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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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一个穿着高定小西装的女人敲了敲门,径直走了进来。
“张部,您找我。”那女人个子高挑,身材也极好。描了眉,画了眼线,涂了唇彩,十指纤纤,身上香香的。
“这是万宁,从花城调来的,以后就是同事了。李清,《万象》的主编。”
“主编好。\我忙起身伸出手来想跟她握手,那李清瞥了我一眼,不咸不淡地捏着我的三根手指,“幸会。”将手甩开。
“小万啊,今天先回去休整休整,明天再回来上班哈!小李,你带小万去办公室见见同事,给她安排个工位。”
“是,张部。”李主编走了出去,眼风斜斜地瞥了我一眼。“花城待的好好的,跑来S城做什么?”
“人往高处走,在花城待久了,就想换个地方,到总部来瞧瞧。以后还得拜托主编多多照拂啦!”我双手合十,笑着。
“你跟张部很熟?”李清问。
“不……不是很熟……”我一愣,不明白她问这个做什么。
李清冷然一笑。领着我往那间大办公室走去,办公室门上挂着采编三部的蓝色牌子。在座的每个人都钉在自己的座位上,连眼睛都不斜一下。她站在门边,指了指那间大办公室,“这里是采编三部。《万象》在那边,来吧!”径直把我带到走廊最里面的一间办公室前,门上挂着硕大的“万象”二字。
“进来吧!张部意思你以后就在《万象》。小田,你在啊!来见见新同事,万宁,你带她四处转转熟悉熟悉环境。我还有事,就不奉陪了!”李清扔下我转身离去。
靠窗坐的一个女生站了起来,黑框眼镜,扎着两条辫子,穿一条蓝色长裙,脚上却趿着一双粉红色拖鞋。她笑吟吟站起来,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欢迎欢迎。田珊珊。”田珊珊伸出手来握着我的手,“张部跟我打过招呼了,以后,你就跟着我混了。”她转身从办公桌抽屉里捞出一包零食来,“吃西梅吗?等我写完手头的稿子,我带你四下逛逛,对了,你住哪里?你的行李呢?”
我掏出门禁卡瞧了一眼,“半岛……公寓……行李在楼下前台。”
“你住半岛啊!”田珊珊惊叫起来,笑得灿烂辉煌,“我们同路哎!那以后上下班我们可以一起喽!等我写完手头的稿子再聊哈!”
“你忙你的,不必管我!”我站在她身边,环视着那个不大不小的办公室,四张办公室两两相对靠墙摆放,四扇大窗洞开着,墙角放着一棵高大的发财树,和一台白色的立式饮水机。
“你自便,后面是休息室,你要是累了,可以去那边坐坐。”田珊珊埋头打字。
“怎么只你一个人在上班,其他同事呢?”
“我们《万象》独立于集团体系,是月刊,一月一刊,领导仁慈不要求我们坐班。不过周一周五是要回来的,开完例会,他们就溜了。你放心,我们部门的人都很好相处。”她指了指门外,小声道:“别惹她就万事大吉。”
我会心一笑,做了一个oK的手势。
把桌面仔仔细细地擦拭了一遍,电脑左侧安放着一盆小仙人掌。我走了,不知道那盆绿萝还有没有人照顾。
办公室后边空间很大,用木质绢面屏风隔出一间休息室来,有沙发,茶几,木书架和报刊架。茶几上放着零食盒,茶具。我无聊地逛了一圈,见田珊珊忙得根本没空搭理我,便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随手拿起桌上的《万象》杂志翻看着。坐了一上午的车,我也倦极了,一翻书便睡着了。
那天老沈问我,刘瑜是不是来找过你?当时我没反应过来,刘瑜是何方神圣。
刘瑜是他夫人,那个衣品天成的女人。
老沈跟夫人是相亲认识的,二人相扶相持十八年,育有一子,十六岁了,是个极俊秀的小男生,跟老沈长得贼像,瘦高个儿,大长腿。刘瑜做点生意,代理一家服装品牌。是个顾家又能干的女人。只是,老沈是天生的浪子,喜欢跟女孩子寻寻开心,仅此而已,有那个色心却没那个色胆。他可能不爱刘瑜,但他爱惨了他那儿子。虽早与刘瑜形如陌路,但还是每天准点回家陪儿子。
为了儿子,他背负着那残破不堪的婚姻走到今日。
后来,我才知刘瑜居然闹到报社来,说老沈在外跟女孩子有染。老沈矢口否认。可是连阿柔都说,沈主任为了那个女孩子呀,居然净身出户,房子也不要了,车子也不要了,儿子也不要了。没想到,风流浪荡子居然为了一小姑娘舍弃生前身后名!
我满脑子都是老沈靠在窗前发财树下云里雾里抽烟的模样,浓眉紧锁,苦不堪言。
那天在宾馆,他醉得不成人形,拉着我的手叫他儿子名字,沈翊,沈翊,叫得我心都碎了。一个大男人泪流满面悲伤成河。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得任由他攥紧我的手,一遍遍哀嚎哭泣,要死要活的。
“阿宁,你喜欢小孩儿吗?“他透过泪眼看我,我不说话,小孩儿离我太遥远,我才二十四岁,从没考虑过小孩儿这么严肃的事情。
“沈翊打小跟着我,他妈忙生意,从来不管他。喂奶,换尿片儿,洗澡,喂饭,睡前讲故事,上幼儿园,上小学,上中学,上下学接送,送兴趣班,甚至早上带他跑步……都是我,都是我!”他拍着胸脯叫,好不甘心啊,“刘瑜她凭什么啊?她凭什么?她只是生下了他,她付出了什么?她连儿子家长会都没去过一次!她根本不爱儿子!现在她却要把他抢走!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房子车子票子都可以给她。那些身外之物,我不在乎,我还年轻,我可以赚!可是我的儿子……我再也生不了儿子了。刘瑜她怕疼,不肯做结扎手术,她让我去做手术,我做了……”老沈呜呜地哭着,我听得一愣一愣的,心想,老沈,你还真是……真男人啊!
“阿宁。”他把泪水糊在我手背上,“我真的很喜欢你,可我给不了你小孩儿,你如果不喜欢小孩儿,我娶你,好不好?”
……
我落荒而逃。
好吧,我离开花城,有小一部分缘由是因为老沈。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我怕他。打心里怕他。
他总说,我是个小孩儿。我以为他当真把我当他儿子看待,现在想来,他眼里为我荡漾的柔光,皆是男女之情。
老沈,你要好好的呀!人生苦短,何苦来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