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公子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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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晚吟蹲下身来,仔细的端详着这把利剑,目光落在红色的穗子,上面带有一块碧色的玉佩,上面刻着“江”字。
这一刻,她犹如醍醐灌顶,那些支离破碎的片段,就像是散落的珠子,终于被一根红绳串联了起来。
突然,背后传来了一道苍老的声音。
“哎呦,我的老腰啊。”
宋晚吟循声望去,只见背后有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家,在上台阶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跤。
老人家衣着朴素,瘫坐在地,手忙脚乱的去捡散落满地的香烛供品。
甜橙见状,立刻上前帮他去捡回那些东西,重新放入篮子里。
宋晚吟则好心上前将老人家给搀扶起来,关切道:
“老人家,天冷路滑,怎么就你一人前来上香?”
老人家佝偻着腰,连声道谢:
“谢谢你们,我年纪大了,腿脚都不利索了。
每逢初一十五,我都会前来上香为子孙后代祈福。”
宋晚吟不禁回想起母亲在世时,也每逢初一十五,前来为太尉府祈福。
只可惜,父亲还是为国捐躯了。
老人家趁着她想得入神之际,猛的从袖中抽出一把铮亮的匕首,狠狠的刺向她的小腹。
这一幕来的猝不及防,宋晚吟回神之际,却见一道白影闪现眼前,仅用两根修长的指头便将匕首轻松折断。
紧接着,冲出两名随从,拔剑架在老人家的脖子上。
老人家害怕得瑟瑟发抖,一个劲的求饶道:
“饶命啊,饶命啊,我也是受人逼迫,才斗胆对你下此毒手的。”
那道白影,背影高大挺拔,发带飘逸,举手投足间,儒雅翩翩。
“把他带下去,不要见到血。”
两名随从立刻将老人家给扭送带下去。
一阵微风拂来,宋晚吟闻到了一股月麟香的味道,随着白影缓慢转过身来,满目惊讶。
萧景珩?!
居然是儿时青梅竹马的玩伴,现如今俨然成为权贵至上的当朝太傅。
细算下来,两人三年未见,只因她现在已嫁为人妇,终日待在府中足不出户。
萧景珩身着一袭鹤纹月白锦袍,披着一件狐裘大氅,腰佩一枚翠绿玉带,剑眉星目,鼻梁高耸,唇红齿白,身材颀长,一双明亮的眼睛,仿佛汇集了璀璨夺目的星辰。
“小师妹,你没受伤吧?”
宋晚吟怔怔的看着他,他就像是天神降世,毫无预兆的闪现在眼前,为她挡下一灾。
从小到大,每当她遇到危险的时候,不等自己的暗卫动手,他总是能及时护自己周全。
不过,萧景珩看起来皮肤比以前更白皙了,青筋很明显,而且每条血管都看得很清楚,有种病态的美。
萧景珩见她毫无反应,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小师妹,小师妹,我是不是吓到你了?”
甜橙见是萧景珩,满脸惊喜,上前行了礼。
“奴婢参见太傅大人。”
萧景珩微微点头:
“甜橙,看得出来,你把你家姑娘照顾的很好。”
甜橙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小脸红扑扑道:
“太傅大人,这是奴婢应该做的。”
宋晚吟这才回过神来,微微颔首道:
“师哥,许久未见,别来无恙。”
往事一幕幕,浮现在两人的眼前。
萧景珩自小体弱多病,在学生时期,便拜师于太尉门下,跟着太尉习武强身健体。
在太尉府上度过了将近十年的时光,陪伴宋晚吟一起长大。
在宋晚吟学习琴棋书画无聊的时候,偷偷摸摸的在窗棂外面,对她进行各种投喂。
两人又是在太尉府专门搭设的私塾读书,经常形影不离,可谓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原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佳偶,奈何抵不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太尉和老侯爷有着过命的交情,便许下了这门亲事,让宋晚吟下嫁侯爵府。
宋晚吟十里红妆,八抬大轿,风风光光嫁入顾家大门的那日。
萧景珩悲痛欲绝,旧疾复发,当场吐血。
自此发奋图强,一步步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贵。
思绪回转,两人之间发乎情,止乎礼的简单寒暄几句,千言万语一切尽在不言中。
宋晚吟难得出门一趟,想要四处走走。
“甜橙,你陪我去逛街吧。
上次你不是说有一种胭脂水粉很适合我吗?”
甜橙担忧道:
“姑娘,你这伤势尚未完全恢复。
再找不到龙骨血,只怕你这心绞痛的毛病无法根治。”
萧景珩闻言,在心中默默记下,上前关切道:
“小师妹,你怎么受伤了?
我看刚才那个刺客,分明就是冲你来的。
他这招调虎离山之计,要不是我眼疾手快,预判了敌人的预判。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宋晚吟倒是没有一语道破,就算他没有出现,自己也留有了杀手锏。
兄长在出征之前,特地留给她一个贴身保镖,此乃前骠骑大将军白绍波,拥有“万人敌”之称。
他是武道宗师,担任过京城军队的前总教头,战斗力属于天花板级别。
满朝达官贵人的后代,绝大部分都是父亲生前的弟子,对她处处多有照顾。
此时,白绍波正潜伏于暗处,密切的观察中,不到危急关头,绝不会轻易出手。
上次宋晚吟遭遇行刺,白绍波因为家里有事耽搁了半日,没想到当他赶至时宋晚吟已经倒在血泊中。
事发之后,白绍波非常愧疚自责,在太尉府门前跪上三天三夜,自我惩罚没能尽忠职守,护宋晚吟周全。
自那以后,白绍波暗自发誓,再也不会离开宋晚吟半步,生怕她会损伤一根毛发。
这次引蛇出洞,就算彪爷和萧景珩不出手,他也会出手将刺客绳之以法。
萧景珩不知情,还以为是自己救下了宋晚吟,贴心道:
“小师妹,你趁现在刺客还没有卷土重来,赶紧先回去吧。”
宋晚吟想了想,不愿再给旁人添麻烦,便在甜橙的搀扶下上了马车。
刚坐定,她便闻到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勾起了儿时的回忆。
“我突然,想吃冰糖葫芦了。”
话音刚落,车窗发出“咯吱”一声,一串又大又红的冰糖葫芦伸了进来。
拿着冰糖葫芦的那只骨节分明的手掌心处,有一颗醒目的朱砂痣。
那是属于萧景珩的特殊胎记。
这种被投喂的感觉,一瞬间就被拉回到儿时的那段时光。
原来他还记得,自己最喜欢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