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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金枪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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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谢谢伯父,这枪我收下了。”

文才其实看不起这把善良之枪,但转念一想,收了枪等于是接了陆振华的传承。

陆振华见他收了枪,便高兴地说道:“这把枪是勃朗宁m1903,容弹量七发,子弹口径为9毫米。哦,对了,你会开枪吗?”

文才摇摇头,前生今世他都没有开过枪。

“男人不会开枪不行,我的子女都要会开枪。过两天,我们找个好地方,我教你开枪。”

陆振华话中话,似乎认了文才这个女婿。

“你把枪给我了,以后你没有枪防身怎么办?”

“我老了用不到枪了,对了,我给你拿子弹,我来上海没带多少子弹,只剩下三十发了,一会你别忘了带走。”

陆振华又取出一堆黄铜子弹包好,交到文才手中。

“多谢,伯父,我一定好好保管这枪。”

“唉,其实你比我强,我这双手染满鲜血,可我杀的鬼子还没有你多,惭愧呀惭愧!”

陆振华一生杀人无数,但都是军阀内斗,想杀鬼子时已经被东北军的东北王给摘了兵权。

“将来会有机会的。”

“我老了,没有机会上战场了。”

“现在形势越来越差了,最多两年,鬼子一定会打进来上海,到时候陆司令难道有枪在手不开吗?”

“若有这一天,老夫当马革裹尸,跟他们拼了。”

两人说着一起大笑着下楼。

依萍,雪姨见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雪姨一直在等楼上吵起来,然后文才气愤下楼,说不定陆振华还会拿着马鞭追上来。

然后是依萍与父亲翻脸,再次上演雨夜那一幕。

“怎么可能?难道此人真有妖法,下次找机会问问杜飞。”

雪姨心中想着。

依萍也很奇怪。

陆振华自从来到上海,一副郁郁不得志的样子,脾气更是坏得无以复加。

按理说,他应该很反对自己与文才的事,开始发脾气,威吓,甚至还要拿马鞭或手枪威胁。

想不到,两人竟然笑着下来了。

楼下正厅已经摆好的碗筷,菜都上齐了。

因为陆振华在说话,没人敢打扰,所以全家都在等着。

这便是大帅,大军阀的威风!

就算雪姨再狂,内心还是怕陆振华的。

“吃饭吧!拿瓶红酒,我要和文才喝一杯。”

此话一出,雪姨惊了。

老爷这是怎么回事。

竟然要跟这个丑八怪喝酒,老爷可是戒酒很多年了。

佣人拿了酒来,不是书桓送的那瓶,是从东北带的红酒,陆振华一直舍不得喝。

每人倒了一小杯酒共饮了一杯,剩下的酒就不多了。

再喝倒只够陆振华和文才一杯了,书桓,尔豪都没份。

两人又相敬了一杯,让书桓感觉这两人不是女婿有准岳父,反而像同辈知己。

吃完饭,大家围坐一桌喝茶聊天。

陆振华和文才在句句离不了枪,陆振华摆出一副老师父的样子,给文才科普军械知识。

文才像个小学生一样认真听陆振华讲怎么开枪,枪的种类,射击方法。

一旁,书桓坐不住了,他才是今天的主角,怎么被直接忽视了。

听到陆振华聊枪,作为战前记者的书桓瞬间像找到了话题。

连连插话,书桓说的枪械知识、军事知识比陆振华还要详细,更为精准全面,而且全是最新的知识。

这一下子让陆振华感到颜面无光。

这个年轻人怎么这么讨厌。

把我的话都说了,让我说什么。

看看,又在杠我了。

军事迷都有一个特点,爱杠,爱摆数据。

陆振华说的知识太老了,比如他说某某枪还是枪中之王,那不过是十年前的数据。

“你懂什么?你上过战场吗?你打死过几个鬼子?”

