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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年上海碎尸案侦破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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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 年 1 月 3 日,大约 8 点时分,上海市川沙县杨思公社王家村生产队的女社员们正在地里忙碌地收割卷心菜。这可不是普通的卷心菜,而是上海农业科学院新培育的 “耐寒甘蓝”,整个公社只在这两亩地进行试种。

女社员们干得热火朝天,突然,刘美娣像被电击了一般,发出一声尖叫:“哎呀!” 随后整个人向后蹦出老远,脸色惨白地喊道:“这菜里有个人头!” 众人听闻,纷纷围了过去,一眼望去,都吓得脸色大变,转身就想跑。关键时刻,王家村生产队妇女队长施金瑛还算镇定,她大声喝住众人:“别乱!” 然后转头问刘美娣:“啥情况?”

刘美娣哆哆嗦嗦地讲述起来:“我就觉得那棵菜不太对劲,外面的老叶子把菜心包得特别紧。仔细一看,发现菜叶是被麻线绑住的。我就叫在我旁边的张金宝和王龙妹来看,我说这棵菜很奇怪,外面用麻线捆着呢。张金宝开玩笑说里边说不定藏着金银财宝,王龙妹就撺掇我打开看看。我就拿刀把麻线割断了,外面包着的老叶子一松开,就露出一撮黑头发。我再拿刀把包着黑头发的菜叶子拨开,这才发现,这哪是菜啊,分明是用菜叶子包着的一个女人脑袋呀!”

施金瑛听后,立即让王龙妹去把生产队长王兴发找来。王兴发当过兵,有着较强的现场保护意识。他看了一眼人头后,果断地说道:“别碰它,也别让人从这儿过,找个东西盖上,我去汇报。” 说完,他跨上自行车就往队部飞奔而去打电话。不一会儿,施金瑛找来了一个装菜的大铁丝筐,把人头罩住,又在上面铺了条麻袋,自己守在旁边。

接到报案后,川沙县刑警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封锁。不久,上海市刑侦处刑警一队的侦查和技术人员,还有市局刑侦处的法医也陆续抵达。就连本来在休班的刑侦处副处长顾向敏,在接到通知后,也急忙从徐汇区的家里开着一辆长江 750 警用边三轮赶到了现场。

顾向敏在上海市刑侦系统中是和端木宏峪齐名的老刑侦。文化大革命初期,他曾被搁置了一段时间。到了 1968 年,上海市实施军事管制,他幸运地留在了刑侦系统,担任刑侦处副处长。当时,刑侦处处长端木宏峪被下放到上海橡胶厂烧锅炉,顾向敏算是没受到太大冲击而被留用的老公安之一。

顾向敏到达后,现场勘查工作已进行了一部分。由于女社员们之前的慌乱走动,现场脚印杂乱无章,无法辨认,只找到了捆菜叶的麻线。那个被菜叶包裹的女人脑袋肿胀得厉害,脸色呈现出紫青之色,但仍能看出生前的模样:五官端正,眉毛浓黑,上嘴唇有一层淡淡的绒毛,头发又粗又黑且很亮,用一根绿色橡皮筋在脑后扎成了马尾辫。经过检查,整个头上没有发现伤痕。

顾向敏查看完现场后,把最早到达现场的川沙县刑警队指导员范孝祖叫了过来,问道:“这附近靠马路两边有没有池塘、小河沟、粪坑之类的?”

范孝祖有些犹豫地说:“好像是有。”

顾向敏严肃地说:“刑侦工作讲究的是准确,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没什么好像的。生产队队长呢?”

范孝祖赶紧把被赶到警戒线外面的王家村生产队队长王兴发叫到顾向敏跟前,问道:“处长问你呢,这附近有没有池塘、小河沟或者粪坑啥的?”

王兴发回答道:“挨着马路有条河浜,不过没池塘,也没粪坑。”

顾向敏又问:“有没有卷心菜地呀?”

