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神火锻铁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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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林克将两个塞得鼓鼓囔囔的猎人背包挂到松茸背部的猎鞍上,压的它身体一沉,松茸那双充满智慧的的大眼睛顿时幽怨的看向林克,狗嘴里发出一声低叫。
“汪!”
“看什么看,吃的那么多,自然要多干点活了,不然你和刚刚吃的大野猪有什么区别。”
看着松茸那无辜的眼神,林克笑骂着拍了拍它的狗头,从箱子里提起心爱的武器。
那是一把对折好的棕黄色大型枪械,作为新手猎人的武器,它的卖相并不好看,用怪物骸骨打造而成的它,看上去有些老旧。
林克轻松提起足有好几十斤分量的重弩,熟练的将它挂到背后的武器挂带上,便领着松茸出了门。
“主人,一路顺风喵。”
身后,女仆装的蜜糖挥了挥带着肉球的猫爪子,为出门狩猎的主人献上祝福。
它并不是狩猎猫,而是林克的管家,主要负责照顾他的日常起居,
狩猎怪物并不在它的工作范围之内,那是随从猫和猎猫的工作。
作为智慧种族,梅露猫和艾露猫也有自己的社会分工。
除了专门照顾人类起居的管家,还有专职狩猎的随从猫,猎猫,以及其他诸如商人、探险家、铁匠等等。
甚至还有在温泉给人搓澡的搓澡工。
这个世界简直就是爱猫人士的天堂,你能在各行各业看见可爱的猫猫忙碌又可爱的身影。
没有回身,林克挥了挥手,便大步离去。
走出屋子,抬首向右望去,最吸引人眼球的,就是隔壁巨大的铁炉房。
炎火村,这个村庄的名字。
这是一个背对森林,东靠海洋,三面环水,位于海洋与河流交接之处的小型村落。
从村子中心巨大的风箱火炉,就不难看出,这个村子的特产是经过煅烧打造的精铁。
风箱炼铁造就了炎火村发达的钢铁业,以高品质的钢铁和使用钢铁加工而成的武具而闻名。
正因如此,炎火村有着神火锻铁之里的美誉。
林克的家位于村庄的中心,能有这么优秀的房子,全依赖他这辈子有位好父亲。
和大部分穿越者同行不同,林克不是孤儿,父母健在。
林克的父亲,更是炎火村的英雄猎人,有着烈焰之名的传奇猎人。
有着单人讨伐风雷双神,终结了百龙夜行,拯救村子的战绩,在猎人这个职业中,是传说级别的人物。
可惜,他虽然是个好猎人,却不是个好父亲。
在林克出生之前,他那作为传说猎人的父亲就丢下还怀着孕的妻子独自前往了遥远的新大陆。
据说是接受不了炎火村的伙食,跑路了。
对此,林克这个好儿子表示很淦。
你走就走吧,是不是落下了什么东西没带走。
比如你那还怀孕的老婆。
不过这也怨不得林克那个便宜老爹,当时情况很复杂,据说新大陆那边的发展缺少人手,尤其是强大的猎人,林克的父亲作为传奇猎人,自然收到了公会的征召,是带着任务去的。
而林克的母亲,则因为工作的原因,无法陪同丈夫一起前去遥远的新大陆。
虽然分娩的时候丈夫不在身边,不过林克的母亲也不是柔弱的女人,在生下林克之后没多久,便开始重操旧业,进入了疯狂的工作状态,是名副其实的女强人。
由于母亲的工作环境不适合孩童的成长,便只能将年幼的林克寄养在他父亲的故乡,也就是炎火村。
平日里,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母子俩才能见上一面。
对此,林克也没有什么意见,毕竟他内心是个成年人,天天管一个和自己灵魂年龄差不多的女人叫妈,那也太难受了。
好在,从小到大,淳朴的炎火村民们对他这个英雄的儿子都很友善,加上他那便宜老爹时不时寄回来的新大陆特产,小日子过得也还不错。
就是最近,村里开始流传关于英雄的儿子只会杀大野猪什么的,让他有点不好意思。
但问题不大,蛐蛐流言,哪有命重要,该做的准备还是要做的,狩猎,可不是拿命去开玩笑。
“呦,林克,这是准备出门狩猎喵,今天的目标是什么,又是大野猪喵。”
一出门,对门摆摊卖鱼的商贩阿鲈就笑着的和林克打了个招呼。
“不,我今天准备去集会所看看,有没有适合我的晋级任务。”
和林克打招呼的是卖鱼强,阿鲈,一只在炎火村独自卖鱼为生的白色艾露猫。
由于工作要经常下水的关系,并不像蜜糖那样穿着衣服。
他算的上林克的老邻居了,在林克出生的时候阿鲈就在这卖鱼了,也不知道是多少年的老字号。
得益于兽人种超长的寿命,在它隔壁卖饭团的去糠大哥都奔三了,他还是当年那个老样子。
“哈哈,我们英雄的儿子终于要开始狩猎大型怪物了吗,来,这两个饭团你拿着吃。”
听见林克准备狩猎大型怪物,旁边坐在摊位上休息的去糠大哥,从蒸笼里舀了满满一大勺糯米,也没戴防具,靠着徒手三下五除二的就捏了两个大饭团出来。
看的林克眼角直抽,那可是刚出笼的糯米啊,滚烫不说,还沾手,您莫非就是异世界的强尼银手。
去掉某人的操作不谈,饭团的卖相还是很不错的。
晶莹剔透的糯米,配上晒干的紫海苔,加上一点点去糠自己晾晒海盐得来的盐花,米饭的清香扑面而来。
“谢谢去糠哥。”
林克感谢一声,伸手从去糠手里接过热气腾腾的饭团,林克也不客气,当即咬了一口。
糯米柔软而富有弹性,海苔的鲜美与盐的咸香相互交融,很好的解开了口中煎肉残留的那股油腻感。
“去糠哥的手艺就是好,还是这个味道,不愧是从小就干这个的。”
林克比了个大拇指,笑着赞扬了一番去糠捏饭团的手艺,同时在心里暗暗腹诽。
‘十几年了,还是这个味道,完全没有新意,怪不得老爹要落跑。’
由于身体素质的强大,猎人的胃口同样很大,哪怕刚吃了一大盘肉片,两个巴掌大的糯米饭团对林克来说跟零嘴差不多,三两口就解决了。
“呼,味道真好,话说,去糠哥,阿鲈大叔,你们摊位离得这么近,就不考虑一下合伙干。”
林克想了想,为了自己的嘴巴考虑,向阿鲈和去糠提出一个建议。
这两个摊位,一个干卖饭团,一个只卖鲜鱼,干嘛不合伙呢。
新鲜的海鱼切成鱼脍或鱼臊,摆放在铺平的糯米饭上,一卷之后,外面包裹上一层薄薄的海苔,增添一丝清新的海味,不就成了寿司么。
或者加点晾晒的鱼肉松,培根,腊肠,制作成中式的饭团,那味道起码得上好几个台阶啊。
想着前世上学的时候,摆在校门口的饭团摊子,林克眼泪差点从嘴角流下来,同样是卖饭团,这个世界的人怎么就不开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