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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暗夜追凶:吉安碎尸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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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年 10 月 1 日,午后的阳光慵懒地洒在江西吉安的大街小巷,这座原本宁静的城市,即将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恐怖事件打破往日的平静。

三轮摩托运输个体户庄娘送,如往常一样将车停在汽车站南面丁字路口,等待着接客运货的生意。他一边擦拭着自己的爱车,一边时不时地张望着四周,期盼着能有乘客前来。就在这时,一个身材消瘦、眼神略显慌张的年轻人朝他走来。年轻人操着一口外地口音,自称是 “赣州人”,说自己有四个包裹,里面装的是牛皮,想要找一家私人旅社寄存。

庄娘送心想,这倒是个不错的生意,便与年轻人商妥,收取了三元钱运费后,将四个包裹装上了车。他们先是来到市内的 “利群旅社”,可服务员问清了人不住店后,不同意寄存货物。年轻人得知庄娘送家住吉安市,便提出将四个包暂时寄存到他家,只放一两天,每天付存放费一元钱。庄娘送见有利可图,便当即答应,将年轻人和四个包裹一起拉到了白塘乡螺川村委会校场村自己的家里,而后年轻人敷衍几句后,便匆匆离开了。

起初的几天,一切都看似正常。然而,到了 10 月 4 日,庄娘送发现有三个包裹开始散发出难闻的臭味。他以为是包里的牛皮没有收拾干净,便将这三个包搬到了房后的猪栏里。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臭味越来越浓,周围的村民们也纷纷议论起来,指责庄娘送,让他赶紧处理掉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包裹。

10 月 11 日,整个猪栏简直臭气熏天,令人作呕,苍蝇更是满屋乱飞,三个包裹上爬满了蛆虫。庄娘送心里犯起了嘀咕,这都过了十天了,那个 “赣州人” 还没有来取包裹。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决定把这三包所谓的 “牛皮” 处理掉。当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住房里的那个包裹时,只见里面是一床有着大量血迹的棉被,顿时吓得心慌意乱。他强忍着恐惧,用菜刀切开猪栏里三个包裹中的一个,这一看,差点让他昏死过去 —— 包内装的竟然像是人体的一部分!庄娘送立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哆哆嗦嗦地跑到村里的电话亭,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下午四时,吉安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了地区公安处。没过多久,地区公安处副处长兼市公安局局长李富林、副局长龚先明、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周镇发、彭水生、刘勇等带领着侦技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访问。初步认定,这三个发臭的包里装的确实是一具人的尸体。随后,警方将四个包裹运到了吉安地区卫校的尸体解剖室进行进一步的解剖尸检,同时全面展开调查。

解剖室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和令人作呕的尸臭。刑技人员们强忍着不适,仔细地对四个包裹进行检查。第一个包有五层,包内是一留有两支手臂、无头无腿的男性躯干;第二个包四层,里面装着人体的两下肢。这两个包每层都用细麻绳反复捆扎多道,经洗净过称,共用了八两麻绳;第三个包六层,里面是一个人头,三个包合起来正好是一具男性全尸;第四个包是尼龙蛇皮袋装着一床大红色被面的棉被,被里染有大量血迹,中间还有两个黄色尼龙枕套。四个包计有麻袋、蛇皮袋、塑料袋、“555” 两用人造皮包、衣、被等包装物品二十种,三十一件。其中一个尼龙袋上写有 “肖明德” 字样,有三个蛇皮袋印有湖南岳化绵纶厂出品时 “乙丙酰胺” 字样。

法医们经过仔细的尸检认定,死者为男性,年龄在 20 至 25 岁之间,身高 1.64 至 1.70 米。从胃内物判断,死亡时间在 9 月 29 日晚 7 时至 30 日晚 12 时,很可能是饭后 2 小时左右死亡,死后 8 至 10 小时左右被分尸。死者血型为 A 型,对胃内液进行氰化物、磷化锌、安眠药检验均未检出。尸体头部右耳上方 5 厘米处,有二处相接呈横形的挫裂创。

