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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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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大胆胡朔不情愿的跟他碰了一个,小抿一口,红润的脸上顿时青一道白一道,仿佛有什么虫子在里面爬。

等“虫子”爬完,脸上恢复平静,肉眼可见的他俩的脸更红嘴唇更黑了。

秦三珍原本是要跟鸿明溪碰的,说实话,因为“丫鬟”的事,她对他心里多少有些隔阂,但见他处处为自己说话,向着自己,好感度陡增,不过一看到胡朔郝大胆喝完酒的恐怖样,她伸出去的手生生顿住了。

再一看他们口中的师父,师父就是师父,刚才他喝这酒脸上就没反应,这会再看他的脸,仍跟之前一样,毫无变化。

“吓到了吧,还想喝吗?”郝大胆仰着下巴看她,得意道。

秦三珍没理他,嘚瑟什么啊,朝鸿明溪说:“弟弟,我们碰一个,不知弟弟怎么称呼?”

叫他弟弟,而不是胡朔、郝大胆他们口中的师弟,是想在丫鬟没成定局前,赶紧摆脱了。

不料鸿明溪还没怎么着,胡朔跟郝大胆先不干了。

郝大胆嗖一下站了起来,差点没把手里的酒给砸出去:“你说什么呢,叫谁弟弟呢!!主人,你得叫主人,你是他丫鬟,把自己的身份摆正了,最次你也得喊声少爷!!”

胡朔想说的都被郝大胆说了,她侧身眯看着秦三珍,眼里有明显的杀意。

东方种天像无事发生,跟他前面烧菜一样淡定,自己坐那该吃吃该喝喝,仿佛自己独处另一个空间。

鸿明溪脸上也没什么反应,平平静静,一如的惨白虚弱,他似想了两秒才对秦三珍说:“你若不想喊我少爷,也可以叫我公子,我在家排行第三,你可以叫我三公子。”

秦三珍见郝大胆跟胡朔双双拿眼威胁,她能屈能伸,小命要紧,忙傻笑连连,没心没肺的说:“你早说啊,三公子是吧,来来,三公子我敬你一个。”

叫公子,至少没叫少爷那么卑微、奴性。

完了,她主动去碰,鸿明溪却把手里的酒缩了回去,没让她碰着。

她愣了一下。

胡朔郝大胆也有些意外。

“今后在人前你就叫洪小鱼吧,洪水里游出来的小鱼。”鸿明溪盯着秦三珍淡淡道。

他的神情跟语气似乎都没变,柔柔的温温的,跟他虚弱的身子很贴合,但秦三珍明显感受到了他柔中的刚,温里的冷,假如她不答应,在这忤逆他,绝没有好下场。

秦三珍后背莫名的发凉,努力逼自己咧开嘴,尴尬笑着:“都行,只要三公子高兴就行。”

小命在人家手里,不得不服软啊。

可她没注意到胡朔跟郝大胆的表情,两人满是不可思议。

后来秦三珍才知道,鸿明溪赐她的名字里的“洪”不仅仅是洪水的意思,它更有另一重惹人羡慕嫉妒恨的意义在其中。

……

胡朔他们只搭了两个帐篷,郝大胆跟鸿明溪住一个,胡朔跟秦三珍住一个,东方种天单独在杂车里打坐。

帐篷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秦三珍以为晚上要睡地上,胡朔从储物袋里拿出了两张“行军床”。

这床很有创意,两边的床脚用一块厚布连上,再用两根长木条从两侧卡住,一张简易牢固的行军床就搭好了,十分便捷。

这种设计秦三珍在飞天大陆可没见过,说明这里的人跟飞天大陆很不一样,已具现代思维。

“躺上去试试,看习不习惯。”搭好床,胡朔朝秦三珍说。

秦三珍嘴甜:“不用试,师姐搭的床肯定舒服,好睡。”

“别一口一个师姐的,你的身份是丫鬟,轮不着你叫我师姐。”

“那我该叫你什么?”

