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危险,惊现野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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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宝?”
一听到这东西,陈金山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也顾不得腥臭味,直接上手扒开了野猪王的肚子。
野猪王皮糙肉厚的,胃囊也鼓鼓囊囊,显然是吃饱了的样子。
陶春生手起刀落,直接摸进了野猪王的胆囊里面,果然!
这一摸,就摸到了一个硕大的东西。
取出来后,凭着月光查看起来。
这是一团毛茸茸的,浑身裹满了野猪毛的东西,摸起来外软内硬的,足足有两个巴掌大小。
在猪宝里面,这已经算是巨型了!
“真不错!”
陶春生心中一喜,虽然野猪王的肉不能吃,但好在还有猪宝在。
光是这一个猪宝,都能顶得上一整头野猪肉的价钱了!
两人在旁边收拾起来,有了野猪王的做例子,其他的野猪也全都剖开了肚子,把猪下水单独装起来。
这年头,猪下水的价格可比猪肉便宜的多。
但一些农村家庭,就指着猪下水沾沾油气,所以在镇上,猪下水比猪肉卖的还要好。
整整十三头野猪,足足取出来了四个猪宝,加上最开始那个巨无霸,五个猪宝!
陶春生完全没想到,不过是把野猪干趴下,还能有这种意外之喜。
不过这么多头野猪,仅凭着他们兄弟二人,只怕还拉不到城里去,本来也是帮村子里的忙,还是得去找村长借一辆货车。
正在两人收拾着残局,看看还有没有埋下的土地雷没有引爆的时候。
原本那些在窗户里观望的人见外面平静下来,也全都露出头来,站在了兄弟二人面前。
“原来是小陶啊!我还以为谁这么厉害呢!你太牛了!”
“这可是十多头野猪啊!我看到那大野猪发了狂,还以为你们要完犊子了呢!”
“福大命大,福大命大!你们俩就是我们村子里的大恩人!”
之前看着野猪王追着两人过来,众人都没敢去看那血腥的一幕,赶紧去打电话通知村长来。
村长刘双全此时姗姗来迟,在看到野猪倒下了一片之后,满脸的欣喜。
“小陶啊,我就知道你能行!”
众人此时看着兄弟二人的眼神就像是看着救世主一般,甚至还主动帮忙,喊了一辆货车来,把野猪肉拉了上去。
陶春生也很慷慨,给村民们每人分了两斤猪肉,这才离开。
因着劳累了半天,兄弟二人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十来头野猪去县城了。
货车都塞得满满当当的,还好这货车够大,不然的话还真不一定能拉下。
到了摆摊的地方,把猪肉往地上一放,周围就开始沸腾起来。
这年头,能猎到野猪不是什么稀奇事,隔着老远一枪,或者用捕兽夹就能抓到。
但像是陶春生这样,一来就拿出十几头野猪,还摆了五个猪宝在旁边的,倒是稀罕事。
一时间,周围围满了的人。
野猪肉卖得很顺利,但大部分人都是来买猪下水的。
便宜,又有肉香味。
猪宝倒是问价的不少,尤其是那野猪王的猪宝,活像是刚生下来的小野猪一样,毛茸茸的。
足足摆了大半天,所有的东西才卖完。
陈金山累的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乐呵呵的说道:“春哥,咱们这群野猪,居然能卖这么多!”
一斤野猪肉是3块钱,除去毛发以外,猎到的大部分野猪肉都在200斤左右。
猪下水就更便宜了,8毛钱一斤。
整整十三头野猪,才卖了八千三百块。
猪宝倒是之前,四个小猪宝2500被人打包带走,剩下的一个大猪宝卖了1000块。
陈金山和陶春生直接摇身一变变成万元户了!
两人在城里转了一圈,又去专门的猎枪店,把他们的猎枪升级了一下。
毕竟,昨天晚上如果不是有雪豹和金雕在,那就危险了。
还得弄两把威力大的猎枪。
挑挑选选,两人光是买装备,都买了足足一千块钱的东西。
陶春生又分了1500给陈金山,兄弟二人这才回到村子里。
眼下陶春生已经是村子里的大红人了,人人都知道,昨天晚上噼里啪啦一顿响,压根就不是放鞭炮,是陶春生在干野猪!
整整十三头野猪,加一头野猪王,全都被陶春生和陈金山两个人给干翻了!
连带着他在村子里的威望都变高了。
村长刘双全也自知理亏,主动送来了一千两百块的酬劳,还笑盈盈的说下次有这种好事,继续叫陶春生。
这话说的陶春生眼皮一跳。
能叫好事?
呀差点命悬一线了!
不过这些钱他倒是收的心安理得,这可是拿命换来的。
只不过,野猪肉也实在是太便宜了一些,倒是有些没满足陶春生的预期。
用了那么多子弹,那么多土地雷,回本就回了一万块钱。
这要是换做一头棕熊的话,光是一头熊,就能卖到一万多去!
直接赶超十几头野猪!
拉起来还没有野猪那么费事!
冬天的棕熊已经储存了大量的脂肪,再加上天气冷,已经寻好山洞或者树洞在冬眠了。
只要不惊动棕熊,在睡梦之中就能悄无声息的把这家伙给干掉!
思及此,陶春生就准备物资进山,准备狩猎棕熊!