王兴发说:“没别的了,就这块地,是给农科院拿来试种新品种的,整个浦东就这一块儿。”

中午,在王家村生产队队部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顾向敏总结道:“估计案犯把别的尸块也扔在这附近了。从犯罪心理来看,尸体被肢解后,案犯首先想的是尽快把碎块扔掉;其次是希望最好能一次或者两次就把尸块都处理掉,而且扔的地方比较集中,这样可以缩短操作时间,降低被发现的风险。”

“这附近公路两边没有卷心菜地、池塘和粪坑,只有一条河浜。所以,估计其他尸块是被扔到河里了。当下最要紧的是赶紧组织人员去打捞。”

当天下午,杨思公社水产大队的 18 条渔船全部出动,采用 “滚钓” 的方法在现场周边和河道里展开打捞作业。“滚钓” 是江南地区渔民常用的捕鱼工具,用一根绳子拴着一排固定在钢条上的大鱼钩,沉到水面下,随着船移动。这种方法对于搜寻水下较大的物体很有效,在江南水乡,如果有人溺亡,也会用它来捞尸体。

从上午一直忙碌到大约 15 时,杨思公社水产大队的渔民们在现场周边大概 1.5 公里范围内的河道里,一共捞出来 12 包用油纸包着并用麻线捆扎的东西。打开一看,里面包着的是女人的小腿、脚掌、大腿、胯部、手臂、躯干等身体部位,拼凑起来正好能组成一具完整的年轻女性尸体。这些尸块马上被送往上海市法医室,当时的法医室主任黄柏森带着两个助手李延吉和张泰运进行尸检。

黄柏森是上海市的老法医,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破获过不少大案,1964 年还受到了公安部的表扬。不过文革一开始,他就受到冲击,被隔离审查。好在法医室的 “造反派” 能力有限,1970 年秋天,黄柏森又被请回法医室,恢复了原职。李延吉和张泰运二人在 80 年代是上海市法医室的权威人物,培养了王德明、阎建军、尤剑达等一批优秀法医。

经过三人连夜尸检,得出以下结论:死者为女性,年龄在 19 到 23 岁左右,身高约 1.61 米,体重 63 公斤左右。死者生前较为丰满,乳房较大,左边乳头因发育不良呈凹陷状,后背靠近腰的地方有一个直径 1.5 厘米的天生圆形黑色胎记。直接死因是颈部被掐,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时间大概在发现尸体前的 60 到 65 个小时,也就是 1972 年 1 月 1 日凌晨;从胃里食物的消化情况来看,死者是在吃完最后一顿饭后的 2 到 3 小时死亡的,最后吃的食物是白菜肉丝年糕。

各尸块的断裂处十分整齐,表明凶手手臂力量较大,分尸工具可能是斧头、砍肉刀之类沉重的利器,凶手可能从事过木工、屠夫、厨师这类工作。

接着,黄柏森对死者身份做出了如下判断:

从死者的头发样式来看,她生前居住在上海市区,而非农村或外地。

死者手掌较大,皮肤粗糙坚硬,表明她生前长时间从事过需要用手握工具的体力活,且右手使用频率更高;不过,她双手手掌皮肤表皮最外层已经开始变软,说明她大概在死前两三个月就停止了体力劳动。

死者牙齿有一定磨损,这是少年换牙后长期食用炒蚕豆、炒黄豆、小核桃等硬食物造成的。结合头发样式,她虽在上海市区生活,但可能处于较低的社会层次,很可能出身普通劳动人民家庭,家庭经济条件一般。

死者被害前两到三小时吃过白菜肉丝年糕,再联系她喜欢吃炒蚕豆、黄豆等食物,可以判断她是江南人,综合第一条,她极有可能是上海人。

1 月 4 日凌晨 1 点,顾向敏将案情上报给上海市军管会。随后,军管会安排市局刑侦处刑警一队和川沙县刑警队抽调人员组成 1.3 碎尸案专案组,由顾向敏担任组长,马逸夫、肖勇康担任副组长,专门负责侦破此案。2 时 30 分,顾向敏在刑侦处会议室召开专案组第一次会议,经过商讨,决定以碎尸发现地为中心,在方圆 10 里范围内广泛发动群众,征集线索,以确定死者身份,寻找凶手的蛛丝马迹。

然而,前两日专案组对以杨思公社为中心的周边 6 个公社和城镇进行了全面排查,询问了上千名群众,却一无所获。顾向敏意识到这样盲目排查没有效果,必须改变思路,先确定死者身份。于是,他决定将排查范围从川沙县扩大到整个上海市区,重点先从与杨思公社隔江相望的南市区开始。专案组的警察们在南市区的户籍档案中查找了整整三天,找出了十几个疑似失联的女青年,但经过核实,都不符合死者特征。

1 月 9 日晚上,专案组印制了一万份带有死者面容照片的协查通报,发放到上海市各个区县的企事业单位、居委会,以及监狱、看守所、收容所、农场等地,发动群众辨认尸体,进一步深入排查。

