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碧血洒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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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放亮。白树新一行人朝着山里飞奔。后面枪声不断。来到山脚,滚鞍下马钻入树林。清点人数只剩下八人而已。胡德追过来,指挥人马搜山,誓言活捉匪首白树新。一颗子弹钻进了白树新的小腿,白树新扑到在地,手指间鲜血长流。
“嗨,看来,我这条命今天就算献给革命了。你们几个快跑,我在这挡一阵。”
“不行!”中英和其他人轮流背着白树新,李耳红带三个人断后。
胡德越追越近。“白树新!投降吧!跑不掉了。”
他们听到了胡德嚣张得意的叫喊。李耳红抬手一枪,子弹擦着胡德的耳朵边儿乌的一声飞过。胡德一摸血红了一脸。
“吆喝,还他娘的!打!”噼噼啪啪,一阵密集德弹雨穿过树枝扫过来。又两个兄弟负伤倒下去。六个人趴在一个高坡上向下回击。
“中英,我们三个伤了,走不掉了。我命令你们三个快走,我们断后。”
“先生!”
“中英,你想叫我们死不瞑目?我命令你们,快走!”
“先生!”
“走哇,记得革命的誓言!革命一定会成功!走!”
中英于久张可页三个人忍痛而去,朝着山顶飞奔。耳边枪声渐渐稀疏。他们爬上山顶,顿时目瞪口呆。眼前居然是一片悬崖峭壁,前面无路可去。探头看去,底下深约百丈,碧水如带,喷翠吐玉,奔腾咆哮,声震山谷。中英三个急忙砍藤拓树,编绳接索。
这时枪声又起,追兵已至。三人伏在山顶朝下射击,官兵一时攻不上来,停止了射击,只在底下呐喊。
“投降吧,白树新已经伏法,你们还跑什么,往哪跑?!”
中英含着热泪。乘着间隙,抓紧做绳。忽然两侧飞上来两颗手雷,轰然爆炸。张可页瞬间被炸飞,尸骨不存。中英和于久也挨了弹片。中英看着血染的于久。官兵渐渐围上来:“兄弟,今天看天意了。”
“队长,我这条命贱,不值钱。咱早就够本了。死就死吧,二十年后,咱还在一起干!”
“好兄弟!”
两个人退到悬崖边。胡德攀上山顶。
“哈哈,兔崽子,真能跑!说着把枪朝腰间一插,双手叉腰。听着!小娃娃,给老子跪下,大喊三声,革命党是乱匪,袁大总统万岁。本团长就饶你们不死!”
“革命党万岁,袁世凯该死!”中英高喊一声。两个人向后一步跳下悬崖。
中英醒来时,天一片乌黑。他摇摇脑袋,发现自己趴在一片浅滩上。双腿还搁在水里。他向前爬几步,浑身到处都发出剧烈的疼痛。他奥呀呀哼了几声,咬住牙关,双手撑地,试图站起来。双脚一使劲,疼的他大叫一声,啪的摔倒在地。许是骨头折了。他想。
他爬着上到河岸,靠在一块石头上喘息。河岸不高也不长,但中英不知道爬了多久。他只能一寸一寸挪动。一只小乌龟看着这个笨拙的庞然大物,晃晃脑袋,爬到前面地草丛下蛋去了。歇息片刻,他感觉到恢复了一些力气。他抬头大喊几声:于久,于久。四周死寂无声。
衣服潮湿黏糊糊的,肚子空落落的,开始咕咕叫。他又饿又冷,浑身疼痛。摸索着,腰间的枪还在,其他都被河水洗刷一空。他掏出枪,里面只有最后一粒子弹。那是他原本留给自己的。
环顾一圈,到处都是黑黢黢的树林,只有前面是开阔的河道,夜色里河面闪着黑宝石般的微光,低低的呜咽。河对面隐约的山峰耸立,似无形的怪物。闭上眼睛休息,他太累太虚弱了。朦朦胧胧里,他听到虫子的鸣叫,野鸟在树上翻动树叶,听到黑熊踩踏树枝发出闷响。他猛的张开眼睛,四下环顾。没什么,四周暗黑如故。忽然在左边几十米外,有两点绿茵茵的悠光浮在半空里,微微的晃荡。他顿时紧张起来。他竖起耳朵提起鼻子。空气里暗暗潜伏着稀薄的骚臭气,有微弱的嚎呜,是狼!
