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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诸位,且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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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

月落西山,万籁俱寂。

修葺一新的苏林水榭在月色中沉寂。

南苑的烛火都熄了干净,尽头的厢房中却传来几声嘤咛。

房中衣衫环佩散落一地,榻上交叠着两个人影,一双大手拂开了汗湿的发丝,露出一张清丽的小脸,遍布薄红。

祝筝眼前涌入昏蒙蒙的光。

她有些喘不上气。

身上好像压着一块石板,又热又烫。她想把石块推开,可手却被什么桎梏住,推了两回,越来越气短。

唇齿间的滚烫蔓延至全身,直到四肢发软,半点推开的力气都没了。

鼻尖像在寒风中嗅到一股冷梅香气,清冽沁人。

她贪婪去嗅,那清香又逸散开来,什么也抓不住了。

失去意识前,脑子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那杯明知加了药的酒……不该一口喝完的。

天边破晓,水榭中晨雾散开,一轮红日映进湖水中。

祝筝是被噩梦吓醒的。

梦里燃着烈火,她在雪地里狂奔,身侧无边的黑旗幡动,厚雪染白了无尽的夜。

她一直跑,一直跑,可前路却好像越来越窄,越来越黑。

耳边被尖锐的铮鸣之音划破,一支长箭破空而来。

不过一瞬,锋利的寒芒从她心口刺穿,鲜红的血汩汩涌出。

自此猝然惊醒,梦境戛然而止。

祝筝紧皱着眉抬手,下意识捶了一把闷痛的心口,摸到的却是一片温热。

……她没穿寝衣。

猛然睁眼,入目是一片炫目的白,轻纱帷帐上缀着价值不菲的明珠,映着从窗缝漏入的晨光。

祝筝头疼欲裂,浑身酸胀,隔了好大一会儿,慢慢意识回笼,想起自己为什么躺在这里。

昨夜她抢了杯助兴的酒,把自己当成物件一样,送到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榻上。

还是心甘情愿。

祝筝想,也不亏本,毕竟,她原本是死了的。

那支御制的银箭呼啸而来,在她心口破开一个血淋淋的大洞。

她仰面倒在雪地里,血慢慢地淌出来。淌到血凝成冰,淌到浑身枯干,淌到再也感觉不到疼。

她又变的轻快,离开了自己的躯壳,像团云一样飘荡在空中。

底下人群攒动,铁马重甲,有一个人拨开人群,跌跌撞撞地扑向她。

那是她云上月一般的阿姐,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

阿姐衣不蔽体,浑身沾满血污,跪伏在雪地里,抱着她的尸体仰天大恸。

阵前立着一匹高大的黑马,马背上一身黑甲的男人,发出几声古怪的诡笑,用长枪轻佻地指了指。

“诸位,且尽兴。”

话音落下,一群恶狼一样的兵痞围上来,瞬间淹没了雪地里纤细的人影。

祝筝发出凄厉的尖啸,却没人听得见。她冲向人群,撞在重重人影中,犹如厉鬼一样狰狞。

她以为自己会变成厉鬼,她希望自己能变成厉鬼……

可惜没有。

自此落入深渊,祝家被满门抄斩,太子将姐姐囚进地牢,日夜派人凌辱,直到她不堪受辱吞金自尽……

祝筝的尸身不见了踪影,更无坟无碑,化作了一缕孤魂,日日夜夜,飘摇无居,她执意不肯往生,唯一念想,是同做了鬼的姐姐再见上一面。

可也没有。

她曾听人说过,自尽的人神魂消散,不入轮回。

祝筝半句不肯信,就这样在姐姐坟前等了十年。

直到孤魂沉重,她在青草掩映的坟前蜷成一团,等待着自己的消散。

……

魂飞魄散没等来,却涌来一阵强烈的痛意。

祝筝猛然一震,刺目的光涌进眼底,正对着一面铜镜,人影虚晃,身旁有个人正说着话。

“四小姐又贪玩,头发都玩散了,离茶诗酒会还有两个时辰,还要把发髻再重梳一遍呢……”

这声音是她的丫鬟,鸣翠。

祝筝神思恍惚,扑过去捏鸣翠的脸,直把她捏的连声喊痛。

“这是哪儿?地府吗?”