1 月 10 日下午,普陀分局传来消息:在分局辖区内,潭子湾派出所管辖的第六里委会居民郎某的女儿郎小玲,长相与死者相似。顾向敏立即让马逸夫带领两名侦查员,骑着长江 750 前往潭子湾派出所核实情况。

户籍档案显示,21 岁的郎小玲是上海港务局第七装卸区的清洁工。经港务局保卫处查证,从 1971 年 12 月 15 日起,郎小玲就一直未上班。郎小玲的父母看过协查通报上女尸头部的照片后,坚称这不是郎小玲。询问郎小玲为何失踪时,夫妇俩犹豫了好一会儿才道出实情:郎小玲未婚先孕,半个多月前回响水老家打胎,过程中出现大出血,险些丧命,目前正在老家休养。由于未婚先孕在当时是极为不光彩的事情,所以他们一直隐瞒着。

专案组随后给响水县发了加急电报核实情况。1 月 11 日 10 点,响水县回复确认郎小玲打胎一事属实,她正在姨母家调养身体。这条线索就此中断。

不久,长宁分局周家桥派出所传来消息:辖区内长宁路 1380 弄的居民谈某反映,《协查通报》上的死者是他失踪两个月的女儿胡秀梅。顾向敏安排女侦查员俞见跟随马逸夫等人前去查证。

谈某讲述道:她的女儿胡秀梅 23 岁,1968 年初中毕业后来到一家机械厂当车工学徒,1971 年 10 月 19 日学徒期满转正。当天,胡秀梅在南京路上的红旗饭店(即现在的新雅粤菜馆)请她吃了顿饭,饭后胡秀梅说要去一个同学家借几本书,让谈某先回去。然而,谈某在家等到 10 月 20 日 0 点,胡秀梅仍未归来。谈某出门花了一整天时间,找遍了她所知道的胡秀梅同学家,可对方都表示胡秀梅并未去过。接着,她又和亲朋好友用了三天时间把整个上海滩都找了个遍,却毫无头绪,于是向周家桥路派出所报了胡秀梅失踪案,派出所也帮忙寻找,但依旧没有线索。

谈某看到协查通报里女尸头部的照片,觉得与自己女儿胡秀梅非常相像,不禁痛哭流涕,随后向派出所报了案。

俞见依据法医提供的女尸特征,与谈某逐一核对细节,包括身高、体重、饮食习惯,甚至腰部后面的胎记都能对上,看起来死者很可能就是胡秀梅。

不过,黄柏森法医十分细心,在核对过程中留了个心眼,他调阅了胡秀梅的病历查看,发现胡秀梅在 1969 年 9 月曾在劳保医院给右侧下排从右往左数的第三颗牙补过。但死者的牙齿完好无损,没有补牙的痕迹,由此判定死者并非胡秀梅。

线索再次中断,失踪的胡秀梅依旧没有下落,此案陷入僵局,成为悬案。

1 月 13 日半夜,上海市军管会成员、副局长王鉴将顾向敏、马逸夫和肖勇康叫到办公室,告知他们接到了公安部的电话,要求三天内务必确定死者身份,上级一直在催促,压力巨大。这对顾向敏来说,是压力最大的时刻。

1 月 13 日 5 点半,南市分局报告了一个情况:1 月 10 日夜里,小南门街道有个干部到第五里委办事,与治保主任钟阿姨谈论 1.3 碎尸案协查通报时,钟阿姨说:“我瞅着那死人的脸,有点像四里委‘黑皮爷叔’的闺女,可这咋可能呢,人家前年就去云南啦。”

那干部回到街道后,立即给小南门派出所打电话报告了这一发现。小南门派出所的值班副所长马上派了一名片警去了解情况。

治保主任讲述道:“‘黑皮爷叔’是吉关山,50 岁,盐城人。他 16 岁来到上海,在十六铺码头当苦力,解放后在港务局做装卸工,因为皮肤晒得黑,大家都叫他‘黑皮爷叔’。他的老婆在港务局食堂做饭,他们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叫吉慧萍,是 69 届毕业生,1970 年 1 月去云南军垦农场插队了。协查通知发到里委后,有人说那死者看起来有点像吉慧萍,我也觉得有点像,就去他家询问,结果被‘黑皮爷叔’扇了一耳光,他老婆还骂我‘触霉头’‘咒人死’,发了很大的火,我特别委屈。”

