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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古水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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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大路往前开,我在前面岔路口等你!”

那个声音沙哑又苍老,如果单凭声音来判断,十有八九都会被认定是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人。

郑南捷寻着声音的来处找了半天也没见到可疑的人,就连那条蛇也没露面。

只见郑南捷对着空气点了点头,心里默念了声好吧!随后便告诉沈怜,继续沿大路行驶。

玩归玩,闹归闹,众人见到这一幕以为郑南捷闲着没事干点反常事吓唬吓唬他们,都没多想。也有人暗地里猜测他提前从地图上找好了路线,此时到了地方确认好路线无误才继续上路。

车子继续沿柏油路继续行驶,两侧田地里突然由连片的玉米地换成了片片紫色草药田地,不由得吸引了沈怜的目光。

药草田尽头连接的是一片杨树林,杨树林那边紧挨着山脚,路也跟着转到了杨树林之后。

郑南捷摆手喊停,沈怜一脚刹车,放慢了速度。

“怎么了?不往前走了吗?”

后面赵辉问。

“等等,我看看地形。”

郑南捷拿出地图,瞅着上面细如头发,多到数不清的小岔路直皱眉头。

突然,耳中又传来了那声音。

“这边,翻过一座半山腰供个野仙儿庙的山!再顺着水泥路往西,很快就到了!”

郑南捷听了默不作声,收起地图,发出一声指令:“要翻过一座山!”

接着他给沈怜指出路线,车子后面排出一阵浓烈烟气,加速往一个方向驶去。

车子绕过杨树林果然出现一条水泥分叉路口,走出不远便出现了一个连接水泥路的小石拱桥。

沈怜从石拱桥上探出头,望向桥下,清澈的水流里有花泥鳅钻来钻去,还有几只青蛙受到惊吓从水草爬出来。

再一抬头,远处连绵的群峰高耸矗立,披上一层青翠朦胧外衣,比之莲花村周围的矮山显得要神秘得多!

窄到只能容一辆车通过的水泥路在山间绕来绕去,起初能看到几个小村子坐落在山脚,牛羊被圈养在围栏里,远远就对着汽车哞哞咩咩地叫。

沈怜目不转睛地盯着外面看,看一个个被收拾利落种了瓜果蔬菜,彩色花卉的小院;在墙和屋顶上演飞檐走壁的猫儿和檐下气势汹汹的狗子;忙着做饭洗衣除草浇菜的女人……

郑南捷见沈怜正看得投入,故意放慢了车速。

直到车子上了一个陡坡,视线突然变得狭隘起来。沈怜才从心旷神怡中回过神来。

“是不是很羡慕这里的生活!”

郑南捷盯着道路目不转睛地问。

“这句话我该问你吧!你可是在大城市里出生的孩子!”

“我?说实话,羡慕!但是一提到老家,我更喜欢自己家乡。很多人一提起大西北,潜意识就会认为那里风沙很大,植被很少,出门要带面巾口罩……实际上我们这一代人从小就被灌输了植树节水意识,从那时候就已经开始了改造环境。我也是从小村子出生的,我记得小时候经常参加植树造林的活动,那时候的风沙才真是大,我们几乎是在漫天黄沙中埋下的树苗!到现在,果然,所有的努力都不是白费的,我们的住所周围到处都是树林,草地,很多荒地被开垦出来种上了土豆玉米等!还有各种私人承包的大棚,种上了蔬菜果树等等。老家的空气好了太多太多,记得小时候出门经常一张嘴就进沙子!现在即便是大风天,风沙也少了许多,这都要归功于早些年的植树造林!其实,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紧挨着黄河,得到了很多便利条件!”

“正因为做过那么多努力,所以才格外有意义!但是,我也羡慕出生在这里的孩子,喝的都是干净的山泉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满眼绿色,没有污染!”

郑南捷说完,车里陷入了短时间的平静。大家应该是都没猜到他还有这样的童年,难免共情。

随着车子继续行驶,视线逐渐进入到两山之间,眼前的盘山路坡度开始加大,路面出现了沙子,沈怜暗暗抓紧了方向盘。同时,她的眼睛快速在路旁寻找着,郑南捷提到过的那座野仙庙!

