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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依萍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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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祸了,文才挡在了依萍身前,一把飞刀藏在袖口。

情势一时紧张起来。

”不要打,我唱!“

看着几个气势汹光的保镖,依萍妥协了,她有勇气在陆振华马鞭前面前说打死我。

因为陆振华怎么说也是她爸,还能真打死她。

但上海滩大佬不一样,说杀人真杀人。

文才没有阻止,拥有歌星天赋依萍去大上海唱歌正可以体现她的人生价值。

“我唱,我有一首歌,是我根据外国的歌词乱填的。”

依萍跳上台拿起话筒,瞬间进入状态。

“小冤家,你干嘛?像个傻瓜……。”

熟悉的旋律响起,依萍再次表演。

她的歌淘皮可爱,充满少女初恋, 心乱如麻的感觉。

民国时期上海的歌曲都是靡靡之间,唱的是纸醉金迷,歌舞升平,大家今天开心活,莫管明天如何死。

比如说刚刚红牡丹那首被唱烂了的夜上海,还有夜来香,玫瑰玫瑰我爱你都是如此。

动乱年代,艺术生活贫乏,艺人也朝不保夕,如何能醉心创作。

依萍歌声清脆,嗓音清亮且不说,最珍贵她能写词。

这在那个年代,还是一名十九岁女学生,天赋就可怕了。

而依萍是能考入上海音艺术学院的高材生,即便是歌星红牡丹相比,也自愧不如。。

一曲唱罢!

不止秦五爷鼓掌,红牡丹也跟着鼓掌。

她也是靠唱歌讨生活的,知道天才和普通人的差距。

“好,你来我大上海,一个月我给你一百块钱。”

秦五爷站了起来,给出一个惊人的价格。

蔡经理也跟着喝彩:“陆小姐,还不谢谢五爷的赏识。”

红牡丹说道:“小妹妹,你唱的真好,欢迎你来大上海歌舞厅。”

一百块顶七八个苦工累死累活,而依萍站在台上唱唱歌,蹦蹦跳跳就算了。

傻子才会拒绝,更何况依萍还是来应聘文员。

但下一秒,依萍淡然一笑:“谢谢各位,秦老爷,我已经唱了,可以走了吗?我没有打算在舞厅上班。”

“为什么?”

蔡经理问道。

“我的自尊不允许。”

依萍说着,拉着文才出门。

蔡经理想追,秦五爷一举手,阻止他追。

“她迟早会回来的。”

秦五爷说道。

刚刚所有人都沉醉依萍的歌声,只有秦五爷注意依萍脚上那双开口的黑皮鞋。

…………

文才骑着车,依萍坐在车后面。

“为什么不答应?”

“我不是说了吗?我的自尊不允许,我是黑豹子的女儿,陆家大小姐,即使再穷也不会到舞厅当小姐。”

依萍已经和陆振华断绝关系,但内心深处,其实是以父亲为傲,以陆家大小姐为荣的。

如同晚清八旗子弟,落魄到要饭,心里也记得自己的身份。

“你的房租怎么办?要不要我帮你?”

“我打算明天去纺织厂当女厂,一个月有三十块钱。”

民国上海纺织厂很多,进厂很容易,但很累很累。

不到万不得已,依萍不会进厂。

文才没有说话,只是低头骑车。

一会自行车骑到一处草地,文才突然停车。

”累了,我们休息一会。”

依萍跳下车和文才并排坐在草地上。

此时正值春季,碧云天,山映斜阳,一派好风光。

文才坐在草地上,拨着一根狗尾草,缠在指尖。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

文才也轻哼着这首刚刚在大上海歌舞厅,红牡丹唱的歌。

依萍也不以为意,因为文才刚刚听到这首歌,顺便学来的。

文才的嗓音低沉,带着一种磁性,这首在他唱来,竟有一种特殊的味道。

“原来文才大哥唱歌这么好听。”

依萍惊讶了一下,她继续听文才唱时。

文才突然收声,轻声念道:“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只赖东君主。”

依萍怔怔地看着文才,唱的好好的,怎么突然念诗了。

“这首诗是宋朝一个名妓严蕊所做,她误入风尘,身不由己,一身飘零。

后来她被人所害身陷牢狱,她在狱中就写下了这首诗给一个大官,大官读到这首诗,感叹她一生悲凉就为她脱了罪并给她赎身从良。

严蕊因爱诗词,终于摆脱一生苦命。”

依萍不知道文才在说什么,房租已经欠了两个月,陆家是闹翻了,工作太难找了。

进厂还是不进厂?

