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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本人李飞,巴蜀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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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内好评如潮。

“对,太对了。”

“刀子:我上早八!”

“酱紫发刀,你着刀保熟嘛?”

“萨日朗!萨日朗……”

苏昼此时陷入沉思。

刀子的小传还真不好写。

其一,因为他是一个地痞流氓。

其二,刀子的身世隐藏的比较深。

正当他思考之际。

姜闻此时发现了盲点。

“蓉姐和刀子,小撒你想到什么没有?”

主持人小撒秉承自己一贯的做法,体现他人。

“还真没看出什么来,姜导这是又有新发现嘛?”

“谈不上,只是一些推理猜测。”

“您不妨讲讲。”

姜闻组织着语言。

缓缓开口。

“其实这个就要谈到我们国家的帮派文化了。”

“苏昼一直以来,将刀子的身份写成是青帮的成员。然而,他从一开始却不是这么设计的。”

“而且,我认为这是苏昼故布疑阵。”

“刚才,他写了蓉姐的内心活动,蓉姐和刀子从川蜀出来的。”

“川蜀的都城成都,又叫蓉城。”

“蓉姐,蓉城。”

“这是一个点。”

“第二点,蓉姐家里那张遗照。”

“一开始我以为是蓉姐的老公。”

“现在想来,应该是蓉姐的儿子才更合适。”

“川蜀地区的帮会势力,叫袍哥会,有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意思。”

“范绍增,是袍哥会出来的军阀。联系上下文。蓉姐和家里应该是有人在当兵。”

“沪江堂是袍哥会在上海的堂口。按道理来说,和杜月笙所在的青帮是没有过多合作的,甚至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从文中细节也能看到,刀子和蓉姐穿的都是西式服装,衬衫西服。”

“而以杜月笙为首的青帮成员,则大多都是汗衫礼帽。一身黑色。”

“再结合苏昼几次提到的刀子行礼,行的也是正统的袍哥礼。”

“一个袍哥,在不属于自己帮会的生死状上画押,舍命送线,还搞成了,也难怪杜月笙要站起来看。”

“刀子,确实是个人物。”

“刀子和蓉姐,或许只是苏昼将当年那些为国付出的袍哥会成员的具象化。”

“其实意义,和写青帮是一样的,我们社会各界已经开始觉醒了,就连那些平日蛮不讲理,甚至有些小恶的帮会都开始组织抗争了。”

姜闻的推理将完。

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同。

“合情合理且符合逻辑。姜导不愧为世界上最懂苏昼的男人。”

“真的,结芬吧,不然很难收场。”

“确实。”

就在大家讨论之际。

苏昼也想好了小传的大致走向。

就这么搞。

【人物小传:刀子。】

本人李飞,生于巴蜀,1909年宣统元年,属鸡。父从木匠,长兄年长5岁,传承手艺过活。

民国十七年,我16岁。

孤身至上海打拼见世界。

初来乍到,大街小巷比起家乡显得“热闹非凡”。

但人人表情严肃紧张,满地传单纸张写着“打倒帝国主义”六个大字。

问过学生路人才知道是一个小日子纺纱厂的工人被打死了。我认为工人没准不守规矩,但小日子着实可恶!

民国十九年,我18岁。

如今的我已对上海的车水马龙不再陌生。

我心怀梦想,意气风发!

但光靠着漕运码头工人这份差事早晚是第二个“顾正红”。

衣锦还乡,更是遥遥无期。

好在,老天爷待我不薄。我凭借一双好腿。再加上敢打敢拼,很快被商会看中,并顺利加入。

民国二十六年。我25岁。

陆先生说:在上海,有三种人。

头等人,有本事,没脾气。

二等人,有本事,有脾气。

末等人,没本事,脾气大。

先生说,我就属于二等人。

他常说“处世之道尽在诚字。”“钱财用的完,交情吃不光”。

我似懂非懂。

只知道大哥给我饭吃,我给大哥卖命。

我16来到上海。到现在24代觉字辈十三堂弟子。

所做之恶事不胜枚举。

刀子,因此得名。

小老百姓自然怕我。

我放高利,九出十三归的驴打滚。

我做赌局,多少行商富商一夜之间被我榨干。

我逼良为娼,还不起钱,拿你女儿抵债。

我所做之事,无一不可对人言。

我是混混,是浪子。

也是蓉姐的马仔。

蓉姐的儿子是军人。

我敬佩。

北岸的守军是英雄,我也服。

我唯一不服的就是小日子。

我们自己人,打打闹闹的也就算了。

狗鈤的小日子。

欺负到家门口了。

我刀子不懂什么家国情怀。

我只知道,再这样下去,蓉姐的赌场要开不成了。

蓉姐对我像亲儿子一样。

受她照顾,这些年我一直过得很好。

告别之际。

我抱拳,冲她笑。

我想告诉她。

我一定能回来,你等着我。

电车来了,你别看着走,我马上就回来。

我上了电车。

将衣服给了出去,

歃血画押。

插刀立誓。

巴蜀商会,沪江堂小辈儿刀子,请愿。

我不是青帮。

不要他们的钱。

我一定活着回来,没必要留什么遗言,晦气。

我中弹了。

小事而已,接着跑。

身卧血泊。走马灯开始。

我知道我活不了了。

我不是北岸的兵。

我只是南岸的浪子。

一个不喜欢做木匠的混混。

一个商会打手。

一个看赌场的地痞。

如果没有这个事儿,我这辈子可能就这样过去了。

我不需要管这些事。

我只要看好蓉姐的赌场就够了。

可为什么呢?我其实早知道自己回不来。

我把衣服都送人了。

就没想着能回来。

可是为什么呢?

我活得好好的。

可能是看到陈树生跳下来了?

或许是天天给兄弟上香的原因?

又大概是想和青帮的较劲?

好像都不是。

我不是天生的混混。

我只是混口饭吃,混着混着就成了混混。

我只知道,老大给我饭吃,我给老大卖命。

可我听到顾正红会难受,听到陈树生会难受。

就是听到亓黑子也会难受。

我只是不想当木匠,我没想剁人手,也没想死。

可我不能知恩不报。

蓉姐的知遇之恩。

我还了。

袍哥人家,绝不拉稀摆带。

我问了一下自己。

是想做一辈子的混混,还是一刻英雄。

我有的选。

就做一回专诸要离又怎么样。

荆轲为了一顿饭,就去刺杀秦王。

我刀子,没比他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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