终于,前方灌木丛中探出来几缕红绸带,露出了飞檐一角。

脑海中多次出现的那个声音,郑南捷不由得和这座野仙庙联想到了一起。他虽不信邪,但有句话叫入乡随俗,既然在这荒山野岭盖了这么一座庙,那必定是有位仙家居住在这里给路过的车保个平安,照拂一下。

或许那条引路的蛇,就栖息在这。此时,该留点吃的作为答谢礼物才对。

就算不是给指路仙家,也是给住在这里的仙家一点敬意,好叫仙家顺便给保个平安啥的。

于是,郑南捷下车,去野仙庙拜了拜,并留下了些贡品。

梁竟看到这一幕很是不解,在他擅自决定停车去拜野仙的时候小声嘟囔了几句,因为有沈怜在,他得保持点风度,所以才没骂出口。

要是沈怜不在,他非不大骂他神经病,快晚上了不赶紧找路,非要去招惹那些野仙,也不怕夜里找上他……

郑南捷回到副驾的时候,山顶已经洒了一层橘红。

这座山很高,好在车子攀到一半路就开始往下。山脚下已经没有了村子,沿着车轮子压出来的一条土路一直往前开,绕了好久,才看到一条水泥路。

郑南捷顺着声音的提示,毫不犹豫往西去。继续向前行驶,瞥见太阳已经下沉好多,天边一片霞光。

他不由得催促沈怜踩紧油门。他们得抓紧时间,天黑之前还没到地方,车里的人就都得睡帐篷了。

他瞥一眼两面高耸的山峰,那一片又一片茂密高大的落叶松林,周围一人多高的杂草灌木丛,到处都隐藏着不尽的危险。

若是在这种地方扎帐篷,估计没等天亮都得喂了狼!

眼见路怎么走也见不到头,沈怜也跟着担忧起来。

“还没到吗?还要多久?”

她不禁问道。

“坚持会儿,应该快了!”

此时他明白一点,那就是绝对不能回头,若是现在掉头,那不仅是今天一天的路全都白走了,而且他们还要面临夜间的危险。这样的荒山野岭,如果真窜出来几只狼给他们围住,十几个人手无寸铁,被困在车里,即使拿到了后备箱里的装备,黑灯瞎火的总会给狼群可趁之机……手机又没有信号,那他们就真得等死了!

就在郑南捷急得头上冒出一排排汗珠的时候,终于,一转弯,一缕炊烟从山弯间袅袅升了出来。

顺着炊烟出现的方向看去,两山之间的草甸中隐隐出现一条被踏出来的小路,蜿蜒着向山弯里伸展过去。

沈怜开车下了水泥路,在草地上行驶一段距离,路突然变得颠簸起来,再往里全是坑洼不平的石子路,而且道路越发变窄,肉眼可见地只能容纳一两人并肩而行。

炊烟还在不断上升,像是有某种魔力一般,吸引着大家非要去看一看。

无奈,最后车上的人全都下来,背上装备,徒步进村。

四人排成两队,由郑南捷和梁竟带头,沈怜和赵辉跟在后面,沿小路穿过树林,一直绕过半座山,才瞥见几个青砖灰瓦的小房子。

郑南捷直到此时才松了口气,他擦擦头上的汗珠,开始审视这个不大的小村子。

小村坐落在群山怀抱中,一条小溪顺着村庄蜿蜒而下,在下游堆起的石头坝里汇聚然后一泄而下,形成一个落差有两米左右的小瀑布。

石头坝上立着一座长满绿苔的石桥,连接着村子与通往外面的路。

众人踏着夕阳的余晖走向山下,终于赶在天黑之前进了村子。

走过小石桥,一抬头便瞥见一块立起来的大石头,上面“古水村”三个字赫然醒目。

这一天的行程,开始时精神倍发,对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充满好奇心,到现在,漫长的车载旅程已经消磨掉了他们的大部分精力,此时他们一个个无精打采,眼神散漫,再也没了早晨的朝气!

前方不远处就是一户人家,可惜人家门户紧闭,院里杂草丛生,显然已许久没有住人。抬眼望去,两三户人家都是这副样子。好在有个破旧老院的房子烟囱里正往外冒着青烟!