由于 “黑皮爷叔” 脾气暴躁,片警没有直接去他家。好在治保主任的女儿和吉慧萍是同班同学,家里有和吉慧萍的合照。片警看了照片,觉得吉慧萍确实与死者相像,便将照片带回派出所。当天晚上,派出所给吉慧萍插队的云南勐腊军垦农场发了加急电报,询问吉慧萍是否在农场。

1 月 14 日 4 点 20 分,农场回复:“电文收到。经查看,吉慧萍自去年 11 月 19 日离开农场后,未再返回。连队称其是旷工回上海了。特此告知。”

收到农场的回电后,吉关山夫妇顿时惊慌失措,再看协查通报上死者的面容,与自家大女儿吉慧萍极为相似,两人不禁嚎啕大哭。

南市分局的报告传来,顾向敏大喜过望,立刻派人将吉关山夫妇接到市局,询问了一些细节。得知吉慧萍 13 岁时在学校运动会跑步摔倒,导致左前臂骨折。黄柏森法医马上给尸块的左前臂拍 x 光片,发现骨头确实有折断后愈合的痕迹。这样一来,尸块的身份得以确定,正是吉慧萍。

专案组随即安排人员排查吉慧萍的基本情况和社会关系,并派三名刑警前往云南勐腊军垦农场,调查吉慧萍在那里的社会关系。

经过调查发现,吉慧萍中学时表现欠佳,生活作风存在问题。她发育较早,15 岁时身材姣好,容貌也较为出众。16 岁左右时,她被上海沪光电器厂一名 22 岁的青工欺骗,失去了贞操。此后,她仍与一些品行不端的男人交往,甚至靠出卖身体换取钱财和物品。当时的 “造反派” 本想开会批斗她,但考虑到她父母一个是工人阶级出身,一个是贫下中农出身,在当时有一定优势,此事便不了了之。

然而,吉慧萍的坏名声却传得人尽皆知,吉家在街坊邻居面前沦为笑柄,这让荣誉感极强的 “黑皮爷叔” 两口子怒不可遏,常常对吉慧萍大打出手,每次都打得她遍体鳞伤。但吉慧萍身体素质较好,在床上躺几天,又能活蹦乱跳地我行我素。学校安排吉慧萍去云南下乡时,吉关山两口子高兴极了,觉得艰苦的环境或许能磨掉这个 “扫把星” 的任性。吉关山在吉慧萍离开上海时还放狠话:“到了云南,再苦也得给我撑着,不准跑回上海。三年才能探一次亲,要是敢提前回来,前脚进家门,后脚就打断一条腿!哪条腿先迈进家门就打断哪条!”

1 月 14 日晚上,专案组找到了吉慧萍从云南回上海后的临时住处,是在她同学房洁君的姐姐房洁珍家。房洁珍说,吉慧萍 11 月 26 日从云南逃回上海后,不敢回自己家,害怕被父母打断腿,所以借住在她家。刚开始,房洁珍很乐意,因为吉慧萍曾救过她妹妹房洁君。当时房洁君溺水,是吉慧萍将她从河里救起,并及时做了急救,房家一直对吉慧萍心怀感激。

从 11 月 29 日起,吉慧萍每天午后两三点就出门,常常深夜才回来,有时甚至整夜不归。房洁珍知道吉慧萍的 “那些事”,但也不便过多干涉。没想到 12 月 10 日那天,房洁珍下班回家,看到吉慧萍和自己的老公 —— 上海 3623 厂的技术员许某在自家床上亲昵,她顿时火冒三丈,当场将吉慧萍赶走了。从那以后,房洁珍就再没见过吉慧萍。

专案组随后对房洁珍的丈夫许某进行了调查,发现吉慧萍可能遇害的那段时间,许某并不在上海,而是带着女儿在无锡老家探亲,这就排除了他的嫌疑。

1 月 16 日,吉慧萍的一个同年级不同班的校友称,12 月 21 日他坐 1 月 16 日,吉慧萍的一个同年级但不同班的校友说,12 月 21 日他坐 11 路电车经过中华路的时候,瞅见吉慧萍穿着深灰色呢子裤,棉袄上套着件毛蓝花布罩衫,还围着条白围巾,站在路边,貌似在等人。这是专案组知道的最后一回有人看见好好的吉慧萍。

1 月 17 号晚上,去云南的小组用加急电报把调查结果传回来了:1、吉慧萍在农场的表现不咋样,就是懒还贪吃,生活作风上没啥不规矩的;2、这次突然回上海,是因为跟副连长为了派工事的事儿吵架,心里别扭就走了;3、走之前没跟任何同事讲过;4、平常除了家里的信,再没别的信了。

