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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野猪是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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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朝朝背着野猪向村口方向走去,村里的牛车还没到,而且她也没钱坐牛车,所以她只能徒步去县城。

还好桃花村离县城不远,徒步三个时辰就能到,想到这她加快了脚步赶路,去太晚就卖不上好价钱了。

一路上她哼着励志的小曲,埋头赶路,试图驱赶身上的疲累。

“我想要钱来,钱来,钱从四面八方来……别人若把你当草,你就把自己当宝,谁都不会一直在半山腰。”

走了一个时辰,慕朝朝逐渐慢下脚步,身上两百斤的野猪压的她喘不过气来。

额角和脊背早就被汗水浸透衣衫,可她不能停下来,因为她没钱……

没钱就没有尊严,她没有停下来的资格。

她深吸了一口气,背着野猪继续前进,可脸上的笑容从未落下,哪怕再苦,再累,都要笑着面对。

这时不远处传来牛车声,她依然没有停下脚步,那个方向过来的牛车不用想,也知道是他们村里的车。

“呦!这不是慕朝朝吗?”这话说完牛车内传来哄笑声。

“怎么,这是又赌输了?连坐牛车的钱都没有了?”

“我看啊!一定是又和哪个酒鬼喝酒,把钱都霍霍光了。”

慕朝朝充耳不闻继续赶路,她们要笑就笑吧!反正她也不会掉块肉。

那些人见慕朝朝不说话,只觉得一拳打在了棉花上,随后说出来的话越来越过分。

“呸!装什么装,我看啊!这只野猪不知道从哪偷来的。”

“就是,咱们回村可要好好问问,说不定是谁家丢失。”

慕朝朝深吸一口气,原身虽然是个烂人,可从未做偷鸡摸狗之事。

他们之前说慕朝朝赌博,酗酒,她无话可说,毕竟她确实赌博输光了钱,所以连牛车都坐不起。

可不代表他们可以随意诬陷,就因为他们带了有色眼镜,所以一切错事都往她身上安。

想到这她放下野猪快跑几步直接把那人拉下车,牛车还在行驶,谁都没想到慕朝朝会当场发作。

那人硬生生从牛车上摔了下来,牛车也被迫停了下来。

“你有病……这要是把人摔死了怎么办?”

“就是……不就是说你几句吗?这就做贼心虚了?”

众人纷纷指责慕朝朝,只有车上的清郎君若有所思的看向他,没有开口帮腔。

慕朝朝直接打了那人一拳,“走,跟我去官府,青天白日的随意诬陷人,咱们去县里找大人断断,究竟是我偷东西,还是你们空口白牙的诬陷人。”

说完她拖着那个女郎就走,却被同行的两个女郎拦住,“你不会觉得吓唬,吓唬我们,你偷野猪的事就能这样混过去了吧!我看你就是心虚!”

慕朝朝笑了,上去就给那人两巴掌,“既然你们这么确定我偷野猪了,走我们现在就去县衙说理去!

呸!你们一个个的还以为自己是什么好东西那?”

说完她指向那位青衣女郎,“你……李三去年去偷寡夫,被人打掉了两颗牙,怎么自己不记得了?”

“还有你赵四,你母夫那个藏了银票的裤衩子是你偷的吧!”说完她又指向旁边那人。

“你吴老大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偷了多少个小郎君的贴身衣物了?”

“你们三个,偷人的偷人,偷钱的偷钱,还有一个偷小郎君贴身衣物的变态。

呸!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在老子面前装什么大瓣蒜。

今天我们就去县衙,看看我慕朝朝,赌博,喝酒,犯法了,还是你们偷钱,偷人,偷东西犯法。

咱们老账新账一起算,猴子戴草帽,分明是畜生,还给老子装人。”

“你……”三人恼羞成怒上前就要跟慕朝朝动手,奈何他们算是踢到钢板了,还没动手就被慕朝朝打的鼻青脸肿。

“走,现在就跟老子去县衙……”慕朝朝一手托着一个就要走,却被车内的其他几个人拦住。

“不过是开个玩笑,女公子不会玩不起吧!”

“哈哈哈……”慕朝朝直接笑出声来,“小郎君玩的这么开,偷几个人了?”

那小郎君没想到慕朝朝张口就诬陷,这叫他以后怎么嫁人,“你胡说什么,分明是你偷野猪。”

慕朝朝玩味的看着那个小郎君,“我偷没偷野猪见了县太爷自有公断,要不小郎君也跟着去,让县太爷调查调查你有没有偷人。”

那郎君直接哭了出来,这慕朝朝简直就是无赖,男子一但被人状告偷人,不管他有没有偷人,名声都坏了。“你血口喷人……”

慕朝朝讽刺一笑,那笑容不达眼底,“怎么这就生气了?玩不起?

你说别人血口喷人,你怎么不想想自己空口白牙诬陷别人的时候?”

气氛一度陷入尴尬,这时牛车上的清郎君开口了,“既然都是误会,这次就算了吧!”

其他几人也纷纷附和,“就是都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

那三人知道,若是去了县衙他们也讨不到好处,搞不好还会被翻出陈年旧账,也都打了退堂鼓。

“我们也就是开个玩笑,还至于上衙门?以后不说便是了。”

慕朝朝见此情形再次开口,“今日我把话放在这,我慕朝朝可不是被人白冤枉的,以后再有谁空口白牙的诬陷我,要不跟我去衙门对峙,要不别怪我动手打人了。”

说完她向后走了几步,背起野猪就走,这些人平白耽误了她半个时辰。

现在她只能加快脚步,否则就赶不上早集了。

众人见慕朝朝走远神色各异,“呸!这慕朝朝还真拿自己当人了。”

一路小跑慕朝朝累的气喘吁吁,终于又走了将近两个时辰,才来到县城。

县城内倒是比他想象的要繁华,出摊做生意的挤满了一条街。

她一刻不敢耽搁,背着野猪问了好几个肉摊都没人收。

最后还是有个肉摊生意好,供不应求,才收了她的野猪。

按市场价一只猪二十两银子,那人想十五两收。

慕朝朝现场给他称了重量,这只猪竟然有两百三十多斤,再加上野猪肉比家猪贵,最终那肉摊主还是二十两收了。

收了银子慕朝朝这才缓了口气,打算采买一些米面粮油和调料。

这个年代的货币一百文等于一钱,十钱等于一两。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一年也就能吃两次肉,只有县里的有钱人,才舍得花钱买肉吃。

有些百姓攒了一辈子的钱也才二三十两,可想而知为什么百姓都吃不起肉,因为肉价太贵了,是有钱人才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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