她明明记得鸣翠被挂在了城墙上。

“四小姐!”鸣翠捂住她的嘴,“谨言慎行!这可不比在自家府中,水榭诗会是天家办的,到处都是了不得的耳朵呢!”

天家?水榭诗会?

祝筝环顾四周,古朴的香案上煮着一小壶茶,正翻着汩汩的水花。

这竟然......是在水榭揽月轩的茶阁里。

许久过后,祝筝在迷茫悚然,悔恨痛哭中转了一轮,然后在鸣翠震惊的眼神里,抹干了满脸泪水,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虔诚地拜了三拜。

一谢青天有眼,上苍垂怜。

二谢阎王宽容,没收走她这条孤魂。

三谢冥冥之中不知是哪位慈悲的神仙相助,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

水榭诗会办在庆历十七年。

距离被公仪休一箭穿心,还有两年的时间。

前世因为方过完十七岁生辰,祝筝在诗会上只管玩了个痛快,粗心没留意阿姐去哪儿了。

次日便听说,祝家三小姐祝清,和温家的六公子温泊秋醉酒失态,一起在水榭过了夜。

祖母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围住温府的人,势要讨一个交代出来。

诗会挂的是个“遇茶当饮,遇酒须倾,唯是雅正,诗酒之风”的名声,邀的都是些再清高不得的世家高门。

按理说,祝府这样除了钱什么都不剩的落魄门府本就够不着,是祖母塞了大把的金锞子才把她们姊妹二人弄进来。

来了却弄出这样的丑事。

或是说,来了就是为了弄出这样的丑事……

毕竟盛京里哪个不知道,祝老夫人只要露面,三句话里必离不了为自己的两个孙女招婿。

一时间谣言四起。

几日后,温六公子不得不上门提亲,却又是一场闹剧。

因他提亲时,口口声声称自己心悦的不是祝三小姐祝清,却是祝四小姐祝筝。

这桩“朝三暮四”的婚事闹得沸沸扬扬。

成了是贻笑大方,不成是竹篮打水,让本就声名狼藉的祝家,又一次沦为了坊间里好一段时间的轻浮笑谈。

下作的求亲鸡飞蛋打,免不了被世家挨个口诛笔伐。生怕跟祝家沾上半点关系,乃至在夺嫡兵变中孤立无援,让全家上下都成为了阵前祭旗的亡魂。

很久以后,祝筝在困局中不能翻身时,从头回想,似乎就是从这一天开始,一切事由便在变坏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重生在诗会前,尚来不及做长远计划,昨晚在诗会的晚宴上,祝筝直接从祖母手里抢下了那杯加了“醉春宵”的烈酒。

打点了许多混进南苑,偷梁换柱,把意识不清的自己送到了这张榻上。

既然温六口口声声要她祝四,那这条路,不如就由她来走。

一夜过去,木已成舟。

昨日如何重获新生,继而睡到这张榻上的回忆止住,祝筝抿了抿唇,回到眼下。

她倚着床栏坐起身,眼里难掩凉意,试图找回自己的衣裳。

抬眼环视,先瞧见的是一件鹅黄色春裙,皱巴巴地挂在床尾。

那是为了赴宴,祖母特意嘱咐新给她做的。

春裙旁边,还挂着一件衣裳,同她的缠在一处。

绛紫色长袍上满是刻银暗绣,翻出的里襟上绣着麒麟抱竹,银扣上錾刻着团云纹,折出一段浅淡的冷芒。

形制肃正,气势凌人,显然是一件官袍。

不对……不对……

她记得清清楚楚,那位温六公子,尚无官职,在诗会上穿的是一身素白长衫。

那这官袍,又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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