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爱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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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好一会,费利都快睡着了,鄂非才轻轻开口:“他们都是骗人的。鄂朝辉的初恋,明明是我妈。”
费利一下子清醒了。
鄂朝辉一向标榜自己痴情,初恋是林君傲,一生的白月光也是林君傲。他从未提起过鄂非的母亲孙媛媛,仿佛那是一个不值得存在的人。为他生孩子的三个女人,只有孙媛媛没有任何名分,大家都说那是因为孙媛媛是靠不正当手段怀上鄂非的。
“林君傲和秦徵,别人都说她们是非常优秀的女人。名校毕业、长相出众、家教良好,好像我的母亲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平庸之辈一样。”
鲜有人知,鄂朝辉和孙媛媛,是在大学认识的。
当时鄂朝辉还只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而孙媛媛却家境殷实。她的父亲是商人,母亲是大学教授,她自己也考入名校。当年她风华绝代,是远近闻名的校花,很多校外男生为了一睹她的芳容,不惜爬墙。表白墙上也总是出现写给她的情书。
那年,她拒绝了所有人,因为她已经心有所属。她爱上了鄂朝辉,一个英俊潇洒的穷小子。她觉得鄂朝辉很有想法,和那些目光短浅的男生不一样。她觉得有一天,鄂朝辉能改变世界。
现在鄂朝辉在别人面前表现出他和孙媛媛是不情不愿,可当年明明是他先追求的孙媛媛。
孙媛媛大他一届,是姐弟恋。大三的时候鄂朝辉决定创业。他没有钱,孙媛媛就说服父母,拿自己家的钱,跟鄂朝辉合伙开公司。
他们合作一直很愉快。孙媛媛觉得时机成熟了,可以谈婚论嫁了,就主动出击。谁知鄂朝辉果断拒绝,而且还要和孙媛媛分手。不仅如此,他还把孙媛媛赶出了公司。那年孙媛媛25岁,她和鄂朝辉的公司成立4年了。
时间还得往前倒。那年,鄂朝辉大三,孙媛媛大四,他们工作和学业都很繁忙,孙媛媛就介绍了一个大一的学妹来帮忙。这个学妹,就是林君傲。
鄂朝辉对林君傲几乎是一见钟情。但碍于孙媛媛,他只能和林君傲暗度陈仓。等公司一切走上正轨,孙媛媛开始逼婚了,鄂朝辉才毅然分手。孙媛媛把一切都给了鄂朝辉。
她毕业后甚至没有找工作,为了鄂朝辉的创业公司忙前忙后。鄂朝辉也十分精明,在公司慢慢架空了孙媛媛。孙媛媛并不傻,只是她太爱鄂朝辉,太信任他,毫无防备,才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她什么都没有了。
孙媛媛恨过,哭过、闹过,找鄂朝辉要说法,去公司拉横幅,最后跪下来求他。
可鄂朝辉告诉她,他从来就没有爱过她。
当年他寝室的所有男生,都把孙媛媛视为女神,他就想,我要是能把这个女的拿下,那我就是全寝室——不,全校——最牛逼的人。
然后他就开始了对孙媛媛的猛烈攻势。
鄂朝辉从小就知道自己魅力过人。别相信什么帅哥都帅而不自知。帅哥从小就是在别人的赞叹中长大的,他们不仅知道自己帅,而且帅得理所当然,毫不掩饰,更不会像个暴发户一样到处炫耀。他们的自信与生俱来。鄂朝辉不认为拿下孙媛媛有多困难。可他却发现,大学和中学不一样。
在中学,长得帅有人爱,学习好有人爱,会打球有人爱,弹吉他有人爱。只要你有所长,就会有人爱。恰巧,以上所有,鄂朝辉都擅长。所以他是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
可到了大学,很难讲人是变复杂了还是变简单了。因为你只要穷,基本上就没什么人爱了。
有钱人和穷人在一个地方学习,仅仅是他们恰巧在一处,并不代表他们身处同一世界。
孙媛媛的身上,有鄂朝辉无法企及的高傲。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他从未见过的雍容。那是只有有钱人家才能透露出来的坚定。和他那小家子气的自信不一样,在孙媛媛身上,鄂朝辉看到了一个词——掌控。
她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她不会被一些无聊的小事打动。她毫无破绽,廉价的魅力无法让她的内心掀起一丝涟漪。孙媛媛对鄂朝辉的追求,就像人在看一只亮肚皮的小狗一样。也许她会感动,但她不会接受和一只狗平起平坐。
鄂朝辉的追求并不轻松。他可不仅仅是亮肚皮,他觉得自己简直是一个低三下四的舔狗。从来都是别人低三下四地追他,真是风水轮流转,他现在居然沦落到追别人。他想着以前女孩子们是怎么追求他的,并把这一套用在了追孙媛媛身上。可孙媛媛连看都不看一眼,还觉得有些厌烦。
鄂朝辉早就想放弃,这么丢人的事老子居然干了这么久。可无奈,他的牛逼已经吹出去了,全寝室都知道他在孙媛媛面前搔首弄姿,这要不有点成就,他得被这帮孙子嘲笑到毕业。
大二那年,他在孙媛媛面前吹牛逼,却发现孙媛媛对此有了一点反应。他从此发现孙媛媛真正喜欢的是什么了。他确实低估了孙媛媛,她根本就不在乎男生给她送早餐弹吉他摆蜡烛单膝跪地告白什么的无聊玩意。她喜欢的是男人的抱负和情怀。
从那之后他上道了,他开始去图书馆查阅资料,参加讲座。大二,他有了一个奇妙的灵感,他说他要创业,要进军互联网产业。孙媛媛听了他的想法,眼神都变亮了。那个天才般的想法,让孙媛媛如痴如醉,马上就接受了鄂朝辉的追求。还要出钱给鄂朝辉创业。
鄂朝辉自己都没想到,只是说来哄女人开心的话,居然让他不仅抱得美人归,还有了一笔飞来横财。他当时根本就没想真的创业,可既然有人给钱,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反正现在人弄到手,全校男生都对他刮目相看,已经达到目的。接下来他随便做点生意,实在不行就分手。
可想不到的是,自己居然有一些天赋。很快,这种爱情过家家,变成了真正的创业,他也很快被冠上商业奇才的称号。人生就是这样,有些人把创业当人生理想,最后倾家荡产;有些人把创业当空手套白狼,却数钱到手软。
鄂朝辉的快速成功让其本身就自信满满的人格更加狂妄自大。他感觉终于摆脱了追求孙媛媛时的那种劣等感。他又变回了那个自信满满、自视甚高的男人。
可孙媛媛却令他不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