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苏荒决定反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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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荒一个人走了。
方雪芹想了想,把香碧湖的事情,跟贺应娟说了。
说苏荒一个人能混进去。
还有徐渭水对苏荒很客气。
贺应娟一听,心想,这么重要的疑点,你刚才怎么不说?真是傻得可以!嘴上说:“有没有问题,查一下就知道了。”
她打电话找朋友帮忙。
贺应娟算不上有多成功,就是会来事,认识很多人。
这些人总能在关键时刻,给予她帮助。
把事情交待清楚之后,贺应娟说:“我这次真是倒了大霉,有人要搞我了,最近也没得罪谁呀,想来想去,最有可能的,就是苏荒。而且,龙哥本来是我朋友。”
她指的是被龙哥教训这件事情。
能成功策反她的朋友,这个人的能量,可想而知。
贺应娟抓破了脑袋,也想不到是谁。
她想起了那句名言:当排除掉了所有的可能性之后,剩下的不管多么地不可思议,那一定就是真相。
肯定是苏荒!
谢问情也说:“我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有信心的。六年前看到的那个人,肯定就是苏荒。”
方雪芹笑了笑,笑容里带着几分苦涩。
别的不说,六年这个时间点,就对得上。
她跟苏荒,就是六年前认识的。
谢问情要是说,五年前在漂亮国见过苏荒,她第一个站出来否认。
六年前,苏荒在哪里?
方雪芹不知道。
她问过。
苏荒说,在老家读书。
方雪芹说:“那是一个什么级别的宴会?”
谢问情组织了一下语言:“这么说吧,如果不是身家八百亿以上,不可能成为前首富的座上宾。”
“所以说,咱们只要把这件事情搞清楚了,就能得到很大一笔钱,这辈子都衣食无忧了。”
贺应娟丝毫不掩饰自己的贪欲。
方雪芹听出来了。
贺应娟之所以这么热心地帮她,并不是出于情感,而是基于利益。
谢问情也是。
这就有点——
自从二哥把她的110万转走之后,方雪芹对人性,已经不抱希望了。
就像那位大文豪说的,要用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人性。
这就有点搞笑了。
离婚本来是她和苏荒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被这些所谓的【热心人士】掺和进来了,到时候搞砸了,承担后果的可是她方雪芹一个人。
“先这样吧,我回去了。”
方雪芹说。
她有一种身心俱疲的感觉。
天下乌鸦一般黑,没一个好人。
“回去好好休息。我查到什么,发信息给你。咱们保持联系。”
贺应娟柔声说。
这是要成立一个三人小团伙了。
专门来对付苏荒。
“嗯。”
“你放心,只要苏荒有鬼,这次一定跑不掉。我会叫最专业的团队来帮你。所有开销,我来承担。”
贺应娟说着方雪芹并不关心的话题。
方雪芹好无语啊。
要是查不到呢。
贺应娟会不会向她索要费用?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方雪芹学会了看人。
贺应娟不是什么好人。
以前她们关系好,只因方雪芹处处忍让,对她客客气气,提供着情绪价值。
加上她混得不算好,能反衬出贺应娟的成功。
如此而已!
什么最好的闺蜜,同学。
全都是假的。
贺应娟跟方羽生是同一类人,心里只有自己。
方雪芹客气了两句就走了。
……
苏荒离开了谢问情的家,直接走了。
他摸了一下裤袋的位置,里面装着离婚所需要的证件。
“妈的,眼看就要成功了,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
苏荒有点生气。
等不了了。
他要还击了。
首先要做的,就是教训贺应娟。
还有,谢问情。
这两人,企图打乱苏荒现在的生活。
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七妹,你在榕城安排了哪些人,我需要跟他们直接联系。”
走到一个僻静处,苏荒打通了凌楚瑶的电话。
凌楚瑶说:“大约七八十人吧。”
苏荒——
他可是一个人都没发现。
看来凌楚瑶安排的这些人,全都是好手,善于隐藏踪迹。
“我叫小虎去见你。你现在在哪里?”
凌楚瑶说。
苏荒看了一眼前面,不远处有家商超,他把定位发给了凌楚瑶。
“我在商超前面等他。”
“好的。”
两人终止通话。
苏荒走到商超的门口。
等了大约两分钟。
一位身穿黑色t恤、戴着墨镜的男子在路边停好摩托车,朝着苏荒走来。
“荒哥。我小虎。凌姐叫我来的。”
小虎一定程度表示了对苏荒的敬意,但又没有太出格。
这里可是公共场所。
苏荒也不说废话,让小虎去教训贺应娟,谢问情。
“也不用太过分,直接让她们消失十天半个月就行了。”
这是苏荒的要求。
贺应娟太让人讨厌了,就像一只嗡嗡叫的苍蝇。
前次被龙哥收拾,由于龙哥要替苏荒保密,贺应娟不知道苏荒的厉害。
这回贺应娟就算再蠢,也应该知道是苏荒做的吧。
谢问情也讨厌,这个时候跑来说见过苏荒,安的是什么心?
“好。”
小虎领命而去。
……
“老大,我来投奔你了。”
接到阿宾的电话,苏荒一阵欣喜。
尽管阿宾并不需要来到苏荒身边。
他做的那些事情,在哪都能做,只要有电脑和网线就行了。
不过阿宾还是来了。
这自然是一种莫大的支持。
苏荒刚好有一种势单力孤的感觉。
貌似苏荒背后的人脉可以帮他做成任何一件事情,强大得不行,现实是,他连一个可以说说话的人都没有。
婚姻的失败,让苏荒变得更加孤独。
还有就是,阿宾的到来,很多事情,可以用他的名义去做。
来得好,及时雨啊。
阿宾不是坐飞机来的,而是开着车来的。
苏荒把定位发给他,等了半个小时,阿宾就出现在了苏荒面前。
阿宾是一个瘦高瘦高的青年人。
今年已经三十三岁。
留着一脸的络腮胡子。
他的外型,总让苏荒想起歌星周传雄。
瘦得一批。
头发烫成了卷发,很长,遮住了脑袋大部分的面积。
开的是豪车——兰博基尼。
“老大。”
阿宾停好车,下车跟苏荒握手。
苏荒问了一句:“一个人来的?”
“是的。”
阿宾常说,智者不入爱河,不过他有好几个女朋友,都是他精心挑选的——全是美女,高矮胖瘦都不一样,估计生理期也不一样。
这些美女无法走进阿宾的心里,她们也知道这一点,之所以陪着他,当然是看在钱的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