陆振华对着书桓怒道。

“我没上过战场,我去年才去过前线,鬼子我是没打死过,难道你就……。”

书桓突然收声,意识到自己不对。

他本来是一个情商高,沉默是金的人呀!

怎么变成一个爱激动的杠精,还跟准岳父杠。

“我,我难道被杜飞上身了。”

人很容易被环境和他人看法影响情绪。

杜飞爱杠,是因为他穷,天生容易被别人忽视。

他要得到关注需要作怪出风头,用嘴炮杠人,否则就会泯然众人。

书桓是天生的主角,走到哪里都被人珍之重之,根本不需要做杠精,只要用冷脸装酷就行了。

若没有文才出现,秦五爷视他为卧龙,恨不能聘为经理,托付江山。

若没有文才,陆家人都应该围着他转才是,如萍是他的,依萍也应该是他的。

全世界都应该围着他转,把重心放在他身上。

那时,他就摆出一副沉默是金的态度,维持冷酷帅的个性。

许文强、龙四、书桓都是主角,若失去主角光环,他们也要想办法搞点事来引流增加人气。

比如龙四就曾经毫无道理突然烧了别人的屋子,再帮人重建。

此举吸引了整个上海滩的流量,那几天全上海的话题都是龙四烧屋。

每一个影视剧的主角都是流量王,天生知道怎么引流。

今天书桓由主角变成龙套,心态一时失衡了,就用了最幼稚的杜飞嘴炮之术来引来大家的关注。

不过却适得其反,他话说半句停住,但谁能猜出来,他下句肯定是说:“你陆振华,黑豹子也没打死过鬼子。”

这话提起是揭陆振华的伤疤,戎马半生都是在内斗打自己人。

轮到真正保家卫国了,黑豹子一枪没发,躲到了上海。

这算什么将军,算什么大帅。

“你,你给……。”

陆振华瞪了书桓一眼,想骂给我滚,但也克制了脾气。

“我累了,我上楼休息了。文才,就这么说了,三天后我教你打枪。”

陆振华说完,一拂袖径直上了楼。

气氛一时尴尬,连尔豪都觉得书桓好像变得不是书桓了。

小狗乐乐一蹦一跳跑了过来,书桓想抱小狗用来缓解一下尴尬,便一拍手道:“乐乐,我来看看你最近精神好不好。”

乐乐两眼放光,一下子跳入文才怀中,用舌头舔救命恩人的脸。

如萍的狗跟一个陌生人这么亲,有点奇怪。

文才将乐乐塞入书桓怀中道:“这狗自来熟,你抱吧!”

乐乐拼命挣扎,一点都不想在书桓怀里待。

从陆家出来,尔豪本要送两人回去,文才拒绝了。

想了想,直接当着依萍的面从储物空间取出了自行车。

依萍见文才突然变出一辆自行车,也没有太奇怪。

文才的法术她见过不少,肯定又是什么茅山法术。

骑着自行车,两人似乎回到雨夜那一天。

“陆振华跟你说了什么?”

依萍似乎还没原谅他爸,仍旧直呼其名。

“说要把女儿嫁给我,不过我没同意。”

“你坏死了,说话没个正经。”

“真的,他把枪都给我了,还说要叫我开枪。”

文才单手扶车把,转身从储藏空间取出善良的枪递给依萍。

依萍一看,的确是陆振华的视若珍宝的爱枪。

文才一边骑车一边道:“成吉思汗知道吗?”

“知道,铁木真,元太祖,说这个干什么?”

依萍瞪大眼睛问道。

“你知道铁木真不知道,铁木真有个女儿叫华筝,那华筝长得漂亮呀,是大漠最美丽的花。”

……

“就这样,铁木真把金刀给了救华筝的郭大侠,从此后郭大侠称为金刀驸马。”

“所以,黑豹子陆司令将金枪送给我,封我为金枪驸马。”

“走吧,依萍公主,金枪驸马用汗血宝马带你缠缠绵绵绕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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