1 月 18 号上午,在平常的案情分析会上,顾向敏提出了一个新的思路:吉慧萍有 120 多斤,连头一块被分成 13 个油纸包,每个包大概 10 斤重。按包裹的大小和重量算,凶手每次最多能运五六包,那他至少得两次才能把尸块扔完。这么显眼的行为,不可能没人留意,能从这儿展开调查。再者,有人看到吉慧萍在中华路附近等人,那她遇害的地方很可能就在南市区,得去查凶手转移和抛尸的那条路线:南市区 —— 黄浦江轮渡 —— 浦东杨思公社。

专案组赶忙向市局申请批准,从刑警一队和刑警二队抽调了一百二十名刑警,分别前往南市区范围内黄浦江的各个渡口展开排查工作。

1 月 20 日,杨思公社薛家浜生产队的社员杜阿秀,她常坐轮渡去南市区摆摊卖菜,给专案组说了个事儿:1 月 2 日凌晨 3 点,她带着菜出村,走在大路上,听到不远处小河 “噗通” 一声响,以为有人跳水,赶紧躲到路边一个草棚里瞧。这时候有个人朝大路走过来,从棚子旁边经过时,她看清了这人的脸。第二天在卷心菜地里发现人头,又瞧见在捞尸体,她知道出事儿了。可她自己是富农出身,不敢去告发,就把这事儿憋在心里了。

那人从她这儿买过好几次菜,她清楚记得这人模样。这人特爱占小便宜,每次菜称好后,还得再抓一把才肯走,她对这人印象可深了,记得这人住在 18 路电车新肇周路终点站那一块儿。

据杜阿秀所讲,专案组大致描绘出案犯的样子:是个男的,四十来岁,身高在 1.70 到 1.75 米之间,身材不胖不瘦,说话上海口音里还带着点江浙味儿,可能是江苏或者浙江的人。以前干过或者现在正干着木工、屠夫这种能把刀斧等工具使得很溜的活儿,家在南市区,平常爱去路边摊买菜,夏天爱穿木拖板。

专案组接着依照这个条件展开排查,虽说曾确定了几个重大嫌疑人员,可经过查证后又都给排除了,到了 1 月底,还是没啥进展。

当晚的案情分析会做出决定,要把划定区域里所有懂木工活和做饭的男的都给统计好,一个一个地进行排查。

2 月 3 日上午,顾向敏接到了杨浦分局打来的电话。说是 2 月 1 号晚上,杨浦区 “上海民兵” 指挥部的巡逻队在街上巡逻时,在长阳路第四制药厂围墙外的小花园里,瞅见一对抱在一块儿的男女。巡逻队当下就过去盘问,这男的看着有四十到五十岁,模样挺猥琐,那女的也就二十三到二十四岁,长得挺苗条,也挺俊俏。巡逻队查工作证,男的姓崔,是上钢二厂的工人;女的叫陈招娣,在群英织布厂上班。

两人被带到杨浦区的 “上海民兵” 指挥部接受询问,崔某表示,自己和妻子长期两地分居,欲火难耐,所以找个女人发泄一下,鉴于他是初犯,就通知上钢二厂保卫处来把人带走;可这个陈招娣态度恶劣,还理直气壮地讲:“你们也算‘专政机关’?就会抓我这种在马路上谈恋爱的,真正的大人物就不敢说了。哼,人家把人杀了,剁碎,扔了,反而没啥事,自在得很呢!”

有个在民兵指挥部办事的杨浦分局刑警队侦查员听到了这话,他马上就联想到了 1.3 碎尸案,赶忙让民兵别审陈招娣了,然后自己给分局刑警队打电话,叫队里来人把陈招娣带回去审,一番 “大记忆恢复术” 下来,陈招娣讲了真话。

陈招娣的大姐陈来娣跟比她大十岁的上海大达机器厂木匠李泰洋结了婚。这李泰洋特别小气,过节啥的从不看望岳父岳母。陈招娣的父亲没了的时候,李泰洋就掏了 2 块钱当吊丧钱。陈家人气坏了,等丧事办完,就跟李泰洋断了往来。

1971 年 12 月,陈母身体欠佳,陈招娣写信给陈来娣,叫她来瞧瞧母亲。12 月 31 日,陈来娣到了上海,1 月 1 日清早,陈来娣去李泰洋家看女儿,讲在那住两天,可没到半天她就回来了。陈招娣见姐姐脸色苍白,问咋回事,陈来娣啥也不说。当晚,陈招娣被陈来娣的哭声弄醒,又追问,陈来娣说她刚到李泰洋家就闻到一股血腥味儿,李泰洋讲自己杀了个女人,已经砍碎打算扔掉,当下尸块就藏在床底下,陈来娣吓坏了,立马跑回娘家。1 月 2 日就离开上海回江都县老家了。

