烙铁,他们也认了。
反正都是死,至少能少受点罪…
至于他们为什么杀庞林…
这不重要…
庄二拿到了口供,非常满意。
他对二当家等人笑了笑,吩咐手下:“给哥几个准备点好酒好菜,上路的时候做个饱死鬼。”
口供送到了李慕手上。
李慕也信了几分。
或许土匪就是来杀庞林的。
至于为什么土匪这么大胆子杀庞林,那当然是方奎指使的…
可方奎不承认,他十分暴躁,大喊自己被冤枉了。
可惜,来这里的谁不是被冤枉的?
当初许多人都喊过冤枉,可没有人听啊…
方奎不久前不就也轻描淡写的处死了一批无辜的人么。
那些人的家人可都在家等着他们回去呢。
“方大人,省点力气吧。”狱卒难得耐心说了一句。
方奎怒吼:“放开我…我是冤枉的…叫庄老大来…老子是冤枉的…”
可惜没人在意。
庄二都懒得审他,因为他知道方奎什么也不会说。
没必要在他身上浪费力气。
庄二和李慕带人去方家。
方奎被抓,方家彻底乱了,方夫人见多了大风大浪倒是淡定一些,可也只是面上淡定,心里怎么想就不知道了。
“搜。”李慕一声令下,他的亲军蜂拥而上,方家人哪里敢阻止…
方明珠吓的大哭。
“娘,怎么办?怎么办?”
方夫人心情烦躁:“闭嘴。”
方明珠还是哭…
“大人,找到了这个。”
一个士兵手里拿着一件粉蓝色的衣服。
西北这地方人穷,寒古城民风彪悍,平常的大姑娘小媳妇穿的多半也是灰扑扑的不敢出去招摇,就算是楼子里的姑娘们穿的很艳丽,也不是红就是绿要么黄…
这些都是寻常的颜色。
粉蓝这种色,十分罕见,少见。
一般人买不到…
李慕走上前看着这颜色,还真有粉蓝这种色啊,倒是奇怪了,还以为是福来客栈那帮人胡说呢。
方奎杀人的动机也有了。
要么是他觉得女儿被庞林欺骗了一怒之下杀人,要么就是…
李慕看着方明珠和方夫人,既然方奎能做出将夫人献出去的事,那么把女儿献出去也不是不可能…
再阴谋论一点,方奎是薛副将的人,却要贿赂庞林…
让人光想到这种可能就如鲠在喉…
李慕脸色阴沉,为自己的姐姐感到愤怒。
庞林算什么东西?靠着李家才平步青云,居然敢对不起他姐…
“叫福来客栈的人过来。”他压着怒火。
石五爷最积极,这可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走在吃瓜的一线,他雄赳赳气昂昂的带着人就来了。
他认出这衣服就是那天晚上那个女人的,他常年混迹脂粉堆,对这衣服印象深刻。
“这料子不便宜,一般人家买不起的。”
还有小二认出了方明珠。
“我见过这位小姐,她和一个男的来的,两个人吃了饭,之后还要了一间房。当时我瞧这衣服好看多看了一眼。”
这位小二一晚上忙的头晕眼花,人的脸看多了就眼花缭乱记不清,可是衣服,他记得非常清楚。
另一个小二说:“对,就这个姑娘去了后院,后来还跑上了楼。”
这是记混了的。
恩,非常好。庄二公子相当相当满意。
方明珠则瞪大了眼睛,她还没有搞清楚状况。
这又关她衣服什么事?
这时候检查的士兵忽然说:“衣服上还有血迹…”
若不是场合不对,庄二就要大笑出声了。
他觉得沈砚此人真是个一丝不苟且注重细节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