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贪财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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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段时间的解释,我们这才明白,大约是在二十五年前,也就是爱洛莎离开家乡,成为冒险者之后不久的时候,遇到了传说中的三大剑圣之一的火圣。
剑圣,一共有三位,他们分别创造了三大剑术流派。
火神流流派的【火圣】
水神流流派的【水圣】
女神流流派的【剑圣】
三位都是走在剑术造诣巅峰的强者,也是【首座】的战力担当,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人类。
之后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爱洛莎展现的天赋被火圣所认可,自然,两人便成为了师徒一起旅行。
而两年前,火圣因为年龄问题,将火神流的最后一式传授于爱洛莎后便隐世,走之前只留下了一柄他的佩剑。
一说起佩剑,爱洛莎兴奋的向我们展示了起来。
原本我以为剑圣的佩剑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个东西——来自着名工匠的得意造物,由天外陨石锻造的陨铁之剑,又或者是打穿迷宫获得的传说级武器......
结果,当爱洛莎在得到艾伯特示意后拔出宝剑时,我才看到,那不过是一柄新手村里面都随处可见的铁剑而已。
虽然可以看出保养的很好,但感觉还不如铁匠铺里面的新剑。
“师傅说,他不配拥有火神的这个名字,他所使用的不过是凡人的剑术,用的也不过是凡人的武器。希望我能够传承他的意志,将来能够杀死剑圣。”
爱洛莎的嗓音在这时难得小了很多,看上去情绪有些低落。
这位剑圣大人,感谢您的馈赠!这么可爱的女孩说扔就扔,不过干得漂亮,刚好撞见了我,那我就不客气......等等,刚刚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的情报闪了过去?
“原来如此,您的剑术造诣有着那位剑士的指导,我对您深表信任,不过身为贵族的我不能打破先帝列下的规矩,您还是得去冒险者协会考取到教学资格证书。”
喂喂,什么叫“希望能够传承他的意志,将来能够杀死剑圣”?难道是要自己的徒弟将来把自己的流派练至大成以后来杀死自己?
不对,剑圣有三个,应该是这个剑圣和其他两个剑圣的谁有什么渊源。
那看来敌人还真是强大,连【圣】都无法对付,而以后爱洛莎就要同这种人做斗争...
我突然有点想要退缩了,没必要为了一个初见有点感觉的女孩以后去玩命。
突然冒出了这种想法,我自己都忍不住想扇自己巴掌,这行为太屑了!
简直是屑中之屑,屑中之耻!
只是有点感觉吗?
我突然在心里面质问自己,她身上那熟悉的气息,熟悉的身影,并不是纯粹的让我感觉非常亲近。
在我大脑飞速思考的同时,面试也在继续,不过说这是面试也太过专业化了一点,主要因为应聘者的“学历”太高了根本无法拒绝。
此时她的情况就像是某个世界级的文学泰斗来应聘家庭教师,结果一查,没有考幼儿园的幼师证书,而这个国家又规定家庭教师需要这个证书,只能说该服务器有着良好的匹配机制。
“当然,在你考证这期间我们完全不会亏待你,我会开出比传单上高出很多的薪水,一个月五枚蔷薇金币,如何?”
这个世界的汇率不算很麻烦,在没有纸币的情况下,为了方便计数时,采用的百进制的方式。
最大的数额是金币,上面有着精美的图案,蔷薇花,似乎是这个国家皇室的标识,还真会选,我依稀记得蔷薇花的寓意好像是爱情,但不知道这个世界里面的寓意是什么样的。
不对,话说为什么这个世界也有蔷薇花?
如果不是什么平行宇宙的话,很有可能这个世界距离我原来的世界并不遥远,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消息,如果能够成功搞出来大型的传送魔法,或许还真能够回去。
这个世界的神秘术或者说是魔法都还在我理解的范畴之内,以我一个现代人的思维去搞这个研究或许还真能够整出来。
就是得考虑到耗费时间的性价比,如果太低那还不如直接放弃,要不之后干脆去找个占卜师预测下未来,没希望的话还是吃个火锅唱着歌,整点前世的娱乐方式慢慢过日子吧。
......
说到汇率,人族这边倒是统一的,金币银币铜币都能够互通,只是钱币上面的花纹有些不一样,这取决于各个国家的象征,蔷薇花,紫罗兰,龙纹虎,还有文字等等。
一枚蔷薇金币等于一百枚紫罗兰银币,一枚紫罗兰银币等于一百枚月华铜币,按照购买力来看差不多一枚金币相当于10万左右,当然中世纪和现代的生产力和消费水平都不同没有什么可比性。(注,所有人类国度同种钱币价值相等)
但就算如此,一个月五枚金币的薪水可谓是非常多的了,很多男爵的收入都没有这么高。
这可是一笔巨款。
对我们家而言就不是了,我先前估算了一下,艾伯特的城堡里面的藏书起码在三百本开外,而宅邸的藏书起码是两倍,再加上这个密室里面的就有接近千本,一本书的价格在市场上的价格保底都是两枚金币,也就是说单单是书籍就是两千多枚金币,那还真是夸张。
身为传承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贵族世家,想要请一位月工资为五金币的家庭教师还是没什么压力的。
当然,爱洛莎王阶一星的实力占据大头,艾伯特肯定是有拉拢的意味。
虽然鬼阶一星的艾伯特和二星的伊丽娜配合起来完全能把一个王阶剑士压着打,但爱洛莎可不同,每一位神剑士的生存能力都远大于剑士,其能够起到的战略性质的作用可比剑士和神秘术士要大不少。
“夺少???”