警方根据现场勘查和尸检结果,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首先,包尸用了二十种三十一件物品,其中被子上有大量血迹,并留有半个塑料或橡胶硬底的前掌鞋印,被子中部有七道刀痕,六道已贯通,警方推测这可能是罪犯为了避免声响而用来垫在室内较硬的地面上,进行分解尸体造成的。其次,尸体除了头部有一处钝器伤和左侧胸腹部有大面积皮下出血外,其余部位没有任何伤痕,由此判断属因财谋杀的可能性较大。再者,据吉安市七个看到和接触过运尸人的反映,运尸人身上有大量灰尘,操外地口音,对吉安市的地形不太熟悉,所以警方认为尸体可能是从外县、市运来的,运尸工具可能是个体运输户的车辆,客车的可能性较小。另外,被分解的尸体是一同到处转运的,其目的不是为了造成政治影响,而是杀人现场可能处在人口稠密的地方,不便于隐藏尸体,罪犯想把尸体运离现场越远,把公安机关发现作案的时间拉得越长越好,以逃避打击。从死者胃内的食物来看,死前 2 小时左右吃了白木耳、鸭子、辣椒、白米饭,由此警方推断凶犯与死者可能是朋友关系,晚上有一方以客位,受到了热情招待。而且分尸的刀痕整齐,四个包的包裹捆扎也很整齐,似出于一人之手,运尸时也只有一人,所以杀人分尸、运尸可能都是一人所为,但也不排除二人作案的可能。最后,包装物中的衣、裤、袜、“555” 牌提包是被害者的,其他物品则很可能属于犯罪分子。

为了尽快破案,警方一方面在吉安市广泛深入开展调查,另一方面,和地区交通监理所联合向全区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对 10 月 1 日到过或路过吉安市的任何机动车辆进行访问登记,了解是否载运过类似包裹和人员。还翻印了死者照片,印发协查通报,请求各地协查和辨认死者。

经过不懈的努力,案件终于有了重大突破。泰和县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发现,10 月 1 日中午 12 时,有个背军挎包的年轻人来到泰和县城的个体饮食店赣南餐馆。店主王国荣接待了他,年轻人自称是 “赣州人”,以四元钱包下了一个有三个床位的房间。出门时,他随手在柜台边拿了一个店内出售的 “乙丙酰胺” 尼龙蛇皮袋。过了一会,年轻人从外面搬进一个麻袋放进房间,王国荣用手触碰了一下,觉得里面软绵绵的。年轻人惊慌地叫他不要动,并说袋里是牛皮。随后,又从外面搬进三个包,并以房门钥匙掉了为由,换上自己的锁将房门锁上。中午 1 时 20 分左右,年轻人问王国荣有没有去南昌的车,王国荣便将他介绍给了店门口驾驶摩托车的个体运输户谢新建。两人商妥后,谢新建载着年轻人及四个包于下午 2 时半左右到达吉安市,在去吉安军分区招待所的指路牌下卸车,年轻人付了十六元运费。

专案组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派人进一步查证,有足够的理由认定:“10.11” 案件的尸体是由泰和县城运往吉安市的。于是,警方领导亲自率领专案组转移到泰和县开展工作,并组成了由处长门吉祥任组长,副处长袁传清、李富林任副组长,泰和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张孟钢、副局长张以亦,吉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龚先明,公安处五科副科长周镇发、刘勇为成员的侦破 “10.11” 案件领导组。领导组下分技术、调查和联络三个小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发动群众,灵活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查人、查物、查运输工具,坚决破案。

在泰和县,警方对年轻人曾经出现过的地方进行了仔细的排查和走访,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他们发现这个年轻人在泰和县城的行踪十分诡异,似乎在刻意躲避着什么。经过对周边居民的询问,警方得知年轻人在泰和县城还曾与一些陌生人有过接触,但这些人对他的了解也非常有限。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逐渐勾勒出了这个神秘年轻人的画像。他身材瘦小,眼神中透露出一种狡黠和凶狠,说话时带有浓厚的赣州口音。警方根据这些线索,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大规模的排查,希望能够尽快找到这个年轻人,解开这起震惊全国的杀人碎尸案的谜团。

然而,这个年轻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始终没有露面。警方的调查陷入了僵局,但他们并没有放弃,继续在各个角落寻找着线索,等待着那个神秘年轻人的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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