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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决定了,送到教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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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德希尔显得有点紧张,是否觉得一个家族推广的能力太过弱小?

而现在的尔达娜,只是在思考还有多久才能成立所谓的教令院……

现在应该是二神分治时期,初始的教令院仅仅是草神的追随者,一个想要获取知识的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见到神明,将一切知识都学习之后,决定回家,却发现自己从床上醒来之后,才算是成立了真正意义上的教令院……

直接开口问吧,那边离蒙德的距离可不近,不过如果有灵通的家伙,应该能够明白:“请问听说过须弥的教令院吗?”

德希尔回想着:“听说过这个组织,门下有七大学派,那位神明也被称为智慧之神,对于知识的话,储存与传播的确很广……凭借这一发现,您应当也能加入其中的学派。”

如果要加入的话,也是素论派吧?

“那您是怎么想的呢?觉得哪种方式能传播的更广?我并不太了解这些,希望您能给我一些建议。”自己的确不太了解这处于哪个时期虽然学院已经成立,但是并不确定现在是否开始像剧情中的那样成为求学人的追梦之地。

“如果是我的话……”难题又被抛回来了,“送到教令院吧……智慧之神从来不会让智慧被蒙蔽。”

正如同风神追寻自由,契约之神从不违背契约那样,神明能够以一个条件被称呼,那么必须完全的遵守。

“我会尽力的赶快把这本书写出来,不错的经历,不是吗?”是在说这一次交易,让人感到舒服。

“我再次代表劳伦斯家族给您献上崇高的敬意。”

“我也很感谢您亲自来与我谈论这些,并没有强迫与施压,让我感觉很舒适……谢谢你,德希尔。”用正常的方式说话,感觉人生都舒服了!

自己一开始开花店是为了小时候的梦想,顺带集聚像山一样多的摩拉!好吧好吧好吧,真的很喜欢亮闪闪的东西,金灿灿的摩拉比阳光更加闪烁着光辉,真的很美。

德希尔离开了,应该是和家族谈论这件事了,虽然对于这些东西很了解,但离真正的写成书还需要一部分的时间与资料。

于是就开始了努力的阅读,重新翻看起了《基本元素论》,《炼金术入门》花店并不需要大量时间的集中,事实上只需要等待着客人到来,在等待的时间可以悠闲的坐着翻书。

把花朵搬出来之后,把新打理了一遍,花园里头还未盛开的花朵便正式的开门营业,今天午餐吃什么呢?吃份满足沙拉?不要不要,最讨厌生菜叶子!要不不吃了吧?烤肉排应该不错?但是会不会有点太油啊?

世界上最让人难以决断的小事,就是今天吃什么。

要不吃炒饭?这个的话得自己做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那种电饭煲,想要吃上白花花大米饭,需要在锅里头焖,自己以前看过家里头的人,如何用大锅煮饭,煮出来的饭最底下会弄一层切好块的土豆,最喜欢吃焦的锅巴了。

但是自己试了好多次,十次里头有七八次都会弄糊掉,只好吃其他东西……可是真的很想吃炒饭啊喂!

最后今天的午餐是吐司,那位饭店的老板的新发明,吐司上头放上一片培根,一片煎好的禽肉和一个鸡蛋,没有任何的菜类,尔达纳其实能够接受蔬菜,但绝对不能接受生菜!尤其是绿叶菜,炒的很生的感觉,会让她浑身都难受。

吃完吐司之后会额外吃一个番茄,补充维生素,当然是生吃,番茄不能够接受熟的口感,生的番茄其实味道意外的不错,很快便喜欢上生吃了,肚子里有东西的感觉,很不错。

接下来就是无聊的反复的写书的时间,不断的翻看着书籍,不断的寻找着这些不同植物,却能够炼出药剂的共同点。

终于写完第一个之后,像虚脱一样,感觉自己的脑子都被烧掉了……

幸亏没有脱发呢。

接下来每一天,德希尔都会买上一束花,尔达娜也特意去买了喝果汁的杯子,一种宽大的杯子,放上果汁之后能喝上很久。

买花的时候总会东问西问,尔达娜其实不太喜欢过多纠缠的人,不过看在可能是未来合作伙伴的份上,还是颇有耐心的解答。

那一小箱宝石被放到顶楼床下,这些宝石太过华美,还没有足够的办法进行加工,不过硬要说的话,还差一条手链,那颗漂亮的紫宝石正好可以用来做那一条手链。

不过对于这种精细活,普通的铁匠自然无法胜任,而自己又并不认识那些珠宝匠。

只好静静的看着那一颗美丽的宝石了,这种宝石的确很让人欣喜,亮晶晶的东西让人感觉很舒服,没想到真的能拥有一颗属于我的这么大的宝石……

小的时候每个人都有幻想,小时候的尔达纳认为每一颗宝石都是真的,买下了不少塑料制成的宝石,但是那些宝石的确很美,也没有人打扰她的自娱自乐。

最漂亮的是一个戒指,戒指上面的宝石是心形的粉钻,戒指上面有不同的花纹编织着,就像是皇冠,做成了钻戒的样式,只要五块钱,但是当时的她记了好久好久。

每个同学都买了,但是她没有。

其实并没有多么在意,也没有那么想象中的那样好,但是回想起来还是会认真的记得那一个戒指上细节,或许因为真的很漂亮吧?现在可以自己做上一颗了……

一个漂亮的女子,安静的坐着,书写着东西,本身就是一道不错的风景线。

唯一不那么好的是自己用不太惯钢笔,钢笔在纸上滑动的感觉太过于难受,似乎下一秒就要把纸张划破,经常写着写着就没有了墨水需要重新灌墨。

墨水总是把手弄得脏兮兮的,虽然练了很久的字,但是笔握久了,还是会感觉难受,右手中指的左侧已经出现了一层,因为长久写字出来的薄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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