金发少女拍案而起,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这一刻我感觉到整个密室都微微颤动了一下。
密室的空间狭小,少女的这一嗓子差点没把我直接送走,此时,我的感觉就像是待在坦克里面,一把手枪在我耳朵旁边开了一枪似的,整个人都是懵懵的。
行尸走肉的名场面了。
不过这种感觉很快便消失,伊丽娜身上散发出一股柔和的气息,很快,我身上的那些不适感便消失了。
嘿,我的母亲,你才是真正的英雄,我可以去舔你的脚表示......
“六枚金币,这是我能够为您开出的极限薪资,要知道传单上的工资标准也不过是72枚银币而已,看在火圣的面子上,我能为您开出这样的价格绝对是非常合理且公平的!”
诶?难道艾比特没有看出这金毛是感到惊讶而不是不满吗?
而且,既然人家都会因为72枚银币而来面试,想必就算开出1枚金币的薪资也是绝对足够的吧?
就算是1枚金币也要远高于行情了。
这难道是什么新型的领导对下属的pUA手法?给的足够多以后更能激发员工积极性?我前世怎么碰不到这么好的老板。
“啊...我不是这个意思,5...哦不是,6枚金币足够!完全够!我只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钱。”
谁不会喜欢一个贪财,热情还带着粗心属性的小萝莉呢?根据金毛定律,百分之九十九的金毛不是傲娇就是败犬,如果是那样的话还请等我14岁以后立即同我结婚。
至于14岁之前那还是算了,那方面的体验绝对不好,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书上知道的。
从母胎一直单身到了接近三十岁,连女生的脸都没有碰过,这并不好笑孩子们。
爱洛莎可是已经46岁了,这年龄放在前世都能当我的老妈,对半精灵这种种族而言或许她连青春期都没过呢,毕竟目前看来这姑娘表现出来的性格可一点都不像一位46岁的可靠女性。
况且您先别光看年龄,奇幻世界的人普遍早熟都成了宇宙法则了,在有魔力的增幅下一夜七...啊不是,我是指身体发育的快,成熟的早的意思。
综上所述,可以结婚。
“薪资是一方面,但我身为帝国的一份子,这片领地的主人,我不能因为触犯前人和我们自己定下的规矩,你想要真正胜任这份工作的话必须要去考取到教师资格证书。”
“不过,我可以作为您的引路人,我的领地内有神秘协会和冒险者协会的分部,都能够支持这项考核,预计在今年过完冬后会组织一场考试。”
“在此之前你可以随意借阅这里的任何书籍,每天有早上八点到下午三点都会是你的自由学习时间,而三点到八点你必须抽出时间教导威灵顿学习剑术,神秘术,以及语言和算术。当然你也可以去根据你自己的情况调整你的时间,但教威尔的时间一刻都不能少,这是硬性条件。”
“至于伙食和住宿这些您可以就住在这里,都是免费的,你看行吗?”
包吃包住,考证期间拿工资,这要是被那些没上岸的人听到绝对得羡慕死。
“诶诶?可以吗?我可以住这里吗?”
哦呦,小妹妹声音怎么变了?只能说不愧是艾伯特,想的无比的周到,我也想学这招。
要是让我自己说这么一长串话,我都感觉能把自己呛着。
就这样,被世人冠以【剑王】之称的最强兵器(细嗦兵器)住在了我家里,为了请一个家庭教师而招到了剑王这样级别的人物,还真是魔幻。
艾伯特绝对是不信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发生的,肯定会动用他的一些力量去调查爱洛莎的来历,当然,这与我没有任何的关系,我只知道身边终于有了一个可以攻略的角色而不是普通Npc了。
都是玩gal玩的(
话说回来,剑王在所有人类国家里面好像一个巴掌都能数的过来吧?而一位王阶的神剑士好像一个都没有,放任这么一个人型核弹在各个国家到处乱窜那些国王君主什么的真的会放心吗?
也有可能是单纯的找不到人或者是不敢动手吧,毕竟只有维尔尼亚帝国和南方以落日神教为国教的教国的皇室有王阶剑士或者三星神秘术师,对其他任意一个国家而言,王阶剑士可真是名副其实的【王】,每个都有灭国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