郑南捷马不停蹄带领大家前去拜访。

四人站在门前,好奇望向门内,入眼是几间简陋瓦房,院内有一片菜地和一个柴堆,柴堆旁放了一把斧头,地上一堆碎木屑还没来得及清扫。

郑南捷怕直接进去不礼貌,便敲敲大铁门,试图弄出些动静,吸引主人的注意。

不久,从偏房走出来一个背躬成九十度的老头,老头手里拿着一个盆,里面舀了些米,看样子他正准备煮饭。

“你们是谁呀?是娟娟的朋友吗?”

老人看着门前面生的四人问。他一张嘴,便向四人展示了他那所剩无几的牙,很像刚刚偶尔瞥到的某户人家围在房子外面的残垣断壁。

“爷爷,我们是外地来旅游的,迷路了,能不能借宿一晚!”

郑南捷回答说。

老头看一眼郑南捷,眼珠转转,寻思了一会儿,掏出一个老旧翻盖手机。

沈怜怕他有所误会,主动上前来解释:“爷爷,我们是凤县莲花村的,好几年没回来了,这次回来本来想到处转转,没想到车开半路没油了,想在您这借住一晚,明早就走!”

老头一听凤县,这才收起了手机。大概他刚才以为遇上了小偷或者骗子想给家人打电话问怎么办来着。

“凤县啊!年轻的时候去过,那时候有个戏团可出名了,我经常去看戏!好像叫,叫啥来着,叫‘荣登艺术团’,这会儿不知道还有没有了!”

沈怜马上接话,“荣登艺术团”解散了,团长太老了,退休了!他的徒弟出师后自己建了个团,叫‘兴隆艺术团’,师父叫马荣登,徒弟叫马龙飞!”

老头一听咧开嘴笑,露出了里面残缺不全的牙,“对,对!就是马荣登,我那会儿还跟他说过话呢!在后台……”

“你们快进来吧!怪不容易,从大路进村要走四里地呢!”

说着老头就引着四人进屋在炕沿边坐下,他去厨房倒水。

老头虽然是一个人住,却把昏暗的小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屋子铺的砖头当地板,地板明显被水冲洗过不久,边角还留有水渍,这种地板沈怜见过,到现在为止,姥姥家村子还有人在用。

土炕上铺了一层席子,被磨得光滑锃亮,席子上睡了一只猫,见到有人进来噌地窜到了被垛后斯哈示威。

两个上锁的红木掉漆柜子靠着墙摆放,柜子上放了些零碎的东西,钥匙串,药瓶,酒瓶,杯盘等。

郑南捷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些东西,好奇的很,不住地四处打量。

“怎么,大城市出生的孩子,没见过吧!”

见沈怜这么调侃,郑南捷没有说话,收回目光,转身去逗那只胆小的猫。

“说实话,有机会的话我倒想体验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我也喜欢老一辈的生活,那种节奏很慢,有猫有狗,有花有草的生活!”

老头倒好水端着进屋了,他把水放在柜子上,郑南捷便接过来分发给三人。

老头坐在了炕沿边,接着刚才的话茬继续讲:“那马荣登,年轻的时候翻跟头翻得可好!要不说他能当师父呢!他那徒弟也不赖,耍得一手好枪……我那会最爱看马荣登唱戏,为了看他的戏,一去我三姑父家就住上好几天!我三姑父家住县城,那时候,戏团去哪,白天我就去哪听戏,下午听够了搭别人的顺风车回我三姑父家睡觉,我三姑父说我,不务正业,白天干活的时候见不着人,晚上吃饭我就出现了,哈哈……那会儿,三姑父家有个堂哥比我大两岁,叫孙洪飞,我俩经常偷摸一起去……哎!一晃多少年过去了,自打我成家以后,就没去瞅过三姑父,跟孙洪飞就再也没见过,听说,后来他有了个孙子,好像叫啥,孙禾是吧!还考上了清华大学呢!说起来,这也是一种荣耀啊!挺近的亲戚!”

老头自顾自说了这么多,大家也只是听听,但说到孙禾的时候,梁竟一下子坐了起来。

“不会是跟我二姥家大姨结婚的那个孙禾吧?”