尽管疲累之极,中英不敢睡觉。天渐渐亮了,他用眼睛在四周的树林里搜寻,没有发现狼的踪迹。他找了根树棍支撑着,勉强站起来,在周围转一圈,采点草药,在嘴里嚼烂,抹到伤口上。搜寻到一丁点野果子充饥,趴到河边喝了点水,然后又回到石头边上靠着休息。此处荒山野岭,凭他现在的体力,乱冲乱撞只能死的更快。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保存精力,希望自己坚持的久一点。
太阳出来了,他觉得身上暖烘烘的。他太困了,慢慢的闭上眼睛睡着了。
梦里,中英闻到一股浓烈的狼骚气,他的猛地睁开眼,在他前面三十米,赫然立着一匹灰褐色的狼!
这是头母狼,已过壮年,但还没老去。皮毛光滑,四肢矫健。白肚皮灰褐背,白尾巴,静静的伫立。天已黄昏,中英打个冷战。他抓起枪,瞄准母狼。母狼盯着枪管,偶尔张开嘴巴。中英放下枪,他只有一粒子弹,得留到最紧要处。
他操起树棍挥舞,赫赫的发出呼喊。老狼不急不慢转过身去,迈着狐步从容的走进树林。它知道前面的人没有威胁,它所等的就是一个恰当的机会,一跃撕破它的喉咙。老狼有阅历,就跟老猎人一样饱经岁月。或者说,现在倒过来了,老狼才是真正的涉猎者,中英成了猎物。
入夜,中英盯着那两点漂浮的荧光不敢睡觉。脑袋沉沉的就像,一个沾满泥土的西瓜缓缓地沉向河底,他勉强托到水面,西瓜又下沉,周而复始。他逼迫自己想最刺骨的东西以保持清醒:想炸碎了的士兵的残骸,在空中四散;想白先生和李耳红的的人头,血淋淋的在胡德的腰带上摇晃。
第二天,周围的野果子变得稀少,他不得不走的远些。白天昏昏沉沉的睡觉。睁开眼,发现老狼离他不过二十米。中英用枪指着它。如果能打死它,靠着狼肉狼血至少可以支撑几天。中英抬起手,抖抖索索毫无力气,这样子可打不到这头狼,这是最后一粒子弹。再近点,等他再近点吧。中英放下枪,也不用树棍赶它,只静静看着它。来吧,老家伙,你再走近点。老狼不知咋想,也一屁股坐着。两个动物四只眼睛默默对视,各自盘算如何饕餮眼前的美味佳肴,暗自咽下口水。
呆到第三天,太阳升到树梢时,中英觉得要输了。他将成为老狼的腹中餐。他浑身发热,额头滚烫似火。伤口红肿,冷热交加和饥饿焦躁,让他极度虚弱,要不是这头灰狼虎视眈眈,刺激他调动身体里每一点精力,他早就一头栽倒了。
这一刻,还是来了。他费力的睁开眼睛,老狼离他只有十米了。他费力举起枪,胳膊就坍塌下来。他接连试了三次,胳膊再抬不起来。完蛋了,连枪都举不动。今天难不成要葬身狼腹!老狼盯着他,优雅地抬起头仰天长啸,嘴里的骚臭气像一张渔网,扑面而来罩住中英。
中英用最后的力气咳嗽几声。在他低头蜷腹时,在眼角的余光里,老狼的屁股似弹簧暴起,四肢拉开,跃在空中,整个身体如一道灰白色的弧线,前面的尖锐的獠牙似雪白的刀刃,插向自己的喉咙。
中英忽然想起芸儿想起秀儿。一个像芽儿一般柔嫩,一个像花儿一般美丽。临死的时候想起的人才是最重要的人。他抬起头笑了,尖锐的狼牙抵住自己的喉咙。忽然一声闷响,灰色弧线的中央哗然绽开一朵艳红的花朵,然后飘飘坠落。不远处一个人影模模糊糊的闪动,中英闭上眼睛,眼皮沉重如铅,再也撑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