这些日子雪豹的伤势已经全好了,这家伙像条狗一样,在院子里扑来扑去,没事就去村子里晃一圈,吓唬吓唬村子里的猎狗。
他倒也没阻止,这天寒地冻的,要是雪豹不找点事情做,只怕到时候进了林子连跑都跑不动。
伙同陈金山一起去了一趟城里,原本他是准备再弄点麻醉剂的,但看着那猎狼的长刀,陶春生就陷入沉思之中。
冬天的狼,可以不费一枪一子就能猎到。
只需要一把利刃,一盆鸡血。
将鸡血涂抹在利刃上,冬日天气冷,寒风一吹,就会凝固。
再把利刃插在雪地里面。
冬日里的狼没有食物吃,但狼的嗅觉极其灵敏,会闻到利刃上的血腥味。
被血腥味一刺激,狼群就会奔跑到利刃面前,用舌头去舔鸡血。
一开始利刃被鸡血包裹着,并不会割破野狼的舌头,但在野狼舔舐之下,鸡血会慢慢融化。
血腥味的刺激会让野狼越来越疯狂,直到最后将鸡血舔化,舌头割破。
野狼还会以为,自己舌尖的鲜血就是那鸡血的味道,又因着天寒地冻,舌头早已被冰冻的鸡血给冻得麻木了。
压根就不会感觉到疼痛。
直到最后血流成河,力竭而死。
这样抓野狼的方法,在天寒地冻的时候屡试不爽。
但要是换做熊瞎子呢?
思及此,陶春生的眼神也不由得亮起来。
要是能用这种方法,那对付熊瞎子,就比想象中要简单的多了。
虽然熊瞎子冬日在冬眠,但在冬眠的时候,这家伙警惕性也很强,周围的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惊醒棕熊。
要是能这样做,那就再好不过了。
想到什么,陶春生就做什么。
先是准备了足足十来把利刃,全都用新鲜的野鸡血浸泡着,天寒地冻的,将鸡血全都冻在了背篓里。
这种天气,压根就不会化掉。
存放个十来天都可以。
寻了个天晴的日子,他就背着一背篓的鸡血利刃,叫上陈金山一起进了雪山之中。
虽然艳阳当空,但山上的积雪还是堆积得厚厚的一层。
两人在林子里转了一圈,雪豹也兴奋地在雪地里打滚儿,自从被陶春生带回去之后,这还是这家伙第一次进山。
刚进山里,就被激发了天性,朝着前面跑得没了影子了。
好在金雕及时把它给揪回来,不然的话,这小子还不知道要嘚瑟成什么样。
“嗷呜嗷呜!”
老大!
本豹畅快了!
畅快了!
本豹现在觉得,再去抓三四只岩羊,那都完全没有问题。
陶春生轻笑一声,和陈金山对视一眼,这才开口道:“这次我们可不是来抓岩羊的,是来找熊瞎子的?”
熊瞎子?
雪豹的眼中露出疑惑。
陶春生这才解释了一遍。
听到陶春生居然想找棕熊,雪豹的眼睛都瞪圆了。
熊瞎子个头大,力量更是蛮横,一掌下去,直接能倒拔垂杨柳!
人类在它面前,就是堪堪能果腹的食物罢了。
就算是它自觉在山中横行霸道,也不敢和熊瞎子对抗。
它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包吃包住的地方,又不用风餐露宿的,还天天有肉吃。
要是陶春生这次栽在熊瞎子手上,那它不是又成流浪狗了?
呸!
什么流浪狗!
流浪雪豹!
瞧出了雪豹眼中的担心,陈金山倒是存了要逗它的心思,开口道:“诶诶诶,猫猫,不行的话,你就跟着我吧!”
“嗷呜嗷呜!”
一听到陈金山居然还对自己有兴趣,雪豹就像是见了鬼一样,神不知鬼不觉的往旁边挪了一步。
直到和陈金山保持了安全距离,这才作罢。
陈金山见到雪豹的模样,也是直呼稀奇,随后指了指背后的利刃:“咱们有好东西呢 ,怕什么?”
到时候只需要把利刃往雪地一插,直接等着就完事儿了!
保险起见,还可以在蹲守的雪地面前放几个捕兽夹,他就不信了,那熊瞎子再野,还能野得过科技与狠活?
人类的手段,什么想不出来?
足足在雪山中走了一个小时,这才走到了一片大乔木的位置。
这边的乔木大多都是三人抱粗细,少说也有上百年的树龄,树干又大,林子又茂密。
因着如此,积雪也落不到地上。
反而走在乔木林里,还能感觉到阵阵的温暖。
棕熊冬日怕冷,夏日又怕热,这样的乔木林,最是适合来做洞穴。
“就是这儿了!”
陶春生眼神一喜,将放着利刃的背篓丢到一旁的雪地里保温,这才冲着雪豹下了指令。
身为打猎人。
最基本的常识是具备的。
山林之中,几种动物的味道最是浓郁。
一是狐狸,二是黄鼠狼。
狐狸为了安全,会在地下打洞来生活,但这洞口就像是迷宫一样,七拐八绕的,每个洞口,狐狸都会撒尿。
为的就是混淆视听,不让天敌或者猎人察觉到哪个洞口才是真正的住处。
至于黄鼠狼,就更绝了。
遇到危险的时候,直接一个臭屁蛋攻击,那味道喷在身上,只怕回去用肥皂搓上个半天也会挥之不去。