老头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梁竟,问:“咋了?你大姨嫁给孙禾了?”

梁竟点点头,继续说:“听说我大姨嫁给了老孙家那个最有出息的孙子!那个高考万人过独木桥的年代,他考上了清华,成了全村人的骄傲,这事还上了县里的报纸呢!那会儿,二姥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女大姨,是县里有名的大家闺秀,那会儿都说这两家郎才女貌,天造地设,后来他们就真的在一起了!这事我也是从我爸那里听来的!”

“这么说,咱们这还是亲戚呐!哎呀!按理你还得喊我一声舅舅呢!”

梁竟此刻突然有些不知所措,扒拉着后脑勺,尴尬地喊了声舅舅。

老头高兴地“哎”了一声,马上走出屋门,嚷嚷着要去做饭款待他们。

听梁竟说村子风景不错,他们想在这里玩几天,老头热情地回应:“好呀,你们就在这住几天,到处看看,好好玩玩,呆够了再回去!老头子我一个人守着这村子,没个说话的人,怪孤独的!”

“爷爷,您一直是一个人住在这里吗?您的家人呢?”

沈怜好奇地问。这也是其它三人都想知道的。

老头正在在门口拾柴,从外面传来他的叹息声,有些哀伤。

许久他才说:“我老伴走得早,剩我自己一个人守着这老房子!儿女如今已经大了各自成了家,留在了外面,原本他们想接我出去,和他们住在一起,方便照顾我!但是我实在是适应不了城里的生活,整天困在那几间小屋子,像坐牢一样!想下楼喘个气都没个舒心的地方,到处都是车,人,啥声都有,吵得我心烦!后来,我执意要回来,儿子女儿见拦不住,只好把我送了回来!哎!还是老家好啊!在这生活了一辈子,心已经埋在这里了,哪都不想去了!”

“可是,最近几年不是都在旧房改造吗?您家这位置,按照上面的执行标准,都得迁到县城里去才行!”

老头听了点点头,默认了赵辉的说法。

“是有这么回事,前几年闹得兴师动众的!说是要给村里住户一人一套县城里的楼房,不花钱!那会儿,刚一接到这消息,村里人激动坏了,都在打电话通知儿女回来按手印领房子!”

“就是从那会开始,村里的人渐渐走光了的!县城里盖好房子,他们就都搬走了!按规定,村里的房子是要铲平了的!但这里毕竟是大家住了半辈子的地方,心里头或多或少都有不舍,最后,大家伙找人好个跟上头沟通,找人说情,最后负责这里的人被说动了,派来拆房子的铲车只是象征性地随便铲了几下就回去交差了!那之后我也就没走,继续住了下来!城里是给了房子,我没要,但儿子说手续都办下来了,哪会儿这里真的被夷为平地,到了不得不走那会儿,就让我住到县城,好赖离家里近,能时常回来看看!”

听了老头的话,梁竟才回答:“难怪我刚看那些房子都有些残缺,原来是这个原因!

窗外,老头的脚步蹒跚,动作缓慢,沈怜心里过意不去,就跟着去帮忙,剩下三人也都纷纷出了屋,自己找事情做。

四人切菜的切菜,淘米的淘米,烧火的烧火,虽然有时会因为手生免不了要帮倒忙,但好在没添大乱子。一个小时后,他们终于吃上热乎乎的饭菜。

因为来了客人,老头多做了几个菜,炒了青椒,豆角,茄子和腊肉。菜是园子里种的,腊肉是自家土猪肉做的。

摆上桌子,整整五盘,放在中间的一盘,尤其显眼,整整五个,开花的大馒头!

四人饿了一天,此时已经不能仅用狼吞虎咽来形容了!赵辉吞咽太急,搞得面红耳赤,盯着对面的梁竟,眼里渗出泪花,吓得梁竟立马在脑子里把所有的急救措施背了一遍。

老头见到这一幕,以为赵辉在和梁竟抢馒头,忙解释说:“锅里还有,锅里还有!好多个,管饱!”

吃过饭,沈怜帮着收拾好桌子,四人借老头家热炕躺下。他们此时已经累到没力气去考虑什么男女有别之类,穿着衣服往炕上一倒不久就响起了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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