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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全村一起分猪肉,喝猪骨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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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杀猪时的热闹,那程度比起过年来说,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整个生产队的男女老少,几乎全都齐聚一堂。当满身酒气的王朗赶到时,甚至还看见几个怀里抱着奶娃娃的小媳妇也凑热闹地来了。

此刻,太阳已经西斜,天色渐暗。几个年轻的小伙子正忙着接电话,准备点亮场地。

“队长,这猪肉要怎么分啊?”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忍不住大声询问道。

“等杀完猪,称完肉再说。”王春来简洁明了地回答道。

“快让开,快让开!鸿叔来啦!”这时,人群后方突然传来一阵呼喊声。

王鸿和王春山都是村里赫赫有名的杀猪高手。由于王向前再过两个月就要结婚,王春山决定这段时间不杀生,因此今天杀猪的重任就落在了王鸿的身上。

此时,两只肥硕的猪被牢牢地绑在门板上,发出刺耳的嚎叫声,仿佛已经预感到了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

王鸿手握一柄一尺多长的杀猪刀,步履沉稳地走到其中一头猪的身前。他手起刀落,一刀精准地刺入猪的脖子下方。据说这样能直接刺入心脏,让猪血放得更为彻底。

这年月,猪血可是好东西,绝对不能浪费。

就在王鸿杀猪的同时,另一边的妇女们已经开始忙碌起来。她们架起大锅,生起火烧起了开水,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等猪血放干净后,妇女们就开始手脚麻利地用开水刷猪毛。

没过多久,猪毛就被清理得干干净净。

此刻,围观的人群目光都聚焦在门板上的死猪身上,期待着接下来的分肉环节。

王鸿果然厉害,他几下就将猪头和猪身被利落地剖开。猪的内脏则被悉数装入两个大盆中,按照惯例,这些都是杀猪匠的酬劳。

紧接着,被分成两半的猪肉被几人合力抬上大秤,经过一番称量,两头猪共计产出312斤肉。

“一家四斤肉,剩下明天早上炖了,大家伙一起吃。”王春来大声地宣布道。

“好!”众人齐声应和。

王春来话音刚落,王鸿便开始操刀割肉。令人称奇的是,前来领肉的人家都不需要再次称量,直接拎起分好的肉就走,就连平时斤斤计较的王二婶都没重新称。

很快就轮到了王朗。

他看着眼前分给自己的肉,不禁好奇地问道:“真的这么准吗?”

“你自己称一下就知道了。”王鸿笑着回应道。

王朗还真就不信邪了,接过猪肉挂在钩子上,称量一下愣住了,不多不少正好四斤。

“厉害。”王朗不得不佩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分猪肉的活动一直持续到将近晚上八点,但大家却丝毫不觉得乏味。等待着分取猪肉的过程充满了期待和欢乐,谁会觉得无聊呢?

在这个生产队里,许多人三五年都难得去一趟公社,更不用说买肉了。除了生产队杀猪或者自己家养猪之外,几乎没有几户人家会舍得去公社买猪肉。

一方面是因为没有肉票,换取肉票需要花费不少钱;另一方面,算下来一斤猪肉的价格高达一块多,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好了!”随着最后一份猪肉被分完,王鸿擦了擦手上的油污。

各家各户都分到了应有的份额,还剩下大约12斤猪肉、两个猪头以及被剃得干干净净的猪骨头。这些剩余的食材明天早上一起炖,全村人一起吃。

第二天一大早,村里废弃已久的大锅再次被抬了出来。

妇女们忙碌地准备着炖肉,而男人们则负责搭建临时灶台和准备柴火的任务。整个村落都沉浸在一片欢乐祥和的氛围中。

随着太阳的升起,大锅里的猪肉开始炖煮,孩子们在厨房里欢快地穿梭,期待着即将享用的美食。

王朗也被小花从被窝里拽起,当他们抵达大厨房时,那里已经人头攒动,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全村的人几乎都汇聚于此,每个人手中都捧着一只硕大的碗。

王朗看着大锅中翻滚的奶白色汤花,那诱人的香气令他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

“小花,你在这儿排队等着。”王朗匆匆交代一句,便转身向家的方向飞奔而去。

没过多久,他端着一大盆昨日的剩饭疾步而回。

这炖肉的浓汤配上米饭绝对一绝。

“真是太香了!”李栋手中捧着满满一碗猪骨汤,汤色奶白,里面漂浮着一片片的肉。众人见状并无异议,毕竟王朗对生产队的贡献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一些家里人口多的,还能留下几碗汤,留待中午或晚上吃。若是一人将整碗汤都喝光,那未免太过浪费。

相较于老人、妇女和孩子们,男人们则更为豪爽,他们直接在大树下一蹲,或者端着大碗和野菜饼子、饭团,就着热乎乎、香喷喷的猪骨汤大快朵颐。

他们吃得津津有味,吸溜着嘴,仿佛连碗筷都想一并吞下。

一些胃口大的汉子,吃完一碗后意犹未尽,便会厚着脸皮再去讨要一碗。

每当这时,王春来总会唠叨几句,但手上却不忘给他们打上一勺汤,虽然肉不多,但大家并不介意,毕竟能多喝一口这美味的汤也是好的。

王朗这边刚找到一个地方蹲下,小花就急匆匆地跑了回来。这丫头之前也送了一碗猪骨汤回家,现在又兴冲冲地跑回来和王朗一起吃饭。

一大早就吃米饭,在整个生产队里,也只有王朗家独一份。

边上的孩子们排着队,一个个眼巴巴地盯着看,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谁家能像王朗家这样,不过年不过节的就能吃上白米饭呢?要知道,村里的大米多半都换成了粗粮,否则家里的口粮根本不够吃。

别说农村了,就算是城里,也不是家家户户都能吃得起大米白面这种细粮的。除非有好工作或者是领导干部,普通工人三五天才能吃上一顿细粮。

孩子多的家庭,甚至一个月都不一定能吃得上一次。

王朗察觉到四周的目光都聚焦在自己身上,几个小娃子更是跟着自己吧唧嘴。

见此情况,王朗索性把自己的米饭分给了几个小娃子,然后拿过他们手里的玉米棒子和红薯。他一边喝着猪骨汤,一边吃着粗粮,觉得这样也挺好的,要知道粗粮在后世甚至比细粮还贵呢。

“这小子!”王春来笑道。

王朗的这一举动,让大家心里都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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