过了几天,陈招娣在单位瞧见了协查通报,可她没打算告发姐夫李泰洋,她怕姐夫要是被枪毙了,姐姐陈来娣和外甥女会受影响,没了生活依靠。

瞧了陈招娣的口供后,顾向敏特高兴,赶忙下达了四道指令:1、让证人杜阿秀悄悄进行辨认;2、对李的住处悄悄展开勘查;3、把李打的绳结跟现场发现的油纸包上的麻线结拿来对比鉴定;4、在搞这些侦查行动时,派专人悄悄盯着李,要是发现他想跑,就先把他拘留了。

结果,杜阿秀一下子就在那十几张照片里认出了李泰洋的照片。接着,在大达机器厂食堂的秘密辨认中,她也指认了李泰洋。

大达机器厂保卫科排查时,觉着李泰洋表现不错,年年都是先进,就没把他当成怀疑对象报给专案组。结果,保卫科科长因干扰办案这罪名,被开除公职,打发回老家乡下去种地了。

紧接着,2 月 3 日 12 时,专案组让上海大达机器厂派李泰洋去复兴岛上的渔轮机修厂 “办事”,接着就去搜查李泰洋的住处,瞧见地下新浇了水泥地,墙上新刷了石灰浆。侦查员拿工具把 2 厘米厚的水泥地凿开,底下原来的水泥地面就露出来了。刑警挑了些凿下来的水泥,送到市局刑侦技术室做化验。化验结果是:送去的水泥里有 b 型血的凝固物。而吉慧萍的血就是 b 型!这样一来就能确定:这儿就是杀人分尸的头一个现场。

15 时 10 分,一辆警车把李泰洋从复兴岛带回市局,顾向敏没马上问他,而是拿了些麻线给他,叫他用麻线打几个结,接着赶紧把这些绳结送去检验。让痕迹专家把这绳结和包碎尸的油纸包外面的麻线结对比鉴定。没多久鉴定结果就出来了:两份送检的东西是一个人弄的!

铁证面前,李泰洋没法抵赖,只好把自己犯罪的事儿给说了。

原来呀,李泰洋那厂子是劳教的对口单位,常有一些因为男女关系问题的小混混被送到厂里接受劳教,李泰洋是厂里木工班的班长,也常常教导这些小混混。从这些小混混嘴里,他知道了社会上有那种专门靠出卖身体挣钱的女人,想到自己和老婆聚的时间少,离的时间多,李泰洋就忍不住胡思乱想了。

1971 年 12 月 31 号晚上,李泰洋喝了酒,想上街找个 “做那种事” 的女人解解火,走到中华路南路口,瞧见了在那儿到处张望的吉慧萍,李泰洋就过去搭话,聊了几句后,吉慧萍答应跟他 “搞一下”,不过得先吃顿夜宵,然后李泰洋就请吉慧萍吃了顿白菜肉丝年糕。

吃完饭,吉慧萍跟着李泰洋去了他那儿,一番 “亲热” 过后,吉慧萍穿好衣服,张嘴就跟李泰洋要 50 块报酬。李泰洋吓一跳,他一个月工资才 54 块,跟吉慧萍这么一折腾就得 50 块,他这人挺抠门的,这简直要他的老命了。

然而吉慧萍放狠话:“我是云南知青,你要是不给我 50 元,我就说你强奸我,给你安个‘破坏上山下乡罪’!”

李泰洋火冒三丈,立马伸手掐住吉慧萍的脖颈,把她给生生掐死了。

1 月 1 日上午,李泰洋拿把斧头把吉慧萍的尸首给肢解了,接着买了麻线跟油纸,把尸体裹好,把人头包在菜叶里,弄成一颗白菜的样子。之后在 1972 年 1 月 1 日和 1 月 2 日晚上,分两次把尸身运到杨思公社去抛掉。除了人头搁在一块菜地里头,其他部分全都扔到河里了。

到这时候,这个案子经过一个月的侦查办理,被破了。消息传开后,之前那些不实的传言也就不攻自破了。1972 年 4 月 28 号,李泰洋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当天下午就给执行枪决了。这个案件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公安人员们凭借着细致的侦查和不懈的努力,终于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给死者及其家属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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