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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她把房子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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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人!

这两个字能从出道多年无数绯闻缠身,又被死死压下去的宋清烛口中说出来,那得是多重的分量!

陶景妍和他认识这么多年愣是一点没听他提过有喜欢的人,这可把她的兴致高高勾起。

但之后无论她怎么问,怎么挖坑,怎么引导,都死活再扣不出宋清烛嘴里一个字儿。

倒是两人在瑞典看了山,看了海,逛了艺术馆,坐了大帆船,去了城堡,看了海峡,留下数不清的照片。

分手的阴霾好像就在这天然的美景之间慢慢淡化。

在瑞典的最后一天晚上,两人去酒吧喝了酒,陶景妍喝醉了,抱着宋清烛哭得天昏地暗,把江知予骂了一遍又一遍,还是觉得难受。

第二天起来被宋清烛笑话好一阵。

然后两人结伴,一起去挪威。

-

江知予每次出差都会给陶景妍带一点小礼物回来,他出差的次数又多,带的礼物自然也多。

那天他反应过来要把那些空置的架子全部填满时,先给知名品牌去了电话,订购或定做一批一模一样的。

但有些东西是他随手在小摊上买的,没办法订购,他只能尽量安排出差的时候去买回来。

可是更多的东西,他都快忘了长什么样。

放在眼前的时候从不在意,等到失去了,他连它们的模样都忘记。

不过没关系,很多东西她都会放一部分在景华的家里,他去找一找就能相似的,慢慢回忆起。

然而,等他到达景华的时候,他才发现,陶景妍说的分手,说的到此为止,说的从今以后毫无关系,是要断得这样干干净净。

景华E栋8楼的门大敞着,里面有人在说话,像是吩咐着什么。

江知予以为是陶景妍回来了,急匆匆进去,才发现里面全是陌生人。

一个女人在指挥着保洁把陶景妍的玩偶,摆件全都装进垃圾袋。

江知予顿时气血翻涌,就像那天陶家佣人去他家收拾东西一样,气得他脑子突突直跳,当即怒吼出声:“给我放下!谁让你们动的?都给我滚!”

客厅里的人吓了一跳,纷纷转头看着这个不速之客。

江知予一双冷戾的眸扫过在场的七八人,声音压得很低:“我不管你们是谁,谁让你们来的,但现在,都给我滚出去!”

刚刚指挥人收东西的女人惊愕地看向他,不可置信道:“你家?”

“对!”江知予冷声说,“所以,把东西给我放回原位,立马滚出去!”

女人愕然的神情更重:“你不知道这房子已经卖出去了?”

江知予:“……”

他脸上的神情霎时僵住,脑子好像空白了一瞬,许久没有反应过来。

卖出去了……

卖出去了?

女人的话在他脑子里形成一阵一阵的回音。

激得他好一会儿才喃喃出声:“你说……什么?”

女人看他的表情像是真不知道这事儿,颇有些烦躁地问:“搞什么啊你们?这套房子的业主不是姓陶吗?我房子都买完过完户了,你和我说这是你家?”

江知予心口猛地揪了一下,后知后觉问:“过户?你买的?你什么时候买的?谁让你买的!”

最后一句他几乎是崩溃着吼出来的。

吼完后整个声带都在痛,眼眶湿透了,洇上一层浓重的血色。

女人看他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吓了一跳,实在不敢和他这种人高马大的男人硬碰硬,嘟囔着小声说了一句“长得挺好看,干嘛这么凶啊”,才讪讪解释:“这房子从挂出来到我买下,也就半个月吧,昨天才办完手续,签完合同。”

“中介说房主出得急,市价直接降了一半,要不然这么好的房子,我可买不起。”

“我看装修各方面都还挺好的,里面的东西也都齐全,把衣帽间清一清,无关紧要的小东西丢一丢,就能直接入住,所以我今天过来打扫打扫,过两天就搬过来。”

江知予一阵眩晕,差点就要站不住。

他以为他家那一遭就已经够干净了,没想到走到这里他才发现,她是真决绝。

看起来那么明媚娇艳,甜软无害的人,实际上比任何人都狠。

他撑住玄关柜,喉结用力滚了两下,闭了闭眼,遮去眼底的血色,好一会儿才睁开。

眼底的血色不但没消,反而更加浓稠。

再开口时,声音哑得不像话:“这房子……我买了,价格随便你开。”

“什么?!”女人一下炸了,“你们把我当猴耍呢?!说卖就卖,说收回就收回,神经病啊你!”

江知予死死瞪着她,冷笑一声:“对,我他妈就是神经病!重度!承担不了刑事责任,一会儿发疯了砍死你就是你活该!”

他感觉他可能真的要疯了吧,从分手到现在,每一时每一刻都处在发疯边缘。

他不敢想象,如果他今天没过来,又或者晚一点过来,承载着他们另一部分粘稠记忆的这里,是不是也会变成

空壳?

就像那些被丢进垃圾处理站的各种礼物一样,再也找不到。

女人被他又凄惨又阴冷的模样吓得缩了缩脖子,不自禁后退一步:“你……你别乱来啊……”

江知予瞪视着她,哑着声开口:“所以,趁我脑子清醒,赶紧开价,开多少我都给你。”

女人试探着伸出五根手指头。

江知予想都没想:“好,明天过户。”他又看向那些保洁,“现在,把那些东西给我原封不动放回去。”

乌泱泱的人走了,房间重新恢复安静,所有的小摆件都回到了原位,这个房子回到他记忆中的模样。

厨房里各种漂亮的杯盏碗碟还在。从森林里过来的彼得兔还在。艺术家的小陶人还在。音影室里的羊毛毯还在。礼物架上的热气球,苏丹石,蓝眼睛还在。沙发上,床上的毛绒玩具还在。卫生间的牙刷,杯子,拖鞋还在。

衣帽间里春夏秋冬的衣服,鞋子还在。只是少了贵重首饰,包包和香水。

可这已经是他能留下的全部了。

江知予缓缓蹲在地上,脸埋在膝盖里,一条手臂后搭在后颈处,突然轻轻抖了抖肩膀。

然后那阵抖动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直到他再也控制不住哭出声来。

他突然想起周瑾之说,如果你不爱她,你就不怕孟桃被她发现。

对啊,如果不爱她,大大方方,坦坦荡荡说了就是。

那为什么不敢呢?

不过是因为在害怕,害怕她生气,害怕她离开,害怕再也不能拥抱她,害怕面对过去的自己,害怕面对他给她造成的伤害。

所以一遍遍给自己洗脑,他不爱她。

可是如果不爱她,又何必对她抱有那么强的占有欲?又何必一听到她的绯闻就跑去香城?何必一确定关系就宣誓主权?何必每次出差都记得给她带小礼物?何必千里迢迢去坦桑,去云南,去景德镇……

看不到她就想她,仅仅把她抱在怀里就鼓鼓胀胀的像拥抱了全世界。

明明爱她爱得没她就不行,明明非她不可,怎么就死撑着不肯承认呢?

怎么就偏偏把尖刺对准最爱的人呢?

明明就应该露出柔软的,毫无防备的肚皮,把同样需要爱护的她抱进怀里,怎么就把人气跑了呢?

好好说话,好好解释不可以吗?

江知予,你蠢不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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