很烦,她哪里有心思关心几百几千年前的误入风尘的可怜的女子。

文才继续说道:“其实现在也有一位女子与严蕊相同,这名女子原是常州大户人家的小姐,本来她可以开开心心做大小姐,不料在十二岁时被抽大烟的舅舅卖到了妓院。

零花堕入风尘,红颜一生总命苦。

这女子不甘心,即便沦落风尘,她爱唱歌,她嗓声柔美,唱呀唱呀,终于被人赏识,摆脱了命运成为一名歌唱家。依萍,你猜这人是谁?”

依萍摇摇头,她怎么能猜到常州一个被拐卖大小姐的事情。

“我给你一点提示,夜上海,夜上海……。”

“你是说莫非是金嗓子周玄。”

依萍是搞音乐,哪能不知道周玄大名。

不过多数只知道明星歌星的风尘,不知道她们背后故事。

文才继续说道:“依萍,她们改变命运,是因为自己的天赋,其实你也可以的。”

“我妈知道,还有我那些同学会知道的。”

依萍明白在文才绕弯劝她,但她有她骄傲和底线。

她可去纺织厂当女工,但不能去舞厅当歌女。

文才继续说道:“你就是你,别人如何看其实不重要。再说了凭什么歌舞厅唱就是歌女,在洋人的音乐会上唱就是歌唱家。”

“我是陆家大小姐……。”

“身份只是一个枷锁罢了,人人生而平等,没有人比谁更高贵,陆家大小姐难道就比穷人家的女儿可云更高贵。”

“我从来没这么想过,如果我这么想,和那个坏蛋尔豪有什么区别?”

可云与如萍、依萍、梦萍这些大小姐一起长大。

依萍这些大小姐有书读,可云就要喂马干活。

最后,尔豪还仗着少爷的身份骗了可云。

生而不平等,是依萍最痛恨的。

如同她现在和如萍,凭什么如萍可以戴二十块的手镯,她却要为一点钱到处奔波。

命运不公,她需要改命,她像严蕊,像周玄那般改命。

而能改变这一切,她只有唱歌。

想通了,依萍突然抬头用美丽大眼睛看着文才。

眼前这人又老又土,长相还丑,但说话见解比她见过任何人都懂的要多。

抛开这副丑八丑的身体,那又老又丑身体里面藏着一个多么精彩的灵魂。

“文才大哥,我决定了去大上海唱歌,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你得做我的保镖,大上海太乱了,只有您能保护我。你做我的保镖,唱歌的钱我们一人一半。”

无亲无依,依萍不愿意欠人。

“刚刚我才被秦五爷的保镖教训过。”

“你是想让我去唱歌,故意把他们制住的。您是会法术的高人,黑豹子那么厉害,您都能让他住院。”

依萍也不是傻,只是当时一急乱了心神没细想。

“行,不过五十块太多了,咱们按江湖规矩来,保镖收雇主收入的十分之一做酬金,你一个月给我十块钱就行了。”

文才说道。

“还有人自降薪水的。”

“我乃茅山弟子,要守江湖规矩,不能骗小姑娘不是。”

“我怎么感觉被你骗了,你不会收了秦五爷的钱,把我骗进火坑吧,说你收了多少钱把我卖了?”

依萍笑眯眯自然是开玩笑。

“你是陆家大小姐,黑豹的掌上明珠,身价至少值一千万,秦五爷哪里买的起?”

“哈哈,我跟黑豹子断绝关系了,我不值钱了,买我不需要这么贵。”

“开个价?”

“一万块。”

“真的,我掏钱了。”

“你买我干什么?洗衣做饭?”

“买来……。”

文才不说了。

“走吧,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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