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穿得太保守,她会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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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凝动也不敢动,“……”
生怕摸到碰到什么无可描述。
所以,他到底是醒了,还是没醒?
过了约莫半小时,季凝还是爬回去了,把枕头放在两人中间,装作无事发生。
她在考虑,要不要和周景墨提议分房睡或者分床睡。
这之后没多久,周芷溪坚决离了婚。
柴母这两年一直对柴世杰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喜欢四处拜佛,就想求个健康漂亮的大胖孙子,而周芷溪迟迟不生,实在不是她所愿。
奈何柴家确实比不上周家给世杰事业上的助力,她也不好说什么。
都到了这一刻,她捻着佛珠,明确表示,“其他都好说,只有一点,柴家不要这个女娃。”
索性周芷溪压根不需要去跟柴世杰抢桐桐,避免对桐桐产生二次伤害。
她觉得庆幸,又觉得可悲。
柴世杰不知道在惧怕什么,很快便同她离了婚,离婚的那天,胳膊上还打着石膏,时而警惕地看看她身后,眼神里透着恐惧。
该给的抚养费,他一次性付清了,也省得有了牵扯。
周芷溪之前还会以为很麻烦,但没想到这么轻松,他仿佛避之不及,又仿佛弃之若履。
她仰头,天空中降落的雨线很快从她脸上滑下去,但她再没有流一滴眼泪。
她才不会再为这种男人哭。
周母请了假,同她一起去德国。
岳城没有机场,唯一的机场在京城,还要舟车劳顿,先去往京城。
离开的那天,季凝在另一边握着桐桐的手,眼泪汪汪,一个月见不到她了。
这手,这软香,可是为了她能好起来,一切都值得,希望到时候能看到一个脱胎换骨的小可爱呀。
周芷溪把周景墨拉到了一边。
周景墨睨她一眼,“有事说事。”
周芷溪抱着胳膊,难得在他面前端了起来,“家里人少,这可是你好不容易的机会,要珍惜。”
周景墨:“?”
周芷溪轻咳一声,嘴角差点憋不住笑,“好吧,之前怕伤你自尊,现在我就直说了。”
她瞅瞅身后,确定季凝还在继续和桐桐晃手手,无暇他们这边,这才逐渐放心大胆,“之前季凝对桐桐很好,我看不出来她图什么,我还以为她是因为喜欢你。”
“所以?”周景墨仍旧面无表情,但眼瞳里有微微起伏。
“但她明确告诉我了,她对你没有想法,你和她结婚只是为了堵住妈的嘴。”
男人面色微沉。
周芷溪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肩,一脸同情。
看不出来啊,周景墨这姿色也有滑铁卢的时候。
要不是怕被暗杀,她真恨不得大笑三分钟。
打小她在周景墨面前就没赢过,好不容易找到个机会嘲笑他。
到底是亲弟,想了想,她还是推搡他,“周景墨,你怎么这么不行,拿出你的本事来。”
那些从小追他追到大的女同学一个个眼睛又不是瞎的。
难得有季凝这么一个她聊得来的,私心里,周芷溪自然想要留住的,不过她还窥不出她弟的想法。
她弟那心,就是海水,深不可测。
所以,她只能用激将法,“拿出你的实力来,别让我对你失望。”
周景墨掀了掀眼帘,“呵。”
听到这声冷笑,周芷溪声气弱了弱,“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做,切记,我给你在你衣柜的第三格留了礼物。”
“……”
周景墨回家没多久,就从衣柜里翻出来了。
衣柜里多了一件深色真丝睡衣。
他瞥了一眼,手指嫌弃地挑起,直接扔在一边,再也没有拿起的意思。
这明显不是季凝的喜好,太保守……
托颚想了想,他打了个电话给助理,托他买一套新的睡衣过来。
刚走出门去,季凝迎面走上前来,手指在身前戳啊戳。
今天的她一件莫兰迪缎面衬衣,白色长裤显得双腿纤细而笔直。
小巧的耳垂上只缀着珍珠耳钉,简单婉约。
“周景墨,我有一个小提议。”
周景墨视线落在狗崽身上,这只小狗崽同她亦步亦趋地走着,她迈左脚,它便迈左边的两条腿,她迈右脚,它也迈右边的两条腿。
为了它能跟上,季凝刻意放慢脚步,可它的腿实在太短了,还是得费力快步才能跟上,但它很卖力。
最近经常听她轻唤它“宝儿”,这只狗,季凝已经给它取了名字,叫“健力宝”。
“说。”
“我们能不能分房睡?”
周景墨扬眉,正视她,“理由?”
季凝心底唏嘘,大佬不愧是大佬,就是言简意赅,这压迫感绝了,她也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地阐明,“第一,我马上大考临近,晚上要温书到很晚,怕打扰你休息。第二、你妈去德国了,你爸又很少回家,只有李管家和江姨,我们也没必要再装下去。”
好似工作汇报。
但她仰着头,眼睛眨啊眨,睫羽也随着煽动。
一脸纯良无辜,仿佛是切实为周景墨考虑。
周景墨抬眸,“你确定?”
顿了顿,他慢条斯理道,“只要李管家和江姨发现我们分房睡,消息会很快传进我妈耳朵里。”
“是哦。”
江姨和周母关系太好了。
她实在不好意思和周景墨说自己睡相不好,容易对他动手动脚这件事。
其实她倒是无所谓,占了不少便宜,但周景墨似乎是个不喜欢靠近女色的人。
这该怎么办呢?
见她一脸为难,周景墨想了想,“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和我同房,那我每晚12点后离开,早上四五点再回来,这样其他人也不会发现。”
季凝:“!!!”
那怎么行?大佬对她这么好,身体要是因为她熬垮了,她岂不是有罪?
季凝没多加犹豫,连连摆手,“不用,你可千万别这样。”
她心甘情愿道,“那就一切照旧吧。”
周景墨回头,便勾了勾唇。
…………
翌日,学校门口,一个皮肤偏黑的男人正在探头探脑,他穿上了他退伍时穿的军装,胸口还别了闪闪的徽章。
寸头,人长得笔直,英气威武。
好几个女学生走过去时,嬉笑着看他一眼,他挠了挠头,也不知道自己今天这么穿对不对。
简直臊死他了!
这时,有个熟悉的身影走了出来,廖辉活像是看到了救星,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拽住对方的书包,挡住半身,这才觉得呼吸通透点。
书包突然被抢,廖佳佳差点大呼“抢劫”,待看清面前这人,才没有喊出来,她一脸嫌弃,“你怎么来了?”
“佳佳,我来接你放学。”
廖佳佳狐疑地往后看了一眼,“今天太阳没从西边出来啊?”
佳佳?
平日他在家里,翘着腿,“廖佳佳,给我倒水!”
“廖佳佳,扫地!”
可是颐指气使得很。
廖佳佳没想明白,不过她聪明啊,除了学习以外的事,她都很聪明。
皱眉看了看她哥这身装扮。
啧。七寸脚穿三寸鞋——硬装。
很快她的玲珑心便彻底通透了。
哟哟哟,她哥这是思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