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四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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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债...”
漠翻了翻身上的斗篷,露出内部的一件黑色粗布衣服,抿了抿嘴道:“我现在不能动用家族任何一丁点资源,包括我的个人账户,毕竟,在所有人的认知中,我是一个死人。”
“但你放心...”
“现在漠氏家族已经没有了男丁,当真相大白的那一天,不管血缘如何,能够掌管漠家的,也只有我了。”
漠看向程乞,“我保证,到时候...”
“明白了。”
却见程乞摆了摆手,“我想要钱,就必须要帮助你揭开所有的真相,抓住幕后黑手。”
漠缓缓呼了一口气,“程乞你可以置身事外的,你可以离开这里,找一个安静的地方,静静等待。”
却见程乞摇头一笑,“等不了一点。”
漠缓缓一笑,看向程乞有些动容,“谢谢。”
“不要浪费时间。”
程乞微微活动肩头,“关于这场谋杀,你都知道些什么。”
随后。
漠和程乞一人寻了一个石墩,站在上边。
因为二人位于正院一侧的小巷内,所以在这个高度之下,视线刚好可以翻过院墙,看向正院内的情况,满堂的宾客,尽收眼底。
“我有四个怀疑对象。”
漠低声道:“北侧,漠氏家族遗孀,站在第一位的那个女人。”
程乞转动目光,看向之前那一列身穿黑色长裙的美丽女子。
而站在第一位的女人,身材非常高挑,通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这种身材相比顶级模特,有过之而无不及,黑色面纱遮住她半个脸颊,露出一双哭的有些红肿的如波媚眼。
一眼看去,她是一个101分的女人。
仅仅半张脸加完美无缺的身材,就值100分满分,而多出的1分,来自于面纱之下的神秘和遐想。
“她叫做蚩媚。”
漠低声道:“是我的大伯娘。”
“大伯娘?”
程乞一愣,“我梳理一下,那么她就是你爸爸的哥哥的老婆?她多大年纪?”
漠闪了闪,“她应当是49岁。”
“49岁?”
程乞有些震惊,“这种年纪之下,拥有那样身材和脸蛋,风韵犹存完全不适合,她甚至有些美艳无双啊。”
“那都是表象。”
漠皱着眉,“她是个野心很大的女人,过去的时间里,她对大伯的所作所为非常不满意,多次怂恿大伯,希望大伯逼迫老爷子,也就是我的爷爷让位,她想统治整个漠氏家族。”
程乞点了点头。
目前来说,漠氏家族中所有男性中毒身亡,那么后续的安排,自然需要女性做主,作为长子的女人,蚩媚掌管家族,看似是顺理成章的。
但...这个套路是不是有点老了?
野心往往跟智商成正比,蚩媚这么做,会不会有点太明显了?
也是此时。
程乞发现了一处怪异。
只见蚩媚的右手贴在自己修长的大腿上,食指在以非常微小的幅度敲动着。
程乞微微眯眼,“她右手在做什么,那是某种密码吗,类似于摩斯电码之类的?”
“你也发现了?”
漠有些惊讶于程乞的观察力,在他的感知中,这小子跟垃圾地球上有所不同,更加敏锐,更加聪明了。
“手指敲动的幅度虽然小,但蕴藏着规律。”
“她从葬礼一开始,一直在敲动着,她在跟某些人发送着讯息。”
漠微微呼气,“我观察很久了,发现那不是任何一种已知电码,它应该有专属密码盘,而这种密码盘很有可能是她们自己创造的,比如某种特殊的字母对照表,如果不对照密码盘的话,没有人能破译出其中的内容。”
程乞暗暗点头,“她的确值得怀疑。”
漠微微转头,看向第二个目标,“三点钟方向,那个虎背熊腰的男人。”
程乞也转头,面色微微一顿,“刘议员?我认识他。”
“对,LEE星际联邦的刘议员。”
漠缓缓道:“LEE星际联邦是官方机构,一种商人管理机构 ,有点类似于旧时代的工商局,我们漠家是首屈一指的零售商,所以我们双方合作密切。”
“大约4个月前,刘议员与我的爷爷发生了冲突。”
“他想要提高税收,做出一番漂亮的业绩,但爷爷却觉得完全不合理,而且还向LEE更高层投诉。”
“结果,税收不但没有提高,刘议员还遭受到了处分,今年他本来有望参选LEE主席,但经过这次事件,他彻底失去了资格。”
程乞静静的听着,同时仔细的观察着那个刘议员。
这人,正是之前与自己发生过排队冲突的A级基因者。
他此时面色悲痛,眼窝湿润,看着漠家老爷子的棺椁,不断的摇着头。
他似乎真的很悲伤。
但是...
程乞回忆着之前的一幕,这家伙自视清高,但在插队之后,又能迅速的降低姿态,跟程乞道歉。
同样是神作的《不眠之渊》内写过,这种可以随时调整情绪和姿态的人,往往不会以真面目示人,并且城府极深。
而且,还有一处疑点。
虽然刘议员自身看起来没有太明显的痕迹。
但他身后站着一名保镖,这人手中提着一个精致的银色箱子,面色非常谨慎,眼神充满戒备的观察着四周。
程乞道:“保镖箱子内的东西,应该很重要,而且绝不能被暴露。”
漠点了点头,“我以前交易过大量的药剂,所以一眼就能看出,那是高级药剂专用的箱子,密封、遮光、恒温,有可能是毒药,有可能是基因药剂,总之,里边的东西绝不简单。”
程乞点头,“这家伙的嫌疑也很大。”
“漠兄!”
“你怎么走的这么突然啊!”
就在此时,一声带着哭腔的大喊,从院内传来,只见一个身躯接近五百斤巨型胖子,双扒开众人,缓缓走进院子。
程乞看着那惊人胖子,只觉的大开眼界。
这家伙没穿衣服。
准确的说,是没穿常规的衣服,他浑身上下,是一件黄金打造的铠甲,说是铠甲也不对,造型一点也不帅气,没棱没角,仿若把一个又一个不同尺寸的金镯子,套在了全身。
而且他那一身肥肉,还从‘金镯子’的缝隙之间‘流’了出来,远远看去,有点像是一根捆着金色麻绳的人型猪大肠。
“我去,晃瞎我狗眼。”
程乞侧了侧头,用手揉了揉眼睛,强烈的阳光下,人型猪大肠通身都反射着刺目的光芒。
他手臂上,腿上,脖子上,套着不同直径的金镯子也就罢了。
最辣眼睛的是。
作为一个男人,它肥硕的胸脯上,也套着一个个金镯子,形成了两个小山尖。
程乞咧嘴,“这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