“你就跟草乌钩吻一样喊我姑娘吧。”胡朔边搭另一张床,边说。

“公子、姑娘倒也合适,那请问师姐姑娘,你现在能跟我说说红梅学院了吗?”

刚才吃过饭,胡朔拉秦三珍到一旁的小溪边洗碗,秦三珍就问过了,胡朔让她别急,先把碗洗了再说。

忍到这会,她早忍不住了。

胡朔往搭好的小床上一坐:“说了跟你也没关系,你不用想了,红梅学院的创始人牧红梅不可能是你娘。不过同名同姓罢了。”

“为什么?”

“为什么?她二十年前就离开小奥世界去往中奥世界了,你说为什么?”

原来是这样,按自己现在这个十六七岁的年纪,二十年前她离开的时候,自己还没出生呢。

不管如何,多少是个线索,没准时空错位呢。

秦三珍不愿放弃:“不是我娘也没关系,胡姑娘你能跟我讲讲她的故事吗,能离开这个世界她肯定很厉害吧?”

胡朔侧身往床上一躺:“明天还得赶路,早点睡吧。”

她才懒得跟她讲。

“那跟我说说我们这是要去哪,咱们又都是些什么人总可以吧?你们让我做丫鬟总不能让我稀里糊涂的什么都不知道吧?”

“以后你自会知道,别吵。”胡朔往另一侧一翻,明显不耐烦了。

不问出点什么,秦三珍怎么可能睡觉,即便躺下她也睡不着,想了想,又说:“对了,我落水前经过一个叫陈家庄的地方,他们整个村都被人夷为平地了,太惨了,害我落水的那两拨人好像都是往那个方向赶的,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还有,我身上的衣服是你帮我换的吧,换下来的那些呢,你能还我吗?那可是我母亲辛辛苦苦为我缝制的。”

她说到陈家庄,背对着她的胡朔,猛睁了一下眼,见她没说出什么有价值的,就又闭了回去。

再是她的衣服,她的衣服很奇怪,里面先是有一身露胳膊露小腿的紧身衣,再里面还有一条三角形的单薄的亵裤,和一件裁剪奇怪的堪堪包裹住胸部的抹胸,前所未见。

都被她给扔了,湿乎乎脏兮兮的难不成还帮她洗了晾干?想什么呢。

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天枢秘境,历史上不止一次出现过在同个秘境里掉出两块飞天玉的事,天枢秘境已经出了一块,没准里面还有一块,他们想去碰碰运气。

若能拿到一块飞天玉,就可以用它作为筹码跟皇家交易,让他们去问上界要解药。

当初鸿明溪中毒,他们第一个怀疑的就是皇家姜氏,只有他们能跟上界交流互换物品。

可惜没有直接的证据,即便有,实力面前多半也得吃哑巴亏。

“姑娘,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有,你不说那我找三公子说去了。”秦三珍故意道。

还是这话管用。

“你敢!”胡朔威胁一句,继而侧回身,看着她说,“不过是江湖仇杀,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做好你的丫鬟,找好你娘就好了。至于你身上的衣服,我全扔了。”

“啊?扔了?那可是……算了,找我娘要紧,你有纸笔吗,我可以把我娘的肖像画出来。”

胡朔烦不过她,从储物袋里拿了纸笔给她。

在飞天大陆两世,秦三珍对毛笔早不陌生,虽然字写的还是那么丑。

她万没想到,胡朔给她的居然不是毛笔,而是一截铅笔,只剩一食指那么长的铅笔。

铅笔头上还有几乎被磨平了的粉红色的小橡皮头,她整个惊呆。

什么情况,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跟现代世界一模一样的铅笔?

不会连电脑什么的都有吧?

管它呢,素描正好是她的强项,比毛笔画顺手多了,她借着微弱的油灯,将纸摊在小床上,刷刷刷,没一会就完成了。

看到这画,胡朔莫名其妙瞪了她一眼,扭头背过身,再不理她。

真真是莫名其妙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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